标准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有“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这几种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判罪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院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裁量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市场的量刑标准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可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判刑标准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就是属于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进行非法的操纵,扰乱我国的金融市场,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对于行为人必定就要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是属于单位犯罪,那么就会按双罚制的标准来实施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与非罪的界限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情节犯,即以“情节严重”作为其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在主观上也确实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节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属于证券、期货市场中一般的违法行为。相对来说,违法的操纵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要小一些,只有那些危害社会程度较大,达到非以刑罚加以惩治程度即达到“情节严重”的操纵行为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十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法院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裁量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10918基金收费标准

汇添富均衡增长基金(519018)申购费率为1.5%。赎回费率为0.50%。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对于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罪: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新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市场是指行为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原则,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求一篇关于中国股市行情分析的论文,要有论文的标准格式

论文:论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论文写作[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不断的对外开放,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票市场也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的发展起来。股市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放大,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越大,对中国的股票市场形成压力。中国证券如何面对世界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国家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发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起来。本文讨论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对历史资料文献加以分析并提出建议。[关键词]市场经济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一、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截至2007年8月9日收盘,沪深股市总市值首度突破21万亿大关,总市值合计为211491亿元,而2006年GDP总量为210871亿元人民币,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首次超越GDP,2007年上半年我国GDP总量为106768亿元。根据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收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163648亿元,流通市值4684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47817.48亿元,流通市值为23989.06亿元。到目前为止,泸深股票账户总数已经超过14000万,占人总总数的10%以上,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虽然很快,但股市对民生问题的影响也是显然的。股票市场有一亿四千万账户,也就是说它的涨跌将关系到一亿多个家庭的生活了。二、资本市场开放度的演变过程根据我国政府对WTO承诺,我国证券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我国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三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4.加入后三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它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于有价证券研究、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入世以来,随着证券市场开放承诺的一步步兑现,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推进,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并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经过有关方面近半年的周密准备,QFII制度于2003年年中正式启动。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批准成立7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共成立24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占成立基金公司数量的42.86%。截至2007年1月31日,68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取得外资股业务资格。至此,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的证券业和基金业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A股市场等渐次展开的全方位开放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和组成部本基本上都为外资进入建立了政策和制度的通道。资本市场的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国内的难易程度,另一方面是允许进入国内的外国资本的大小.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浪潮也是一种趋势,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也将高度纳入到其中,资本市场也将高度开放.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资本对我国的经济实体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股票市场上优为明显。三、改革开放程度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会导致出口增幅下降、外商直接投资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随之上升,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和投资者信心下降,最终使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其中,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外向型上市公司和外贸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对其股价的冲击也最大。1.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在金融安全方面,股票市场并没有像外汇市场那么惹眼。但我们并不应该忽视它在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现在虽然足够大,国家行政干预强,但明显存在很多的漏洞,以前,国际资本流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国际金融市场结构比较简单,国际性的金融投机的形式较为单一。但是,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结构的复杂化,机构投机者不但可以同时在多个金融市场上进行投机,而且在每个金融市场上还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金融品种的投机,从而使投机带有立体的性质,从而使投机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加入WTO后,国际投机者同样可以对我国的金融领域进行冲击,我国在经济方面的开放越大,冲击也就可能越大。但由于最富有投机性的商品是股票和房地产,现代泡沫经济最典型的表现是因投机而造成的股票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急剧上升。由于机构投机者一般不介入实物资产的投机,股票市场的泡沫便成为机构投机者掀起投机风潮的理想时机。机构投机者对泰国和东南亚国家发起金融攻击,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泡沫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2.直接影响了股票市场的发展进度。中国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股票市场是一种具有共同规律、通行共同语言的投资场所,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其内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规律。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各类股的价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转轨不转制问题日益突出。伴随中国股票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封闭式的股市发展格局即将被打破,中国股市将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迎来逐步开放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国股市(特别是A股市场)是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QFII制度的启动,这种封闭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伴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步伐将逐步加宽、加快。3.外资进入方面的影响。2006年,QFII走完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三年的试点历程,迎来了转折之年。截至2006年12月末,QFII中国A股基金的最新资产规模达到37.72亿美元,直逼300亿元人民币。QFII在中国的市场影响力正与它的规模一起与日俱增。但是,郎咸平指出,中国股市引进QFII的原因是认为他们是做长期投资和基础研究的,想借此引进先进的投资理念,可是,其实QFII是比国内庄家还要厉害的庄家,是互相勾结的庄家。四、结论与建议2006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其总市值已经位列世界第四。研究表明,至2020年,中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会达到650万亿元,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资本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中国证券市场仍存在结构失衡、证券产品供应不足等问题,具体如下:1.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是股本结构畸形的市场。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急需改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使占总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面对巨大压力,股价畸高。如果一旦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不仅因国内股票缺乏投资价值难以吸引国际证券资本,而且中外市场在股价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导致国内股价大跌。同时,由于我国市场上没有做空机制,投资者难以避险。2.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国际化的起步阶段。商品、货币、资本是资源配置的三个层面。一个国家的开放顺序是从贸易开放到货币市场开放,再到资本市场开放。也就是说,在经历贸易自由化、汇率和利率自由化之后,证券市场才可能实现自由化。如果将开放的时序错乱,将会潜伏爆发金融危机的巨大风险。目前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尚处于商品市场国际化接近结束并向货币市场国际化转化阶段。短时间内不可能指望利率、汇率、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来支持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3.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还不能有效抵御市场开放风险。相应的金融资产规模支持相应规模的证券市场开放。面对强大的国际资本,特别是国际资本快速的进出,以我国证券市场现有规模尚不具备抵御巨大冲击的能力。4.人民币尚未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制约证券市场开放进程。人民币实现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进程事关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程。在人民币尚未自由兑换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不可能实现全方位开放。5.我国证券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证券市场开放需要更高的监管水平,尤其是监管者对跨国界的交易行为的本质和特征有很强的评价能力,而且还需要有效、务实的国际合作。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条件的变化自主地调整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开放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证券市场开放对我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应当选择一种渐进式的开放策略。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出现的与国际联系增强、受外部环境影响加大的情况,我国应尽快建立风险监管和协调机制。参考文献:[1]本杰明·格雷厄姆戴维·多德: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年6月[2]曹凤歧刘力姚长辉:证券投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3]中国证券业机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资本市场线为什么用标准差而不是贝塔

资本市场线的横轴是标准差。资本市场线(Capital Market Line,简称CML)是指表明有效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之间的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的一条射线,资本市场线用标准差而不是贝塔是因为资本市场线的横轴是标准差,证券市场线的横轴是贝塔系数。

万达标准厅是什么意思

万达影城的标准厅是影院里的3D放映厅,也是一种电影院常见的3D放映技术。

取得控制权的标准

一、法律法规有关实际控制人的规定 1、《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解释: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解释: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解释: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二、证监会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原则------事实重于形式原则。也就是说,虽然法律法规列示了一些属于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形,但实际控制人的情况通过列举是不能穷尽的,所以中国证监会除了列举具体形式外还经常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当公司没有过50%的控股股东时,如何认定两个持股比例相近的股东谁是实际控制人的问题,应从公司历往股东会、董事会组成、决议表决情况以及公司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去考证,谁持续性主导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谁就是实际控制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对实际控制人的规定。1. 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以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为标准,判断公司是否具有持续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以便投资者在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拥有较为明确预期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2.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3.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没有充分、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的,其主张不予认可。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的,发行审核部门可将该等情形作为判断构成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因素。如果发行人最近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发行人最近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4.发行人不存在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或者公司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一)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经营管理层和主营业务在首发前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二)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三)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能够提供证据充分证明。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股权及控制结构稳定措施的,发行审核部门可将该等情形作为判断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的重要因素。5.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一)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且发行人能够提供有关决策或者批复文件;(二)发行人与原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大量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故意规避《首发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的情形;(三)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层、主营业务和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但是应当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复文件。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判定实际控制人的标准

法律主观:(一)《 公司法 》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根据《 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 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 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 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 证监会在实践中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不再受“不是公司的股东”的限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 股权投资 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 股权 ,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在实践中,证监会有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的案例。 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 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仍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不是公司股东的人。但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综上,实务中,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的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二、相关主要 法律法规 (一)公司法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法人,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如为自然人,则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 号码、住所;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这些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 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 三、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根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在实务中判断是否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即其是否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是否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除投资者对公司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以下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①其对股东大会的影响情况; ②其对董事会的影响情况; ③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情况; ④公司股东持股及其变动情况; 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⑥发行审核部门认定的其他有关情况。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一)《 公司法 》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根据《 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 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 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 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 证监会在实践中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不再受“不是公司的股东”的限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 股权投资 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 股权 ,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在实践中,证监会有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的案例。 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 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仍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不是公司股东的人。但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综上,实务中,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的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二、相关主要 法律法规 (一)公司法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法人,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如为自然人,则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 号码、住所;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这些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 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 三、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根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在实务中判断是否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即其是否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是否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除投资者对公司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以下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①其对股东大会的影响情况; ②其对董事会的影响情况; ③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情况; ④公司股东持股及其变动情况; 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⑥发行审核部门认定的其他有关情况。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作废了吗?被哪个文件代替了?

189号文件现在还没有作废,现在还在用,具体要替代的文件应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2003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被撤掉留,其职能分别整合到新设立的国资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

甲亢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2)病因诊断:诊断甲亢,除了在症状和功能上入手外,还应该了解它的病因,然后再结合患者有眼征、弥漫性甲状腺肿、血TSAb阳性等,可诊断为Gd。有结节者须与自主性高功能甲状腺结节、多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毒性腺瘤、甲状腺癌等相鉴别。多结节毒性甲状腺肿和毒性腺瘤患者一般无突眼,甲亢症状较轻,甲状腺扫描为热结节,结节外甲状腺组织的摄碘功能受抑制。亚急性甲状腺炎伴甲亢症状者,甲状腺摄,I率减低。cLT伴甲亢症状者,血中自身抗体阳性。HHG患者,血HCG显著升高。碘甲亢者有过量碘摄人史,甲状腺摄"勺率降低,可有T4、TT3升高而T4不高的表现。其他如少见的异位甲状腺肿伴甲亢、TSH甲亢及伴瘤综合征性甲亢等均应逐一排除。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情节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而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以分为“严重扰乱”和“社会秩序”两个方面来理解,而这两者的判断都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和抽象成分,因而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进行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外,还必须以现实公共秩序遭到破坏作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入罪的处罚基础。社会秩序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公共交通秩序、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公民日常生活秩序、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等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叫利益集团?它是怎样界定的?分类主要按几大标准分类?分哪些类呢?利益集团有哪些主要的理论呢?

利益集团,也可以叫利益群体,也就是相关利益人的统称。这两年在经济法中提得比较多。比如说企业价值的利益群体有:所有者(股东)、债权者、职工、客户、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群体的这种说法在各个方面都可以使用。在国际关系方面,常可以指特定的一个范围内的国家或地区。等等诸如此类的,可以自己推想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难度怎么样?合格标准是多少?

2021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于12月11日至12日举行,距离开考时间越来越近,很多同学比较关心证券从业考试难度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难度怎么样?根据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整体难度并不大,每年的考试通过率都能稳定保持在45%~50%左右。与初级会计职称一样,证券从业考试只有两门科目,分别是《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因为证券从业是金融领域中四大入门级考试之一,因此考试内容都比较基础和简单,只要考生认真掌握好教材内容,基本可以顺利通关。证券从业考试合格标准是什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共分为了《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及《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门科目,考生必须要先通过这两门科目考试才能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资格。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难度总体并不高,考试内容基本以基础类知识点为主,各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60分是合格分数线,只要两个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即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领取资格。关于考试成绩公布在证券从业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无疑成为了考生们最关心的事情,一般证券从业考试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2~3周内就会公布。在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个人姓名及证件号码即可查询个人考试分数。关于成绩有效期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共分为了基础科目以及专业科目两门科目,与其它考试不同的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均长期有效。考生在报名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科或者连续两科进行报考,即使有一科不合格,可以等来年选择继续报考,直至该科目通过为止,时间方面没有任何限制。

移民澳大利亚的条件和费用标准

澳洲是最热门的移民目的地之一,移民澳洲需要多少钱呢?移民专家指出,移民澳洲费用从几十万到几千万不等,不同的移民类别需要不同的费用。一、澳洲商业移民1、188A类签证所需费用1)80万澳币个人资产2)公司年营业额达50万澳元2、188B类签证所需费用1)过去5年中有1年在生意里有10%以上股份或管理150万澳元投资2)通过以上生意和投资,合法赚取150万澳元3)过去两年家庭净资产超过225万澳元4)投资150万澳元购买州政府债券3、188C类签证所需费用投资至少500万澳元到澳洲移民局认可的项目中。申请人用于投资的500万澳元必须是合法所得,并且由投资者或其配偶所拥有。申请人可以自己、配偶或夫妻双方持股的公司,以及通过委托信托基金等方式进行投资。4、132类签证所需费用1)过去4年中有2年,在公司中拥有30%的股份(或如上市公司10%)2)对应的2年,此股份价值超过40万澳币3)对应的2年,公司营业额超过300万澳币4)全家总资产在150万澳币以上5)一般最少要求投资150万澳币到澳洲项目上二、澳洲技术移民1、189类签证澳洲独立技术移民的申请人,在移民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签证费:1795AUD2)体检费:800-1000元/人3)雅思费:1300左右/人4)公证费:800元左右5)职业评估费:2000元左右6)中介费:视情况而定申请过程中,配偶或年满18岁的随行子女雅思没有达到总分4.5的话,需要额外支付4250澳币的语言学习费。另外,由于申请人的条件和相关材料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在申请入籍的过程中,费用可能会有所差异。2、190类签证澳大利亚州政府担保技术移民190签证的申请人,在移民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技术移民收费标准:1)体检费:600-2600元/人(以医院收费为准)2)雅思费:1500左右/人3)公证费:800-1500元左右4)职业评估费:500澳元左右5)签证费:主申请人是3520澳元,配偶1760澳元,小孩880澳元6)家属预缴英语培训费(EEC):4885澳元7)州担保费:免费或50澳元8)中介费:视情况而定4885澳元的语言学习费,在配偶或年满18岁的随行子女雅思没有达到总分4.5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另外,由于申请人的条件和相关材料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在申请190签证的过程中,费用可能会有所差异。3、187类签证澳大利亚雇主担保移民187签证的申请人,在移民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雇主担保移民收费标准:1)体检费:600-2600元/人(以医院收费为准)2)雅思费:1500左右/人3)公证费:800-1500元左右4)职业评估费:3000-4500澳元左右5)签证费:主申请人是3060澳元6)家属预缴英语培训费(EEC):4885澳元7)雇主担保费:视雇主而定,雇主不同,费用不同8)中介费:视情况而定4885澳元的语言学习费,在配偶或年满18岁的随行子女雅思没有达到总分4.5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另外,由于申请人的条件和相关材料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的申请人缴纳的费用可能会有所差异。三、澳洲家庭团聚移民1、配偶移民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的申请人,在移民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签证费:1995澳元(在国内申请国内交,汇率以澳洲移民局公布的为准)2)体检费:800-1000元人民币/人3)公证费:视材料多少而定4)翻译费:视材料多少而定5)海外律师费:视情况而定6)申办费:视情况而定7)中介费:视情况而定澳洲配偶移民签证一般不要经济担保,但签证官有权要求申请人办经济担保。如果有担保要求,需要申请人自行办理经济担保(AssuranceofSupport)。2、子女移民澳洲小孩移民101签证,是专门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在澳大利亚境外未成年或尚未独立的子女设立的签证。申请人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签证费:1994澳元(在国内申请国内交,汇率以澳洲移民局公布的为准)2)体检费:800-1000元人民币/人3)公证费:视材料多少而定4)翻译费:视材料多少而定5)申办费:视情况而定6)中介费:视情况而定101签证一般不要经济担保,但签证官有权要求申请人办经济担保。如果有担保要求,需要申请人自行办理经济担保(AssuranceofSupport)。3、父母移民父母移民签证分为两种,一种称为“一般排队父母移民103签证”(PARENTVISA),另一种称为“捐献款父母移民143签证”(CONTRIBUTORYPARENTVISA)。澳大利亚父母移民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03签证移民费用:1)签证费:1994澳元(在国内申请国内交,汇率以澳洲移民局公布的为准)2)体检费:800-1000元人民币/人3)公证费:视材料多少而定4)翻译费:视材料多少而定5)申办费:视情况而定6)中介费:视情况而定143签证移民费用:1)签证费:2060澳元(主申请人),副申请人是1030澳元2)捐款费:42220澳元(首付25,335澳元;二期支付16,885澳元)3)体检费:800-1000元人民币/人4)公证费:视材料多少而定5)翻译费:视材料多少而定6)申办费:视情况而定7)中介费:视情况而定澳大利亚父母移民签证,不管哪个类别,都需要提供经济担保。103和143签证的担保期限分别是2年和10年。另外,由于申请人的条件和相关材料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在申请101签证的过程中,费用可能会有所差异。4、最后一个亲属移民澳大利亚最后家庭成员115签证,是一个永久居留签证。如果澳洲境内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是澳洲境外的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唯一近亲,那么境外的近亲即可申请115签证来澳定居。115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笔签证费:1995澳元(申请时交,移民局收取)第二笔签证费:1510澳元(批准后交,移民局收取)1)体检费:800-1000元人民币/人2)公证费:视材料多少而定3)翻译费:视材料多少而定4)申办费:视情况而定5)中介费:视情况而定另外,由于申请人的条件和相关材料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在申请115签证的过程中,费用可能会有所差异。移民澳洲需要多少钱?看了上面的介绍,想必您已经了解清楚了。另外,移民澳洲所需费用每年都会调整,最终费用,以澳大利亚移民局官方公布的收费为准。

刑法中股票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股票诈骗罪,但是对发行股票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定,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该罪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在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其他法定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刑法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为: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刑标准

法律分析: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对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信息犯罪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或单处罚金,且罚金金额上限远低于该类犯罪的涉案金额。建议延长相关责任人员刑期,取消单处罚金的规定,并大幅提高罚金金额上限,以实现罪罚相适,满足打击和威慑证券犯罪行为的现实需要。

欺诈发行股票存在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国家公司如果想要发行股票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法定流程来进行,如果有人恶意的通过发行股票来非法集资,将构成相应的犯罪行为,比如说《刑法》当中就规定有 股票诈骗罪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中的欺诈,是指采取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作法。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 债权人 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罚金 。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证券从业考后多久能拿证?合格标准是什么?

证券从业资格证可是进入金融证券行业的一块“敲门砖”,要想取得证书必须要先通过考试。在考试结束后,很多同学会问及多久能拿到证书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吧。证券从业考后多久能拿证?证券从业考试结束之后7天就可以打印成绩合格证,两科都通过才能申请证书,成绩合格证是申请资格证时成绩合格的证明,资格证书是需要进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后公司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予以通过,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据协会相关规定,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划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和管理类资格考试三种类别。各类资格考试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合格成绩。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长期有效,如果只过了一门,那下一门在以后任意一次考试中通过都可以。学习建议1.重视考纲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取自学的考生,学习方法很重要,如何提高效率,最大化地利用时间?对教材地毯式轰炸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重视考试大纲,看多几次考纲,把每个章节需要掌握的要点熟记于心,按照大纲复习,效率才会高。2.夯实基础基础一定要掌握好,不能急于求成,不要以为把考纲教材刷一遍就可以了,人是有遗忘曲线的,所以需要大家反复复习,尤其是针对重要知识点和考试常考内容。虽然过程是枯燥,但绝对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那么想要快速通过考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多少分算通过,有什么标准吗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合格成绩。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按类别管理:1、入门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长期有效。2、考生每年取得专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后,应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未按规定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分数将不再有效。3、管理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的有效期为3年。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即“入门资格考试”,主要面向即将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具体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是否掌握基本证券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即“专业资格考试”,主要面向已经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操守。管理类资格考试,即“管理资质测试”,主要面向拟任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在证券经营机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所必备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投资基金划可以分为几类?

根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两类。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或者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者股份,并可以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者股份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基金规模不固定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投资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投资基金、收入型投资基金和平衡型投资基金。成长型投资基金是指把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作为其投资目的的投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为投资者带来高水平的当期收人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平衡型投资基金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目的的投资基金。 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指数基金和认股权证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指数基金是指以某种证券市场的价格指数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认股权证基金是指以认股权证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封闭式投资基金和开放式投资基金是对投资基金按( )标准进行的分类。

【答案】:B证券投资基金接收益凭证是否可赎回,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按法律地位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可划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收益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投资工具。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温馨提示:①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基金公司为准;②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应答时间:2021-08-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在中国最符合巴菲特选股标准,最值得长期投资的股票是什么?

就巴菲特的选股基本标准说来,也就是以下几条:A 公司市场价值大(比如,至少具有1000万美元的税后盈余,或越大越好)B 可靠的持续获利能力(对前景和盈利突然好转的公司不感兴趣)C 企业股东权益回报水平良好而且债务水平很低D 良好的管理(巴菲特不提供管理服务)E 盈利模式简单(如果需要太复杂的技术,投资方就很难了解)F 有明确的投资要价(投资人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讨论价格不确定的交易上)巴菲特核心的选股思想逻辑是:分析和选择那种具有市场统治地位,别人难以模仿,持续发展的大公司。因为这样,竞争对手难以进入市场与该企业进行竞争。巴菲特认为要选出最杰出的公司,精力应用於分析它们的经济状况和管理素质上,然后买入长期都表现良好的公司,集中投资在它们身上。巴菲特就是把精力和资本集中在几家公司上进行投资,合理的数目是10-15家企业。在中国如果按上述标准来选择10-15家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话,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排在最前面的50个候选人里?答案是:中国垄断性的国企上市公司。比如,中国移动、中国人寿、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远洋、中石化、中石油、中国有色等。估计前50家里,应该清一色的是50大国企。根据巴菲特的原理,选择的原因很简单:这些企业在行业里霸据市场领先的份额,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是垄断经营。垄断反映在:对外资和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重点扶植、产品和服务定价权、资金供给的保障性、获取生产资源渠道的优先权、品牌价值的权威性。还有,也许是最关键的一条,政治上的可靠性和优越性。也许,说的更简单一点,只要政府还能控制和干预经济,政府的儿子--垄断性国企就自然地具备了所有的竞争优势。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超过86%,达11.75万亿元;而在这500强中,排在前8位的是清一色的超大型垄断行业企业,它们的营业收入几乎占到了整个GDP的1/3。可见,中国经济中存在着“垄断国企壮大”的事实。这是非常符合以“国有制”为基本形式的传统公有制思想的,是符合“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理论的,是符合政府将企业“做大”的意愿的。但是,从经济学来说,这种“垄断国企壮大”只能意味着一种经济发展的悲哀!因为,垄断所形成的低效率低品质与高价格,实际上形成了对整个国民经济财富上的“吮吸”作用,对国民利益形成了一种剥夺。譬如,仅2003年国内石油垄断公司通过涨价得到了300多亿元的利润,而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则高达2100亿元。因此可以说,垄断行业企业除了给自身职工增进福利外,不可能给普通百姓带来福祉,更不会自动增进社会的剩余。这种超额利润不是技术进步所形成的成本收缩所形成的,而是通过垄断高价格来获得的。按乘数原理,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会导致加倍的社会经济的损失。因此,长远而言,这样的垄断企业越发展壮大,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也将越重。巴菲特的选股标准没错,他的投资理论也没错,错的也许只是中国的管理模式和时代吧。

纳斯达克指数、道琼斯指数、日经指数、标准普尔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这点基本判断力还是有的39

恒大财富:本月无法按原标准兑付

恒大财富是恒大集团旗下的金融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投资、融资租赁等业务。最近,恒大财富因流动性问题导致无法按原标准兑付,引发市场关注。据恒大财富公告,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将无法按照原定计划于本月20日前为部分产品实现本息兑付。公司表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问题,但具体兑付时间尚不确定。此消息引发市场对恒大财富的信用风险的担忧,也对整个恒大集团的金融业务造成了影响。由于恒大集团的业务涉及多个领域,近期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债务压力、股价下跌等,需要引起关注和警惕。

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下列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指标错误的是( )。

【答案】:C本题考查证券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  )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标准。

【答案】:D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标准。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申请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中正确的有(  )。

【答案】:A,D《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申请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中正确的有(  )。

【答案】:A,D《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一)净资本不低于l2亿元;(一)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l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包括(  )。

【答案】:B,C,D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①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②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③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④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中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不包 括(  )。

【答案】:A《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中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包括: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岗位员工工资标准

5000-5500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正式员工的收入普遍在6万到7万左右,而管理者或者是一些中层级别的岗位从业者能够拿到10万左右的收入,月最低工资平均5000-5500元。

国际通行的内控制度风险可控的标准是什么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是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基金管理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着众多投资者的资产,面对的是风险较大的证券市场,其运作规范和健康发展问题至关重要。因此,评价其好坏的核心是其整体管理水平。内部控制作为企业一种自我调节、自我制约的内在机制,可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公司经营战略有效实施等重要作用,是否有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我国基金行业发展几年来,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质量普遍有了很大提高,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大大加强。但由于对基金管理公司内控的要求还不够明确,标准还不够统一,也出现不少问题,如在公司内部缺少"内控文化",公司授权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督和制约不到位等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有一套客观可行的标准体系,为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和改进自身内控机制提供参照,也为监管机关和中介机构评价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素质提供依据。  许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对金融证券企业的内部控制标准进行了研究,并颁布了不少法律文件,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1998年发布了《证券公司及其监管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指引》(咨询稿),香港证监会1997年发布了《监管、监督及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也于去年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文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践,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进行塑造和说明,供读者参考。  内控的一般标准,是指应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各个方面的标准。一般标准可以概括为健全性、有效性、独立性、相互制约性和成本效益五大原则。  内控的健全性内控的健全性有三层含义:首先,内控应当贯穿于经营活动的所有方面,体现全过程性。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设计、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业务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内控应涵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第三,内控还要体现系统性。内控体系是各部门各岗位形成的相互制约、纵横交错的统一整体,以保证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的发挥作用,实现内控的总体目标和功能。健全性是其它标准的前提条件。  内控的有效性内控的有效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内控制度本身的有效性。首先内控制度要合法合规,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体现到内控制度中。其次内控制度要适时,应当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第三,内控制要合理适用。需要根据公司的组织规模、业务特点、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具体特点和要求建立内控制度。二是内控制度要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必须竭力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员都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的权力。  内控的独立性基金管理公司与一般公司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自身的资产与管理的基金和其他资产相比是非常小的,一个公司可以管理多只基金,不同人的财产,而且公司的股东和关联方多为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等证券市场上的活跃参与者。因此,独立性标准要求:一是相关资产要分离,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二是部门和岗位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根据独立性要求适当分离;三是物理隔离,在重要部门设立防火墙和门禁制度。  内控的相互制约性相互制约性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之间建立一种相互验证、相互制约的关系,它是内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公司的业务进行分配,使单独的一个部门对业务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一个以上部门的查证核对或配合才能完成。相互制约使业务都经过一个以上的岗位或部门处理,不会被一人包办,可以达到纠错防漏的目的。独立性是相互制约性的前提,相互制约性是独立性的必然延伸。  内控的成本效益性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经济实体,其生存的根本就是创造效益。内控的目的之一也是使企业避免和减少外来的和自身的各种风险,以获取更佳的效益。但是内控本身也要付出成本,内控越复杂,相应的成本也越高。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成本与效益间进行衡量,力争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效益,不计成本的内控不是好的内控。成本效益性要求公司一要精心选择控制点,实行有选择的控制,二要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耗费,三要尽量应用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基金公司本身存在诸多利益冲突。这些冲突有股东与公司间的,基金与其他委托财产间的,不同基金间的,受托财产和公司自有财产间的,公司与管理者个人间的等等,因此极其容易出现不正当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等现象。历史证明,正是这些现象,曾经使基金行业受到严重的打击,信誉受到严重损害。为了避免以上现象的发生,保持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有关资产、机构、人员的分离和独立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内控中的重点所在。  内控的要素标准  内控要素是从内控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组成企业内控核心的部分,也是企业内控必须具备的内容。借鉴美国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组织组成的资助组织委员会(CDSO)的研究成果,我们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内控也可以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五大要素标准来衡量。  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指对公司管理方法、操作程序、控制措施等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它是内控其他要素的基础,构成了公司的氛围,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公司内控机制实施的效果。控制环境的主要包括下列因素: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  公司管理层是否树立了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是否重视内控制度的设计;是否严格遵守内控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公司的独董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没有有效履行;存不存在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董事会、监事会是否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公司经营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的设置是否体现职责分工、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建立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是否民主、透明、业务执行系统是否高效、严谨,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是否健全、有效;公司在岗位、部门、管理层之间有没有形成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员工道德素质。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有具体的标准和措施确保公司职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道德标准和专业胜任能力。  内控文化。公司是否在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采取了一定措施;是否有制度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重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层的经营思想。  风险评估。环境和风险评估是提高企业内控效率和效果的关键。基金管理公司身处高风险的证券市场,信誉又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对其面临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分清哪些风险是主要风险,哪些风险是次要风险,哪些风险是可以分散的,哪些风险是可以避免的,并据此确定内部控制的重点。风险评估标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首先,从组织体系上看,公司有没有形成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是否设立了风险决策机关、风险评估部门、风险监督部门并有效地工作。其次,公司有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第三,公司是否对其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所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分类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第四,公司有没有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第五,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是否重视风险的评估和管理。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基金管理公司在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为确保风险被有效控制而制定并实施的各种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主要的控制活动有以下几个: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指在处理各项业务时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以防止部门和员工不当处理,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首先,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是否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其次,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是否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有没有发行越权行事的情况,如发生,是怎样处理的。第三,是否制定了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制度,重大业务授权是否有书面记录,是否明确了授权内容的时效。第四,公司授权是否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有没有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是否及时修改或取消。  资产分离。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岗位分离。公司是否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是否有人员的重叠,后台清算、集中交易室、机房、档案室等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是否进行了物理隔离。  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公司投资等各类业务有没有详细明确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有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章办事,有没有违反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操作的情况。  业务记录。公司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会计清算等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记录;业务记录是否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绩效考核。  对研究部门、基金经理、交易员等重要岗位是否制定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交易绩效评价体系等绩效考核标准。  信息沟通。信息沟通是内部控制过程的一部分,管理层的计划必须准确、及时贯彻到相关部门,以便有效执行,计划的执行情况也要及时反馈给管理层,供其比较分析。信息沟通标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设计和维护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内部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监控的执行通常由督察员和监察稽核部门组成。督察员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督察员和监察稽核部门还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提请董事会或管理层适时改进。  内控评价的具体标准  内控评价的具体标准主要是控制活动要素的细化,控制活动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控制点而制定的。公司一般按照基金管理业务的程序来设计和实施控制的,也称业务循环控制法。由于各个公司的规模大小、经营理念、管理方法、人员结构、基金产品等内外部环境各不相同,所以内控的具体标准要更为复杂,基金管理公司的各业务循环,可以按以下模式建立标准:首先,明确控制目标。公司管理人员总是根  据控制目标来建立内部控制,因此,在设计评价标准时,首先应根据基金管理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来提炼控制目标。  其次,选择控制点(风险点)。为了使各项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根据一些容易发生错误的业务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这些业务环节和易产生的错误就是控制点。控制点是否全面,是评价公司内控的重要方面。  再次,采取控制措施。对不同的控制目标和控制点,需要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按照我国现有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比较通行的做法,将主要业务的内控标准大致概括如下:投资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  分为研究、决策、交易、清算等部分。  研究部分----  控制目标:保持研究工作的独立、客观和科学。  控制点:研究部门、研究流程、研究方法、研究与投资决策的交流、研究评价等。  控制措施:研究部门相对独立;制定严密的研究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和一贯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评价体系,等等。  投资决策部分----  控制目标: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基金契约的要求,降低风险、提高效益。  控制点:投资决策违反法规和基金契约、基金经理越权或随意决策、流动性风险过大、基金业绩不佳等。  控制措施:建立投资限制或"黑名单"制度;建立股票备选库制度;建立投资决策授权制度,确定投资权限;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建立重要投资的研究报告支持和风险分析支持制度;建立关联交易审批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等。  基金交易部分----  控制目标:使投资决策能够合法、准确、最佳地得到执行,防止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不同基金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控制点:违背法定限制、基金经理越权、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交易分配不公平、非最佳执行、投资文档不完备等。  控制措施: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集中交易室;集中交易室空间隔离,实行门禁制度;手机管理、电话录音;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中央交易员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事先制定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基金经理、交易主管、监察人员实时监控;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记录应当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并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等等。  财务会计业务控制目标:  保证会计业务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保证基金净值的准确。  控制点:会计核算差错、资金清算差错、基金净值估算差错等。  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岗位职责划分,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建立凭证制度,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等。  市场销售业务控制目标: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和信誉。  控制点:客户服务不规范、广告宣传违法违规、市场推介活动无序化、代销机构出现问题影响基金销售、销售人员错误行为给公司声誉带来影响等。  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健全销售渠道管理,定期检查;建立公司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过户登记业务控制目标:  管理好投资者基金账户,保证申购和回赎的顺利进行。  控制点:投资者身份认证错误、接受无效委托申请或拒绝有效委托申请、柜台人员录入错误、资金清算差错、数据计算差错,客户资料保管不当等。  控制措施:要求投资者提供完备的身份证件并留下复印件;建立复核制度;与代销机构、托管行及时核对;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等等。  信息披露业务控制目标: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及时。  控制点:信息披露出现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超过法定期限等。  控制措施:有相应的部门或岗位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建立严密的信息披露实施流程和信息的审查核对制度,等等。  信息技术支持业务控制目标:  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公司提供良好的信息系统支持。  控制点:硬件系统可靠、系统环境安全、设备故障无法及时恢复、软件安全可靠、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  控制措施: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工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建立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和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定期稽核检查,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等等。

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如下: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了统一管理的关系。我国税法所说的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方正证券转正标准

业绩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标准、培训期内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根据查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得知,方正证券试用期间只有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标准、培训期内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方才可以转正成为正式员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

武汉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中小企业标准吗

不符合。中小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应为5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及以上,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以下。武汉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00万以上。

ZFX山海的微型账户与标准账户比较,哪个好啊?

这个我知道啊,可以说各有各的特色,微型账户的入金额门槛比较低,但是标准账户的入金额门槛比较高的,但是点差方面会比微型账户少一些,而且最小交易手数也有着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去官网看一下,因为他们官网上有做对比的。

2023年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技校招生简章公办还是民办收费标准师资怎么样

读职业学校有前途吗?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学生。其实,读职业学校并不意味着前途不好。相反,读职业学校可以为你打开更多的发展之门。首先,职业学校的师资力量很强。老师们都是专业的,他们会教你如何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潜能。其次,职业学校的课程专业性强。你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简介:湖南龙骧集团技工学校创建于1977年,是龙骧集团旗下的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全日制技工学校(公办),由原湖南省计划委员会和湖南省劳动厅批准成立。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路线,以严谨办学、规范管理、优质教学为目标。学校是长沙市质量信誉A级单位,也是长沙市公共客运服务资格证培训中心,被誉为湖南交通人才的“黄埔军校”。 学校秉承恒毅笃行,自律自强的校训,自开办以来,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教学管理体系,以严格的管理、良好的校风、优秀的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学校注重复合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突出应用与专业实践技能训练。被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理论和实习教学管理评估合格单位;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为劳动预备制培训定点单位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环境幽雅、交通便利。拥有高标准的教学楼、报告厅、食堂、学生公寓(独立卫生间、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无线网络)和形体训练室,教学实训仪器设备齐全,拥有VR航空虚拟现实实训室、机场安检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航空模拟舱、电子商务实训室、计算机实训室等多个大型现代化实训中心。五.第二课堂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汽修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3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电脑4航空服务幼儿教育幼师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专业,它将为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工作和发展空间。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的学生将掌握先进的制造技术和装配技术,能够在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行业发挥重要作用。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基础、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汽车构造及应用、汽车装配工艺、汽车性能检测、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新技术等。在校内进行专业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方向:汽车装配与调试、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营销、摩托车制造与维修、电动汽车制造与维修、拖 拉机制造与维修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汽车修理工、汽车装配工、汽车模型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装配钳工 对应职业:汽车修理工、汽车装配工、汽车模型工、汽车饰件制造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装配钳工、内燃机装配工、摩托车调试修理工、起重机驾驶员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专业是当今社会发展最为迅速的专业之一,也是最具有前景的专业之一。作为一名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你应该具备商务基础知识、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知识、网络营销知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知识等多项知识和技能。未来,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将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带动社会进步。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电子商务 基本学制:3~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电子商务工作人员。 职业能力要求:1、严格执行商品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职业意识;2、能使用常用办公设备及软件,会撰写商务文书,具有良好的商务沟通能力;3、了解市场营销、财会金融、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4、掌握电子商务、计算机及网站建设、网络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5、掌握网上单证处理及电子支付的操作技能;6、熟悉网络常用软件,具备初步的网页制作能力;7、具备网络信息搜集、原创、编辑、发布等信息处理能力;8、具有基本的商品推销与广告策划能力。 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专业是培养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的专业,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和应用等工作。本专业的学生除了掌握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外,还应具备计算机应用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工作。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计算机应用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教育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 专业方向:,掌握计算机在相关职业领域中的应用技能。专业教学主要内容计算机硬件基础、常用软件应用、计算机编程基础、数据库基础应用、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 机信息录入技术、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制作等。在校内进行计算机应用业务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专业方向办公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专业排版、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设备维护与营销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应用计算机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试、 使用、维护、管理、销售,以及相关领域的软件与硬件操作、办公应用、网络应用、多媒体应用和信息处理等工作。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师资怎么样?教职工总数专任教师数专业教师数"双师型"教师数本科毕业及以上人数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数55人37人27人14人22人2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收费标准:“初学学费14800元,实行一费制,享受正规技校和职高学生待遇,享有国家补助3000元。毕发毕证2张,考证后先分配实习,工作直接分配到集团公司内部或者合作企,工资不低于每月2000元。在校可考初级职称,服务资格证,校内学生报名考试各种证件先惠。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基础条件: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计算机数40亩19314平方米260万元150台教职工总数专任教师数专业教师数"双师型"教师数本科毕业及以上人数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数55人37人27人14人22人2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有什么特色及优势?龙骧集团技工学校是湖南龙骧集团旗下技工学校,由原湖南省计划委员会和湖南省劳动厅批准成立。 学校创建于1977年,历史悠久、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教学、实习、住宿、运动设施齐全,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全日制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型人才成长的摇篮,被誉为湖南交通人才的“黄埔军校”;是长沙市公共客运服务资格证培训中心,长沙市质量信誉a级单位。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在对口人才培养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由经验丰富的老师现场教学。同时,在校投资上百万元建设立全景vr实训中心,用于学生实训;更有1:1的航空实训模拟舱,机场安检中心等,给学生更真实的体验感。为加强合作,我校先后与多家航空公司、“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上汽集团”、“华为”、“京东”、“北汽集团”等企业建立人才输出合作伙伴关系,为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打通了就业渠道。 学校自开办一来,已建立一套完整的教学管理体系,以严格的管理、良好的校风、优秀的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被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理论和实习教学管理评估“合格单位”;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为“劳动预备制培训定点单位”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报考要求:面向全省招生,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招生的对象为年满14周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要求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纹身,适应全日制学习。 报名方式:1.带好相关证件(初中毕业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可直接拨打招生热线19907310739直接报名;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金沙东路88号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官网:www.lxjtjx.com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公办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刑法对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5-10年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区分,是以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情况程度而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市场的量刑标准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刑法对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5-10年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区分,是以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情况程度而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刑法》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中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

法律分析:量刑标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证券、期货交易量、受害者群体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解析: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市场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操纵证券行为的认定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情节犯,即以“情节严重”作为其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在主观上也确实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节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属于证券、期货市场中一般的违法行为。相对来说,违法的操纵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要小一些,只有那些危害社会程度较大,达到非以刑罚加以惩治程度即达到“情节严重”的操纵行为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至于全案情节是否严重,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即行为人是初犯、偶犯,还是常犯、累犯; 2、行为人行为的结果状况,即行为人实际谋取利益或避免损失的数额大小,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实际情况和不利影响是否严重、恶劣; 3、行为人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具体手段、方式及其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次数。行为人的操纵行为没达到“情节严重”的,只对行为人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此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异常复杂,有时与合法行为相交错混合同时进行,有时以合法交易行为作为掩盖。这样要求司法机关要严格掌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将操纵交易价格行为与合法交易行为区分开来。

操控股票市场定罪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三)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四)犯罪的客体。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表现形式非常多,如果以违法方式操纵证券或者期货市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类似于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公司的证券交易价格的,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规定有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证券实际流通股份总数的30%以上的,在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达到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有量50%以上的,在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量达到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交易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在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达到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行买卖期货合约,在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达到证券或者期货合约总成交量20%以上的;5、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和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股票总申报量或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的50%以上;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单独或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7、还有其他严重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新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市场是指行为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原则,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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