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睿创微纳有多少股东?睿创微纳688002什么情况?睿创微纳中报?
近期,半导体板块的热度持续上升,睿创微纳主要负责非制冷红外热成像与MEMS传感器技术开发,属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企业,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很多小伙伴想知道睿创微纳的股票是否值得投资。今天,我就给大家一起看看开睿创微纳的实际情况,开始解析睿创微纳股票之前,我整理好的通讯半导体行业龙头股名单推荐给大家,赶紧点击带走:宝藏资料:半导体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睿创微纳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专注于传感光通信、光显示的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及红外成像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在国内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领域的研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简单地分析完睿创微纳之后,接下来我们来说明睿创微纳的益处,我们投资值不值得。1、技术领先,突破国外厂商封锁睿创微纳开创了山东省红外成像与光电传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山东省光电成像技术工程实验室。睿创微纳还拥有多项技术性突破,比如12微米1280X1024产品为国内首款百万级像素数字输出红外MEMS芯片;12 微米640X512探测器和17微米384X 288探测器实现数字输出、陶瓷封装和晶圆级封装,是国内行业首次公开发布。在进行"核高基"这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过程中,牵头单位是睿创微纳,并且于2018 年1月推出国内首款VGA面阵非制冷太赫兹成像机芯,减轻了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差距。关于无人机车方面,睿创微纳全新Asens系列车载红外摄像头已经可以在市面上看见了,采用先进的InfiRay@12微米红外探测器核芯,专门针对汽车市场研发的一款小型化、应用基于场景校正技术的车规级产品,对于从低速无人车到L4级别自动驾驶的安全需求都可以达到。 2、营业利润增长快从睿创微纳的披露的年报中可以了解到,2020年睿创微纳实现营业收入15.31亿元,同比增长128.06%,归母净利润到达1.21亿元,同比增长到达42.04%。综合分析,睿创微纳的财务数据有不少令人满意的点。由于文章的篇幅是有一定限制的,更多关于睿创微纳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学姐已经为大家提供在了这篇研报中,大家可以点击这篇文章:【深度研报】睿创微纳点评,建议收藏!分析完了睿创微纳,我们再来聊聊睿创微纳所处的行业,是不是值得我们大家关注和投资。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1、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壁垒高从上文各位就能得知,睿创微纳所处的行业需要大量的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这类行业的技术门槛非常高,添置了特别大的技术壁垒,想超越是很难的。因而,我觉得睿创微纳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2、应用领域广泛,内需旺盛在军用和民用领域,会对睿创微纳生产的产品大量使用。在军用领域上主要包括有夜视观喵、精确制导、光电载荷以及军用车辆辅助驾驶系统等,民用领域有安防监控、汽车辅助驾驶、户外运动、消费电子、工业测温、森林防火、医疗检测设备以及物联网等领域。整体来看,睿创微纳的产品应用范围放的开,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国内需求快速上升。然而文章需要一定的编辑时间,倘若想更直观看到睿创微纳未来行情,点击下方链接,你将得到来自专业投顾的帮助,看下睿创微纳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睿创微纳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你知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最大的股东是谁吗?
中国平安(601318) 主要股东截至日期:2011-12-31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618886000 7.82 流通H股 2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613929000 7.76 流通H股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81360000 6.08 流通A股 4 源信行投资有限公司 380000000 4.8 流通A股 5 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9094000 4.03 流通A股 6 林芝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73702000 3.46 流通A股 7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179675000 2.27 流通A股 8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178802000 2.26 流通A股 9 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9113000 1.76 流通A股 1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111008000 1.4 流通A股
亿利洁能大股东如何实现全质押减持
亿利洁能大股东通过卖出股票偿还债务来实现全质押减持,大股东亿利集团的减持属于大股东财务困难、需要卖出股票偿还债务,并不是亿利洁能的质地和下来营收变坏。这段时间的下跌,反而是机会。因为股价已经到了底部区域,年后大盘基本上都有个春季大行情,尤其是经过一年的调整,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明年经济加速复苏的期待,相信春季行情不小,上市公司现在按规定提前公示,以期在行情相好时完成减持。
银河电子为什么会下跌?银河电子全年财务报表?002519 银河电子股东人数?
在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可是充电桩的供应却存在很大的不足。为了确保新能源车使用,充电桩建设不可或缺,银河电子也扩张了充电桩的业务,这只股票到底优不优秀,有投资价值吗,下面我就来跟大家好好聊聊。在开始分析银河电子前,我整理好的黑色家电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点击就可以领取:宝藏资料!黑色家电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军工装备为主的智能机电、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及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三大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车辆的智能供配电管理系统、智能电源管理系统、工业机器人、充电桩等。银河电子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优秀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简单介绍银河电子后,下面通过亮点分析银河电子值不值得投资。亮点一:研发能力强,与军方达成稳定合作子公司和同智机电,也是一直以来参加了全军的预研、科研等重点型号项目,研发水平和生产规模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军方定型项目,且不断突破,拓展到更多的全新的型号装备。银河电子生产的产品目前被广泛使用在海、陆、空以及武警等大量主战装备与保障装备上,也促成了与各军兵种、军方科研院所、军工集团的长期合作,最终还成了智能机电控制技术领域的专业厂家。亮点二:在智能制造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子公司福建骏鹏及亿都智能是主要研究精密钣金加工、工业自动化设计的一家企业,又不断突破,实现了精密结构件的智能制造控制与集成技术。其中,自主研发的"自动折弯工业机器人"、"自动焊接工业机器人"等多项核心技术加速了钣金制造智能化进程,如今福建骏鹏及亿都智能全工序均已实现自动化应用,在国内智能化制造领域处于数一数二的地位。由于篇幅受限,更多关于银河电子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银河电子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智能制造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如今智能制造是未来制造业发展的时代趋势。另外,《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提出,对我国制造业的转型是非常有利的,我国智能制造产业现今呈现出高速发展的状态。军工方面:目前我国国防投入占GDP和财政开支的比例还不高,未来提升空间依旧比较大。我国要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这也是在十九大召开中提出来的目标,至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我国的国防投入必须得到加强,估计未来5-10年内,我国军费有可能会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总的来说,银河电子技术领先,并且,在军工、智能制造等方面有着优异的表现,未来的发展潜力很大。但是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想更准确地知道银河电子未来行情,直接点击链接,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看下银河电子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银河电子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7,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宁德时代为什么入股东方精工
一、宁德时代(300750.SZ)公布,公司及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北大先行”)、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汽产投”)、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汽车”)、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青海普仁”,与宁德时代、北大先行、北汽产投、北汽福田以下合称“普莱德原股东”)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工”)、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普莱德”)于2019年11月25日共同签署了《协议书》,普莱德原股东与东方精工拟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就普莱德业绩补偿、股权出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并履行完成一揽子解决方案。二、宁德时代同意加入并接受东方精工、北大先行、北汽产投、福田汽车、青海普仁和普莱德于2019年9月30日签署《保密及免责协议》和《备忘录》的约束。东方精工和普莱德原股东同意就以下事项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共同向审理2018年业绩补偿仲裁案的仲裁庭(“仲裁庭”)申请由仲裁庭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出具调解书:1、东方精工和普莱德原股东同意以人民币16.76亿元的补偿金额(“业绩补偿金额”),就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之间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责任达成调解,按照前述业绩补偿金额,公司对应承担部分为3.8548亿元。2、东方精工和普莱德原股东同意普莱德原股东以所持有的东方精工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来支付上述业绩补偿金额,即东方精工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普莱德原股东回购其持有的且与补偿金额相对应的东方精工股份(“业绩补偿股份”)并办理注销手续,回购的股份数量(即约2.94亿股)等于约定的补偿金额人民币16.76亿元除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东方精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9.2元,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为每股5.71元),其中公司将由东方精工回购的业绩补偿股份数量为6750.9632万股,对应回购价格为0.23元。
宁德时代为什么入股东方精工
因为东方精工对宁德时代非常重要。拓展资料:1、宁德时代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罗训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机制造;电力测功电机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动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等。2、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股份代码:002611),成立于1996年,唐灼林担任董事长,主营业务为瓦楞纸箱印刷生产线,公司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11)。上市后,集团在“内生+外延”的总体发展思路指引下,完成了高端智能装备的全球化产业布局。集团主营业务除了有瓦楞纸板生产线、高端瓦楞纸板印刷生产线及印前印后配套设备以外还有舷外机、其他高端智能制造产品,楞纸箱印刷成套生产线是东方精工上市时的主营业务,东方精工作为国内早期从事智能瓦楞纸箱包装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为下游纸制品印刷包装行业,尤其是瓦楞纸制品印刷包装行业国内外市场的中大型客户提供的纸板生产和印刷包装设备。公司精耕二十多年,围绕中高端瓦楞纸箱印刷设备持续进行自主创新,丰富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全球市场客户需求。
减持国债的股东减持
大盘自3471点回调以来,随着股指的急速下跌,部分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意愿增强。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书统计,8月5日—20日,32只股票的33家股东选择了“出逃”,减持市值合计约22.2亿元。 今年以来沪深两市股指频创反弹以来新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市值也水涨船高。不过在结构性泡沫逐渐显现之后,8月5日以来股指大幅下挫,下跌之快、回调之深都出乎意料。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逐渐增多,尤其是小非股东更是股份“出逃”的主力。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按照实际减持时间统计,8月5日以来,32只股票的33家股东减持了2.1亿股股份,减持市值合计约22.2亿元。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是股市大跌期间减持规模最大的股东。中路股份公告,2009年8月11日—13日,中路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流通股923万股(占总股份的3.47%);另外,中路集团于8月14日再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流通股405.3万股(占总股份的1.53%),合计减持市值约3.05亿元。作为大股东,这是中路集团自2月11日以来近半年首次减持股份,显然,市场迅速回调是中路集团减持的主要原因。不过,从股东的排序来看,33家股东中,只有5家是大股东,小非股东的数量明显占据了上风。28家小非股东减持股份合计1.63亿股,减持市值15.39亿元,占减持总市值的69%.其中,亚宝药业公告,第二大股东众力投资于2009年8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减持市值约2.05亿元。市场人士表示,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小非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差距较大,由于缺乏“话语权”,面对市场波动的风险,小非股东往往选择通过减持来“落袋为安”。统计显示,在33家股东中,有15家是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自从2008年4月证监会推出大小非减持1%以上必须通过大宗交易的规定以来,沪深两市大宗交易规模出现了明显的增长。而从今年前几个月的减持情况来看,二级市场挂牌交易仍然是大小非减持的首选。但是,由于近期市场的震荡,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宗交易正在逐渐成为减持的主渠道。统计显示,8月5日—20日进行减持的33家股东中,15家选择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减持股份合计1.46亿股,占减持股份总数的69.52%,占比接近七成。市场人士认为,挂牌交易的价格往往会高于大宗交易协议价格,但是由于大小非股东的减持数量一般较多,利用二级市场减持容易造成市场的波动。尤其是8月5日以来市场出现大幅的回调,减持大量股份很难通过挂牌交易实现,在市场承受能力减弱的情况下,大宗交易成为了大小非的首选。除了前面提到的中路集团和众力投资外,张子燕的减持股份数量更多。中科英华8月20日公告称,公司股东张子燕于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两笔共减持其持有的流通股份317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2%,交易金额共计19053万元。此外,一些股东在今年进行了多次的频繁减持。远兴能源限售股于2009年5月21日解禁上市,随后的6月4日、6月11日、7月1日、8月5日、8月14日,远兴能源发布了五次关于股东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减持公告。仅8月5日—20日期间,证大投资就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远兴能源股份1280万股,减持市值约1.81亿元。市场的波动难免会给大小非股东的心态带来影响,在国内经济逐渐回暖的环境下,随着股市走势趋于稳定,大小非股东的投资也会更加的理性。 沪深证券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分析人士认为,两交易所出台的这两个细则,均是针对当前市场新情况对证券交易的制度性修订。对于目前备受市场关注的“大小非”减持行为,两个细则均予以重点关注,可以看作是针对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在交易所层面的具体操作细则。深交所同时还特别发布了《关于做好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详见A2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行为,做出具体规范。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行为管理细则》,旨在贯彻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充分发挥会员自律管理作用,加强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这位负责人强调,根据市场需要,《交易行为管理细则》将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这两类行为,列入了上证所会员应当重点监控的范围。在监督这些交易行为时,会员发现客户涉嫌违法违规交易且无法及时制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证所。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规定,上证所会员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证券交易和资金监控系统,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关预警指标,重点关注包括上述“大小非”减持等十三种情形。此外,被上证所列为限制交易账户、在最近一季度被上证所列为监管关注账户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控的账户的交易行为,均应当进行重点监控。《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还对规范上证所会员客户的证券交易行为规范做出详细的一般性规定。深交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则规定,将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买卖的措施。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深交所可视情况采取限制交易措施。深交所同时发布的《通知》,要求深交所会员应当抓紧对本公司托管的解除限售股份情况进行梳理,摸清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明细,包括客户姓名、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及托管营业部等情况。《通知》说,深交所自今日起定期将有关股东持股信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监管信息??解除限售股份查询”栏目发送给相应的会员单位,供查阅与参考。《通知》还称,会员应当在摸清客户情况的基础上,联络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做好相关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守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要求会员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安排人员引导和帮助相关客户减持行为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并采取措施,积极为有大宗减持意愿的投资者提供配售服务。《通知》表示,深交所会员应当在柜台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对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特别是被深交所提醒重点关注的客户的交易委托实施严密监控,及时提醒、警示异常交易,有效防范和制止违规减持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深交所将对会员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投资者违规减持的会员,深交所将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哈高科的十大股东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1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49.40万 30.590%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2 浙江涌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97万 0.357% 流通A股3 吴奕云 126.00万 0.349% 流通A股4 冯小龙 120.21万 0.333% 流通A股5北京金石诺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万 0.277% 流通A股6 佛山市域信家具有限公司 91.13万 0.252% 流通A股7 郭金俊 86.33万 0.239% 流通A股8 陈镇雄 81.00万 0.224% 流通A股9何勇68.98万 0.191% 流通A股10 海南华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4.25万 0.178% 流通A股
二六三股东减持是不是意味着股票要跌?
有的股价减持不一定意味着股价就会立马跌,你看马化腾的腾讯一直减持,它股价还屡创新高了。但是综合市场反应来看,大股东减持一般都觉得是利空的消息,还是谨慎为好。
爱司凯300521的股东会议,谁能解读一下,是利好还是利空.会影响明天的走势吗?谢谢!
1、爱司凯(300521)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上并没有提出高转送方案,不存在利好,也不存在利空。是否会影响今天(8月22日)的走势,则要根据市场的反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市场对此反应不好,股价低开低走。2、根据公告,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6年8月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3、爱司凯自2006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印前设备和印前材料的销售和服务,并涉足工业化打印技术的研发,先后相继开发出32路、48路、64路、128路激光打印头,成功将其应用于CTP,推出了第一代Alpha900系列产品,并实现了小批量生产。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意义上的区别: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参考资料:股东大会-百度百科 董事会-百度百科监事会-百度百科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
法律分析: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合格董事组成的。董事与股东不同,任何人只要拥有公司股份即为股东,便有权参加股东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
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回答为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表决不同。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特殊决议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3、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产生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正式文如果第一次提请开董事会,该是由谁来提出
出资人是为股东所有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这些管理人员就是董事。董事会召开时间一般在公司章程上会有明确规定是几月几号,形成董事会。一般最大的股东就是选举出来的最高管理人员,也就是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选举部分股东为管理人员。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开股东会之前要先开董事会吗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四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2、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构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4、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权激励 独立董事可以不参加股东大会吗
首先声明,这里仅讨论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不做讨论。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三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而章程需要股东大会通过,因此这些议事会规则必然需要股东大会通过。2、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还有:选聘解聘董事监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即所谓重大对外担保事项)。二、《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众多原创权限不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部门设置的迅速腾达决策,这些决策权空间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属于董事会的一部分,对股东负责,其议事制度理当由股东大会通过。由此可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等需要股东大会通过。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是董事会的运作制度,比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内审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对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负责等,理当由董事会通过。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1、职责上的区别: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对外不可代表公司,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2、权力上的区别:监事会没有实权,但是监事会监督董事会,董事不可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还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提起诉讼;3、选举上的区别: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大)会负责的,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扩展资料: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才有效。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东会百度百科-董事会百度百科-监事会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于: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与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冲突,以哪个为准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冲突,以股东会决议为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 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董事会的类型 : 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将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义如下:公司治理要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 确立,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同时要确保这些管理结构有效运作以保持公司的完整、声誉,以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负责任。 NACD的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将公司的董事会看作治理结构的核心,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功能而言的。NACD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 (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 (2)形式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 (3)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4)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上市公司先召开董事会还是先召开股东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流程
法律分析: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有什么关系?
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他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决策和经营事务。1.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3.监事会设立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用中国的制度大致可以这么比喻下,股东会类似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类似董事会,而监事会就是纪委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把董事会作为权力机构吗
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是不行的。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就是权力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条件有哪些
1、董事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2、监事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如何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织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董事会中的股东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是怎么样实现“三权分立”?
1) 股东大会作为资本的代表,决定企业的发展方针与方向,董事会是它的常设机关,有股东大会决定;同时,为了考虑资本的不自主性,因此,董事会应该吸收劳动力代表,但在整体上董事会应该是资本代表的。 2) 企业的职业经理人群体为企业的运作和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其人员选人、层级架构设定等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经理人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3)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于劳动力大会决定人员和机构,其中劳动力代表应该站多数;同时,监事会下设申诉委员会,受理所有对企业营运、管理等有关的异议,且监事会的裁决是具有最终效力的,企业的机构(含董事会、经理人)都必须服从。为了监督监事会的这种裁判权的滥用,董事会与劳动力代表机构形成一致性意见后,可以撤销监事会的裁决。需特别说明的是,监事会成员构成中应该有职业经理人的代表,一方面,职业经理人也是劳动力;另一方面,职业经理人更能理解和平衡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利益。 此外,企业的另外两个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归属董事会主管,为了增强监事会的监督力度,审计部门的主管应该为当然的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1、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以下几个区别:(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2)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计划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高管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则要是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确定:由法律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这都是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从必须依照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他们各自的构成成员一样吗?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任免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1、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仅仅限于董事会会议的决定。而股东会决议代表着整个公司大的方向的决定,效力要高于董事会,其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需要多数的股东投票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二、董事会决议处理有什么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股东和董事有什么区别
股东和董事的区别具体如下:1、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人不一定每个股东都成为董事,但董事至少是一位;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总经理,总裁,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都是什么意思,请简单解释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局:主要是定期招开董事会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总裁:一般在集团公司才使用的称呼,是集团最高负责人。其次是董事长、CEO监事: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对公司董事 经理 财务的监督职能,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 (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 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不同
在我国公司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区别包括:行使职权不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组成人员不同;表决方式不同;身份解除条件不同;召开方式不同;召开前通知日期不同;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长会由股东会产生吗?
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会产生,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的股东董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经民主选举而产生。而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的顺序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关于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如下 :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如下: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公司股东会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1.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1.公司法里面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传统的公司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者组成的联合体和他们赚钱的“工具”。公司是一个营利性的社会法人,其权利的基础是物质所有者即股东的出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这就是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股东共同出资构筑公司资本基础,则出资者即股东的共同利益便成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利机关的立法源泉。但股东对公司直接占有和控制是不现实的。早期由出资者兼经营者的做法无法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于是股东大会便选举产生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其中包括为公司选择有经营能力的高层经理和对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就形成两种关系,一方面即公司委托董事管理与经营公司财产,董事由此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董事作为受托人负有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另一方面,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被认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可见,以股东本位论为支柱而构建的传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利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 麻烦采纳,谢谢! 2.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做什么的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是公司里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事务的管理者。多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局)。很多时候,董事会要选择其中一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理论上说,控制公司的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董事和股东一般就是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对于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会有很大的权力,各个董事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也一般由个别专业的执行董事(常务董事)专门负责那些专业领域的事务(比如财务董事和市场推广董事)。 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董事会通常拥有实际的权力。机构股东(如养老基金或者银行)通常在董事会有自己的代理人,这样在股东大会的时候,相对于小股东,董事会能掌握投票结果。但是,最近也有一些运动,希望推动和提高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的发言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 3.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如何分配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 一 引言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两个重要的机构,它们之间权力的分配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长期以来,人们对它们两者之间的权力并没有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致使股东大会权力过大,董事会权力较小。 这种权力结构阻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因此,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力,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之必需,引起各国的重视并成为许多国家立法之规定。 二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权力及特征 1。 股东大会的权力我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可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它表明: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并赋予了明显多于董事会的权力。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中,股东大会权力过大,有时甚至事无巨细都由股东大会裁决,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董事会牵制过多。 董事会仅仅只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关。 我国立法上的这一漏洞使股份有限公司越来越不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束缚了董事会的手脚,丧失了许多使公司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严重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2。股东大会的特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种由人数众多,成员复杂而组成的股东大会其特征如下: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形态之一,其资本日趋向巨额发展,并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即使一部分人投身于股市,也只能购入极少量的股份,成为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愈加分散。 这些人数众多且特别分散的小股东,恰似一盘散沙,使公司缺乏凝聚力,很难形成集体智慧和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 这样也就不可能使股东大会成为一个快速、高效的决策机构,而公司法却赋予股东大会过多的权力,这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现代企业的需求。 第二,这些为数众多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他们既无时间、精力,也无兴趣。同时,他们也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 于是,绝大多数股东产生一种“白搭车”的心理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的心态。因此,许多股东从未关心过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没有为公司如何经营献计献策。 他们只希望从股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巨利。由有这种“白搭车”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心态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大会,其决策能力之低下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公司法规定: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也只是极少数的股东参加会议。这种参与人数极少的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并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 事实上,在此情况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并不一定具有科学性。换言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有时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况且市场瞬息万变,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不一定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这些并不科学的决策,能不给公司带来损失吗?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不能适应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市场。 第四,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使公司丧失许多天赐良机。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许多信息稍纵即逝。 在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息社会,股东大会掌握着公司的大权,公司的一切大政方针均由其制定。事实上,股东的日趋分散,无法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新出现的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而董事会的职权较小,无权对一些有关公司发展的重大情况作出决策,使许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天赐良机被丧失。 股东大会出于自身的弱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肩负公司发展的重任,需要一个高效运作的机构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作出快捷、敏锐的决策,股东大会的权力必须弱化。 三 强化董事会的权力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推举产生,股东大会在选择董事会成员时,无不以股东的持股多少为依据。 换言之,持股多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多,持股少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也就少。 从这个角度上讲,董事会成员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意志和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兴衰荣辱与董事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公司兴旺发达,受益最多的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公司衰败,受害最大的也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必能为公司的兴旺发达而尽职尽责。 因此,董事会比股东大会更能体现公司的利益,由董。 4.董事会对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一个公司就那么几个从股东里选出来的几个董事,股东确可能会很多。所以董事会么就那么几个董事开会,股东会么你是个小股东么自己也可以去旁听参会的嘛 当然是董事会了,谁占的股份多谁说话算~~~ 倒。。。谁股份多谁是大股东。51%的股份就是绝对控股的地位。谁控股么当然谁说了算,大股东么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的,董事长么也肯定是大股东里选出来的,小股东算根毛,在一边听听的份~~ 最高决策机构不就是董事会么。权利机构么是股东会了。 6.董事会股东会行使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您好,关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否可以共用同一个议案??
可以呀。为什么不能呢。还可以把董事会的一些意图体现在文件中,让全体股东都知悉的。
股东能当董事吗
法律分析:股东是可以担任董事的。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可以出席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全体股东都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议案。如果董事的身份也是股东,当然有权出席。如果董事不是股东,无权出席股东会及行使表决权,只能列席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而言变更经营范围和名称均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而变更法定代表人就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如果不涉及修改章程,则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董事会是否可以监督股东大会
监事会不可以监督股东大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监事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负有监督义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
1.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2.意义上的区别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股份公司的组成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者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哪位大侠知道比较详细的~谢谢
股东会是公司的所有者,负责的是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决策机构,在股东会的授权下按照股东会议定的大政方针主持公司的日常事务决策。经营管理层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转。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特别授权的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具体介绍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结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营管理层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提请任免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为股东会,以此类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选举主席。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东会决议选择董事会成员和董事会决议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股东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 股东大会决议 ,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 代理 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董事会的类型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将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义如下:公司治理要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确立,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同时要确保这些管理结构有效运作以保持公司的完整、声誉,以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负责任。NACD的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将公司的董事会看作治理结构的核心,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功能而言的。NACD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2)形式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3)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4)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股东会可以代替董事会吗
不可以。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1、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仅仅限于董事会会议的决定。而股东会决议代表着整个公司大的方向的决定,效力要高于董事会,其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需要多数的股东投票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二、董事会决议处理有什么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和股东谁的权力大
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所以相较而言,股东的权利会更大。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拓展资料: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大小。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比董事会的权利大。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是通过股东会提名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和董事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通俗地讲董事会就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股东会就是人民代表大会,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而董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分别应该用提案还是议案?
股东大会就是提出提议。董事会就是提出议案。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选出来董事会来管理公司的重大事务。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于: 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 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与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和联系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行使职权不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组成人员不同;表决方式不同;身份解除条件不同;召开方式不同;召开前通知日期不同;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1.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1.公司法里面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传统的公司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者组成的联合体和他们赚钱的“工具”。公司是一个营利性的社会法人,其权利的基础是物质所有者即股东的出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这就是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股东共同出资构筑公司资本基础,则出资者即股东的共同利益便成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利机关的立法源泉。但股东对公司直接占有和控制是不现实的。早期由出资者兼经营者的做法无法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于是股东大会便选举产生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其中包括为公司选择有经营能力的高层经理和对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就形成两种关系,一方面即公司委托董事管理与经营公司财产,董事由此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董事作为受托人负有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另一方面,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被认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可见,以股东本位论为支柱而构建的传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利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 麻烦采纳,谢谢! 2.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做什么的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是公司里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事务的管理者。多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局)。很多时候,董事会要选择其中一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理论上说,控制公司的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董事和股东一般就是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对于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会有很大的权力,各个董事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也一般由个别专业的执行董事(常务董事)专门负责那些专业领域的事务(比如财务董事和市场推广董事)。 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董事会通常拥有实际的权力。机构股东(如养老基金或者银行)通常在董事会有自己的代理人,这样在股东大会的时候,相对于小股东,董事会能掌握投票结果。但是,最近也有一些运动,希望推动和提高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的发言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 3.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如何分配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 一 引言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两个重要的机构,它们之间权力的分配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长期以来,人们对它们两者之间的权力并没有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致使股东大会权力过大,董事会权力较小。 这种权力结构阻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因此,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力,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之必需,引起各国的重视并成为许多国家立法之规定。 二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权力及特征 1。 股东大会的权力我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可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它表明: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并赋予了明显多于董事会的权力。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中,股东大会权力过大,有时甚至事无巨细都由股东大会裁决,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董事会牵制过多。 董事会仅仅只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关。 我国立法上的这一漏洞使股份有限公司越来越不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束缚了董事会的手脚,丧失了许多使公司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严重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2。股东大会的特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种由人数众多,成员复杂而组成的股东大会其特征如下: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形态之一,其资本日趋向巨额发展,并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即使一部分人投身于股市,也只能购入极少量的股份,成为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愈加分散。 这些人数众多且特别分散的小股东,恰似一盘散沙,使公司缺乏凝聚力,很难形成集体智慧和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 这样也就不可能使股东大会成为一个快速、高效的决策机构,而公司法却赋予股东大会过多的权力,这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现代企业的需求。 第二,这些为数众多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他们既无时间、精力,也无兴趣。同时,他们也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 于是,绝大多数股东产生一种“白搭车”的心理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的心态。因此,许多股东从未关心过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没有为公司如何经营献计献策。 他们只希望从股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巨利。由有这种“白搭车”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心态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大会,其决策能力之低下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公司法规定: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也只是极少数的股东参加会议。这种参与人数极少的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并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 事实上,在此情况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并不一定具有科学性。换言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有时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况且市场瞬息万变,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不一定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这些并不科学的决策,能不给公司带来损失吗?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不能适应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市场。 第四,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使公司丧失许多天赐良机。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许多信息稍纵即逝。 在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息社会,股东大会掌握着公司的大权,公司的一切大政方针均由其制定。事实上,股东的日趋分散,无法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新出现的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而董事会的职权较小,无权对一些有关公司发展的重大情况作出决策,使许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天赐良机被丧失。 股东大会出于自身的弱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肩负公司发展的重任,需要一个高效运作的机构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作出快捷、敏锐的决策,股东大会的权力必须弱化。 三 强化董事会的权力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推举产生,股东大会在选择董事会成员时,无不以股东的持股多少为依据。 换言之,持股多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多,持股少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也就少。 从这个角度上讲,董事会成员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意志和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兴衰荣辱与董事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公司兴旺发达,受益最多的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公司衰败,受害最大的也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必能为公司的兴旺发达而尽职尽责。 因此,董事会比股东大会更能体现公司的利益,由董。 4.董事会对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一个公司就那么几个从股东里选出来的几个董事,股东确可能会很多。所以董事会么就那么几个董事开会,股东会么你是个小股东么自己也可以去旁听参会的嘛 当然是董事会了,谁占的股份多谁说话算~~~ 倒。。。谁股份多谁是大股东。51%的股份就是绝对控股的地位。谁控股么当然谁说了算,大股东么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的,董事长么也肯定是大股东里选出来的,小股东算根毛,在一边听听的份~~ 最高决策机构不就是董事会么。权利机构么是股东会了。 6.董事会股东会行使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三者的区别?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三者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管理层是经济术语,是一个包括董事会在内的管理阶层。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档案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定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阶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其中董事、经理以及监事等其他公司行政人员均属于公司的管理层人员。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有什么关系? 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他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决策和经营事务。 1. 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监事会 设立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用中国的制度大致可以这么比喻下,股东会类似人民代表大会, *** 类似董事会,而监事会就是纪委 董事会是不是就是股东会 董事会、股东会并不是上市公司独有的。 任何一家公司只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就存在股东会。一个股东的公司的就叫“股东”,“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就由执行董事和监事行使职权。也就是说非上市公司可以有董事会、监事会,也可以没有。但是上市公司必须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经理办公会一般存在国企中。 请问股东会议的会议股东的表决权与董事会的会议董事的表决权有何区别? 1、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不同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进行投资的股东才有资格才加会议,参与表决,一般是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长和董事都是由公司股东会任命的,董事会的表决权一般是按照人数确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的表决事项一般都是公司正常运营中的常规性问题。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哪些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权力可以由董事会来行使吗 既然是法定职权,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情况,但是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档案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 监事会 高阶管理层三者有哪些区别,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懂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高阶管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阶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许可权,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许可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阶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阶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董事会 管理层 哪个权力大? 董事会,一般权利决策的递减关系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即高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A 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法律分析: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 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股东会跟董事会的区别
1 、 构成不一样: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构成,董事会由职工代表和其他组员构成; 2 、 特性不一样: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3 、 岗位职责不一样: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情有决策权,可选择与辞退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向股东汇报工作,执行其决定。 以上就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1 、召开 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汇报工作; 2 、执行 股东会的决定方案; 3 、对 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进行决策; 4 、 制定公司的本年度财务计划方案,预算计划方案; 5、 制定公司提升或是降低申请注册资本及其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 公司分立、 破产或改变公司形式的计划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8、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主管及报酬事宜,并根据主管候选人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总经理、财务主管及报酬事宜;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方案; 10 、公司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力。 本文主要写的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董事和股东谁的权力大
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所以相较而言,股东的权利会更大。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大小。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比董事会的权利大。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是通过股东会提名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和其他组员组成;2、特点不同:股东大会为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3、工作职责不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决策权,可以选择解雇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执行其决定。以上是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董事会行使什么职权?1.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汇报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策方案;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4.制定公司今年的财务计划和预算计划;5.制定公司升级或减少注册资本申请及其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制定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或改变公司形式的计划;7.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8.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主管和报酬,并根据主管候选人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总经理、财务主管和报酬;9.制定公司基本管理计划;公司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力。本文主要写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仅供参考。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是什么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决议,不能对外代表公司,也不能对内执行管理业务。股东会的权力是终极的和绝对的: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均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均需对股东会负责。而董事会享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董事会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关。 《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 规定。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职能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区别是什么
组成不同、职责不同、性质不同等。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选举和罢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准备和保持董事会的程序,准备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各种书籍,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状态的资本收益和损失,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本质上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了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的本质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和信任委托机构的制度安排。股东大会不具体或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它在外部不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都有联系,在内部也不开展具体业务。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
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是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结构中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合格董事组成的。董事与股东不同,任何人只要拥有公司股份即为股东,便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成立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集体或者单独代表公司执行业务的人。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会的决议,聘免公司经理和由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 公司章程 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辞职 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1、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以下几个区别:(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2)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计划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高管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则要是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确定:由法律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这都是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从必须依照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吗
法律主观:股东会的权利比董事会大,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于章程,当然股东会决议也能修订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是通过股东会提名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法律客观: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有什么关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什么是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什么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有何区别?
法律主观:您好,关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