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上市的公司股改需要换法人变更吗
不需要变更法人。法人代表通常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派出的全权管理代表。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中国股市第一次股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进行了三次股改,时间和结果如下: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 中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股权分置改革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第一次: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 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 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第二次: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第三次: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以股改基准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时间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以股改基准日母公司单体报表的净资产为准进行折股。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一般上市前多久进行股改
国内公司股改完成后,向所在省证监局报“上市辅导”,上这个时间一般是6—12个月的时间是常见的,最短的3个月的时间,长的辅导期的时间是18个月。接下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材料安排发审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往下就是挂牌上市,这个时间下来,差不多是半年的时间。拓展资料:股改的意义何在?1、流通股东地位的提升:股权分置改革,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公司也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了,而不是在只有在融资的时候才想起流通股东。股改有什么好处2、流通股权利优与非流通股:在股改的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在流通的层面上,流通股的权利优与非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为了会的流通权,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必须支付对价。3、流通股获得丰厚物质回报: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就要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这也意味着,流通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会因上市公司的股改而增长,同时大流通股东的利益又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绑在一起,这样,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物质回报也是相应的提升。4、公司也提升了物质回报:尤其是ST股、绩差股等上市公司,凭借股改过程注入优质资产的对价模式,使得公司的基本面出现脱胎换骨式的提升,从一家徘徊于亏损边缘上市公司摇身一变成为绩优上市公司,对于ST农化的流通股是一次空前的物质大丰收。股改由来与发展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公司股改后多久能上市
国内上市股改完成后的下一个程序是向所在省的证监局报“上市辅导”,这个周期一般6-12个月,如果中介机构各方面关系比较好,最短可以3个月。当然,也有辅导期超过18个月的。辅导期结束后就是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材料,证监会接到材料后安排发审委审核,这个时间不确定,要看同时期报送材料的企业数量而定。如果能够过会,那么往下就是择期挂牌上市。如果没有过会,半年内还有第二次机会,要是还是被否,以后就不好说了。股改的定义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股改的操作流程基本包括七个步骤,即:制定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进行清产核资、企业产权界定、进行资产评估、由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企业认缴出资以及最后申请登记。股改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重要制度改革,其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1、企业要制定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并由股东发起股东会进行商议并做出最终决定。2、企业要进行清产核资,即对企业的全部财产、物资以及款项往来进行盘点,核实。3、企业要对其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界定,依法明确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经营权)等产权归属,对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进行明确界定。4、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依据法定标准和流程对企业资产的现值进行科学评估,以报告的形式进行确认。5、企业要应聘具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企业改制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损益。6、企业认缴出资,出资额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企业改制前的原资产换算,另一个是注入的新认缴资本。7、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股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 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这两种设立方式认购股份和交付股款的程序有所不同。在发起设立方式下,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并一次交足股款;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 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目前有一些《公司法》中所没有的规定,如设立独立董事、实行保荐人制度、发行上市条件和激励机制等,并对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方面都有待《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为了便于公司与其他人或组织开展业务,进行业务往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生产经营场所。为了便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登记其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但不一定是生产经营场所,例如,公司住所可在城里,而公司的生产工厂可在郊区,甚至其他城市或国家。
股改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另外,公司高管转让股份的时间及数量也有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改后到挂牌这段时间可以融资吗
可以融资,不冲突,挂牌过审后发一个公告就行
公司股改后多久能上市
国内上市股改完成后的下一个程序是向所在省的证监局报“上市辅导”,这个周期一般6-12个月,如果中介机构各方面关系比较好,最短可以3个月。当然,也有辅导期超过18个月的。辅导期结束后就是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材料,证监会接到材料后安排发审委审核,这个时间不确定,要看同时期报送材料的企业数量而定。如果能够过会,那么往下就是择期挂牌上市。如果没有过会,半年内还有第二次机会,要是还是被否,以后就不好说了。股改的定义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股改的操作流程基本包括七个步骤,即:制定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进行清产核资、企业产权界定、进行资产评估、由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企业认缴出资以及最后申请登记。股改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重要制度改革,其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1、企业要制定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并由股东发起股东会进行商议并做出最终决定。2、企业要进行清产核资,即对企业的全部财产、物资以及款项往来进行盘点,核实。3、企业要对其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界定,依法明确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经营权)等产权归属,对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进行明确界定。4、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依据法定标准和流程对企业资产的现值进行科学评估,以报告的形式进行确认。5、企业要应聘具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企业改制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损益。6、企业认缴出资,出资额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企业改制前的原资产换算,另一个是注入的新认缴资本。7、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未上市企业股改,需要先从哪方面入手?
其实股票并不是上市公司享有的待遇,未上市的企业也能够有股票,只不过与上市企业的股票不同,未上市企业的股票是不流转的,而未上市的企业想要上市就需求先进行股改。那么未上市企业股改该怎样进行呢?股票投资入门常识来帮你了解。 一、股改需求全体改变才能接连核算成绩 现在,全体改变是拟上市企业最常用的方法。一方面,由于全体改变对企业相对容易,影响也最小,事务能够顺畅接受;另一方面,依据现在的上市要求,全体改变不视为新设公司,能够继续核算公司的成绩。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科创板的首发方法都规则了,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财物值折股全体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绩可接连核算。上述账面净财物专指经审计的净财物,而非经评价的净财物。如有限公司以经评价的净财物折股建立股份公司,改变了财物计价根底,应视为新设股份公司,成绩不行接连核算。 因而,全体改变应当是公司股改的首先方法。公司假如想采纳依照净财物评价折股,依照调账之后的成绩进行IPO,应当慎重。 二、净财物折股需求留意的问题 净财物折股是指将有限公司股改(审计)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财物按一定份额折为股本投入股份公司,其他作为股份公司本钱公积的进程。在净财物折股的进程中,需求留意以下问题: 1、作折股核算依据的净财物是股改基准日公司单体报表上的净财物,而非以兼并报表的净财物为根底; 2、净财物折股后的股份公司股本数不能高于净财物数据。实践中一般都是依照1元以上的净财物折1股的方法进行折股,折股后净财物剩下部分进入股份公司的本钱公积。 3、净财物折股虽不约束份额,但应留意满足上市板块的最低股本总额要求。 4、净财物折股所依据、参阅的审计值或评价值应是由具有证券期货资历的会计师、评价师机构作出,不然会成为后续上市的瑕疵,或许需求由有资历的中介机构出具复核定见且中介机构宣布清晰定见等办法进行补偿。 5、 如股改前公司存在未配资利润为负的状况,则应该经过正常运营,将亏本补偿结束或许处理减资补偿亏本,随后再进行股改,不然公司或许会面对全体改变完结后运转满36个月才能申报的状况。 总归,净财物折股是一项比较专业的作业,既是对公司财物和负债的审计确认,又触及到公司改制后股本大小以及股改的标准性问题。因而,应当慎重对净财物进行折股。 三、股改需求实行的法令程序 一般来说,全体改变的容易流程如下: 1、中介机构先查询企业是否契合上市条件、假如不契合的话存在哪些法令妨碍和财政妨碍,并提出处理问题的主张和股改主张计划。 2、公司确认并处理上述影响上市的妨碍性问题,举行董事会、暂时股民会,确认股改基准日。 3、会计师依据上述审计基准日完结审计陈述,确认公司的财物和负债并终究确认净财物。评价机构依据会计师的审计陈述,出具评价陈述。 4、公司再次举行董事会、暂时股民会对上述审计陈述和评价陈述进行确认,并终究确认股改计划。 5、签定发起人协议、预备并举行创建大会等,完结建立股份公司的相关内部流程,并在30日内处理完结工商改变登记手续。 上述程序是股改触及的首先法令程序,其间每一个节点都触及到各种需求确认的问题,尤其是第一个节点和第二个节点非常重要,只有处理了公司存在的上市妨碍,才能实质性的进行股改相关的作业。 股改是一件严厉的工作 ,对于要上市的企业来说,有必要了解清楚股改对于企业的含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上市做好预备。
什么叫股改?股票中的“权和息”对我们散户有关系吗?
1.什么叫股改?现在的股改大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2.股票中的“权和息”对我们散户有关系吗?当然有关系了,除权与除息 是上市公司向股民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们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权登记日予以登记,且只有在此日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资格领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实行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后,股权登记都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记公司进行专门的登记,只要在登记的收市时还拥有股票,股东就自动享有分红的权利。 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证券交易所都要计算出股票的除权除息价,以作为股民在除权除息日开盘的参考。 因为在开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时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其公式为: 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得权利 对于除权,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若股票在分红时即有现金红利又有红股,则除权除息价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股改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另外,公司高管转让股份的时间及数量也有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为什么公司股改后,股本必然低于注册资本
不要乱说啊,股本低于净资产,不是必然低于注册资本啊
什么是股改?股改方案的配股是什么意思?请用简单的方式解释
偶来简单一点回答你的问题,股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因为国内证券制度的问题,中国证券市场存在同股不同权,也就是说,当你买了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你却没有行使你股东的权利,所以就出现了许多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的事件发生,那么,成熟的证券市场都是同股同权,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ST,PT,三板市场,所以,证券市场为了发展,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就必须全流通,股东必须有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就为这个一直都在努力,2005年,首只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600031)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经验,从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当中就可以体现出来!那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股改方案,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为了把法人股和国家股进行流通,必须经过流通股股东同意,那么,由于法人股和国家股成本很低,就此上市流通肯定对流通股股东不公平,那么为了补偿给二级市场的流通股股东就必须送股或者贴息,所以从股价上面就可以看出来一个缺口,而且股票名称前面有一个“G”的字样,所以这样就表示这个股票就已经全流通了,当然,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有一定的禁售期,也就是当你公司全流通之后为了不至于大股东大幅抛售股份导致股价下搓,就规定最少13个月之内不允许在二极市场出售!
上市前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目的: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原因: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
未股改上市股份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改的全称叫:股权分置改革。股改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未股改也就是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 未股改上市股份公司就是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也就是说此类公司还有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不过,现在好象已没有这类公司了。
山东鲁创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山东鲁创股改是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指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
中国进行了几次股改?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结果如何?
中国进行了三次股改,时间和结果如下: 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 中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股权分置改革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一次: 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 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 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 第二次: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次: 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作用一: 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作用二: 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作用三: 再次,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什么是股改?股改方案的配股是什么意思?
相关概念:1、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2、配股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 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 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 优先认购权。由来发展:1、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2、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3、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什么是股改?送股,配额是什么意思?
股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意思,也就是解决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得法人股股票不能流通,以至于一股独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受到很的伤害,实行股改就是实现股票全流通,从长期来看是股市的一大利好。送股是在企业效益好的情况下,给与广大股东的一种回报。配额则是在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股票市场来凑集资金的一种行为,前提是企业效益好,那些亏损、业绩不好的企业则没有配额的权利。
“S股 ”就是未完成股改的股票。“股改”又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要准确理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才能知道为什么要股改,上市之初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样就出现了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即“股权分置”问题,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自如。股票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上市前股改是什么意思
1、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2、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改是什么意思?是利空还是利好?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股市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问题。股权分置不对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权利的不对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权利的不对等,集中表现在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权的不对等、不平等;二是承担义务的不对等,即不同股东(股票持有者的简称)承担的为企业发展筹措所需资金的义务和承债的义务不对等、不平等;三是不同股东获得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的不对等、不平等。股权分置使产权关系无法理顺、企业结构治理根本无法进行和有效,企业管理决策更无法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独裁和内部人控制在所难免,甚至成为对外开放、企业产权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碍。因此,解决股市问题,股权分置问题必须解决; 关于股权分置的提法。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什么是股改?股改前后有何不同?
股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股票的权利改革,原来是什么样的股票权利都有,改了之后都是一样的权利了)
请问什么叫股改?懂的人回答.
1,用简单通俗的话解释什么叫股改? 股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股票的权利改革,原来是什么样的股票权利都有,改了之后都是一样的权利了). 2,为什么要股改? 我们原来是计划经济,股市也是计划经济产物,再不改革就会阻碍我们股市发展了. 3,股改前后区别. 没改的时候我们的权利不一样,改了之后全部流通,权利都是一样.要是大股东不好好做公司业绩,那很有可能因为股价过低被收购,没股改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公司赚不赚钱他都稳稳当当的做大股东.所心没股改就会损伤小股东利益. 4,怎么样进行股改? 怎么样股改都由各个公司自己出方法,我这里就不说了.说不完方法太多,但多数都是采用送股. 5,如果是非流通股东送股给流通股东的话,那非流通股东不是损失很多吗?这对非流通股东有什么好处呢?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呢?以上合起来回答你. 打比方说,A股票20元市场价格,但是非流通股是不能流通也就不能买卖,那A股票20,30,100,1000对大股东本身都是不能在二级市场现价卖的.政府规定可以转让,但转让价非常低,据我所知高过二级市价的非常少.如果流通了大股东可以随时卖出,当然会获利很高.即使采取了送流通股票,那也不会送的很多,送很少一部分股票给出去,然后换来股票流通,你说对大股东来说是不是好事?原来的流通股东也得到了小部分的馈赠,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样大小股东全部是一样的股票,一样的权利,当然大小股东就会认真做自己公司业绩,好好干活了,公司自然就变得更好. 6,对与投资者和大股东来说分别意味着什么? 这个问题我就不用回答了吧,你看懂了上面的当然就知道这个问题答案了. 唉,赚你50分真不容易,费了半天力.
股改送权是什么意思?如何操作?
无需操作,自动入帐。
经常有人说的股改是什么意思?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股改就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我想问什么是股改,股改又是大概怎样子的?谢谢
“股改”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出现频率最高、最热点的一个术语。要准确理 股改 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样就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此即“股权分置”问题。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 股改 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2]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股改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 股改 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 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改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么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 股改 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 编辑本段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编辑本段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改革原因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3] 编辑本段改革作用 地位获得提升 股改之前的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控股股东眼里,依然是唐僧肉,很少考虑到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只有在再融资的时候才会想起照顾一下流通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 但在股改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终于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在股改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流通层次上,流通股东的权利优于非流通股东,因此非流通股东要想获得流通权,必须要支付对价,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所以,才有了铺天盖地的投资者关系报道与评论,才有了流通股东投票权的价值,由此使得流通股东在精神上无疑获得前所未有的胜利。 股改方案实施之后,虽然非流通股东也获得了流通权,但有着一定的锁定期,所以,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流通股东的权利依然优于限售期的流通股东。因此,流通股东可以根据自己对上市公司未来一年或两年的业绩判断作出自由买卖的决策,而限售期的流通股东即便看到了自身公司的股价高估,也不能抛售,而为了维持股价的稳定,还得弯下身与流通股东沟通。不信?现在你可以拿起身边的电话机,拔G股的电话,保证会得到对你问题的满意答复,这在前些年是不多见的。
公司上市之前的股改的意思?
中国公司在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之前,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上市之前,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要上市,必须将有限责任改制成产权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高管,财务,股权,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方面。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利与弊?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什么是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什么要改革-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我们该做些什么-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晕,怎么会这么回答。“股改”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简称,中国的股票市场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还有一个职工股我忘了能不能流通了),股改就是通过送股或者其他的方案,使这些类型的股票能够流通,增加一直股票的流通股数量。这是个人理解啊,可能不太准确。只当参考吧,呵呵。
请问股改是什么意思呀?
股权分置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证券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改革,这项改革必然会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1.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从长期来看对证券市场来说是重大利好,有助于营造证券市场长期上升的环境,形成并巩固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降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 2.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对流通股股东如何进行对价补偿;试点企业改革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推出的试点企业代表性如何,数量的多少与改革节奏的快慢;股权分置问题到何时才能解决完毕;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环境下是否会有增量资金进入市场等。 3.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在新股发行时应如何定位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解决这一问题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开始。从现实来看,长时间内停止发行新股,会影响证券市场自身的正常发展,而且会影响我国的经济改革进程。 4.股权分置改革对证券市场所形成的扩容压力。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获取流通权,所送股份会使股市流通筹码增多。第二种情况是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会对市场造成的扩容压力。 5.股权分置改革中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这项改革的核心原则。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流通权,必须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利益,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数量不等的对价补偿,对价的兑现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请问什么是股改?
股改就是几年前的股权分置改革,主要目的就是是股票市场全流通,这样使得股票市场就扩容了,股市乱象太多,市场不透明,单向交易获利机会有限,数量太多选股费时费力不如直接投资黄金白银,24小时连续交易及时可以参与行情把握,T+0随时获利和回避风险,双向涨跌均有机会获利,欢迎交流加 hi
*ST股票的问题,什么是股改
只能关注基本面了,了解下股东大会。ST表示连续两年亏损,业绩好了就可以摘帽。S表示未股改,意思是还有一些尚未流通的股权(比如某公司准备流通100股到市场去,但只流通了60股,还有40股准备以后流通,这样的股票叫未股改,另外40股流通时,叫股改),一般股改后,股价都有较大的提升。
股改指的是什么
就是将原来没有流通的一部分股票,变成流通的股票。2005年5月之前发行的股票,在股市里面流通的股份,一般都在50%以下,上市公司持有一半以上的股份,自己绝对控股。这样的股市是很难吸引投资者的。从2005年3月开始,我国开始了股改,把没有上市的股票,大部分拿出来放到股市中流通,就是股改,也叫做“全流通”。但是时至今日,两市1520只股票,也只有六只股改完全成功,成为真正“全流通”的股票。它们是上海股市的飞乐音响、ST兴业、申华控股、爱使股份和方正科技。全流通,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目前两市1517只股票,真正全流通的,只有五只上海的股票。实际意义的全流通,很少几只。我国股市,所谓的全流通,是一个集团内的一部份股份,是全流通的。就是“三无”股票:无国企股、无法人股、无B股和H股。以上海股市现在的841只股票为例,五只是全流通的:600653 申华控股600652 爱使股份600601 方正科技600651 飞乐音响600603 ST兴业两只流通95%以上:600512 腾达建设、600352 浙江龙盛。深圳股市没有全流通的,流通比例最高的两只股票,武汉中百、ST罗牛,流通95%。
股改分红的意思
股改就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指上市公司通过协商使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达到平衡。分红则是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
什么是股改?尽量说的通俗易懂些(不需要在网上复制的)。
要通俗的那就好说了,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公司的股分被分成3份,分别为国家股,法人股,普通股,从名字上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所持有的股份所代表的权力是不一样的,90年代后,这种股权方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持有同一个公司的股票,为什么持普通股就要低人一等呢,而且这次股权方式会导致收益不平衡,也就是会有,持有这种股的人亏钱,持那种股的却在赚钱的怪象,于是便有了“股改”这是具有时代特征的词,怎么改呢,当然就是要取消股份分类,那又通过什么方式取消分类呢,那就是全流通,就是原来国家股,法人股中不流通的,现在大家全流通,以保证大我权益相等,所以,准确地说,把不流通的股份改为流通的股份并非是股改,他只是股改的一个方式,方法。包括我们经常看到的“解禁”都是股改的内容。
股票没有股改过是什么意思?
证券市场中的股改是什么意思 :最简单扼要的解释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x0dx0a为什么要进行股改: x0dx0a[1]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制度性缺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诞生的."为国有企业融资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必须始终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场股权设置的指导方针.因此,在当初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把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并且规定:不仅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股比例(以"保持公有制地位"),而且不能上市流通(让人收购了可了不得).一开始就形成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制度性缺陷问题.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上市圈钱不管回报"等各种各样弊病. x0dx0a[2]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制度性缺陷,严重违背了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扭曲了市场化资本调节的基本功能,最终影响了股票市场融资作用的正常进行,危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也就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是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原因. x0dx0a[3]股改就是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恢复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作用.把错的纠正过来. x0dx0ax0dx0a股改前和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区别与好处: x0dx0a[1]股改后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全体股东责权利同担共享..而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继续完成股改任务,在股改未完成前,按照老规定不得进行融资. x0dx0a[2]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市场化的资本配置调节作用--优胜劣汰--得到发挥,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发展提供急需的筹资渠道,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帮助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x0dx0ax0dx0aS表示该股票没有股改过 x0dx0ax0dx0a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 x0dx0ax0dx0a*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 x0dx0ax0dx0aS*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并且没有股改 x0dx0ax0dx0aXD表示意思是股票已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x0dx0aXR表示意思是该股已除权,股票以后也没有分红。 x0dx0ax0dx0aDR表示意思是xd xr意思就是没有派息,也没分红 两样都没了
ST股票是特别处理股票,S股票是股改股,股改股是什么意思?
沪深证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调整有关A股股票的证券简称。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标记,恢复股改方案实施前的股票简称;其余276家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其简称前被冠以“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了25个年头,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人对经济建设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市场经济意识已经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要问为什么大股东要回收或增持上市公司法人股,我想就连上未成年的孩子,也都能马上回答出“他们为了赚钱”这样的话。“赚钱”这个词说起来有点粗俗,用个更书面点的话形容,就叫做“追求超额收益”。那么,通过购买法人股就能追求超额收益吗?20世纪末的中国遍地是黄金,到了21世纪了,天上还有掉馅饼的好事情吗?无庸质疑,股改确实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给了很多人把纸上富贵转化为现实财富的机会。正因如此,只有获得更多的筹码,才能让股改带来的收益更明显。从这个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股东要急忙收购法人股了。这正是因为,这些原来只是用数字表示的法人股,在股改之后,马上就能变成真金白银。有点像安徒生的童话,是吗?可这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至此,我们不禁又要问,股改到底是为了什么? 从官方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是关系到中国股市未来发展的大事,顺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才能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让中国股市起死回生。从单个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可以进一步实现同股同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但对于投资者呢?投资者得到了什么?首先,股改并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资产也还是那些资产。其次,股改并没有使投资者得到超额补偿。虽然各公司都详尽办法出各种不同的对价方案,以取悦投资者,但我们应该看到,对价只是对流通股股东以前投资成本的一部分返还,并不能弥补投资者多年的亏损。那么投资者到底得到了什么?应该说得到了一个概念??G股的概念,让大家多了一个炒做的题材;另外,多了一个信念??政府必定救市的信念,让大家恢复了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对于股改,我想中国政府真的是有点迫不得已,其实非流通股不流通又有何妨?只是市场不答应。假使不给补偿,股市就一路下行,投资者就看不到股市的希望。于是,在股改这场讨价还价的战争中,投资者胜利了,股改进行了,补偿拿到了,但这却偏偏又给了很多心术不正的人以机会。 股改进行势在必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问题就推倒重来,任何制度下都会有一小部分人通过投机而获利。我们不反对非流通股大股东通过增持法人股来获取利益,但是这又是一场战争,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一场战争。我们希望这场战争能以大家双赢而告终,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谁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谁都希望损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的监管者,不能通过过多的行政手段去干涉这场战争,但是保证这场战争的公平环境,是监管者的职责,希望相关法规尽快出台,给市场一个公平的舞台。至于股改谁获得的利益最大,要由市场机制说了算。
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指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公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股改是什么意思?是怎么一回事?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分置概述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股权分置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006年3月6日,第23批的46家股改公司名单公布,至此,中国内地股票市场上,股改公司的比例已接近50%,许多人对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感到乐观。 也许是尚在进行之中的缘故,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导致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失去控制权的先例。 股权分置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个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经实行多年,其中特别规定:上市的企业只允许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场公开发行及交易,其余的股份则暂时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并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法人持有。 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证国家对上市国有企业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另一方面也担心中国刚刚建立的股票市场无法承担全流通的市场压力。 确实,这一制度的实行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所遇到的思维观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没有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这一制度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包括市场供需失衡问题、股东利益冲突问题及企业控制权僵化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 五年前中国证监会就提出进行改革,但因为市场压力不得不收回,一直到去年中才提出新的方案。许多人甚至认为由于股权分置造成的潜在的过量股票供应,导致了整个中国股市过去五年的一蹶不振,他们坚信:股权分置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个幽灵,威胁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扫除一个重要的障碍! 对股权分置造成的市场供需失衡的担心在内地已经深入人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可能过分及太片面,为什么?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也同样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为什么香港证监会及投资者不担心供过于求?为什么香港H股指数与内地指数背道而驰?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流通股股东认为国有大股东当初上市时并没有以现金在市场上购买股份,而是以低于真正市场价的资本估值而获得股份及控股权,因此认为吃了亏,需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获得补偿。 到底需要补偿多少?没有人讲得清楚!显然,这是一个大股东与流通股小股东讨价还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很明确地将讨价还价的细节交给了每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处理,但规定股改方案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流通股股东同意及三分之二全体股东同意。 这一政策是2005年股改可以顺利推行的关键,因为它一方面使得证监会可以超脱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限定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相对力量,大大降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交易成本与阻力。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母公司,相对较好说话,他们对流通股小股东的让步也就比较大,小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补偿的股份数平均达到流通股总量的30%之高。 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改革中,国有股让利太多,但也有流通股持有人认为国有股让利不够而拒绝改革方案。 市场参与者将注意力聚焦在这些讨价还价的细节上,显然合理而正当。但同样,在各方博弈中,再分配的绝对公平显然只能是理想化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真正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小股东能不能有双赢的机会———上市企业的管理、生产力及业绩有实质性的改进。 企业素质的改进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可惜内地在这方面的讨论很少,注意力都集中在市场供需平衡及股东利益冲突这两个问题上了。企业素质的改进与企业的控制权直接相关,而股权分置往往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僵化。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 某个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必然出问题,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少,股价下跌。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经营不善而跌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时,一些策略性投资者就可以介入,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票,或以收购兼并的形式,成为控股股东,并撤换管理层、更改经营方式、提高生产力及业绩。 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有能力的大股东无法替代无能的大股东,企业也就无法在市场压力下通过优胜劣汰而有系统地扭亏为盈,持有烂股的小股东也就无法借收购兼并来翻身,日久天长,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 可见,控制权僵化是中国上市企业及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瓶颈,而股权分置改革是消除这一瓶颈的必要条件。因此,我非常赞成及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但是,仅有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足以造就一个成熟的企业控制权市场,来提升上市企业股东及管理层的素质及企业的生产力与业绩。股权分置改革还必须有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特别是国有企业股东市场及管理者市场的改革。 只有当上市企业的控制权有可能从无能的股东转移到能干的股东时,中国证券市场持久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什么是股改?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分置概述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股权分置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006年3月6日,第23批的46家股改公司名单公布,至此,中国内地股票市场上,股改公司的比例已接近50%,许多人对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感到乐观。 也许是尚在进行之中的缘故,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导致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失去控制权的先例。 股权分置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个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经实行多年,其中特别规定:上市的企业只允许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场公开发行及交易,其余的股份则暂时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并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法人持有。 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证国家对上市国有企业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另一方面也担心中国刚刚建立的股票市场无法承担全流通的市场压力。 确实,这一制度的实行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所遇到的思维观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没有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这一制度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包括市场供需失衡问题、股东利益冲突问题及企业控制权僵化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 五年前中国证监会就提出进行改革,但因为市场压力不得不收回,一直到去年中才提出新的方案。许多人甚至认为由于股权分置造成的潜在的过量股票供应,导致了整个中国股市过去五年的一蹶不振,他们坚信:股权分置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个幽灵,威胁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扫除一个重要的障碍! 对股权分置造成的市场供需失衡的担心在内地已经深入人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可能过分及太片面,为什么?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也同样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为什么香港证监会及投资者不担心供过于求?为什么香港H股指数与内地指数背道而驰?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流通股股东认为国有大股东当初上市时并没有以现金在市场上购买股份,而是以低于真正市场价的资本估值而获得股份及控股权,因此认为吃了亏,需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获得补偿。 到底需要补偿多少?没有人讲得清楚!显然,这是一个大股东与流通股小股东讨价还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很明确地将讨价还价的细节交给了每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处理,但规定股改方案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流通股股东同意及三分之二全体股东同意。 这一政策是2005年股改可以顺利推行的关键,因为它一方面使得证监会可以超脱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限定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相对力量,大大降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交易成本与阻力。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母公司,相对较好说话,他们对流通股小股东的让步也就比较大,小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补偿的股份数平均达到流通股总量的30%之高。 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改革中,国有股让利太多,但也有流通股持有人认为国有股让利不够而拒绝改革方案。 市场参与者将注意力聚焦在这些讨价还价的细节上,显然合理而正当。但同样,在各方博弈中,再分配的绝对公平显然只能是理想化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真正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小股东能不能有双赢的机会———上市企业的管理、生产力及业绩有实质性的改进。 企业素质的改进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可惜内地在这方面的讨论很少,注意力都集中在市场供需平衡及股东利益冲突这两个问题上了。企业素质的改进与企业的控制权直接相关,而股权分置往往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僵化。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 某个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必然出问题,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少,股价下跌。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经营不善而跌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时,一些策略性投资者就可以介入,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票,或以收购兼并的形式,成为控股股东,并撤换管理层、更改经营方式、提高生产力及业绩。 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有能力的大股东无法替代无能的大股东,企业也就无法在市场压力下通过优胜劣汰而有系统地扭亏为盈,持有烂股的小股东也就无法借收购兼并来翻身,日久天长,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 可见,控制权僵化是中国上市企业及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瓶颈,而股权分置改革是消除这一瓶颈的必要条件。因此,我非常赞成及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但是,仅有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足以造就一个成熟的企业控制权市场,来提升上市企业股东及管理层的素质及企业的生产力与业绩。股权分置改革还必须有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特别是国有企业股东市场及管理者市场的改革。 只有当上市企业的控制权有可能从无能的股东转移到能干的股东时,中国证券市场持久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股票,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这三者就形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局面,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的开始了“股权分置”。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新手提问:股改是什么意思?所有股票都要股改吗?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了25个年头,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人对经济建设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市场经济意识已经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要问为什么大股东要回收或增持上市公司法人股,我想就连上未成年的孩子,也都能马上回答出“他们为了赚钱”这样的话。“赚钱”这个词说起来有点粗俗,用个更书面点的话形容,就叫做“追求超额收益”。那么,通过购买法人股就能追求超额收益吗?20世纪末的中国遍地是黄金,到了21世纪了,天上还有掉馅饼的好事情吗?无庸质疑,股改确实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给了很多人把纸上富贵转化为现实财富的机会。正因如此,只有获得更多的筹码,才能让股改带来的收益更明显。从这个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股东要急忙收购法人股了。这正是因为,这些原来只是用数字表示的法人股,在股改之后,马上就能变成真金白银。有点像安徒生的童话,是吗?可这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至此,我们不禁又要问,股改到底是为了什么? 从官方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是关系到中国股市未来发展的大事,顺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才能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让中国股市起死回生。从单个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可以进一步实现同股同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但对于投资者呢?投资者得到了什么?首先,股改并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资产也还是那些资产。其次,股改并没有使投资者得到超额补偿。虽然各公司都详尽办法出各种不同的对价方案,以取悦投资者,但我们应该看到,对价只是对流通股股东以前投资成本的一部分返还,并不能弥补投资者多年的亏损。那么投资者到底得到了什么?应该说得到了一个概念??G股的概念,让大家多了一个炒做的题材;另外,多了一个信念??政府必定救市的信念,让大家恢复了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对于股改,我想中国政府真的是有点迫不得已,其实非流通股不流通又有何妨?只是市场不答应。假使不给补偿,股市就一路下行,投资者就看不到股市的希望。于是,在股改这场讨价还价的战争中,投资者胜利了,股改进行了,补偿拿到了,但这却偏偏又给了很多心术不正的人以机会。 股改进行势在必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问题就推倒重来,任何制度下都会有一小部分人通过投机而获利。我们不反对非流通股大股东通过增持法人股来获取利益,但是这又是一场战争,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一场战争。我们希望这场战争能以大家双赢而告终,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谁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谁都希望损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的监管者,不能通过过多的行政手段去干涉这场战争,但是保证这场战争的公平环境,是监管者的职责,希望相关法规尽快出台,给市场一个公平的舞台。至于股改谁获得的利益最大,要由市场机制说了算。
为什么要股改,股改有什么意义?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分置概述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股权分置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006年3月6日,第23批的46家股改公司名单公布,至此,中国内地股票市场上,股改公司的比例已接近50%,许多人对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感到乐观。 也许是尚在进行之中的缘故,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导致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失去控制权的先例。 股权分置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个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经实行多年,其中特别规定:上市的企业只允许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场公开发行及交易,其余的股份则暂时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并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法人持有。 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证国家对上市国有企业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另一方面也担心中国刚刚建立的股票市场无法承担全流通的市场压力。 确实,这一制度的实行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所遇到的思维观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没有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这一制度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包括市场供需失衡问题、股东利益冲突问题及企业控制权僵化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 五年前中国证监会就提出进行改革,但因为市场压力不得不收回,一直到去年中才提出新的方案。许多人甚至认为由于股权分置造成的潜在的过量股票供应,导致了整个中国股市过去五年的一蹶不振,他们坚信:股权分置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个幽灵,威胁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扫除一个重要的障碍! 对股权分置造成的市场供需失衡的担心在内地已经深入人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可能过分及太片面,为什么?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也同样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为什么香港证监会及投资者不担心供过于求?为什么香港H股指数与内地指数背道而驰?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流通股股东认为国有大股东当初上市时并没有以现金在市场上购买股份,而是以低于真正市场价的资本估值而获得股份及控股权,因此认为吃了亏,需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获得补偿。 到底需要补偿多少?没有人讲得清楚!显然,这是一个大股东与流通股小股东讨价还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很明确地将讨价还价的细节交给了每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处理,但规定股改方案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流通股股东同意及三分之二全体股东同意。 这一政策是2005年股改可以顺利推行的关键,因为它一方面使得证监会可以超脱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限定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相对力量,大大降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交易成本与阻力。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母公司,相对较好说话,他们对流通股小股东的让步也就比较大,小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补偿的股份数平均达到流通股总量的30%之高。 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改革中,国有股让利太多,但也有流通股持有人认为国有股让利不够而拒绝改革方案。 市场参与者将注意力聚焦在这些讨价还价的细节上,显然合理而正当。但同样,在各方博弈中,再分配的绝对公平显然只能是理想化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真正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小股东能不能有双赢的机会———上市企业的管理、生产力及业绩有实质性的改进。 企业素质的改进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可惜内地在这方面的讨论很少,注意力都集中在市场供需平衡及股东利益冲突这两个问题上了。企业素质的改进与企业的控制权直接相关,而股权分置往往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僵化。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 某个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必然出问题,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少,股价下跌。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经营不善而跌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时,一些策略性投资者就可以介入,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票,或以收购兼并的形式,成为控股股东,并撤换管理层、更改经营方式、提高生产力及业绩。 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有能力的大股东无法替代无能的大股东,企业也就无法在市场压力下通过优胜劣汰而有系统地扭亏为盈,持有烂股的小股东也就无法借收购兼并来翻身,日久天长,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 可见,控制权僵化是中国上市企业及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瓶颈,而股权分置改革是消除这一瓶颈的必要条件。因此,我非常赞成及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但是,仅有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足以造就一个成熟的企业控制权市场,来提升上市企业股东及管理层的素质及企业的生产力与业绩。股权分置改革还必须有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特别是国有企业股东市场及管理者市场的改革。 只有当上市企业的控制权有可能从无能的股东转移到能干的股东时,中国证券市场持久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未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股改的全称叫:股权分置改革。未股改也就是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股改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现在所说的“股改”就竟改了哪些方面啊?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股改上市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 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份制改革意味着,政府将能够将未上市的国有股份上市,以实现同股同权。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改对于炒股的人有什么意义
增加和保护了散户的投资收益。
什么是股改?股改方案的配股是什么意思?请用简单的方式解释
偶来简单一点回答你的问题,股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因为国内证券制度的问题,中国证券市场存在同股不同权,也就是说,当你买了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你却没有行使你股东的权利,所以就出现了许多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的事件发生,那么,成熟的证券市场都是同股同权,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ST,PT,三板市场,所以,证券市场为了发展,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就必须全流通,股东必须有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就为这个一直都在努力,2005年,首只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600031)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经验,从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当中就可以体现出来!那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股改方案,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为了把法人股和国家股进行流通,必须经过流通股股东同意,那么,由于法人股和国家股成本很低,就此上市流通肯定对流通股股东不公平,那么为了补偿给二级市场的流通股股东就必须送股或者贴息,所以从股价上面就可以看出来一个缺口,而且股票名称前面有一个“G”的字样,所以这样就表示这个股票就已经全流通了,当然,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有一定的禁售期,也就是当你公司全流通之后为了不至于大股东大幅抛售股份导致股价下搓,就规定最少13个月之内不允许在二极市场出售!
请问公司股改有什么意义?公司为干什么要股改?对我们底层员工有什么好处?
你好,股改具体指的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的协商机制,消除了A股股票市场的股份转让制度差异的过程,我们中国股票的股权设置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分别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改的意义: 1、流通股东地位的提升:股权分置改革,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公司也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了,而不是在只有在融资的时候才想起流通股东。 2、流通股权利优与非流通股:在股改的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在流通的层面上,流通股的权利优与非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为了会的流通权,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必须支付对价。 3、流通股获得丰厚物质回报: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就要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这也意味着,流通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会因上市公司的股改而增长,同时大流通股东的利益又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绑在一起,这样,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物质回报也是相应的提升。 4、公司也提升了物质回报:尤其是ST股、绩差股等上市公司,凭借股改过程注入优质资产的对价模式,使得公司的基本面出现脱胎换骨式的提升,从一家徘徊于亏损边缘上市公司摇身一变成为绩优上市公司,对于ST农化的流通股是一次空前的物质大丰收。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什么是股改?股改前后有何不同?
股改的全称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中国的股市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A股上的就是流通股,非流通股有些什么法人股、国有股,因为历史遗留原因,流通股的价格一般比非流通股的高,但法人股之类的含的权(包括对企业的控股权)又比流通股高,大股东手里的一般都是些国有股、法人股,这意味着付出一样的钱,可以买到的两种股票的数量是不一样的,低价买进的非流通股代表的权利反而更大。 股改就是为了改变同股不同权的状况,或者又叫“全流通”,就是把非流通股转换成流通股,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按A股市场价格把非流通股直接转,意味着低价买进的非流通股的价格突然上升到跟流通股一样,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免不了要受到巨大的损失,而大股东却无形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所以提出在股改中,大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进行适当的补偿,比如送股、送权证、回购、送红利等等,以保证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东有同样的权利。
股改到底改什么?
简单的说:"股改"就是要比较彻底地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的体制问题.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了25个年头,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人对经济建设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市场经济意识已经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要问为什么大股东要回收或增持上市公司法人股,我想就连上未成年的孩子,也都能马上回答出“他们为了赚钱”这样的话。“赚钱”这个词说起来有点粗俗,用个更书面点的话形容,就叫做“追求超额收益”。那么,通过购买法人股就能追求超额收益吗?20世纪末的中国遍地是黄金,到了21世纪了,天上还有掉馅饼的好事情吗?无庸质疑,股改确实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给了很多人把纸上富贵转化为现实财富的机会。正因如此,只有获得更多的筹码,才能让股改带来的收益更明显。从这个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股东要急忙收购法人股了。这正是因为,这些原来只是用数字表示的法人股,在股改之后,马上就能变成真金白银。有点像安徒生的童话,是吗?可这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至此,我们不禁又要问,股改到底是为了什么? 从官方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是关系到中国股市未来发展的大事,顺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才能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让中国股市起死回生。从单个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解决股权分置可以进一步实现同股同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但对于投资者呢?投资者得到了什么?首先,股改并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资产也还是那些资产。其次,股改并没有使投资者得到超额补偿。虽然各公司都详尽办法出各种不同的对价方案,以取悦投资者,但我们应该看到,对价只是对流通股股东以前投资成本的一部分返还,并不能弥补投资者多年的亏损。那么投资者到底得到了什么?应该说得到了一个概念??G股的概念,让大家多了一个炒做的题材;另外,多了一个信念??政府必定救市的信念,让大家恢复了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对于股改,我想中国政府真的是有点迫不得已,其实非流通股不流通又有何妨?只是市场不答应。假使不给补偿,股市就一路下行,投资者就看不到股市的希望。于是,在股改这场讨价还价的战争中,投资者胜利了,股改进行了,补偿拿到了,但这却偏偏又给了很多心术不正的人以机会。 股改进行势在必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问题就推倒重来,任何制度下都会有一小部分人通过投机而获利。我们不反对非流通股大股东通过增持法人股来获取利益,但是这又是一场战争,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一场战争。我们希望这场战争能以大家双赢而告终,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谁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谁都希望损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的监管者,不能通过过多的行政手段去干涉这场战争,但是保证这场战争的公平环境,是监管者的职责,希望相关法规尽快出台,给市场一个公平的舞台。至于股改谁获得的利益最大,要由市场机制说了算。
S股 就是未完成股改的股票。股改 是什么意思
“股改”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出现频率最高、最热点的一个术语。要准确理 股改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样就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此即“股权分置”问题。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 股改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2]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股改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 股改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 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改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么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 股改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
股改送股什么意思?
股改送股的意思如下: 送股是在企业效益好的情况下,给与广大股东的一种回报。“股改”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出现频率最高、最热点的一个术语。要准确理解股权分置改革。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1、送股也称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送股时,将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 2、派息是指公司以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将剩余利润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按股东持股比例或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的行为。公司分红派息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并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什么是没有股改的上市公司,股改是什么意思?
ST那些就叫没股改的公司。股改就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改有什么好处
你好,股改具体指的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的协商机制,消除了A股股票市场的股份转让制度差异的过程,我们中国股票的股权设置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分别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改的意义: 1、流通股东地位的提升:股权分置改革,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公司也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了,而不是在只有在融资的时候才想起流通股东。 2、流通股权利优与非流通股:在股改的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在流通的层面上,流通股的权利优与非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为了会的流通权,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必须支付对价。 3、流通股获得丰厚物质回报: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就要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这也意味着,流通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会因上市公司的股改而增长,同时大流通股东的利益又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绑在一起,这样,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物质回报也是相应的提升。 4、公司也提升了物质回报:尤其是ST股、绩差股等上市公司,凭借股改过程注入优质资产的对价模式,使得公司的基本面出现脱胎换骨式的提升,从一家徘徊于亏损边缘上市公司摇身一变成为绩优上市公司,对于ST农化的流通股是一次空前的物质大丰收。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股改改什么?对股民有什么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通股与非流通股分置”。意义:“同股同权”。 对股民是利好!
股票没有股改过 什么意思
证券市场中的股改是什么意思 :最简单扼要的解释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股改: [1]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制度性缺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诞生的."为国有企业融资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必须始终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场股权设置的指导方针.因此,在当初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把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并且规定:不仅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股比例(以"保持公有制地位"),而且不能上市流通(让人收购了可了不得).一开始就形成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制度性缺陷问题.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上市圈钱不管回报"等各种各样弊病. [2]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制度性缺陷,严重违背了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扭曲了市场化资本调节的基本功能,最终影响了股票市场融资作用的正常进行,危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也就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是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原因. [3]股改就是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恢复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作用.把错的纠正过来. 股改前和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区别与好处: [1]股改后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全体股东责权利同担共享..而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继续完成股改任务,在股改未完成前,按照老规定不得进行融资. [2]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市场化的资本配置调节作用--优胜劣汰--得到发挥,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发展提供急需的筹资渠道,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帮助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S表示该股票没有股改过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 S*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并且没有股改 XD表示意思是股票已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XR表示意思是该股已除权,股票以后也没有分红。 DR表示意思是xd xr意思就是没有派息,也没分红 两样都没了
股改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公司的股权结构要发生变化,股改前的公司一多半是非流通股,股改之后流通股将慢慢的占多数,这样整个股市的流通股将占有绝对的多数,这样的股票市场将充分竞争,才是成熟的。股改还意味着公司的投资方向将发生变化,股改前管理层的投资决策倾向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也就是投资与于大股东控制的公司和领域,使得资金运用的领域范围过大,不利于本公司经营的专业化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股改之后,管理层将投资于收益率高的,与本公司关联大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决策的好坏也影响到管理层的业绩问题,而没有了讨好大股东的动机。股改还影响公司的融资,因为股权分置的利益传送机制,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发行股票,配股等来圈钱,所以存在着盲目的溢价再融资的冲动,股权融资占绝对的融资比例。股改之后,以上的条件将愈加的狭窄,债权融资占的比例将不断上升,因为股权融资不但不能再圈钱,而且会稀释股权。相对之下,债券融资在债权融资的比例也要上升,因为要靠银行的贷款来解决公司的战略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为银行大多提供中短期的贷款。
中超股改是什么意思
中超股改是指优化俱乐部股权结构。实行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鼓励俱乐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推动实现俱乐部的地域化,鼓励具备条件的俱乐部逐步实现名称的非企业化。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立足长远,系统规划,努力打造百年俱乐部。【拓展资料】从2020年以来,在16支中超球队中,自始至终没有财政问题的球队,只有上港和泰山,其他球队或多或少遇到过薪资发放困难、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而上港和泰山俱乐部的实际控制者是国企,这就说明,在中国足球的大环境里,只有国企主导球队运营,才能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当然,前提是主导球队的国企对运营足球俱乐部有兴趣、有抱负,如果只是勉强挂个牌子,那么就会像申花一样。但不管怎么说,随着金元泡沫破灭,中国球队再想效仿恒大模式,通过老板疯狂注资的方式维持球队运营,结果必然是血本无归。过去10多年里,恒大引领的重金投资风潮,已经造成了巨大影响,许多球队深陷泥潭,幕后老板想撤资,足协不允许,但如果不撤资,他们不可能继续投钱,球队也就无法运营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对俱乐部进行股权改革,就成为拯救球队的唯一办法。过去一段时间,河南嵩山龙门、长春亚泰等少数俱乐部完成了股权改革,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成绩比较差,财政危机却没有其他球队严重。而河北华夏的股权改革持续了好几个月,却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大部分球队则处在手足无措的境地,未来该如何发展,需要有关部门指条明路。根据上海媒体的报道,中超俱乐部的股权改革将会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持一致,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具体的股权占比分配上,国企占据4成,原来的大股东占据3成,剩下3成则由其他企业持有,也就是“433模式”。
股改三变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股改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 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改是什么意思啊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为了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国家颁布了股改,是一种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平衡的协商机制。总的来说,股权分置在各个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宏空模规范发展并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股份制改造1、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3、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亏皮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4、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固定蔽缓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为了便于公司与其他人或组织开展业务,进行业务往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生产经营场所。为了便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登记其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但不一定是生产经营场所,例如,公司住所可在城里,而公司的生产工厂可在郊区,甚至其他城市或国家。
公司股改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改全称为股权分置改革,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协商使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达到平衡,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开放和发展的需求,所以必须设置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制度改制后股权的设置和选择: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得股利,因此股利确定,清算时,优先股优于普通股。但是一般不参与管理,而且没有表决权。可见,公司改制时应当因地制宜选择股权类型。根据投资主体性质分为: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对于国有股,股利需要上缴。对于国有法人股,由于有国有资本参股,具有稳定性,且审批程序简便,因此,尽可能设置为此种股权。对于外资股:如果需要流通的,可以设置B股、H股,如果不需要流通的,就应当设置为一般股。
什么是股改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股票,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这三者就形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局面,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的开始了“股权分置”。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改前后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没有股改的时候,由于公司在发展的不同阶段给出的权利不一样,股改了之后全部变成可流通,权利都是一样的。如果要是大股东不好好做公司业绩,那就很有可能因为股价过低被收购。没股改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公司赚不赚钱他都稳稳当当的做大股东。所以没股改更容易损伤小股东利益。 股改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第四,资产评估。 第五,财务审计。 第六,认缴出资。 第七,申请登记。 股改的好处: 一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筹集资金。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四是确立法人财产权。
什么是股改?
问题1:什么是股改?问题2:股改是什么意思?“股改”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出现频率最高、最热点的一个术语。要准确理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样就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此即“股权分置”问题。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2005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开始,自此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的头号难题开始破冰。2005年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股改年”。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
股改就是指股权分置改革。顾名思义,就是指对“股权分置”这一问题进行改革。股权分置,是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担心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因为股权的稀释而丧失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就人为地将股票分成了法人股(非流通股)和个人股(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开启于2005年,这次股改,造就了2007年A股大牛市!截至目前,股改已完成,大部分国有企业国有股法人等限售股陆陆续续开始全流通。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实现同股同权。解决股权分置改革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法人股、职工股等,大多数是1元/股,而流通在外的流通股却是十倍几十倍的溢价成本,(比如说10元/股)。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两类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两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
股改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改革作用股改之前的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控股股东眼里,依然是唐僧肉,很少考虑到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只有在再融资的时候才会想起照顾一下流通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但在股改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终于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在股改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流通层次上,流通股东的权利优于非流通股东,因此非流通股东要想获得流通权,必须要支付对价,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所以,才有了铺天盖地的投资者关系报道与评论,才有了流通股东投票权的价值,由此使得流通股东在精神上无疑获得前所未有的胜利。
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的全称叫:股权分置改革。未股改也就是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 股改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股改什么意思?
在的股改大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