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长期来看,上市公司质量制约着资本的形成效率和运营效果,决定了资本市场的长期趋势,体现着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有助于全面促进实体经济安全。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础性制度,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其一,更加强调信息披露有效性。在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对于发行上市及持续监管环节的信息披露,新《证券法》明确了充分、及时、简明、公平、同步等披露要求。其二,扩充义务人范围和具体披露事项。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做出公开承诺的主体,都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增加和细化了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范围,完善了定期报告制度,扩大了董监高信息披露保证责任范围。其三,建立自愿信息披露制度。将实践中上市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纳入规范范围,除遵守法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外,明确自愿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一致性等要求。其四,确立公开承诺披露制度。为了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证券法》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做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遵守新《证券法》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其五,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披露规范。新增持股达到5%后每变动1%应当披露和违规增持股份限制表决权的规定,在权益变动披露报告中增加增持股份资金来源和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两项内容,对收购要约变更作出限制性规定,取消协议收购中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行政许可,延长收购人的股份持有期限。新《证券法》下,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经济安全,上交所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安排?针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业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在遵守新《证券法》相关规定前提下,上交所全面落实五部委通知和证监会规定,做出适应性的监管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经济安全。其一,优化科创板审核工作。放宽审核时限,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正常推进受理和审核,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企业申请材料齐备的即报即受理,组织熟悉生物医药行业的专业审核人员集中攻关、快速审核。通过审核系统在线办理业务咨询并简化咨询流程,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其二,优化发行承销服务。及时调整待发行与发行中企业发行日程,鼓励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开展非现场路演。研究创新服务方式,拟通过线上直录播方式举办上市仪式。支援湖北省上市公司,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免收2020年湖北省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其三,优化信披监管和服务。做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限售股份上市、债券付息兑回等相关公告及业务梳理,对相关业务事项作了衔接安排。针对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审计难以正常开展,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的情况,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确实因疫情影响难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司,允许延期披露,原则上应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同时,落实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其四,加强上市公司风险排摸。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摸排上市公司复工复产情况,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了解未能复工复产的原因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上市公司主要面临的复工难、物流不畅、资金流等压力,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方案。同时,严密关注二级市场波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对濒临退市公司的风险因素予以重点关注,对疫情防控概念股炒作等类型化问题进行密切跟踪,对股票质押等可能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的风险进行排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在完善短线交易监管方面做了哪些最新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根据新证券法完善了短线交易的披露规定,要求董监高、大股东及其“近亲属”,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第3.8.1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四)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新《证券法》建立了怎样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有助于帮助中小投资者克服时间、成本方面的限制,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活动,积极发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意见。对此,新《证券法》从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征集主体,明确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二是征集方式,明确由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三是信息披露,明确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四是禁止行为,明确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五是法律责任,明确违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证券法为什么规定上市公司保荐制度和预披露制度
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新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保荐制度和预披露制度是因为进一步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证券法》在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方面作出哪些规定?
新《证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不是。宏泰科技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专业研发半导体测试设备并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后道封装、测试设备的研发与生产,产品覆盖了半导体SOC测试设备、模拟测试设备、分立器件和功率器件测试设备、分选设备,并已将SOC测试设备成功开发应用到半导体行业,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宏泰科技完成数亿元的C轮和C+轮融资,其中C轮融资由尚融资本领投,高信资本、中电基金、超越摩尔基金、复容投资、正奇控股、上海自贸区基金、无锡新投集团、南京新工产投、名禾投资跟投;C+轮由比亚迪股份和易方达资产联合领投,中电科、超越摩尔、高信资本、云锦资本等跟投。
自动驾驶再获政策力挺 相关上市公司发展迎来新机遇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强部际的协调,和相关部委建立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力争在国家层面出台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自动驾驶车将陆续上市。此外,根据相关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有7成消费者接受或愿意尝试自动驾驶,智能网联 汽车 有望迎来新卖点。 相关上市公司: 路畅 科技 :深圳市路畅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一家致力于 汽车 智能化及智能出行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的高 科技 公司,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中国较早投身于车载导航、 汽车 智能驾驶舱及车联网产业的企业。 浙江世宝: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 汽车 转向系统整车配套商。公司H股自2006年5月16日在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之后于2011年3月9日转至联交所主板上市。浙江世宝专注于 汽车 转向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及开发,是中国率先研究及开发 汽车 液压助力转向系统的企业之一。 索菱股份:公司创建于199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CID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在2015年6月登陆A股中小板上市,拥有“索莱特”、“DHD”、“索菱SOLING”、“妙士酷”四大自主研发品牌已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 星网宇达:北京星网宇达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1.6亿元,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中国自主的惯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以惯性技术为核心,提供器件+组件+系统+解决方案全系列服务,主要涉及导航、测量、控制类产品,服务于国防、应急通信、智能交通、海洋测绘、地理测绘等多领域。 万安 科技 :公司致力于 汽车 制动系统零部件的专业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第一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曾获中国机械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连续两届担任中国 汽车 工业协会制动器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万安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将于2011年6月10日上市,是上市公司。浙江万安科技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浙江富春江集团富春江环保热电,说是上市公司,可是工资拖欠,半年前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金盛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不是。金盛集团创建于1995年,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金盛集团旗下目前有两大集团:一个置业投资集团,一个商业管理集团。
中国拥有镍矿最多的上市公司是
中国拥有镍矿最多的上市公司是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川公司)是采、选、冶、化配套的大型有色冶金、化工联合企业,生产镍、铂、铜、钴、稀有贵金属和硫酸、烧碱、液氯、盐酸、亚硫酸钠等化工产品以及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镍和铂族金属产量占中国的90%以上,是中国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第三大铜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的“镍都”。拓展资料: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采、选、冶配套的大型有色冶金和化工联合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镍钴铂族金属生产企业和中国第三大铜生产企业。2016年8月,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63位。2019年9月,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排名第32位。2021年3月,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妇工委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1月,国际三大权威信用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国际发布公告,将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评级由BBB-上调至BBB,展望稳定。本次信用评级上调是金川集团继2021年1月24日首获国际信用评级后,仅历时一年信用评级再次调升。金川集团拥有世界第三大硫化铜镍矿床,并在全球24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与合作。金川集团坚持以矿业和金属为核心的垂直一体化和相关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主要致力于矿业开发,生产镍、铜、钴、铂族金属及化工产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和材料,同时还大力发展机械制造、工程建设、仓储物流、技术服务等业务。金川集团拥有世界第五座、亚洲第一座镍闪速熔炼炉;世界首座铜合成熔炼炉 ;世界首座富氧顶吹镍熔炼炉等国际领先的装备和技术。金川集团始终致力于与客户、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金川位于中国西北甘肃省金昌市(东经101°04′35″—102°43′40″,北纬37°47′10″—39°00′30″之间;东距甘肃省会兰州约400千米;西距世界著名文化遗址敦煌约750千米。金川科技研发中心——兰州金川科技园,设在甘肃兰州市。金川营销中心设在上海。设在北京的中国金川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是金川集团的资本运营中心。金川集团在全球设立大澳区、美洲区、欧非区、中亚区四个资源公司,金川集团海外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在香港。金川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20多个。
辽宁盘锦上市公司有哪几家
答:盘锦曾经有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为辽通化工(000059)和金马油田(000817)。2007年金马油田(000817)退市,所以盘锦目前只有一家上市公司------辽通化工(000059)。辽通化工(000059):辽通化工全称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华锦集团(就是原来的辽河化肥厂),2006年华锦集团股权划转到央企兵工集团旗下,加强化工主业,并且在2010年启动500万吨炼油生产。金马油田(000817):已于2007年被中石油私有化退市——根据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春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春晖公司”)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经本公司于2006 年12 月27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春晖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本公司已于 2007 年5 月16 日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办理完毕有关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春晖公司已于2007 年4 月20 日向春晖公司之外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余股股东” )按中国石油要约价格(金额为8.8 元人民币/股)支付了吸收合并现金对价 。补充:目前盘锦市经委正加大对拟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目前已经与保荐机构接触但未签订合同的有北方沥青及金碧汽车两家公司。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从武器装备出口中提升业绩最多的上市公司有哪几家?
武器出口类股票通常就是军工装备概念股,因为武器安装大多数是分散在个军工生产部门生产的。 军工装备概念股一览: 中航重机(600765):中航工业航空航天用高端铸件 中国卫星(600118):航天科技(000901)小卫星 航空动力: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 中航飞机(000768)、中航工业: ARJ21等飞机制造 钢研高纳(300034):钢研科技航空高温合金材料 航天晨光(600501):航天科工航天发射地面设备 新华光(600184):兵工集团精确制导武器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科工军用连接器继电器 航天电子(600879):航天科技火箭配套设备 中国重工(601989):中船重工军用舰艇 中信海直(000099):中信集团直升机运输和维修 中航光电(002179):中航工业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设备 成发科技(600391):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 洪都航空(600316)、中航工业:K8等飞机制造 博云新材(002297):中南大学航空机轮和刹车片系统 北方导航(600435):兵工集团军事信息化产品 轴研科技(002046):中国机械航天特种轴承 哈飞股份、中航工业:C919、直15、符合材料等 四创电子(600990):电子科技航管雷达、机载雷达 西仪股份(002265):兵装集团航天航空发动机连杆 航天通信(600677):航天科工导弹武器系统总装 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天惯性产品 高德红外(002414):民营红外热像仪 国腾电子:民营北斗卫星导航终端
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什么时候披露
股票发行前夕。招股说明书是当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前都需要公布一份文件,其文中内容主要是关于即将上市股票的一些相关事宜。股票发行前夕,主承销商需要在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当天上午十点之前但不得早于招股说明书刊登日之前把招股说明书正文以及附录和必备附件在拟上市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发表,主承销商指的是专人负责办理新股招股说明书的晚上披露工作的人。另外,股票发行人也可以把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内容以及摘要刊登到其他网站和报刊中,但是公布时间不可以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报刊披露。
横店影视城是不是上市公司
横店集团全称是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不是上市公司。 横店集团位于浙江东阳国家综合试验区横店境内,拥有下属子公司60家,孙公司130多家,上市公司2家。其中,在外地的企业50多家,兼并收购企业24家,另有境外企业3家,中外合资企业6家,参股企业8家。此外,还有半紧密型和松散型企业1000多家,是中国特大型民营企业。 横店集团的产业广泛涉及一、二、三产业,工业产业主要有:磁性材料,是全国最大的磁性材料生产、出口基地,被外商誉为“中国磁都”;医药化工,是国家浙东南原料药和药物中间体生产出口基地;其他还有汽车、照明电子、工程塑料、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针织轻纺等。第三产业主要有:影视文化旅游业、以“中国好莱坞”著称的横店影视城,是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区”,也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影视拍摄基地;商贸业,横店国际商贸城是世界贸易中心协会(WTCA)的正式会员,是国内规模,设施一流的大型商贸物流会展中心;其他还有金融、信息、教育、卫生、体育和宾馆服务业等。高科农业主要是以横店烟草业为龙头,以高起点、高科技、规模化、产业化、连锁化发展现形成了烟草种植、畜牧加工、乳制品生产及营销服务连锁化的现代大农业的发展局面,被国家八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所有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在哪里能找到?
1、百度搜索上海证券交易所,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2、进入官网以后,在首页的搜索栏中输入招股说明书,点击搜索。3、页面跳转以后即可看到招股说明书列表了,可以根据时间宽度选择需要查看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4、点击打开某个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即可看到详细内容了。5、如查看年报,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页点击披露,并点击定期报告按钮。6、在跳转页面可以选择年报或季报,输入股票代码,点击查询。7、可以查询到如该公司的年度报告。8、点击进入即可看到年度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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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在招股说明书哪部分
需要视情况而定。以减持主体身份为标准,分现任董监高、离职董监高、大股东、特定股东、股份受让方、员工持股计划和创投基金七类。归纳了针对不同减持主体的相关规则,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而定。同一股东具有多重身份的,需同时参考相应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
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2007年中钢集团95%的资产将进入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整体上市。
正泰证券是上市公司吗规模如何
1、正泰电器,股票代码:601877,上市时间:2010-01-212、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是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控股公司,也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企业。3、公司专业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和电力电子等100多个系列、10000多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首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首届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并于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以低压电器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4、近年来,公司被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温州市十大最具环保责任感企业”等荣誉。南存辉董事长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常委,十届浙江省工商联主席,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长,曾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CCTV2002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第十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首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能源年度人物”、“中国企业十大创业领袖”、“中国制造业十大创新人物”、“世界青年企业家杰出成就奖”、“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称号。
正泰是上市公司嘛?
正泰电器,股票代码:601877,上市时间:2010-01-21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是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控股公司,也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企业。公司专业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和电力电子等100多个系列、10000多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首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首届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并于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以低压电器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被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温州市十大最具环保责任感企业”等荣誉。南存辉董事长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常委,十届浙江省工商联主席,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长,曾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CCTV2002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第十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首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能源年度人物”、“中国企业十大创业领袖”、“中国制造业十大创新人物”、“世界青年企业家杰出成就奖”、“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称号。
养猪场有上市公司吗
有很多,例如:1、大康牧业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列入重点扶持的上市公司名单。通过十多年的发展,企业下属9个规模种猪、商品猪基地,饲料厂一家,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在建项目一个,在饲料生产、种猪扩繁、商品猪养殖、屠宰加工、区域贸易、物流配送等主业上渐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2、得利斯得利斯,即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是以生猪屠宰、冷却肉、低温肉制品、调理食品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专营企业。创立于1986年。现已发展为集良种猪繁育、标准化饲养、饲料生产、兽药防疫、生猪屠宰、肉品加工、生物工程于一体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集团。目前下辖26个分公司,员工5000多人。3、大江股份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成立,是中外合资的上市公司。公司发行的A股、B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长期致力于饲料生产、良种繁育、畜禽饲养、食品加工等众多领域,已发展为国内最大的农牧企业集团之一。4、高金食品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国家级产业扶贫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级星火企业、四川省100强企业;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集优质生猪繁育、养殖示范、屠宰、分割、冷藏加工、鲜销连锁、罐头食品生产及猪肉制品深精加工于一体的外贸型猪肉食品综合加工企业。5、雏鹰农牧雏鹰农牧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并承载着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的重任。雏鹰农牧以让国人吃上安全肉为己任,致力于开展以生猪养殖全产业链为主导的战略布局;目前确立了包括生猪养殖、粮食贸易、互联网三大板块的核心战略,已发展成为拥有粮食贸易、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线上业务等完整产业链体系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雏鹰农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金食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得利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江股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康牧业
生猪养殖上市公司都有哪些?
新五丰(600597.SH)作为一家从仔猪繁育到商品猪育肥一体化经营的上市公司。 罗牛山(000735.SZ)同样以养殖为主业,作为一家海南养猪龙头企业,罗牛山的主业中有40%是养猪。 除了新五丰和罗牛山外,以“轻资产扩张”和“与农户利益共享”模式的雏鹰农牧(002477.SZ)。作为河南一家有着多年养殖历史的企业,已经建立了包括种猪繁育、生猪养殖、种蛋生产、鸡苗孵化,技术研发、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等产业链一体化,在生猪市场行情走高的大环境下,雏鹰农牧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目标。 另外,正邦科技(002157.SZ)也会因生猪价格上涨而受益。
金辉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金辉集团是上市公司。公司名称:金辉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主席:吴少辉 主要股东:吴少辉行业分类:航运及港口证券代码:00137.HK 上市时间:1991年12月06日上市地点: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司介绍:集团为多间拥有船舶及船舶租赁附属公司之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船舶租赁、拥有船舶、贸易及投资之业务。集团之全球性航运业务是透过其拥有54.77%股权之附属公司 Jinhui Shipping and Transportation Limited 经营。
深圳酒店上市公司有那些
国内第五大连锁酒店集团拟在深交所上市,东呈募资用于酒店扩张和数智化界面新闻原创2022-7-5 14:11 · 来自上海 · 界面新闻官方账号记者 | 谢亦欣编辑 |7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披露了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据招股书内容,东呈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64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东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9亿元、8.19亿元和10.43亿元,营业利润2.10亿元、1.47亿元、1.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2亿元、1.21亿元和1.03亿元。目前东呈品牌矩阵覆盖经济型、中档、中高档和高档各个酒店档次,有“城市便捷”“宜尚”“柏曼”和“怡程”等13个自主酒店品牌。其中“城市便捷”是公司核心经济型酒店品牌。会员数量同期走高且发展较快。截至2021年底,东呈会注册会员数量超5500万人,相比2019年初增长超过140%。2021年,公司会线上会员月活量平均超120万人,比2019年初增超130%。公司股权信息显示,东呈投资为第一大股东,发行前持股比67.95%,发行后持股比57.70%,程新华为实际控制人。北京酷讯互动为第二大股东,发行前持股比15.00%,发行后稀释到12.74%;深圳龙珠为第三大股东,发行前持股比5.00%,发行后4.25%。值得注意的是,美团CEO王兴持有北京酷讯互动95.00%的股权,为北京酷讯互动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深圳龙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美珠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圳美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美兴”)为深圳美珠唯一股东。宁波美兴股权结构显示,美团CEO王兴为第二大股东,出资299万元,持股比29.90%。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7亿元;公司负债总额为8.98亿元,合并资产负债率由去年同期93.39%降至今年44.6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开业加盟酒店2162家,直营酒店3家,已签约待开业加盟酒店1051家,现开业加盟酒店数量占总开业酒店数量的99.86%,同时还保持了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攀钢钒钛的子公司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相关规定: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上市公司的基本条件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基本程序1.改制阶段。完成改制后正式设立股份优秀公司。2.辅导阶段。已取消一年期限的要求,只要三个月辅导。3.材料上报证监会,申请发行上市阶段报批。4.上市后持续督导阶段,三年以上满载三年中券商、律师、会计不变动,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换会计师。
立白集团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吗?
立白集团总部位于广州市,在全国拥有十三大生产基地、三十多家分公司、二十多家委外加工厂,员工一万多人,年销售收入一百多亿元,洗涤用品全国销量第一,年向国家上缴税收超10亿元,是国内日化龙头企业。立白集团目前还没有上市的控股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有哪些上市公司?股票名称是什么?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而成立。集团公司设有防务、运输机、发动机、直升机、机载设备与系统、通用飞机、航空研究、飞行试验、贸易物流、资产管理等10大产业板块,下辖近200家子公司(分公司)、有20多家上市公司。西飞国际 sz000768 力源液压 sh600765 中航精机 sz002013 贵航股份 sh600523 中航光电 sz002179 成飞集成 sz002190 深天马 sz000050 飞亚达 sz000026 飞亚达B sz200026 中航地产 sz000043 哈飞股份 sh600038 东安动力 sh600178 洪都航空 sh600316 南方宇航 sz000738 昌河股份 sh600372 中航三鑫 sz002163 航空动力 sh600893 东安黑豹 sh600760 成发科技 sh600391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0161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红筹股)0232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2357 中航工业系列发展歼击机、歼击轰机、轰机、运输机、教练机、侦察机、直升机、强击机、通用飞机、无人机等飞行器,全面研发涡桨、涡轴、涡喷、涡扇等系列发动机和空空、空面、地空导弹,强力塑造歼十、飞豹、枭龙、猎鹰、山鹰等飞机品牌和太行、秦岭、昆仑等发动机品牌,为中国军队提供先进航空武器装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将寓军于、军融合作为重要发展原则,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大力发展军用运输机产业,研制生产新舟60、新舟600、新舟700系列涡桨支线飞机,运-8飞机、运-12飞机,直-9直升机等多种机型,是ARJ21新支线客机的主要研制者和供应商,是大飞机重大专项的主力军。按照只有合作伙伴、没有竞争对手的理念,在世界航空工业领域进行广泛合作与交流,在开展枭龙飞机、K8飞机、EC120直升机、ERJ145涡扇支线客机等国际合作项目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重大航空项目的开发,大力开展航空转包生产业务;将航空高技术融入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零配件等领域,大力发展燃气轮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等机电产品,并提供飞机租赁、通用航空、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服务项目。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中国科技发展的领军者之一,拥有由中国航空研究院和33个科研院所组成的高水平科研体系;拥有一大批院士和国家级专家;拥有一批达到亚洲一流或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试验设施;拥有中航网联通国内所属成员单位,具备异地协同设计制造能力和现代化信息传输能力。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秉承“航空报国、强军富”宗旨,弘扬“敬业诚信、创新超越”理念,牢牢把握财富革的契机,大力实施“市场化改革、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国际化开拓、产业化发展”,谋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发展,以豪迈的步伐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大集团迈进。
下列对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C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具体分析如下:AB两项,第4.5.2条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不得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以任何方式设置此类安排。C项,第4.5.3条规定,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D项,第4.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普通表决权比例不低于10%;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议案。E项,第4.5.8条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本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上市公司股票被特殊处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满足了某些特定的条件,这些特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连续两年利润净亏损,公司本身的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被特殊处理的上市公司股票全面后,都会标准stst对应的意思就是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是亏损的状态,净利润是否亏损这些很方便去计算吧。就是这个公司它今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加其他业务成本加上各项成本加在一堆是多少,然后公司最终销售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入等等加在一起,又是多少,两者产生了一个差值,前者远远大于后者,你看这就算是亏损,所以得到的净利润就是亏损的状态。亏损的净利润一年没关系,两年就不行了呀,上市公司本身是有这方面的管理要求的,尤其是我国的A股市场。我国A股市场对于公司股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上市之前都会对公司的利润情况进行一个较为严格的审查,不符合相应条件是无法上市的。而且A股市场平均上市周期是在30个月左右,也就是说两年到三年的时间,在符合一切手续的情况下,在国内的A股市场才能成功上市,由此可见,A股市场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出现,连续两年亏损就是ST,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就是前面标了一个星号ST。然后也有可能是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况,比如说上市公司它本身公布的财务报表啊,都有要求各方面要求都有,但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上市公司报表进行一个审计,最终出具一个表示意见。比如说无保留意见带解释条款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那就意味着这个公司的账可能存在很大的问题,账实不符等情况比较严重,那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科创板在一些公司重大事项上能否行使特别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聘请或解聘独立董事;聘请或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改变公司形式。知识拓展:1、主体要求: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上市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上。2、比例要求: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10 倍。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普通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10%。3、转换要求:转换成普通股份时按1:1 的比例转换。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时,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成普通股份。4、表决例外:针对特殊及重大事项,不享有特别表决权数,按普通表决权数进行表决,包括: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聘请或者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有几种
最新的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发挥退市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促进本所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一、增加退市指标,丰富退市标准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业绩指标、市场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一)增加净资产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三)纳入审计意见类型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本所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的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四)增加市场指标(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本所上市公司出现最近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五)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如期披露年报的指标本所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等财务指标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六)纳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本所上市公司因净资产指标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二、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减少恢复上市程序中的主观判断,明确恢复上市申请的审核期限。(一)简化退市程序上市公司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在该情形出现后5个交易日内对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认为其不存在终止上市情形,且证据确凿的,可以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本所上市委员会根据终止上市的标准对其进行审核。本所上市委员会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对其作出恢复上市的决定。本所上市委员会认为上市公司存在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对其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上市公司对本所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根据本所相关规定向本所复核委员会申请复议。(二)明确恢复上市的审核期限恢复上市申请人提供补充说明及相关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申请人未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说明及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撤回恢复上市申请,本所对其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本所上市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对恢复上市申请或者对本所决定所提复议的审核期限各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审核期限。三、设立风险警示板完善现行的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设立风险警示板,将重大风险公司与其他主板公司进行板块区分,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实行与主板不同的交易、结算和信息披露安排。四、设立退市整理板为做好退市衔接安排,本所可以设立退市整理板,为已被决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安排,公司股票在30个交易日结束后终止上市。五、提供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转入本所专门另设的股份转让板办理股份转让,也可以转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全国性及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股份转让板的转让服务规则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未作选择的,本所将安排其股份在本所股份转让板转让。六、建立重新上市制度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重新达到本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股票重新上市后,应在本所风险警示板至少交易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参照适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七、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根据原规则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新规则实施后,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3项指标的,以上市公司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年数,以2011年、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两年数,最近三年数及最近四年数以此类推。新规则实施后,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就直接触及暂停上市标准或者终止上市标准的,给予6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期。60个交易日结束后,本所对其作出相应的暂停上市决定或者终止上市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年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上市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第四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第五条 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本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本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第六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第七条 本所会员应当开发和维护相关技术系统,确保其证券交易终端支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由于会员相关技术系统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完成投票的,会员应当及时协助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参与网络投票。本所会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上市公司股东的投票记录,不得盗用或者假借股东名义进行投票,不得擅自篡改股东投票记录,不得非法影响股东的表决意见。第八条 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等涉及网络投票的相关主体,可以分别与本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第九条 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三)参会股东类型;(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五)拟审议的议案;(六)网络投票流程;(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前款规定的参会股东类型,按照A股、B股、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优先股进行分类。上市公司发行多只优先股的,还应区分不同的优先股品种。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按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及时编制相应的公告,补充披露相关信息:(一)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二)增加临时提案;(三)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四)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中按下列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三)监事候选人。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披露本细则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公告时,应核对、确认并保证所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登录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网址:list.sseinfo.com),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下列股票名义持有人行使表决权需要事先征求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的,可以委托信息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网址:www.sseinfo.com),征集实际持有人对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二)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证金公司;(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四)持有沪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征集时间为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征集日)的9:15-15:00。第三章 网络投票的方法与程序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利用本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所交易日召开。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本所交易时间段。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第十九条 A股股东、B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应当按照其股东类型及优先股品种分别进入对应的投票界面投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下列登记信息,确认多个股东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一)一码通证券账户信息;(二)股东姓名或名称;(三)有效证件号码。前款规定的登记信息,以在股权登记日所载信息为准。第二十一条 除采用累积投票制以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但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股票名义持有人,根据有关规则规定,应当按照所征集的实际持有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二十三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证券公司、证金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需通过信息公司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投票平台(网址:www.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香港结算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其具体投票操作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四章 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第二十七条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部分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其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上市公司的委托,信息公司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后,向上市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其相关明细。上市公司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服务的,应及时向信息公司发送现场投票数据。信息公司完成合并统计后向上市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数据、现场投票统计数据、合并计票统计数据及其相关明细。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息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相关议案的全部投票记录,上市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相关公告披露的计票规则统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一)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二)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三)优先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需要对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中小投资者等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披露的,可以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相应的分类统计服务。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及其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本所和信息公司提出。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结束后,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编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网址:www.sseinfo.com)并按该网站规定的方法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以及其他本所或者信息公司不能控制的异常情况导致网络投票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本所和信息公司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5年1月26日起施行。2007年11月12日本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董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注意事项的通知》、2010年8月17日本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12年11月27日本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一个上市公司
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通过企查查得知,2005年5月13日,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为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平,注册资本为33700万元人民币。所以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适用本细则:(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除前两款规定以外情形回购股份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通知》、本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第四条 上市公司有回购股份意愿的,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应当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合理发出回购股份的申报指令,防范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本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第六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在回购股份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应当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第七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不得滥用权利,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所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依法提供资金支持。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第九条 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提供服务、出具意见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第二章 回购实施的一般规定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三)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依法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回购股份:(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下列资金回购股份:(一)自有资金;(二)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三)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四)金融机构借款;(五)其他合法资金。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多种用途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披露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售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予以明确并披露。未在方案中明确披露用于出售的,已回购股份不得出售。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前款规定的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回购的具体实施期限。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上市公司回购B股原则上按前款规定执行,未按前款规定执行的,应当充分披露理由及其合理性。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二)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仅限于存放所回购的股份。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拟予以注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上市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的,还应当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董监高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的同时,一并披露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相关股东未回复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提示可能存在的减持风险。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申领股东名册、开立回购专用账户、查询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注销回购股份等手续。第二十八条 回购股份情况复杂、涉及重大问题专业判断的,上市公司可以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相关问题出具专业意见,并与回购股份方案一并披露。第三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第二十九条 上市公司出现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其他事项,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应实施股份回购等措施的意见和诉求。第三十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享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权的提议人可以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人的提议应当明确具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至少包括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内容。提议人拟提议上市公司进行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股份回购的,应当在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收到符合前条规定的回购股份提议后,应当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将回购股份提议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资金总额至少有一项明确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如适用);(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七)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现金流以及股价等情况,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事项。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就公司的财务和资金等情况是否适合回购、回购规模及回购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与公司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听取会计师意见后,审慎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和实施方式等关键事项。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出授权的,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五)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七)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如适用);(九)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十)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如适用);(十二)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公司法》《意见》《通知》等相关规定;(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价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三)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及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来源等因素,说明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四)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第四十条 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发布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三)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公告前已回购股份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回购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者终止。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及时披露拟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变更的事项内容,说明变更或者终止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可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并应当按照公司制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第四十二条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将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终回购股份方案相应内容进行对照,就回购股份执行情况与方案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买卖情况及理由,由公司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拟注销所回购的股份的,应当向本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和公告,以及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回购股份注销公告确定的注销日期,及时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第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应当根据披露的回购用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或者注销事宜。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所回购的股份,可以按照本章规定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但下列期间除外:(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章所称的减持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前款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行为。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通过,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进行减持预披露。前款规定的减持预披露应当至少公告以下内容:(一)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董事会决议;(二)减持的原因、目的和方式;(三)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四)减持的价格区间;(五)减持的实施期限(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六)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七)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二)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申报;(三)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四)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发布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减持进展情况:(一)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减持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三)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已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最高价和最低价、减持均价、减持所得资金总额。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行为。 第五十一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或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减持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将实际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与减持计划相应内容进行对照,就减持执行情况与减持计划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拟按有关规定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本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第五章 股份回购的日常监管第五十三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股份等信息依法披露前,必须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不得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的同时,向本所报送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知情人信息。前款规定的相关知情人,包括下列人员:(一)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含主要负责人);(三)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及其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含主要负责人)(如适用);(四)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服务以及参与本次回购股份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如适用);(五)前述(一)至(四)项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六)其他在公司回购股份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回购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五十四条 本所将对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股份的交易行为,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等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回购股份信息的,本所可以要求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本所将视情节轻
上市公司中报预报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法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11.3.2上市公司出现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二)上一期半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银泰集团是哪家上市公司
3月31日上午消息:阿里巴巴集团53.7亿元港币投资银泰商业集团阿里巴巴集团(下简称“阿里集团”)与银泰商业集团(01833.HK)(下简称“银泰商业”)共同宣布,阿里集团将以53.7亿元港币对银泰商业进行战略投资。双方将打通线上线下的未来商业基础设施体系,并将组建合资公司。银泰集团(香港上市公司01833.HK)是母公司国内上市的子公司有:1)京投银泰(600683)股份有限公司;2)银泰资源(000975)股份有限公司;3)百大集团(600865),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等百货业资产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针对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针对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请问一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在股票市场中很多主要的股东都会在适当的时机选择减持所持股份,有的是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还有的是为了投资其他公司需要资金,也有就是对于股价自身过高的担忧向市场投放需要冷静的信息一面给大部分投资者造成更大的影响。总归来讲要么是资金的需要,要么就是对于市场释放相应的信息。更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意味着什么,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07c595161582294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管理规定
公司高管减持股票需要审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8-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我想问一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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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怎样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市公司 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 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你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集中竞价。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有时会被市场看作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导致部分投资者跟风抛售,可能会引起公司股价波动。2、大宗交易。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股东与买方会事先对减持规模、减持价格、交易日期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在约定交易日期,双方通过各自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大宗交易申报,并在大宗交易时间完成交易。相较于集中竞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小。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也是股东减持的方式之一,股票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可以自行约定交易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或前几交易日的均价可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最终转让价格通常会对公司后续股价变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协议转让有时会涉及到资本运作,减持作为资产重组的一部分进行,因此上市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减持股票对市场是利好还是利空取决于转让的性质和目的。
湖南株洲有哪些上市公司
1、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23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刘三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联网、智能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等项目的信息技术服务及工程设计服务等。2、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1984年由株洲市劳动服务公司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采取集资入股、联合经营形式筹建的经济实体。3、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辖包括湖南株冶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八个控股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四个事业部,一个国家级技术中心,一个进出口公司,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4.36亿元,拥有员工8000余人。4、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是1997年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当年6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5、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61年在湖南省株洲市注册成立,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成长最快、最优秀的汽车集团之一,总资产达86亿元。主要产品覆盖重型卡车、越野车、重型变速器、客车底盘、重型车桥、分动箱、齿轮、汽车内饰件、刹车盘、火花塞、空调压缩机、灯镜、密封件、转向系统、点火系统等二十多个部类,拥有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销售和相关金融服务网络、汽车产业外利润中心四大产业平台。6、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66年,自建厂至八十年代初,始终处于亏损状态,曾被株洲市人民政府列为关停并转的对象。1984年,开始走出困境,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特别是1993年改制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1998年进入全国中成药工业重点企业50强。7、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减振降噪产品、高分子复合改性材料和特种涂料及新型绝缘材料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目前,公司建立了集材料技术基础性研究和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新项目孵化器于一体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新材料系统结构领域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内唯一的国家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检测中心。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生产氢氧化锂的上市公司
氢氧化锂上市公司龙头是赣锋锂业(002460)和雅化集团(002497)、国光电器(002045)、正业科技(300410)、蓝海华腾(300484)五矿资本(600390)、当升材料(300073)、杉杉股份(600884)、厦门钨业(600549)、格林美(002340)等。拓展资料一、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西省科技厅认定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专业从事于锂、铷、铯及其衍生物系列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国际知名企业。公司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750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4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123人。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是国家民爆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四川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厂商。集团占地200多万平方米,主要生产点位于雅安、绵阳、广元、凉山州、攀枝花等五个地区,生产各类品种、规格齐全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管和工业导爆索等民用爆破器材。三、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国光电声总厂,企业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成立的广州市国光广播器材厂,国光公司成立一直从事电声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是世界上最为系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扬声器、音箱设计和生产基地之一。于1993 年12 月25 日改制并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5 年12 月8 日依法增资扩股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4 月11 日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05 年5 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参股康希诺生物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康希诺生物的上市公司并未直接或间接参股任何生物制药公司,这是官方的说法,没有其他公司参股。康希诺生物(06185.HK)公告称,公司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正在联合开发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该疫苗采用基因工程方法构建,以复制缺陷型人5型腺病毒为载体,可表达新型冠状病毒S抗原,拟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联合开发方已向监管机构提出了Ad5-nCoV的新药临床试验预审评申请,同时,已经开始了临床试验的准备工作和受试者预招募工作。希诺生物-B(06185)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联合开发方)正在联合开发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Ad5-nCoV),联合开发方已向监管机构提出了Ad5-nCoV的新药临床试验预审评申请,目前正在按照要求滚动提交后续技术资料。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常用融资方式:(1)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2)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3)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4)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5)提货担保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中小企业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扩展资料融资方式选择:1、遵循先“内部融资”后“外部融资”的优序理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内源融资,即将企业的留在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另一种是外源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2、考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考虑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等情况,选择较为合适的融资方式。(1)考虑经济环境的影响。(2) 考虑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3) 考虑融资方式的风险。(4) 考虑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5) 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6)考虑企业的控制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方式
国内生产氢燃上市公司有儿家
比较出名的有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燃料电池产生,为NASA研制的空间电源),巴拉德动力系统公司(历史悠久,专业研究,加拿大国防部资助) 国内的话有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北京世纪富源燃料电池公司、北京飞驰绿能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燃料电池概念股票炒作契机及燃料电池概念股票汇总美国清洁能源龙头公司普拉格能源(PLUG)宣布将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今年将为部分美国联邦快递卡车研发氢燃料电池,使其一次“充电”即可覆盖的行驶区域较以往几乎扩大一倍,实现中途运输无需“充电”。氢燃料电池是使用氢这种化学元素,制造成储存能量的电池。其基本原理是电解水的逆反应,把氢和氧分别供给阴极和阳极,氢通过阴极向外扩散和电解质发生反应后,放出电子通过外部的负载到达阳极。科学家经过几十年的精心研究发现,用氢燃料电池作汽车动力无污染环境的有害成份。因此,使用氢燃料电池的汽车才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燃料”汽车。氢燃料电池具有无污染、无噪音、高效率三大优势。燃料电池概念股联动概念:氢燃料电池概念、动力电池概念、新能源汽车概念、锂电池概念、电动车概念、特斯拉概念燃料电池概念股活跃龙头:同济科技、长城电工、中国宝安、易事特燃料电池概念股相关上市公司汇总:同济科技(600846)★公司与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上海神力科技公司组建中科同力化工材料公司,占36.23%股权。质子膜事业部主要致力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部件的研发,包括质子交换树脂和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等。南都电源(300068)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燃料电池及相关零部件研制、生产,相关工程技术开发、咨询和氢源技术产品的研发。公司持股比例为8.12%。易事特(300376)★燃料电池发电系统100套。长城电工(600192)★参股新源动力公司(占9.38%)投资1050万元与中科院大连化学等共同设立大连新源动力股份公司。该公司依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自有知识产权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将建成可年产5500KW燃料电池堆用关键部件的批量生产线,成为我国第一个燃料电池材料及部件的产业化生产基地。 新源动力主要从事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组件的研制生产,被国家授予“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目前国内燃料电池领域规模最大的企业。新大洲A(000571)参股新源动力公司持有大连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3.42%股权。新源动力由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发起设立,是中国第一家致力于燃料电池产业化的股份制企业。新源动力主要从事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组件的研制生产,被国家授予“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目前国内燃料电池领域规模最大的企业。复星医药(600196)★燃料电池发动机控股96%的医药投资以5045万元受让神力科技股权并对其增资,完成后占股38.81%。其氢动力项目系国家863项目,已进入生产阶段,拥有270项专利成果,主要产品包括燃料电池轿车发动机、燃料电池大巴发动机等。上海神力主要从事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和钒电池的研发和生产,2010年公司作为世博会燃料电池汽车中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共为30辆轿车,1辆客车提供了燃料电池发动机动力系统。中国宝安(000009)燃料电池检测设备公司投资控股的宁波拜特公司主要致力于动力电池检测设备和燃料电池检测设备的生产。2012年,宁波拜特与万向电动汽车等联合申请成功国家863锂离子电池全产业链项目,并承担能量回馈型的动力电池化成生产设备项目;风帆股份(600482)燃料电池2013年8月31日公告,公司大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决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托管或其他合适方式,将集团范围内的电池业务统一整合至公司,将公司作为集团范围内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将公司打造成集特种电池、汽车启动电池、牵引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燃料电池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平台。万里股份(600847)氢氧燃料电池南方同正成为第一大股东后继续发展公司主业,一方面整顿采购供应系统,寻找铅矿资源的战略合作伙伴,降低原材料成本;再一方面加强氢氧燃料电池研究和产业化,通过氢氧燃料电池发展,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国瓷材料(300285)★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纳米级复合氧化锆已转入中试生产,年产能初步设计为200吨。高纯超细纳米级复合氧化锆粉体是制作高端氧化锆特种陶瓷、光电通讯器件、新能源材料、3D打印用陶瓷材料的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光纤插件、齿科材料、氧传感器、燃料电池、陶瓷切削工具、磨介、热喷涂等领域,是特种陶瓷不可替代的一种主要原材料。在国际上,高端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的生产商主要集中在日本和欧美,目前国内市场主要依赖于进口。东方锆业(002167)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公司的氧化钪可用于航天、激光、固体燃料电池等尖端科学领域。科力远(600478)燃料电池关键材料2010年8月,公司联合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纳米科学中心等单位共同设立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35%。新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性能镍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材料及储能技术与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该项投资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形成技术支撑,有利于拓宽先进储能材料领域市场。金龙汽车(600686)氢燃料电池客车2009年1月,由苏州金龙和清华大学联合研制的新一代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在苏州下线,此举标志着国家‘863计划十一五攻关项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氢燃料城市客车研发项目取得新突破。上汽集团(600104)燃料电池轿车集团确定了“以混合动力为主,以燃料电池为前瞻方向,同时推动代用燃料和纯电动产品的研发”的技术路线,投资20亿成立动力系统公司捷能汽车技术公司(公司占10%),与A123 SYSTEMS成立捷新动力电池系统公司(公司占51%)研发和制造汽车用蓄电池系统。2011年8月中证报讯,计划2012年锂动力电池投产,初步形成年产6000套规模。2011年9月中证报讯,公司与美国通用汽车将联合开发新一代电动车平台。2012年4月上证报讯,公司自主品牌E50纯电动轿车和“上海牌”燃料电池轿车将亮相汉诺威工业博览会,“八菱科技(002592)公司车用散热装置,热交换器在国内技术领先销量领先。热交换器是氢燃料电池配套装置。
上市公司股票一般多少钱一股
这个没有一般之说,高的几十上百的都有,低的几块钱的也很多。国外的上市公司,一股十几万的都有,国内股价普遍在5--20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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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赌徒”信中利:资金腾挪 债务逾期或波及多家上市公司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刘培 主编|赵妍 爆料邮箱 stoolpigeon@service.netease.com 2020年4月,老牌投资机构信中利(833858.OC)董事长汪潮涌,正像吊炉里烤的烧饼———来回被翻,双面受炙。 汪潮涌和夫人李亦非,曾被视为投资界的“金童玉女”。汪潮涌更是因为15岁考上华中 科技 大学,19岁成为清华大学经管院研究生,20岁赴美留学,22岁开始在华尔街履职,被媒体誉为“华尔街神童”。论外在风光,华中 科技 大学的校友圈几乎无人出其右,汪潮涌还担任欧美同学会海归创投联盟创始理事长,积极推动海外人才回国创业。 但此时的汪潮涌,只有焦头烂额。迫在眉睫的是,中小股东借助信中利入股粉丝网的数千万资金,他承诺回购,却已经逾期1个月;他还要偿还成都哆可梦创始人寇汉及其关联方的数千万借款资金。 他不得不向昔日的合作伙伴求助。他想到了北京一家集团的老叶。信中利于2015年曾参投老叶名下子公司,他们私下签订了回购协议。 他哀求老叶,能否先回购部分资金? 老叶自身也是苦主,资金焦灼,爱莫能助。3个月后,汪潮涌发来了自己以及信中利关联公司作为被告纠纷信息,再次求助。“先回购500万?”、“300万?” 他等到的是“老叶”的沉默不语。 此时的汪潮涌体味到了身为债主和借债人双重身份失控后的焦虑。 汪潮涌的光环之下,是与其履历颇为抵牾的“不光彩”行为。网易清流工作室独家获悉,信中利2016年控股惠程 科技 后,试图借助河北一家投资机构——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冀投资”)的6亿资金,做大资产估值,再转手出售给上市公司,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而2020年,这笔6亿本金的债权逾期,或波及到另一家河北地产公司荣盛发展(002146.SZ)和养元饮品(603156.SH)的股权投资收益。 信中利,由汪潮涌夫妇实际控制,持股63.59%。2015年10月,信中利挂牌新三板,半年后,高杠杆控股一家A股上市公司。这一时被市场解读为信中利效仿九鼎集团曲线上市。 2016年5月,汪潮涌夫妇斥资16.5亿元的现金高溢价收购壳公司惠程 科技 。16.5亿的收购资金中,其中12亿为信中利通过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财富”)的资管计划融资而来的,3.15亿元由信中利向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12%的利率借过来的。 这也意味着,为控股上市公司,汪潮涌夫妇不惜较高资金成本融资,用1亿左右资金撬动了16亿的杠杆资金。 当时正值九鼎借壳上市中江地产实现资产暴增,但遭遇证监会问询的敏感时期,为严格防止股权投资机构变相实现借壳上市,2016年9月,证监会为此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的细则,增加“借壳上市”的触发条件,其中财务条件在资产总额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净额、发行股份、主营业务等多项条件,触发上述任一条件,即视为触发“借壳上市”的财务条件。 这意味着信中利效仿九鼎借壳上市的模式,已经行不通。 管理办法不仅严查了借壳上市的入口,随后更明确指向打击定增套利行为,针对 游戏 、VR、影视、互联网金融等轻资产的跨界并购监管审核趋严。 但信中利偏要“逆风而行”。信中利控股惠程 科技 后,高溢价收购就是网络 游戏 资产。而其中最大一笔收购即为对成都哆可梦网络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哆可梦”)100%股权收购,后者价格高达17.8亿元。 为规避政策审查风险,信中利再次通过外借的杠杆资金,全现金支付收购。信中利分两步,先是利用其和惠程 科技 组成的并购基金收购一部分股权;然后再利用上市公司收购其余股权。 2017年12月,惠程 科技 在以13.8亿元现金收购哆可梦其余77.57%股权。惠程 科技 借助中航信托的资管计划融资不超过8.3亿元资金,占到收购资金的60%。 借助高杠杆资金,信中利不仅控股了惠程 科技 ,还收购了哆可梦100%股权。这对控股股东信中利的现金流考验极大。 然而监管环境收紧之下,赌徒信中利,控股惠程 科技 后失去了二级市场融资的几乎所有通道。控股惠程 科技 快5年,惠程 科技 既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现金缓解资金压力,而惠程 科技 股价的持续低迷也未能帮助控股股东融到较高资金。 惠程 科技 的现金流压力很大。惠程 科技 公告称,截至2020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别为4.07亿元与1.68亿元,公司未来还款压力较大。 信中利现金流更紧张。2020年信中利半年报披露,信中利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高达16.4亿元。而于此同时,信中利账面上的货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仅2亿元。 财新网报道,汪潮涌已经考虑将信中利出售,接盘方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于今年9月完成尽调,具体收购方案尚未确定。 汪潮涌,游走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信中利和惠程 科技 之间,其中借助信中利和惠程 科技 成立并购基金,投资多个项目,然后左右手倒腾,回旋资金压力。 其中最大一笔倒腾是围绕信中利与中冀投资之间关于哆可梦股权22.43%的交易展开的。哆可梦股权22.43%的股权,在 游戏 行业普遍收入增速下滑的过程中,交易估值从4亿上涨到6亿元,最后上涨为8亿元。 通过“明股实债”的形式,信中利将上述资产意欲再装入惠程 科技 ,最终将资产泡沫转嫁给二级市场的普通投资人。 哆可梦股权22.43%的股权,最初是2016年12月,赞信并购基金以4亿元现金收购的,哆可梦当时估值17.8亿元。 因为赞信基金为惠程 科技 的关联方,出于谨慎原则。2017年12月,惠程 科技 现金13.8亿元收购哆可梦其余77.57%股权之前,并购基金将其手上的哆可梦22.43%的股权转让给中冀投资。 中冀投资于2016年8月成立,由河北省工商联牵头搭建、河北省九家民营企业联合创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网易清流工作室从接近交易人士处获悉,中冀投资受让股权,实际上中冀投资向信中利和汪潮涌提供6亿左右借贷资金,年化利息为17%—18%,期限2年。信中利及汪潮涌签署回购协议。 上述说法也在2年后得到佐证。2020年3月,中冀投资将其持有的哆可梦5%股份作价1.94亿元转让给中航信托。4月,惠程 科技 称,拟以不超过4.32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自筹资金)收购中冀投资持有的哆可梦的12%股权。 据此推断,中冀投资持股的哆可梦22.43%股权的估值,高达8亿。这一估值正好相当于2年前中冀投资受让哆可梦22.43%股权的6亿元本金和2年利息。 该人士称,这相当于信中利借助中冀投资明股实债的资金,做大了资产估值,惠程 科技 变身为信中利做高估值的最终买单者。 中冀投资尽管借助中航信托得以套现部分股权,但是拟转让给惠程 科技 的12%的股份,经历半年有效期仍未达成实质性协议。2020年10月,惠程 科技 称,将延长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有效期6个月。 上述协议的最终获得还需要获得惠程 科技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许还要面对监管机构的审核。 惠程 科技 公告称,若在本意向协议签订6个月内,交易双方未能就本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或未获得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如需),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中冀投资手上至今仍持有哆可梦17.18%股权。这意味着当初放贷的资金已经逾期1年,收回期限依然未定。 中冀投资的这笔债权投资,也间接影响到它的前两大股东——河北荣盛发展和养元饮品(603156.SH)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回报。 中冀投资是由河北一家地产上市公司荣盛发展牵头,联合8家河北民营企业,发起成立的。第一大股东荣盛发展,持股46%;第二大股东为养元饮品,持股20%;河北东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 中冀投资的董事会里,7名董事,有两名为荣盛发展,董事长耿建明同时也是荣盛发展的董事长。 中冀投资的投资实际上主要也是由荣盛发展出资。荣盛发展,2020年3月,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时称,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中冀投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6亿元,实缴注册资本16.5亿元。 网易清流工作室获悉,2017年11月,中冀投资收购哆可梦股权,在中冀投资新任总裁文远华的主导下完成的,这笔交易的细节在内部颇为神秘。这笔交易当时曾遭遇其他高管反对,但最终在某位股东代表不了解细节的情况下,给拍板通过了。 公开信息显示,文远华在2016年8月,卸任天津银行行长后,2017年11月来到中冀投资担任总经理。这意味着,文远华来到中冀投资后不久,便促成了上述交易。 汪潮涌在过去的5年的时间里,通过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给信中利制造了一份资产拼图。 多位投行人士告诉网易清流工作室,近几年,投资圈鲜少听到汪潮涌在资本圈的优秀案例。对于汪潮涌频繁活跃在论坛以及在公共舆论中的名声,一位与汪潮涌同在华中 科技 大学毕业的校友评价称,“浪得虚名”。 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所投项目成功IPO,是斩获财富盛宴的顶级形式,这往往意味着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回报。信中利作为老牌的股权投资机构,近几年投资的项目在业内诸多人士看来,“没有拿得出手的响亮项目”。 信中利公告称,2019年,旗下所投基金项目,投资的朗进 科技 (300594.SZ)成功上市,家居零售公司居然之家(000785.SZ)借壳上市;2020年3月,信中利投资的 汽车 公司“阿尔特”(300825.SZ)登陆创业板,还有3家公司过会。 上述项目除了朗进 科技 ,信中利为上市前的前十股东,其余皆为跟投,投资比例甚至不到0.1%。居然之家借壳上市前,几乎雨露均沾了国内一二线投资机构。 即便如此,信中利上市退出项目比例,和几乎同时成立的老牌投资机构相比,依然极低。晚成立一年的达晨创投,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在300亿,2019年,其过会企业达13家。 基金业绩可通过公开数据直观反映出来。信中利分为自有资金投资和募集资金投资,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募集资金,收入表现投资收益,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基金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 2019年,信中利公布的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都在下滑。其中管理费收入下滑4%;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下滑73%。2020年上半年,信中利投资收益继续下滑,仅为1119万元,同比下降三分之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亿元,继续下滑58%。 以信中利旗下的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信中利宝信”)为例,2018年5月-2019年3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信中利控股的惠程 科技 的10959万份股票,占比13.46%,成为第一大单一股东。 信中利宝信增持时,惠程 科技 的股价在11元/股左右,1年后股价大幅跌落。2020年二季度开始,信中利宝信主要通过大宗交易,以7-8元/股的价格相继转让给关联方。 据此推算,此单投资收益损失就可高达26-36%。 刘培是清流工作室高级作者,常驻北京。
投行上市公司有哪些
中国四大投行一搬指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的社会经济当中发展着重要的沟通资金、促进产业集中作用。拓展资料:一、1、中金公司:公司的全称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成立的时间在1995年,注册资本为2.25亿美元,总部成立在北京。在上海设有分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也分别设有证券营业部门,截止到2007年7月份中旬,公司完成了累计约1041.2亿美元的股本融资。2、招商证券:招商证券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深圳,公司截止到2003年的注册资本达到了1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60多个城市开设了96家阎王殿,是我们国家证券交易所的第一批会员,也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市场第一批成员,以及第一批具有自营、网上交易和资产业务资格的券商。3、国信证券:国信证券的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就达到了749.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49.5亿元人民币。4、海通证券:海通证券的成立时间在1988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点在上海,是我们国家成立时间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在2001年年底公司也整体改制成为了股份制有限公司。二、1、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 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一是独立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美国的高盛、摩根斯坦利;2、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比如德意志银行;四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 中文名 投资银行
投行上市公司有哪些
中国四大投行一搬指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的社会经济当中发展着重要的沟通资金、促进产业集中作用。拓展资料:一、1、中金公司:公司的全称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成立的时间在1995年,注册资本为2.25亿美元,总部成立在北京。在上海设有分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也分别设有证券营业部门,截止到2007年7月份中旬,公司完成了累计约1041.2亿美元的股本融资。2、招商证券:招商证券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深圳,公司截止到2003年的注册资本达到了1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60多个城市开设了96家阎王殿,是我们国家证券交易所的第一批会员,也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市场第一批成员,以及第一批具有自营、网上交易和资产业务资格的券商。3、国信证券:国信证券的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就达到了749.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49.5亿元人民币。4、海通证券:海通证券的成立时间在1988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点在上海,是我们国家成立时间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在2001年年底公司也整体改制成为了股份制有限公司。二、1、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 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一是独立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美国的高盛、摩根斯坦利;2、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比如德意志银行;四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 中文名 投资银行
华彬集团是不是上市公司
是上市公司 华彬集团由泰籍华侨严彬博士于1984年创建于泰国,自诞生之初就已具备了非凡的气度和力量,纵横驰骋二十余年,不断挑战商业高度,搭建了一个国际化高端商务平台,在体育、物业经营与管理、功能饮料、矿业领域确立了领导品牌地位。目前在华投资控股的主要项目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华彬庄园、华彬中心、北京沃德兰乐园、华彬环球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华彬大业设计装饰咨询有限公司、华彬联合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等。华彬中心由享誉国际的华彬集团投资打造,是华彬集团应对国际竞争、不断创新和发展而采取的多元化经营战略之一。华美的华彬中心将成为CBD人文风景中最闪耀的一笔,也诠释了华彬中心所蕴含的深远的国际品质与服务水准。堪称为张弛取胜,创富未来的典范之作。 华彬国际集团集国际贸易、物业经营管理、体育文化产业、旅游休闲度假、功能饮料为经营主业的跨国集团公司。华彬国际集团成立二十年来,在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英国、德国、瑞士等国设立了分支机构,业务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快速发展。1995年,华彬国际集团开始了在华投资,目前在中国投资控股的主要项目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北京沃德兰乐园有限公司,截止至2003年,华彬国际集团总资产规模达15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如何披露?
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如何披露? 与一般企业不同,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是社会公众。他们购买股票的目的,是分亭公司业绩增长的成果,从而获得资金的增值。为了对投资风险和收益做出合理判断,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投资者需要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有关信息。因此,上市公司必须认真承担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市公司必须将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报告,以保证市场监管的有效进行。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匕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投资者评估公司经营状况所需要的信息;另一类则是对股价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我国L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四大部分,即: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募集资金说明书)、上布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其中,前两看为公司上市前的信息披露内容,帮助投资者对股票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进行细致评估;后两者为公司上市后的持续性信息披露内容,以确保迅速披露可能对仁市股票的价榴动向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井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做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赝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井在得到核准后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在向监管机关及公众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上布公司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文件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必须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寻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此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制健全的证券市场上,公开披露的信息成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市场监管者之间的主要交流内容,有利于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呢,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什么原则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 1、会计信息披露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 2、按照会计准则的统一要求披露会计信息; 3、披露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4、披露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和完整。 二、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标准 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标准的基本要求: 1、恰当性,所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与使用者决策相关并可靠,不至于导致误解; 2、公正性(公允性),所披露信息必须满足内外使用者的共同决策需求,应保持公正,不能以偏向特定使用者的利益为导向; 3、充分性,不论是定量信息还是定性信息,只要对决策者具有重要影响,都应当通过一定的报告形式予以披露; 4、重要性,充分披露并不意味着对可能影响决策的所有活动或事项的信息都要赋予同等程度的比重。
最近新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名称以及证券代码~谢谢!
a000(a类)在上海注册的证券公司a00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02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托管)a003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04富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a00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00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00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008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09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a01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012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托管)a013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1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15富友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暂停业务资格)a016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017上海远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018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公司e000(e类)基金公司e00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5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7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8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09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0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2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5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公司e016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7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8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19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20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2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02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e02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x0dx0a x0dx0a 1.定期报告x0dx0a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x0dx0a x0dx0a 2.临时报告x0dx0a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x0dx0a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x0dx0a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x0dx0a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x0dx0a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x0dx0a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x0dx0a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x0dx0a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x0dx0a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x0dx0a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x0dx0a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x0dx0a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x0dx0a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x0dx0a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x0dx0a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x0dx0a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x0dx0a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x0dx0a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x0dx0a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x0dx0a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x0dx0a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x0dx0a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x0dx0a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中报年报披露时间一般是披露当天几点公布?
事实上,上市公司在财报披露期间内任何时间都可以把财报上传到指定网站,但如果上传时间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财报虽上传而指定网站并没有显示,只能等到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给予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扩展资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什么条件需要预披露
法律主观:上市公司需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申请上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等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并且上市公司需要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会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该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违法披露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有哪些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章 定期报告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报告;(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第二十七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第四章 临时报告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十四条 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第三十六条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扩展资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一)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二)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四)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六)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八)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九)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十)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十一)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第四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
法律主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且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法律客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什么
法律分析: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要求。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2.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是什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 1、招股说明书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1、上市披露,对一级市场的招股说明书;对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告书;2、定期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采取定期披露方式;3、临时披露,重要事件公告、收购与合并公告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更多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c207aa161609545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规则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报告;(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是 上市公司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需要披露七种信息: (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 (2)上市公告书; (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的收购或合并公告;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7)其他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x0dx0a x0dx0a 1.定期报告x0dx0a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x0dx0a x0dx0a 2.临时报告x0dx0a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x0dx0a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x0dx0a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x0dx0a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x0dx0a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x0dx0a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x0dx0a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x0dx0a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x0dx0a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x0dx0a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x0dx0a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x0dx0a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x0dx0a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x0dx0a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x0dx0a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x0dx0a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x0dx0a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x0dx0a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x0dx0a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x0dx0a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x0dx0a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x0dx0a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x0dx0a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时间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为什么成立创投公司
上市公司成立创投公司的原因。1、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2、有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3、上市公司成立创投公司是利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