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1、国际直接投资的优点:(1)、有利于加快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外直接投资,将为其实施这一战略任务营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通过对国际直接投资,可以将一些长线产品和产业转移出去;可以利用外国资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2)、有利于深化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国际直接投资将会推动经济改革的进程;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外贸、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以适应这些领域逐步开放的需要。(3)、有利于加入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有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国际直接投资,有利于与跨国公司进行广泛合作,引进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扩大出口。2、国际直接投资的缺点:(1)、对外投资行为混乱无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还处在逐步开放的进程当中,目前为止,市场当中的信息流通还很闭塞,对于国际市场的具体环境还缺乏直观可靠的认识,且对外投资没有一个良好的渠道,这导致了对外投资的行为混乱无序。(2)、风险回避和预防的缺失。投资者对于国际市场的总体走向和时事变化缺乏及时的信息和全面的认识,对于在投资过程中分辨资本投入的效益没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于对外投资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导致在进行对外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承担了大量的贸易风险。(3)、对外经贸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外市场规则的制约。扩展资料:国际直接投资有以下几种主要理论:(1)、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取决于:经济发展阶段;该国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国际直接投资内部化优势和区域优势。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将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认为一国的国际投资地位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成正比关系。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趋势。(2)、小规模技术理论:小规模技术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摒弃了那种只能依赖垄断的技术优势打入国际市场的传统观点,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竞争优势的产生与这些国家自身的市场特征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经济落后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理论依据。(3)、技术地方化理论:技术地方化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行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尽管表现为规模小、使用标准化技术和劳动密集性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形成却包含着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动。(4)、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一个不断积累的结果。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与它们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直接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和地理分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化的,并且是可以预测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跨国公司整体赢利状况不断提高。伴随着经济增长和许多产业的复苏,跨国公司的经营规模明显扩大。总体赢利状况显著提高。伴随着这些利好消息,跨国公司加快了加工基地的转移,大量进行企业间的横向并购.对外直接投资的力度加大。影响国际直接投资的政策环境依然处于不断改善之中。各国为了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条件,采取了更加宽松的政策。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国际成熟市场相对A股市场更加注重衡量企业的价值,而衡量价值的主要手段并非简单通过市盈率等指标,更多地是偏重于公司的现金流折现情况。所以当一家公司利润很高但现金流很差时,国际市场往往不会给予其如A股一般的热情。此外国际市场对投资概念的敏感度不如A股市场,所以根据市场热点、主题概念进行投资相对A股难以获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可以是采取新设投资方式在国外建立新的企业,也可以是采取?
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可以是采取新设投资的把手,再过来接企业,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叫新的企业。(1)股权参与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2)非股权参与跨国公司不参与东道国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向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政策和外资的逐步退出而采取的灵活措施。它们也是保持在发展中国家地位的重要手段。扩展资料: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于60年代初期由海默提出,其后经过维农、巴克利、小岛清等人的发展,邓宁在20世纪70年代末终于完成了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了与传统国际资本流动的两个不同点:一是投资于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二是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1、流动性大,风险性小不同:国际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因为无控制权),随着二级市场的日益发达与完善,证券可以自由买卖,流动性大,风险性小。国际直接投资一般都要参与一国企业的生产,生产周期长,一般在10年以上,由企业的利润直接偿还投资。资金一旦投入某一特定的项目,要抽出投资比较困难,其流动性小,风险性大。2、投资渠道不同:国际间接投资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才能进行投资。国际直接投资只要双方谈判成功即可签订协议进行投资。3、投资内涵不同:国际间接投资又可称为“国际金融投资”,一般只涉及到金融领域的资金,即货币资本运动。运用的是虚拟资本。国际直接投资是生产要素的投资,它不仅涉及到货币资本运动,还涉及到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运动及其对资本使用过程的控制。运用的是现实资本。扩展资料:其他介绍:国际间接投资受国际间利率差别的影响而表现为一定的自发性,往往自发地从低利率国家向高利率国家流动。国际间接投资还受到世界经济政治局势变化的影响,经常在国际间频繁移动,以追随投机性利益或寻求安全场所。二战后,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国际间接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流动速度也越来越快。具有较大的投机性,在这个领域,投资与投机的界限有时难以划分。国际直接投资是运用现实资本从事经营活动,盈利或亏损的变化比较缓慢,一旦投资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间接融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有些什么?
现在国际上主要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有合资企业和独立子公司两种。这两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适用条件也各不相同,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特点选择。 1. 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本来相互独立的企业共同拥有的企业。与当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长久以来一直是打入外国市场的流行方法。最典型的合资企业是一半对一半的企业,各自向合资企业派出管理队伍,实现共同经营。当然也有些合资方取得多数股权,从而对合资企业有较强的控制权。 合资企业的优点主要有: (1)企业可以得益于当地的合作伙伴对东道国的竞争态势、文化、语言、政治体制和商业运行机制的了解。例如,很多的美国公司在对外投资时,主要是提供技术和产品而当地伙伴则提供在当地市场上竞争所需要的经验和对当地情况的了解。 (2)当进入外国市场的成本和风险很高时,当地伙伴可以分摊这些风险和成本。 (3)在很多国家,由于政府部门的规定使得合资是唯一的选择。 合资方式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1)合资有可能使得对技术的控制权落到合作伙伴手中。解决的方法之一是争取成为控股方,这样就可以取得对技术的更大的控制权。 (2)合资企业可能无法获得为实现经验曲线和区位经济所需要的对子公司的控制。同时,也不能够使企业获得为协调全球战略所需要的对子公司的控制。比如说,公司出于全球竞争的需要,可能会要求某子公司在当地做一些战略牺牲,损失一些利益。面对这种要求,当地的合作伙伴几乎是不会接受的。 2. 独资子公司。所谓独资子公司,也即投资企业占有100%的股权。在外国市场上建立独资子公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在当地创建新的公司;其二是兼并当地的现有企业,并利用兼并企业来促进在当地的产品销售。 独资企业的优点主要有: 第一,有利于发挥企业以技术为基础的竞争优势。这是因为独资公司可以将技术外漏的风险在制度上降至最低。因此,是高科技企业的首选; 第二,投资企业可以对独资子公司进行严密控制,使之为企业的全球战略服务; 第三,独资的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经验曲线经济和区位经济。 独资企业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建立独资子公司是成本最高的直接投资方法,投资企业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最大的。
国际投资格局
国际投资格局又称全球投资格局,现在的局势即第一二题的答案请看下面的文章:国际直接投资的特征 二战后,国际直接投资得到高速发展,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投资方式。尤其是7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迅速扩大,增长速度快速提高 二战以来,世界范畴的对外直接投资有了空前的增长。据统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1960年为555亿美元,1976年增至2872亿美元,1981年达到5250亿美元。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外国直接投资是外来资本的主要来源。根据对9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统计,1981年到1985年期间,外国直接投资在其长期资本流入总额中的比重为30%,而1986年到1990年期间,这一比重增加到74%,而且对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二)国际直接投资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双向流动 国际直接投资较之间接投资的风险更大,因此投资者除追求盈利外还寻求安全性。相对而言,发达国家的投资环境要优于发展中国家,投资者自然而然地就将发达国家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市场。 二战前,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基本上是单向的,通常主要是资本主义国家将其资本投向自己的附属地、附属国。二战后,尤其是70年代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直接投资主要转向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投向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在国际直接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以美国为例,1950年美国私人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总额中,发展中国家占48.8%,发达国家占48.2%,1960年发展中国家占34%,发达国家占60.6%,1980年发展中国家占24.7%,发达国家占73.5%。据统计,1990年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额占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的80%,美、欧、日的对外直接投资额占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的83%,其吸收的外来直接投资额占世界各国吸收直接投资总额的70%。1996年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950亿美元,占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85%,当年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为2080亿美元,占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0%。可见,主要发达国家占据着国际直接投资的垄断地位。在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直接投资格局中,美国的霸主地位逐渐丧失,欧、日地位不断上升,形成了美、欧、日三足鼎立的格局。尽管如此,美国仍然是当今世界主要的对外直接投资国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吸收国。 (三)亚太地区和拉美地区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的集中地区。 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不断相对减少的同时,把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逐步集中在那些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容量较大、基础设施较好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巴西、墨西哥、亚洲“四小龙”等。 拉美地区是吸收外国投资较早、较多的地区。拉美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在1950年为77亿美元,到1980年增至625亿美元,增长了8.1倍。80年代中期以后,拉美国家吸收外资的速度减慢,主要是墨西哥、巴西等国在利用外资政策上的失误而造成巨额外债负担的影响,以及一些国家政局不稳等因素所起的负面作用。但拉美经济又有所改善,特别是阿根廷、智利和墨西哥等国的经济政策的变化,增强了国内、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刺激了这一地区外国直接投资的复苏。 亚太地区在1986年取代了拉美地区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吸收外国投资的地区。在1988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中,59%是投向亚太地区的。1995年流向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达到650亿美元,约占全球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总额的2/3。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投资者曾纷纷撤资,但随着金融危机的解决亚太地区又成为吸收直接投资的有力竞争地区。 (四)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流向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和服务行业 二战前,国际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采掘业和初级产品加工业。二战后,随着发展中国家石油、矿产资源的国有化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外国垄断资本对采掘业投资的比重逐渐下降,对制造业部门投资的比重明显上升。而在占国际投资绝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之间的直接投资中,虽然投向制造业的比重仍然较大,比如截止1988年底,美国对西欧的直接投资44.6%集中在制造业,西欧对美国的直接投资42.8%也集中在制造业。但随着各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高级化,外国直接投资的重点行业从传统的制造业逐步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如计算机、新能源、精密机械和生物工程等。出此之外,还继续投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的行业。另外,第三产业中的一些行业,如金融、保险、不动产等也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热点。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部门结构中之所以占有较大比重,是与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密切关联的。在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对国外第三产业投资的增加,既是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结果和表现,又将推动东道国乃至整个世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中国日益成为影响国际直接投资格局的重要因素 中国经济的崛起,标志着国际直接投资格局正在发生重要的转变。与两年来亚太地区外资流入的减少形成鲜明的反差,投资中国与外资在华并购的热潮正在升温。由于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并对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格局开始产生显著的影响。例如,2001年,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东道国不是美国,而是中国。而且,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正在从东南亚迁往中国。造成这一状况的因素,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是中国劳动力廉价所致。实际上,一向被认为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状况正在发生变化。资料显示,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员的劳动力成本已高于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而且,随着外资大量流入和国内企业吸引力的提高,使得对合格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加上中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这些都在加大外企的投资成本。因此,影响中国外资流入的劳动力价格优势开始下降。 其实,真正影响和加快外资流入的决定性因素,是中国的市场优势和制度优势(如投资政策及其透明度)正在上升。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入世”后鼓励外资进入的政策保障,都坚定了跨国公司投资信心。仅从中国的外资政策方面看,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中国政府本着鼓励外商投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原则,增加了鼓励类目录,由过去的186条增加到262条;减少了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同时,放宽了外商投资的持股比例限制,并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络系统首次例外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商业等领域。 正是在此背景下,大量的跨国公司却纷纷表示要加大对中国的投资规模。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它们的全球战略都将中国作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投资对象。中国投资市场的国际竞争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小到钟表、眼镜,大到汽车、航空,竞争的硝烟都将达到空前激烈的程度。仅以汽车业为例,在大众、丰田等巨头南北割据的情况下,不甘落后的日产公司亮出大手笔,投资85.5亿元(10.3亿美元)与东风汽车公司组建一家新公司,双方各持50%股份,要在2006年实现55万辆汽车的年销售目标。 在新的外资政策导引下,外商已不再满足于已往的合资等投资方式。2002年前8个月,外商独资企业占新批外资企业总数的65.3%,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体现出日益明显的外商“独资倾向”。伴随着中国允许国有企业向外资出售股权政策的出台,外资在华并购必将呈现迅速升温的现象。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正在将它们的地区总部迁入北京和上海。2002年上半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上海的步伐明显加快,累计已超过70家,其中以信息技术产品公司以及物流、航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居多。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台湾企业在外资流入大幅减少的同时,对大陆却显示了极大的投资热情,其中2002年上半年的新增投资有88%都投在长江三角洲。而且,台湾电子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投资呈明显的增长趋势。 以中国为核心的亚太地区的并购活动有可能率先走出低谷,成为全球并购形势中最为活跃的地区。随着中国开始向外资出售国有企业股权和有关外资并购法规的完善,外资并购的可操作性将不断提高,外资并购热潮将从2003年继续升温。同时,作为经济总量和对外贸易已居世界第六位的经济大国,中国对外投资能力也必将迅速提高。尤其是随着民营经济的崛起,中国对世界直接投资增长的贡献度会越来越大。作为周边国家,其他亚太地区国家也纷纷调整产业结构,以适应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加上亚太新兴地区现已成为国际资本最重要的避险地区,因此,可以预计,整个亚太地区正在酝酿着以中国为核心的新一轮企业兼并高潮 。
为什么要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这篇文章说的很全面-----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外国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它对一国的外贸收益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国公司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50年代,蒙代尔、弗农和小岛清等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马库斯、斯文森和邓宁等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并对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理论进行了综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经济学家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而后又有研究将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探讨了不同类型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关系。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对外贸易规模发展越快,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资对东道国的出口增长也能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本文就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 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分析 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国有丰富的、较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所以连续十多年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吸引外资约占全部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5, 2004年中国吸引FDI突破5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FDI最大的受资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量不断增加,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起到了很强的促进作用。 (一)数量效应:增加我国外贸总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国直接投资对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发展,增加我国的外贸总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120.47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442亿美元,增长了36.87倍,年平均增长率达193.62%,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加速的形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自1991年的16.75%开始逐年递增,1995年时突破30%,1997年则突破40%,2001年达到50%,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58.29%,之后年份小有波动,仍呈上升态势。从出口增加额的角度看,尽管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过较大波动(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额占全国出口增加额的比重只有32.38%,而在1996年则高达637.20%),但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增加额占据了全国出口增加额的主要份额。 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8.8%,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有着极强的外向拓展力,没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也就是说,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尤其是贸易创造和市场扩张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促进外贸总额的增加。 (二)结构效应:促进贸易结构优化 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对贸易结构的转变有直接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口结构与外贸企业增长发生着相随的变化,在外资企业迅猛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85%以上,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皮革、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的迅速增长在我国贸易结构转变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有间接贸易效应,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等,带来国内制成品企业出口状况的改善,从而带动中国企业出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内含的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和先进生产力等要素通过各种渠道非自愿扩散, 为我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技术知识的外溢,带动和加快了我国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有利于扩大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增强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生产率增长和贸易结构优化,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转轨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外国直接投资在带给我国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从整体上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格局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产业的资金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造成压力。再者,部分外国直接投资落户中国后凭借其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并形成垄断, 尤其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部分外国企业已占据绝对优势,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 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外贸效益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呈现进出口增长速度双双回落,贸易顺差明显缩小的特点。在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依然保持了13.4%的增长率,所以当前我国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政策建议如下: 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资企业出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各种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努力,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 优化宏观环境,进行税制、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与竞争。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速银行商业化进程,健全资本市场,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拓宽储蓄转化投资渠道,增强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国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制定科学的外商投资企业行业规划,配合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型产业的外商投资,严格控制技术传统型产业的投资,适当引进外国金融产业资本进行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完善外商投资的外贸效益检测评估工作。 改变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出口导向战略条件下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将比较优势与新技术优势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制度、管理,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从而实现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国际投资客体主要包括哪三类资产
国际投资客体主要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国际投资客体是投资主体加以跨国经营操作以实现投资目的的对象,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国际投资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国际资本的发展而发展。当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银行资本与生产资本相融合并日益发展,促进了资本积累的进一步扩大,并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金融资本,出现了大量的资本过剩,以资本输出为早期形态的国际投资也随之产生。随着国际经济交易内容的不断丰富,投资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的发生着演化。从国际资本活动的历史进程来看,国际投资活动首先表现为货币资本的运动,即一国际借贷、国际证券投资为主要形式的国际间接投资,其标志是跨国银行的出现。其次表现为生产资本的运动,即国际直接投资,其标志是跨国公司的出现。扩展资料国际投资客体三类资产的简介:1、实物资产,指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实物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料。2、无形资产,包括生产诀窍 、管理技术、商标专利、情报信息、销售渠道等。3、金融资产,包括国际债券、国际股票、衍生工具等。一般来说,国际投资主体既可能采用一种客体投资形式,又可能同时采用几种客体投资形式,从而使国际投资呈现多样化和复杂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投资客体
国际投资的经济效应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国际直接投资的经济利益体现在两个方面:(1)获取比较利益与垄断利润。具体地:①扩大市场范围和产品销量。②谋求比较利益和超额利润。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同一行业的生产能力、技术、市场供求关系,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明显“级差”。具有比较优势国家的企业能够在水平较低的国家获得超额利润从而扩大产量,增加市场份额。而且,可以降低产品单位成本,获取规模经济效益。③利用国外的生产优势。信息不完全、行业壁垒等因素,都会造成各国的劳动力成本、土地以及其他相对稀缺资源的价格水平悬殊。跨国公司可以选择生产要素成本低廉的市场进行投资,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优势组织生产,以降低产品的成本。④利用国外的原材料资源。各国地理位置不同,自然禀赋大相径庭。从控制成本角度考虑,通常企业应该尽量避免采用从国外进口原材料的方式组织生产,因此,在资金和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企业将选择在原材料来源国投资建厂组织生产。⑤突破贸易壁垒。(2)降低经营风险。其中包括:①规避长期汇率风险。货币币值的波动,特别是本国货币出现升值或贬值的长期趋势时,跨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将受到重大影响。根据货币走势和全球经营状况,在不同国家直接投资组织生产,可以规避汇率风险。②稳定收入和现金流量。在经济周期不同的国家组织生产和销售产品,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可以减少经济周期对企业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稳定的现金流可以降低跨国公司的资本成本。回答于 2017-06-24
海外房产外直接投资是什么
海外投资房产的人士越来越多,那么海外外直接投资是什么呢?想必是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房产栏目一起来了解了解海外外直接投资是什么的资讯,欢迎阅读。 海外外直接投资是什么? 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是现代的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FDI是指:在投资人以外的国家所经营的企业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发言权。 FDI是现代的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FDI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他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国(地区)的居民实体(对外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国的企业(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国外分支机构)中建立长期关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这种投资既涉及两个实体之间最初的交易,也涉及二者之间以及不论是联合的还是非联合的国外分支机构之间的所有后续交易。 投资跨国公司是FDI的主要形式。到1999年为止,5.3万跨国公司约有3.5万亿美元资产。且跨国公司的投资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且基本上分布于日本,美国,欧盟三极之中。日本早前的FDI主要投资于东南亚,80年代后,80%投资于美国,20%投资于欧洲。现在为中国的第四大外资来源国。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对外投资趋缓。 主要有三种跨国投资的方式,第一种是在国外直接新建一个跨国公司,也就是俗称的绿地投资(Greenfield);第二种是建立跨国合资企业,也称作联合经营(Joint Venture);第三种则是跨国并购(cross-border M&A), 其中M&A 即是merger& acquisition。 如何海外直接投资? 人民币FDI的推出进入“快车道”。据悉,央行关于外商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的试点管理办法“有望在10月底推出、最晚会在年底。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一旦人民币FDI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和落实,将意味着除外商投资股东贷款、三类机构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渠道外,离岸人民币资金又增加一个回流渠道。 2011年6月,央行曾发布通知(银发[2011]145号文)(下称“145号文”),首次公开明确了人民币FDI试点办法,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以在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来华进行直接投资。 145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业务,需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然后书面提交至当地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最后由央行总行批准。但现实情况是最终央行总行批下来的个案实际上并不多,整个流程所花费的时间也至少在4个月以上。现在,由于人民币FDI相关办法即将正式出台,央行总行和地方分行对于银行上报的个案基本已经暂停受理,相信未来的新规定会使得流程更为简化。 商务部方面则在8月22日公布《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8月24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也表示,《通知》争取在9月实施。 《通知》规定,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或偿还国内外贷款;而对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则应按照现行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备案管理规定执行。
简述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相比,有哪些特点
(1)国际直接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又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
国际投资的投资方式
国际直接投资(FDI)的主要方式:一、国际直接投资的股权参与方式1.股权参与的涵义:股权参与是指以所有权为基础,以决策经营权为途径(持有普通股),以实现对企业有效控制或影响的直接投资方式。2.拥有全部股权—独资企业(1) 对投资者的意义与影响① 可拥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② 可拥有全部的国外利润③ 有利于保守技术诀窍和商业秘密④ 必须独立承担风险(2) 对东道国的意义与影响① 可弥补东道国生产的不足② 能增加东道国的收入(税收、土地使用费、在东道国内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的收入)③ 增加就业④ 市场份额被占,不能分享利润3.拥有部分股权—合资企业(包括多数股权、对半股权、少数股权3种)(1) 在合资问题上思想的逐步解放—要求“绝对控股”→“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只要是开设在上海的企业,都可以视为民族企业”(2)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商标、专利、Know-how等,有个核资问题)(3) 积极方面—凝聚合资各方的能力,可引进和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式,合资各方的责、权、利明确(4) 消极方面—多股多权的经营管理机制对少数股权的股东不利,处于相对被动的境地二、国际直接投资的非股权参与(Non-Equity Participation)方式1.合作经营(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契约式合营)(1) 合作经营的含义依照各方共同签定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各方的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及经营方式的一种非股权的契约式合营,通常通过设立契约式合营企业的形式来实现合作经营的 目标。(2) 特征① 合营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协商,在合营企业中约定,而不像合资企业那样,以认股比例为准绳② 合作经营的出资形态不同于合资经营(可不以货币单位计算投资比例)③ 合作经营的利益分配不同于合资经营(不是按资分配,而是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分配)(3) 合作经营的组织形式① “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在一国境内设立具有该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法律上的起诉权和应诉权)② “非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所设置的实体对合作企业财产只有使用权而无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可设立联合管理机构,也可委托一方,或聘第三方管理)(4) 作用简便,灵活,合作意识强;审批程序及手续十分简便;避免实物或技术入股作价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管理机构可大可小,可繁可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2.国际技术转让与技术投资技术的含义—制造物品方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知识、技术诀窍和能力。可分为制造力、设计力、新技术开发力、管理力。3.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ing)(1) 含义位于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在约定期内将出租资产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及供货人可以是两国或三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出租对象一般是价值较高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成套设备、轮船、飞机等(二战期间的租借法案)。(2) 国际租赁的特点(集贸易、融资、投资为一体)①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② 货币信贷与实物信贷相结合③ 税收方面易得优惠(投资减税优惠或免缴财产税)④ 业务涉及面广,需多边合作,共同完成交易(3方关系—2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此外,还有贷款协议)(3) 国际租赁的方式① 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当企业需要筹款添置机械、设备时,投资者通过设在东道国的租赁公司,向用户转租大型成套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因此,融资租赁又被称为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e)。实质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即租赁公司并非直接给企业贷款,而是代其购进机器设备,然后租给企业使用。② 经营租赁(Opreation Lease)—出租人在提供融资同时,又提供特别服务(办理保险、维修等)、二者合为一体的租赁方式。一般用于在保养和管理技术方面具有一定垄断性的机器设备。③ 维修租赁(Maintenance Lease)—典型的维修租赁是汽车租赁。租赁公司要向承租人提供包括购车、登记、上税、保养、维修等在内的所有服务。④ 杠杆租赁(Leverage Lease)涉及的关系—承租人、出租人、长期贷款人、(托管人),包括买卖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贷款协议(出租人与贷款人)、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资金来源—贷款人而非出租人(其资金仅占约20%-40%)租金偿付相对平衡—租金费用较低,各期所付租金的金额也相对平衡(故也称衡平租赁)。⑤ 回租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 Lease)—出租人从拥有和使用标的物的人那里购进标的物,然后再将购进的标的物再租给原来的物主使用(多用于不动产方面)。4.国际工程承包(1) 主要内容工程设计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及劳动力等资金供应施工与安装试车人员培训(2) 特征耗资多、获利多、竞争性强(3) 分类① 分项合同(Separate Contract)的工程承包(业主来分项)② 交钥匙工程(Turkey Contract)的承包③ 分包合同(Sub-Contract)的工程承包(总承包商来分包)
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区别
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传统区别 哪里有能带来足够的利润的投资机会,资本就有向哪里流动的趋势,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海外时,国际投资的发生就顺理成章。像国内投资分为直接和间接一样,国际直接投资也有这样的分法:把钱交给别人使用然后拿利息的间接投资,自己管理资本、自己控制项目运作以赚取利润的直接投资。 逐利的本性决定了资本扩张的必然。在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扩张的主要手段是“商品输出”,但作为掠夺资源输出商品之辅助的对外投资也是新兴资产阶级热衷的活动。它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时期东印度公司、哈德逊湾公司等为进行掠夺性贸易而在殖民地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过剩资本”的大量出现使得国际投资(尤其是以借贷为主的间接投资活动)大张旗鼓地展开,并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到文明世界的每个角落。 二战后,这种产业资本的跨国流动得到了更迅猛的发展,并表现出与传统的资本流动迥然不同的特点。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直接投资既全部或部分的拥有国外企业,又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国外企业。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第二,从资本移动的形式上看,直接投资不只是单纯货币形态的资本转移,而是货币资本、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等经验资源在国际间的一揽子转移。第三,直接投资具有实体性,它一般通过投资主体在国外创设独资、合资、合作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得以实现;而间接投资则通过投资主体购买有价证券或发放贷款等方式进行,投资者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赚取差价,其投资具有虚拟性。最后,由于直接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投资回报与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通常周期较长,风险较大;而间接投资则更具流动性,风险也相对要小。 传统的资本流动理论对这种日益流行的海外直接投资也越来越没有解释力。直接投资并不绝对的取决于东道国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况下东道国的利率并不高于母国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之不同的西方学者,并开创性地提出了大型跨国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海外直接投资乃其拥有东道国企业无法比拟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他们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些垄断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英国学者伯克雷和凯森从内部化的角度解释了这种直接投资行为,他们认为,海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为克服海外市场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对称、垄断的市场结构等造成)而进行的内部化行为。邓宁的折衷理论是有关FDI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FDI的进行取决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以及区位优势三方面因素。
什么是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有何特点
一、定义:国际投资(International Investment),又称对外投资(Foreign Investment)或海外投资(Overseas Investment),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二、国际投资的特点:1.增长速度加快,规模连创历史纪录。2.跨国投资由发展中国家逐步转向发达国家。3.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由东亚地区向拉美地区转移。4.投资自由化趋势日益明显。5.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形式,并仍然成为今后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的主要动力。6.跨国投资向金融、保险、电信、流通等行业转移。三、发展与特点:简述 国际投资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国际资本的发展而发展。当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银行资本与生产资本相融合并日益发展,促进了资本积累的进一步扩大,并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金融资本,出现了大量的资本过剩,以资本输出为早期形态的国际投资也随之产生。随着国际经济交易内容的不断丰富,投资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的发生着演化。从国际资本活动的历史进程来看,国际投资活动首先表现为货币资本的运动,即一国际借贷、国际证券投资为主要形式的国际间接投资,其标志是跨国银行的出现;其次表现为生产资本的运动,即国际直接投资,其标志是跨国公司的出现。 国际投资的初始形成阶段(1870—1914年) 这一时期,以电力革命为标志的第二次科技革命出现后,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垄断组织开始性形成,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渗透融合,从而形成了巨大的金融资本,为资本输出提供了条件,以资本输出为特征的国际投资也随之形成。这一时期的国际投资,表现出如下特点:1、投资国的数目很少。2、投资的形式以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比重极小。3、投资的来源主要是私人投资,官方投资比重很低。4、投资的主要流向是由英国、法国和德国流向其殖民地国家,目的突出地反映为寻找有力的投资场所,以便获得超额利润。 国际投资的低速徘徊阶段(1914—1945年) 这一时期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战争的破坏,资金极度短缺,市场萎缩,使得国际投资活动也处于低迷徘徊之中。 这一时期国际投资活动的基本特点可概括为:1、国际投资不甚活跃,规模较小,增长缓慢。2、私人投资仍占主体,但比重有所下降,官方比重有所上升。3、间接投资仍为主流,但直接投资的比重有所上升。4、主要投资国地位发生变化,美国取代英国成为最大的对外投资国。 国际投资的恢复增长阶段(1946—1979年) 自从1947年美国“马歇尔计划”的事实,大规模的对外投资活动拉开了序幕。加之,这一阶段世界政治局势相对平稳以及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兴起,使国际投资活动迅速恢复并快速增长。 这一时期国际投资活动的基本特点可概括为:1、投资规模迅速扩张。2、对外投资方式由以间接投资为主转变为以直接投资为主。3、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国际投资国的行列之中,特别是石油输出国,其“石油美元”成为国际对外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 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阶段(1980年以后) 这一阶段,由于科技革命、金融改革和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国际投资蓬勃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但不同国家的国际投资增长速度并不一致。其中美国的增长速度放慢,而日本的增长速度加快。 这一时期国际投资活动的基本特点可概括为: 1、国际直接投资继续高速增长。 2、国际间接投资也得到迅猛发展。 3、发达国家之间的资金对流,即相互投资成为国际投资的主流趋势。 4、形成了美国、日本、西欧“三足鼎立”的投资格局。
有哪些理论可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 “对外间接投资”的 对称 。指在国外投入资金或技术,设立工厂,建立原料 基地 或销售 渠道 ,以获取收益的活动。目前主要以跨国公司到国外独资 经营 或与东道国合资经营企业的方式进行。 词语分解 对外的解释 一般指对国外的来说,对外政策、对外立场等。例句:我们的经济 改革 ,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 对外开放 。 投资的解释 投入的资金详细解释.把资金投入企业或基本建设。 叶圣陶 《坝上一天》:“﹝ 群众 ﹞提出修建 海流图 水库的要求,不用 国家 投资,群众 愿意 集中人力物力来修建。”.投入企业或基本建设的资金。泛指为达 一定 目的
国际企业采用并购式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在于: 1、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既是机遇有又是挑战。一方面,拥有绝大部分资本的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是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一次产业解构调整。这次资本主义产业结构调整是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某些产业当中的环节转移出去。”⑼而这种转移正是通过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和并购来实现的。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也带来了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有机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而,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垄断格局必将受到挑战,必须适时调整全球经营和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低成本生产和高价格销售,实现全球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而跨国并购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可以转移资源,而且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特别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跨国并购还可以绕过国家之间对于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各种壁垒,更加有效地占有市场,成为跨国公司迅速占领新市场的最有效的方式。 跨国公司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行为主体,对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及其未来的走向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它们在对外投资方式上的转变,也同样会给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重大变化。 2、跨国并购较之于跨国创建存在着一定的优势 从70年代后半期起,在发达国家之间的跨国投资中,并购方式就开始超过创建方式。有关研究表明,在180家美国跨过公司所具有在工业化国家的3603家子公司中,通过并购而建的占54.8%;135家欧洲和英国跨国公司在工业化国家的3207家子公司中,有53.1%是通过并购而建的。虽然同期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进入方式仍然以创建为主,如,美国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2124家子公司中,通过创建方式建立的占57.6%,通过并购方式建立的占35.6%;欧洲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1454家子公司中,通过新建方式建立的占49.2%,而通过并购方式建立的只占32%。但是,到了90年代,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跨国投资方式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新闻公报,1996年跨国投资总量为3500亿美元,其中以跨国并购方式进行的投资流量总额为2750亿美元,占跨国直接投资总流量的79%。当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资量创新记录,达到1290亿美元。据此推断,即使按流入发达国家的资金近乎100%地为跨国并购,那么流入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中就有接近60%的资金量是通过并购流入的。到了2000年,跨过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更是达到了80%以上的比例。 这一趋势的出现,是与跨国并购较之于新建企业存在着一定的优势分不开的,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 第一,可以绕开或降低进入新行业的壁垒。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行业和领域时,会面临着诸多壁垒,如现有企业的激烈反抗;高额的新产品转置费;原有企业对销售渠道的控制等等,所以,当企业准备运用创建方法进行投资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全部进入壁垒。而在运用并购方法投资时,进入壁垒就可大幅度降低,尤其是直接收购相对成熟的同类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资新建过程中双方的矛盾;通过并购上市公司而进入资本市场,则可避免外资企业直接上市时在时间和费用上的成本支出,以最快捷的方式获得低成本进入、低成本扩张、本土化融资的优势。 第二,可以减少企业发展的风险和成本。创建投资对于企业而言,并不仅仅涉及到建设新的生产能力的问题,还需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因此,创建方式的不确定性较多,风险较大。而在并购情况下,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市场份额,甚至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可大幅度减少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和成本。而且,吞并了竞争对手后,市场上竞争者数目也相应减少,对于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是十分有利的。 第三,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占领市场份额,缩短项目的建设或投资周期。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迅速占领东道国市场,而并购是最快捷的方法,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利用被并购企业的现成的相关资源,以应对竞争的加剧和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这在创建方式下是难以获得的。尤其对制造业来说,采用并购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省掉建厂的时间,迅速获得现成的生产要素,建立国外的产销据点。而创建要慢得多,除了要组织必需的资源外,还要选择厂址、修建厂房和安装设备,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等一系列复杂的工作。因此,当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目标时,并购必然成为最佳的选择。 正是这些优势的存在,使得并购投资方式逐渐取代创建投资方式,成为近年来诸多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选择。
国际企业采用并购式,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1、并购可以使企业迅速进入目标国市场。2、并购与“当地化”战略相辅相成。“当地化”是在对外投资中为降低成本,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避免激烈文化冲突而实施的经营战略,并购为实施这一战略提供了先决条件,当地化战略是并购企业的必然选择。
国际直接投资(FDI)的主要方式有哪些?要全面的理论知识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一、国际直接投资的股权参与方式1.股权参与的涵义:股权参与是指以所有权为基础,以决策经营权为途径(持有普通股),以实现对企业有效控制或影响的直接投资方式。2.拥有全部股权—独资企业(1) 对投资者的意义与影响① 可拥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② 可拥有全部的国外利润③ 有利于保守技术诀窍和商业秘密④ 必须独立承担风险(2) 对东道国的意义与影响① 可弥补东道国生产的不足② 能增加东道国的收入(税收、土地使用费、在东道国内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的收入)③ 增加就业④ 市场份额被占,不能分享利润3.拥有部分股权—合资企业(包括多数股权、对半股权、少数股权3种)(1) 在合资问题上思想的逐步解放—要求“绝对控股”→“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只要是开设在上海的企业,都可以视为民族企业”(2)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商标、专利、Know-how等,有个核资问题)(3) 积极方面—凝聚合资各方的能力,可引进和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式,合资各方的责、权、利明确(4) 消极方面—多股多权的经营管理机制对少数股权的股东不利,处于相对被动的境地二、国际直接投资的非股权参与(Non-Equity Participation)方式1.合作经营(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契约式合营)(1) 合作经营的含义依照各方共同签定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各方的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及经营方式的一种非股权的契约式合营,通常通过设立契约式合营企业的形式来实现合作经营的 目标。(2) 特征① 合营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协商,在合营企业中约定,而不像合资企业那样,以认股比例为准绳② 合作经营的出资形态不同于合资经营(可不以货币单位计算投资比例)③ 合作经营的利益分配不同于合资经营(不是按资分配,而是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分配)(3) 合作经营的组织形式① “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在一国境内设立具有该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法律上的起诉权和应诉权)② “非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所设置的实体对合作企业财产只有使用权而无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可设立联合管理机构,也可委托一方,或聘第三方管理)(4) 作用简便,灵活,合作意识强;审批程序及手续十分简便;避免实物或技术入股作价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管理机构可大可小,可繁可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2.国际技术转让与技术投资 技术的含义—制造物品方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知识、技术诀窍和能力。可分为制造力、设计力、新技术开发力、管理力。3.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ing)(1) 含义位于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在约定期内将出租资产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及供货人可以是两国或三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出租对象一般是价值较高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成套设备、轮船、飞机等(二战期间的租借法案)。(2) 国际租赁的特点(集贸易、融资、投资为一体)①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② 货币信贷与实物信贷相结合③ 税收方面易得优惠(投资减税优惠或免缴财产税)④ 业务涉及面广,需多边合作,共同完成交易(3方关系—2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此外,还有贷款协议)(3) 国际租赁的方式① 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当企业需要筹款添置机械、设备时,投资者通过设在东道国的租赁公司,向用户转租大型成套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因此,融资租赁又被称为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e)。实质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即租赁公司并非直接给企业贷款,而是代其购进机器设备,然后租给企业使用。② 经营租赁(Opreation Lease)—出租人在提供融资同时,又提供特别服务(办理保险、维修等)、二者合为一体的租赁方式。一般用于在保养和管理技术方面具有一定垄断性的机器设备。③ 维修租赁(Maintenance Lease)—典型的维修租赁是汽车租赁。租赁公司要向承租人提供包括购车、登记、上税、保养、维修等在内的所有服务。④ 杠杆租赁(Leverage Lease)uf06c 涉及的关系—承租人、出租人、长期贷款人、(托管人),包括买卖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贷款协议(出租人与贷款人)、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uf06c 资金来源—贷款人而非出租人(其资金仅占约20%-40%)uf06c 租金偿付相对平衡—租金费用较低,各期所付租金的金额也相对平衡(故也称衡平租赁)。⑤ 回租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 Lease)—出租人从拥有和使用标的物的人那里购进标的物,然后再将购进的标的物再租给原来的物主使用(多用于不动产方面)。⑥ 转租租赁—租赁公司或银行信托机构从国外租进设备,再转租给国内用户使用(2个合同)⑦ 综合租赁—集租赁与有关贸易方式为一体的租赁形式(租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合资、合作生产、包销等)。4.国际工程承包(1) 主要内容uf06c 工程设计uf06c 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及劳动力等uf06c 资金供应uf06c 施工与安装uf06c 试车uf06c 人员培训(2) 特征耗资多、获利多、竞争性强(3) 分类① 分项合同(Separate Contract)的工程承包(业主来分项)② 交钥匙工程(Turkey Contract)的承包③ 分包合同(Sub-Contract)的工程承包(总承包商来分包)
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有( )。
【答案】:B、C、D本题考查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的投资者采用各种形式对另一国、地区的工商企业进行投资以及将投资利润再投资,并取得对该投资企业部分或全部管理控制权的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主要有三种形式:在国外创办新企业,收购并拥有国外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的比例和利润再投资。选项AE属于干扰选项,教材没有介绍。
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包括( )
【答案】:A,B,C,D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包括:①在国外创办新企业,包括创办独资企业、设立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及子公司;②与东道国或其他国家共同投资,合作建立合营企业;③投资者直接收购现有的外国企业;④购买外国企业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⑤以投资者在国外企业投资所获利润作为资本,对该企业进行再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于60年代初期由海默提出,其后经过维农、巴克利、小岛清等人的发展,到70年代后期终于由邓宁完成了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这一理论在研究国际直接投资问题时,强调了与传统国际资本流动有两个不相同的地方:其一是强调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其二是强调这类企业可以节省交易成本80年代以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以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认为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来自企业对市场的垄断、产品差异、高科技和大规模投资以及高超的企业管理技术。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并不具备上述优势,它们往往投资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且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如服装和纺织、简单食品加工等,缺少名牌产品,广告费用支出较少。但80年代以后有学者专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在经济理论界一般认为有代表性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邓宁在80年代初提出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和延伸。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取决于:1、经济发展阶段;2、该国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域优势”。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邓宁区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00美元以下。处于这一阶段的国家只有少量的外来直接投资,完全没有对外直接投资。第二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 400-1500美元之间,外国对本国的投资量有所增加,而本国对外直接投资量仍然是零,从而净对外直接投资呈负数增长。在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500-4750美元之间。在这一阶段,外国对本国的直接投资量仍然大于其对外直接投资,不过两者之间的差距缩小。处于经济发展第四阶段的国家其净对外直接投资呈正数增长。在这一理论中,邓宁又将经济发展周期与企业竞争优势因素结合起来,以说明某国的国际投资地位是怎样随着其竞争优势的消长而相应变化的。可见,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将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认为一国的国际投资地位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成正比关系。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趋势。邓宁认为,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数量不能仅仅用经济指标衡量,它还取决于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体系、市场机制、教育水平、科研水平以及政府的经济政策等因素。一国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趣味优势可以从国家、产业和企业三个层面上进行分析。从所有权优势看,国家层面的因素包括自然资源禀赋、劳动力素质、市场规模及其特征、政府的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与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层面的所有权优势包括产品和加工技术深度、产品差异成度、规模经济、市场结构等;企业层面的所有权优势包括生产规模、产品加工深度、生产技术水平、企业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要素供给的能力等。 英国经济学家拉奥在1983年出版了《新跨国公司:第三世界企业的发展》一书,提出用技术地方化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行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尽管表现为规模小、使用标准化技术和劳动密集性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形成却包含着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动。导致发展中国家能够形成和发展自己独特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1)发展中国家技术知识的当地化是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中进行的,这种新的环境往往与一国的要素价格及其质量相联系;(2)发展中国家通过对进口的技术和产品进行某些改造,使它们的产品能更好地满足当地或邻国市场的需要,这种创新活动必然形成竞争优势;(3)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优势不仅来自于其生产过程和产品与当地的供给条件和需求条件紧密结合,而且来自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在小规模生产条件下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4)从产品特征上看,发展中国家企业往往能开发出与名牌产品不同的消费品,特别是当东道国市场较大、消费者的品位和购买能力有很大差别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仍有一定的竞争力。 8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加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一些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把触角直接伸向了发达国家,并成为当地企业有力的竞争对手。如何解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新趋势,是跨国公司理论界面临的重要挑战。英国里丁大学研究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问题的著名专家坎特威尔教授与他的弟子托兰惕诺共同对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提出了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理论,并提出了两个命题:(1)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一个不断积累的结果;(2)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与它们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直接相关的。在两个命题的基础上,得出基本结论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和地理分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化的,并且是可以预测的。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认为,从历史上看,技术积累对一国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技术创新是一国产业、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发达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为大量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掌握和开发尖端的高科技,引导技术发展的潮流。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并没有很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主要是利用特有的“学习经验”和组织能力,掌握和开发现有的生产技术。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还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特征和地理特征。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受其国内产业结构和内生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在产业分布上,首先是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纵向一体化生产活动,然后是以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为主的一体化生产活动。从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张看,发展中国家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的影响,其投资方向遵循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渐进发展轨道。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一些新型工业化经济体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技术能力也得到迅速提高。在对外投资方面,它们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产业的传统产品,开始从事高科技领域的生产和开发活动。如中国台湾省的跨国公司在化学、半导体、计算机领域,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在计算机、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电子技术领域,韩国、香港特区企业在半导体、软件开发、电信技术等领域都占有一席之地。这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达国家的投资也表现出良好的竞争力。 美国经济学家维农在实证分析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时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对外投资理论-产品周期论。该理论将产品周期划分为新产品创新、成品成熟和产品标准化三个阶段。当产品处于第一阶段时,为垄断技术,防止竞争进入,生产者选择在国内生产。当产品进入第二阶段时,随着产品出口的增加,生产者垄断的技术也因此扩散,仿制品开始出现,由垄断技术带来的优势出现丧失的危险。为了避免贸易磨擦、接近消费市场和减少运输费用,生产者选择到其他发达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在当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出口的经营策略。当产品处于第三阶段时,生产者拥有的技术垄断优势已经消失,竞争的焦点是产品的价格。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者选择到发展中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在当地销售或向其他国家出口的策略。当某产品进入第二第三阶段时,生产者又开发出新一代产品,并进入一个新的周期。(六)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创新近年来,国际经济学者克服了以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提出了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都是在投资直接诱发要素和间接诱发要素的组合作用下而发生的。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试图从新的角度阐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其创新之处在于强调间接诱发要素包括经济政策、法规、投资环境以及宏观经济对国际直接投资所起的重要作用,而以往诸多理论都仅从直接诱发要素单方面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产生,从而导致某些片面性和局限性。在一般情况下,直接诱发要素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诱发因素,因为对外直接投资本身就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但是,单纯的直接诱发要素不可能全面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尤其是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而言,在资本、技术等直接诱发要素方面往往并不处于优势地位,其对外直接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诱发要素作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试述国际直接投资的作用和经济影响。
【答案】:国际直接投资由于涉及资本、专利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国际转移,因此对经济发展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直接投资加速了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进程。国际直接投资是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产物,而国际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又进一步推动了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进程。(2)国际直接投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质是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因此国际直接投资必然会带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出口,促进国际贸易。另一方面,投资接受国由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强了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还能利用跨国公司的销售网络使产品迅速进入国际市场。战后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生产国际化的发展是分不开的。(3)从外资引进国角度考虑,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作用在于使东道国获得一种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通过引进外资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促进生产、增加外汇收入和资金积累,加速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尤为突出。(4)从资本输出国的角度看,国际直接投资的利益是不言而喻的,它为国内过剩资本找到了出路,带来了丰厚的海外投资利润。然而,国际直接投资对母国的影响也有不利的一面。国际直接投资可能会由于优势输出,而阻碍母国的出口贸易发展,从而使母国的国际收支受到不利影响。又如国际直接投资的过度发展会造成母国产业的空心化,对母国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国际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企业或个人对另一国的企业等机构进行的投资。直接投资可以取得对方或东道国厂矿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管理和控制权。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多样化1.利润驱动:增值是资本运动的内在动力,利润驱动是一切资本输出方式形成的共有动机。2.生产要素驱动:利用国外较丰裕或低廉的生产要素(资源、劳动力)以满足本国的需要或降低生产成本。3.市场驱动:占领国外市场,消化过剩资本。跨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4.政治性动机:控制东道国经济,资本外逃(在本国紧的政策下寻求新的投资场所),战争,动乱,通货膨胀,管制,政策等方面。5.利用外资:为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
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是什么
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包括生产国际化、开发和利用外国的自然资源、分散和减少企业风险、实现企业全球发展战略。国际直接投资亦称“对外直接投资”。一国投资者为实现持久利益而对本国之外的企业进行投资,并对该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影响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在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中,对外直接投资指中国企业、团体等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押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国际直接投资的特点有哪些?
国际直接投资特点 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又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也称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跨国直接投资(Trans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TDI)、海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ODI)。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部分产权、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为特征,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资本对外输出。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创办新企业和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创办新企业指投资者直接到国外进行投资,建立新厂矿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收购外国现有企业或公司等,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而控制外国股权是指购买外国企业股票并达到一定比例,从而拥有对该外国企业进行控制的股权。
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
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如下:1、投资者投于国外的企业并对该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进行控制的直接投资;2、通过金融中介或投资工具进行的间接投资;3、以上两类投资与其他国际经济活动混合而成的灵活形式投资。国际投资类型不同区分为:1.以时间长短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2.以投资经营权有无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区别:基本区分标志是投资者是否能有效地控制作为投资对象的外国企业,即对国外企业的有效控制权。国际直接投资的性质和投资过程比国际间接投资复杂。投资者获取收益的性质和风险不同。3.以资本来源及用途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拓展资料金融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金融的本质是价值流通,金融产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很广,其中主要包括:会计、财务、投资学、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等等。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类型包括
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类型包括:在外国新设分公司。国际直接投资是指跨国企业或个人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内投资、建立或购买企业,并在该国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下面将从定义、特点和影响三个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进行介绍。首先,国际直接投资是指跨越国界的投资活动。它包括投资者在目标国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控制权取得或持有等行为。与其他形式的投资相比,国际直接投资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复杂性,因为它需要投资者在目标国了解并适应当地的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环境。其次,国际直接投资具有一些显著特点。首先,它涉及的投资金额通常较大,涵盖范围广泛,可以涉及到各个行业和领域。其次,国际直接投资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投资者通常会在目标国建立子公司或参股合作,并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此外,国际直接投资还具有技术转移、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等优势,有助于推动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最后,国际直接投资对目标国和投资国都有重要影响。对于目标国而言,国际直接投资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同时,它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并推动贸易和国际合作。对于投资国而言,国际直接投资有助于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同时也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和回报。总而言之,国际直接投资是跨越国界进行的投资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复杂性。它涉及投资者在目标国建立或购买企业,并持有一定的控制权。国际直接投资对目标国和投资国都产生重要影响,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技术转移和资源整合等。然而,由于国际直接投资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投资者需要在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时认真评估风险并制定适当的战略。
国际直接投资的简介
1、概念:跨国公司一般是指大型企业或集团,依赖其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国外设立分公司或控制东道国当地企业,使之成为其子公司,并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国际性企业。跨国也称多国企业、国际企业、环球公司或宇宙公司,这些不同的名称旨在强调其“多国性”,是区别于那些只在一个国家内经营的“单国性公司”。因为有不同的看法和划分标准,跨国公司目前尚无确切统一的定义。 1、战略目标全球化(1)不仅考虑当前的利益,而且考虑未来的发展;不是孤立地考虑某一公司所在国地市场,和某一公司地局部得失,而是从全球地角度考虑整个公司地发展,有的让某分公司亏损,以便在整体上取得最大的利润。(2)与国内企业的差别:国内企业:以国内市场为导向,偏重于本国范围内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以全球作为活动舞台,以世界市场作为角逐目标,在与整个公司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和长远的利益。2、公司内部一体化要求实行高度的管理体制,以母公司为中心,把遍布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统一为一个整体。所有的国内外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在总公司的统一指挥下,遵循一个共同的战略,合理利用人才和财力的资源,实现全球性经营活动。3、运行体制开放化营运阶段:研究开发—投资建厂—生产制造—销售产品国内企业:一般放在国内,至多只是把最后的阶段放在海外进行,运行机制是内向的,封闭的。跨国公司:所有阶段都部分,全部放在海外进行,运行机制基本上是外向的,开放型的4、生产经营跨国化:生产经营在国际范围内实现。5、技术内部化跨国公司从销售收入中拨出大量的资金,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安排科研机构。但是主要的研究机构设在母公司所在国? 一、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形式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两种基本方式。(1)新建投资?(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90年代以前,跨国直接投资主要通过在东道国的新建项目来形成生产能力,进入目标市场。而9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5年以来,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对外扩张的主要方式,交易额急剧增长,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和流入总额中的比重迅速上升(见149页表7-1)。例子:2004年跨国购并大事件二、股权与非股权参与(一)股权参与1、股权参与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公司股权参与的类型有四种:(1)全部拥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100%(2)多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上(3)对等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的50%(4)少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下2、股权参与的影响因素(1)跨国公司母公司所属国家的不同类型(2)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在国的国情(二)非股权参与1、是70年代以来广泛采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公司中不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2、非股权安排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种技术转让。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工业合作是一种长期合同,合作方式多样。 一、跨国公司的企业组织形态(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通过协定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经营决策的公司,使其他公司成为自己的附属公司。2、对其他公司的控制,一般采取两种形式:(1)股权(2)契约或支配性协议3、法律特征:(1)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以参股或非股权形式控制子公司(3)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二)跨国公司的分公司1、概念:是总公司根据需要在海外设置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一个组织。2、法律特征:(1)不具有法人资格。(2)由总公司授权开展工作。(3)没有独立的财产。(4)与总公司同为一个法律实体,在东道国视为“外国公司”,受母国保护(三)跨国公司的子公司1、概念:是指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投资和生产活动受母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2、法律特征:(1)母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控制或非股权安排(2)拥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实行独立核算。(3)在东道国视为当地公司。受东道国的法律保护。(四)避税公司1、避税地:又叫避税天堂,是指那些无税或税率很低对应税所得从宽解释,并具备有利于跨国公司财务的制度和经营设施的国家和地区。如世界上著名的有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巴拿马,瑞士,中国香港等。2、避税的公司:在避税地正式注册,将管理总部,结算总部,利润形成中心安排在那里的跨国公司。二 、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演变(一)出口部1、产生:在国外规模较少,以商品输出为主。2、母公司对子公司关系比较松散。(二)国际业务部1、产生:国外业务扩大,子公司数目增多,内部单位利益矛盾显露。2、作用:总管商品输出和对外投资,监督国外子公司的建立和经营作用。(三)跨国公司全球性组织结构1、产生:20世纪60年代中期2、作用: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克服国际业务部将国内和国外业务隔离的弊端,大大加强总部的集中决策的作用,适应了跨国公司一体化战略的发展需求。3、内部结构有4种不同的形式(1)职能总部:减少母国总部的职责范围,是其能够集中精力全面协调所有分散职能。(2)产品线总部:把国外业务活动统一起来,同时使销售和利润的增长与投资更接近同步。不足:产品线总部之间缺乏联系。(3)地区总部:按地区设立总部,负责协调和支持一个地区所有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4)矩阵结构以上的三种是一个部门负责一方面业务的专门负责制,不能解决和协调各职能,各地区,各产品的相互联系特别是单渠道信息传递,不利于竞争,不少的跨国公司把职能、产品、地区三者结合起来。(四)跨国公司组织变革的最新进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其发展趋势表现:1、变“扁”和变“瘦”(1)变“扁”:纵向结构正在拆除,中间管理阶层被迅速削减。(2)变“瘦”:横向压缩,将原来企业单元中的服务部门抽出来,组成单独的服务公司,使各企业能够从法律事务,文书等各种后期服务解脱出来。2、全球网络组织(1)最大的特色:流程短,流程不重合而使得信息充分,失真度小。(2)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核心;立体网络
国际直接投资有哪几种主要方式
国际投资,又称对外投资或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下面由我为你介绍国际投资的相关 法律知识 。 国际直接投资的几种主要方式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股权参与方式 1.股权参与的涵义:股权参与是指以所有权为基础,以决策经营权为途径(持有普通股),以实现对企业有效控制或影响的直接投资方式。 国际直接投资有哪几种主要方式 2.拥有全部股权—独资企业 (1) 对投资者的意义与影响 ① 可拥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 ② 可拥有全部的国外利润 ③ 有利于保守技术诀窍和商业秘密 ④ 必须独立承担风险 (2) 对东道国的意义与影响 ① 可弥补东道国生产的不足 ② 能增加东道国的收入(税收、土地使用费、在东道国内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的收入) ③ 增加就业 ④ 市场份额被占,不能分享利润 3.拥有部分股权—合资企业(包括多数股权、对半股权、少数股权3种) (1) 在合资问题上思想的逐步解放—要求“绝对控股”u2192“不求所有,但求所在”u2192“只要是开设在上海的企业,都可以视为民族企业” (2)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商标、专利、Know-how等,有个核资问题) (3) 积极方面—凝聚合资各方的能力,可引进和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式,合资各方的责、权、利明确 (4) 消极方面—多股多权的经营管理机制对少数股权的股东不利,处于相对被动的境地 二、国际直接投资的非股权参与(Non-Equity Participation)方式 1.合作经营(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契约式合营) (1) 合作经营的含义 依照各方共同签定的合作 经营合同 ,规定各方的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及经营方式的一种非股权的契约式合营,通常通过设立契约式合营企业的形式来实现合作经营的 目标。 (2) 特征 ① 合营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协商,在合营企业中约定,而不像合资企业那样,以认股比例为准绳 ② 合作经营的出资形态不同于合资经营(可不以货币单位计算投资比例) ③ 合作经营的利益分配不同于合资经营(不是按资分配,而是按合作经营协议合同分配) (3) 合作经营的组织形式 ① “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在一国境内设立具有该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法律上的起诉权和应诉权) ② “非法人式”合作经营(双方所设置的实体对合作企业财产只有使用权而无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可设立联合管理机构,也可委托一方,或聘第三方管理) (4) 作用 简便,灵活,合作意识强;审批程序及手续十分简便;避免实物或技术入股作价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管理机构可大可小,可繁可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2.国际技术转让与技术投资 技术的含义—制造物品 方法 与经营管理有关的知识、技术诀窍和能力。可分为制造力、设计力、新技术开发力、管理力。 3.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ing) (1) 含义 位于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在约定期内将出租资产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及供货人可以是两国或三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出租对象一般是价值较高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成套设备、轮船、飞机等(二战期间的租借法案)。 (2) 国际租赁的特点(集贸易、融资、投资为一体) ①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② 货币信贷与实物信贷相结合 ③ 税收方面易得优惠(投资减税优惠或免缴财产税) ④ 业务涉及面广,需多边合作,共同完成交易(3方关系—2个合同,即 买卖合同 和 租赁合同 。此外,还有贷款协议) (3) 国际租赁的方式 ① 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当企业需要筹款添置机械、设备时,投资者通过设在东道国的租赁公司,向用户转租大型成套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因此,融资租赁又被称为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e)。实质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即租赁公司并非直接给企业贷款,而是代其购进机器设备,然后租给企业使用。 ② 经营租赁(Opreation Lease)—出租人在提供融资同时,又提供特别服务(办理 保险 、维修等)、二者合为一体的租赁方式。一般用于在保养和管理技术方面具有一定垄断性的机器设备。 ③ 维修租赁(Maintenance Lease)—典型的维修租赁是汽车租赁。租赁公司要向承租人提供包括购车、登记、上税、保养、维修等在内的所有服务。 ④ 杠杆租赁(Leverage Lease) 涉及的关系—承租人、出租人、长期贷款人、(托管人),包括买卖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贷款协议(出租人与贷款人)、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 资金来源—贷款人而非出租人(其资金仅占约20%-40%) 租金偿付相对平衡—租金费用较低,各期所付租金的金额也相对平衡(故也称衡平租赁)。 ⑤ 回租租赁(Sale and Lease Back Lease)—出租人从拥有和使用标的物的人那里购进标的物,然后再将购进的标的物再租给原来的物主使用(多用于不动产方面)。 4.国际工程承包 (1) 主要内容:工程设计;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及劳动力等;资金供应;施工与安装;试车;人员培训 (2) 特征 耗资多、获利多、竞争性强 (3) 分类 ① 分项合同(Separate Contract)的工程承包(业主来分项) ② 交钥匙工程(Turkey Contract)的承包 ③ 分包合同(Sub-Contract)的工程承包(总承包商来分包) 相关阅读: 国际投资的投资风险 在确定海外投资策略前,投资人必须首先了解海外投资的风险, 包括: 投资国货币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风险: 投资国的货币汇率的不确定性和人民币的升值将会影响到最后投资的回报率。 投资国法律和法规的健全性: 海外投资,不管是购买资产类产品或投资公司,如果没有投资国稳定和健全的法律保障, 越高的回报就有可能伴随着越大的风险。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决定了你在投资过程中是否会碰到贪污和受贿的可能,如果有,将会大大增加你投资操作的复杂程度。 投资国的信用风险: 投资国整体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会影响到你投资的长期价值。 国内政策的风险: 国内政策对海外投资的不一贯性可能会影响到投资的连贯性和操作性。 另外,投资人必须特别注意中国和投资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 投资国的政策风险: 投资国对中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也一样会影响投资的风险。 对海外投资风险的了解会帮助投资人更好的确定海外投资策略。 看过“国际直接投资有哪几种主要方式”的人还看过: 1. 国际投资成功案例 2.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分析 3.2014年 考研 政治试题及答案解析(2) 4.国际经济法概论模拟试题 5. 地理必修3各章节主要内容(2)
请帮我名词解释一下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单独或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的境内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且拥有有效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 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向对应的概念,是指为了在国外投资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而进行的在国外直接建立企业或公司的投资活动。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又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希望有所帮助
国际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1、国际直接投资的优点:(1)、有利于加快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外直接投资,将为其实施这一战略任务营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通过对国际直接投资,可以将一些长线产品和产业转移出去;可以利用外国资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2)、有利于深化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国际直接投资将会推动经济改革的进程;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外贸、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以适应这些领域逐步开放的需要。(3)、有利于加入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有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国际直接投资,有利于与跨国公司进行广泛合作,引进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扩大出口。2、国际直接投资的缺点:(1)、对外投资行为混乱无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还处在逐步开放的进程当中,目前为止,市场当中的信息流通还很闭塞,对于国际市场的具体环境还缺乏直观可靠的认识,且对外投资没有一个良好的渠道,这导致了对外投资的行为混乱无序。(2)、风险回避和预防的缺失。投资者对于国际市场的总体走向和时事变化缺乏及时的信息和全面的认识,对于在投资过程中分辨资本投入的效益没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于对外投资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导致在进行对外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承担了大量的贸易风险。(3)、对外经贸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外市场规则的制约。扩展资料:国际直接投资有以下几种主要理论:(1)、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取决于:经济发展阶段;该国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国际直接投资内部化优势和区域优势。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是将一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认为一国的国际投资地位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成正比关系。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趋势。(2)、小规模技术理论:小规模技术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摒弃了那种只能依赖垄断的技术优势打入国际市场的传统观点,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竞争优势的产生与这些国家自身的市场特征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经济落后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理论依据。(3)、技术地方化理论:技术地方化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行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尽管表现为规模小、使用标准化技术和劳动密集性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形成却包含着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动。(4)、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一个不断积累的结果。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是与它们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直接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和地理分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化的,并且是可以预测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三种形式是什么
国际直接投资的三种主要形式:新建投资、跨国并购、股权与非股权参与。1、新建投资新建投资即跨国公司等投资者在目标国建立国际商接投资新企业或新工厂,从而形成新的经营单位或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行为。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3、股权与非股权参与(1)股权参与: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2)非股权参与:主要是指跨国公司不参与东道国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向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政策和外资的逐步退出而采取的灵活措施。它们也是保持在发展中国家地位的重要手段。扩展资料: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于60年代初期由海默提出,其后经过维农、巴克利、小岛清等人的发展,邓宁在20世纪70年代末终于完成了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了与传统国际资本流动的两个不同点:一是投资于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二是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国际直接投资的三种主要形式:新建投资、跨国并购、股权与非股权参与。1、新建投资:新建投资即跨国公司等投资者在目标国建立国际商接投资新企业或新工厂,从而形成新的经营单位或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行为。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3、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现阶段有什么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呢?
以下可以参考以下:1、定期存款,银行的定期存款到期之后,用户可以取出自己的本金与利息。2、活期存款,活期存款利率较低,但是每天也会有点利息,只是说比较少而已。3、余额宝,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是保本保息的,属于货币基金。4、零钱通,资金放在零钱通里不被使用时,可以自动赚取收益。5、银行发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比如招商银行的6906、8136等,各大银行都有这方面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拓展资料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多项禁止性行为,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国债国债市场品种众多,广大投资者有很多的选择。对国债发行方式也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以尽量减少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另外,国债的二级市场也将成为2013年的发展重点。由此可见,国债的这一系列创新之举,必将为投资者们带来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更大的获利空间。债券债券市场的火爆令人始料不及。种种迹象表,2013年企业债券发行有提速的可能,企业可转换债券、浮息债券、银行次级债券等都将可能成为人们很好的投资品种。再加上银监会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以增补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使银行发债呼之欲出,将为债券市场的再度火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外汇随着美元汇率的持续下降,使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个人外汇买卖,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也使汇市一度异常火爆。各种外汇理财品种也相继推出,如商业银行的汇市通、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外汇宝、建设银行的速汇通等供投资者选择。2013年,我国政府将会继续坚持人民币稳定的原则,采取人民币与外汇挂钩以及加大企业的外汇自主权等措施,以促进汇市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关专家分析,汇市上投资获利的空间将会更大,机会也会更多。
什么叫做金融?什么叫做投资?什么叫做金融投资?
金融理财是面向个人和家庭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包括,人的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资产和负债分析、现金流量预算与管理、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投资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子女养育及教育规划、居住规划、退休规划、个人税务筹划和遗产规划等内容。 金融理财具体过程可分为六个步骤: 1、 建立与定位理财师与客户的关系 金融理财师应该解释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将向客户提供的服务,金融理财师以及客户各自的责任都应得到严格界定。理财师应对其薪酬给付方式向客户明确说明。理财师与客户应就合作期限及决策方式达成一致。 2、 收集客户金融信息,包括客户理财目标 金融理财师应向客户收集有关信息,客户及理财师应各自陈述对客户个人生活目标及理财目标的构想,完成讨论和实施决策的时间框架,并对风险做出评估。在提出具体理财建议之前,理财师应将所有相关信息收集完整。 3、 分析评估客户财务状况 金融理财师应分析并评估客户的状况并就需要采取的理财措施做出决策。根据客户所需要的服务类型,金融理财师可能提供的理财建议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保险覆盖度、投资组合及避税战略等各方面的分析。 4、 起草并提出金融理财建议及备选方案 金融理财师应在客户所提供的信息的基础上提出与理财目标相对应的理财建议。理财师应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力求让客户对理财师的分析及建议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以便于客户做出科学的决策。理财师也应听取客户的意见,对理财建议进行合理修改。 5、 实施实现目标的计划方案 理财师与客户应就理财计划的实施方案达成一致。理财师可能自己实施理财方案,也可能以“教练”的身份指导客户完成整个理财过程,并在必要时与股东、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充分协调。 6、监督方案的实行 理财师应与客户就理财计划过程的监督人选达成一致。若监督的实施人为理财师本身,则理财师应及时向客户做出阶段性报告,回顾总结计划的实施并依据情况的变化对理财计划做出修改。 今年“十·一”前后,国内首批持有执照的金融理财师将正式诞生。届时,金融理财将步入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新时代,可满足百姓各方面的理财需求。 中国兴起理财已好几年,各金融机构的理财中心比比皆是,但具有金融理财特长的 专业人才并不多,从业者多为银行产品“营销员”。但当金融理财师上岗,客户被动理财的局面将被打破,理财师会根据客户不同需求,设计不同形式的个性化、组合式、分布式理财,同时提示相应风险,给客户一个清楚无误的交待。 有人说,理财师的服务对象是富裕阶层,事实并非如此。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京、津、沪、穗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需要个人理财服务。国家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也表明,全国范围约70%的居民希望自己的金融消费有个好的理财顾问。 可见,随着百姓进入小康社会,金融理财已引起国人广泛关注。因为,中国居民长期来并非投资主体,而是消费主体。而且,居民至今并无广阔的投资渠道与机会。即使是比较大宗的住房,在人们的感受上也只是消费,在统计上则被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如此,金融理财师当可成为百姓投资理财的好帮手。如果您需要金融理财,如果您寻求好投资、高回报,如果您希望财产保值、增值,那么未来不妨就去选择一位好的金融理财师,帮助自己谋划理财未来,通过适时调整存款、、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金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从而满足自己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 当然,目前制约理财师开展工作的因素也不少。金融理财涉及面广,除了金融产品的分配投资,还包含替客户合理避税、确定投资等诸多方面。而金融分业经营,已令各金融机构甚为缺乏复合型人才。一个对各项存款存期如何搭配非常精通的银行高手,可能对股票债券运作非常陌生,对期货常识知之亦少,更别提对保险公司推出的上千险种如何熟悉了。常言道:隔行如隔山。一些政策弊端和条条框框的桎梏,还将影响金融理财师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任重道远,此行业犹待发展,让我们试目以待。
为什么资本市场线斜率不受投资者态度影响
资本市场线的斜率是有效证券组合的风险市场价格,表示一个证券组合的风险每增加1%,需要增加的收益。因此不会收到投资者对风险态度的影响,市场均衡点不受投资人对待风险态度的影响,投资者对待风险态度只会影响在资本市场线上的位移。
从证券市场线可以看出,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取决于
从证券市场线可以看出,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取决于市场风险补偿程度。拓展资料: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创新
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手把手教你读财报》之资产负债表(5)--投资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手里有了钱,除了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以外,也会做一些投资。常见的投资产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 将公司的投资放进不同的科目里,可能对利润表或股东权益表产生不同影响。 如果公司把债券、股票、基金、权证等金融资产放进“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则该项资产的当期损益,进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如果公司把持有的股票等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该项资产计入权益科目下的资本公积的变动,其影响净资产,不影响利润。因为其浮亏或浮盈都不体现在利润表上,所以它可能是一块隐藏的金矿或地雷——取决于当前股价是高于还是低于买入成本。 如果上市公司A将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归入长期股权投资,只要没卖,其持有期间股票价格的变化,对A公司当期利润就没有任何影响。只有所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或产生分红,才会对A公司利润表产生影响。 由于股权交易,比资产交易更方便,且较少涉及税务问题,所以是企业间收购兼并的主要承载形式,也曾是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操纵和输送利益的主要载体。是需要投资者提高警惕的地方。 不同控制下的企业股权,买价就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是企业之间在做买卖。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股权,就是内部在进行交易,监管部门禁止这项交易产生“利润”。 你看,同样的一笔股权买卖,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交易,不会影响利润。而不同控制下的,则会影响利润。因此,确定是不是同一控制,是监管者与利益方之间永远的猫鼠游戏。如何将处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化妆打扮成非同一控制下的非关联方,一直是财务造假者们的重点研究课题。 对于我们普通投资者,既然无法证实,只要我们怀疑企业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权交易作价不公平,那就远离这家公司。 有的企业还会投资一些房地产,赚取租金、获取升值。常听说某上市公司当年亏损严重,卖掉北京两套房之后扭亏为盈,救活了企业的案例。当初地产大佬孙宏斌出手相助贾老板,据说也是看中了乐视手里巨量的房地产资源。 由于房地产每年增值,体现在当年的净利润和净资产里,“显”得获利能力很强、净资产很高。但这笔利润实际上是纸上富贵,企业并没有收到现金,税务局也不认这笔收入,不对它的利润征税,不允许它的亏损抵扣。因此其价值还需要投资者去甄别。 至此,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部分就学完了,这一部分其实有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探究,不过做为投资初学者,能掌握这几个重点,就能排除掉许多地雷了。
收到退回的投资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拨款收回怎么做会计分录1、企业收到相关部门的专项拨款扶持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拨款部门2、拨款部门收回剩余专项拨款扶持资金时:借:专项应付款——拨款部门贷:银行存款企业收到相关部门的专项拨款扶持资金,然后拨款部门收回剩余专项拨款扶持资金,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以及“专项应付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银行存款,指的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专项应付款,指的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收到资金退还给投资者怎么写会计分录?企业在初创期需要接受投资者投入资金,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但有时会遇到将其退回投资者的情况,将收到的资金退还给投资者时,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收到资金并退还给投资者的会计分录一、投资者或股东为按公司章程要求实际出资走账,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企业在收到相应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股东企业在进行退还相应的款项时,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贷:银行存款二、企业收到的资金是暂备用支付公司成立之初的开办费用,投资者个人或股东垫支后又付出的相关的资金,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企业在收到相应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xx投资者企业在进行退还相应的款项时,借:其他应付款-xx投资者贷:银行存款什么是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其他应收款是什么?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是什么?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投资决策与资本运营课程介绍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投资决策与资本运营课程介绍企业要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必须提高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并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融资和投资活动来实现高效的资本运作。通过学习本课程,学员将掌握投资分析的主要工具及方法、兼并收购、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与运行机制、企业上市融资的战略规划和具体操作流程等重要内容,帮助企业根据自己的规模大小、行业性质、发展阶段等不同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确定自己的投融资战略。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是什么?
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为 σP=W1σ1+W2σ2各种股票之间不可能完全正相关,也不可能完全负相关,所以不同股票的投资组合可以减低风险,但又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一般而言,股票的种类越多,风险越小。比如我们投资A、B两个股票,标准差分别为0.10和0.14,分别投资50%,二者的相关系数是0.5,所以组合的标准差为[(0.5*0.10)2+(0.5*0.14)2+2*0.5*0.5*0.10*0.14*0.5]1/2=0.1044,而二者的加权平均数=0.1*0.5+0.14*0.5=0.12,0.1044<0.12。所以,两种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1,证券组合报酬率的标准差就小于各证券报酬率标准差的加权平均数,这里是因为组合抵消了非系统风险而导致的。扩展资料基金投资组合的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之间的组合,即如何在不同的资产当中进行比例分配;第二个层次是债券的组合与股票的组合,即在同一个资产等级中选择哪几个品种的债券和哪几个品种的股票以及各自的权重是多少。投资者把资金按一定比例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或同一种类有价证券的多个品种上,这种分散的投资方式就是投资组合。通过投资组合可以分散风险,即“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基金成立的意义之一。基于风险分散的原理,需要将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的投资项目上;在具体的投资项目上,还需要就该项资产做多样化的分配,使投资比重恰到好处。切记,任何最佳的投资组合,都必须做到分散风险。如果你是投资新手,手中只有几千元钱,这个原则或许一时还无法适用;但随着年龄增长,你的收入越来越多时,将手中的资金分散到不同领域绝对是明智之举。这时,“一百减去目前年龄”公式将会非常实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组合
投资组合的标准差怎么算?
一,投资组合的方差=资产1的方差*资产1的权重的平方+2*资产1的标准差*资产1的权重*资产2的标准差*资产2的权重*二者相关系数+资产2的方差*资产2的权重的平方,标准差也就是风险。他不仅取决于证券组合内各证券的风险,还取决于各个证券之间的关系。二,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为 σP=W1σ1+W2σ2 各种股票之间不可能完全正相关,也不可能完全负相关,所以不同股票的投资组合可以减低风险,但又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一般而言,股票的种类越多,风险越小。拓展资料:如何做到投资的标的是比较分散的? 一.相关性分析 1.我们首先可以参考各投资标的之间的相关性,比如在买基金的时候,要注意不同基金之间的相关性——基金的相关性可以用“相关系数”来表达,其数值在-1到+1之间。 2.如果相关系数为正,代表正相关,其数值越趋近于+1,正相关性也就越高; 如果相关系数为负,代表负相关,其数值越趋近于-1,负相关性也就越高。 3.如果你买的两只基金,其相关系数越趋近于-1,那么这两只基金的走势可能就刚好相反,因此也就达到了分散风险的效果。 4.还有另外两个关键因素必须要考虑的,一是均值,二是方差。 ⑴所谓均值,是指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它是单只证券的期望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权重为相应的投资比例。用均值来衡量投资组合的一般收益率。 ⑵所谓方差,是指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的方差。我们把收益率的标准差称为波动率,表示投资组合的风险。 二、三种常见组合模式 由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的投资类型和投资目标,所以在参考以上这两要素选择投资组合时,可从以下这三种基金模式出发: 1.冒险进取型的投资组合 这种组合适合于手中余粮不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比较强的投资者,每月收入要远远大于支出,将手中的闲散资金用于高风险、高收益组合投资,更能见效。 而如果是在普通的基金投资组合的选择上,可以自己构建偏股型基金组合或股票型基金组合,当然投资方向最好不同的股基。2.稳中求进型的投资组合 这一投资模式适合以下两个年龄段人群:从结婚到35岁期间,这个时间段还是精力充沛阶段、收入增长快,即使跌倒了也能很快爬起来; 还有一个年龄段是45-5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家庭负担减轻且家庭略有储蓄,也可以采用这个模式。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可以大概是储蓄保险40%、债券投资20%、黄金股票投资20%、其他投资20%左右这样的一个比例。 3.保守安全型的投资组合 保守安全型投资组合市场风险比较低,投资收益也较为稳定。各种投资的资金分配比例关系大概是:储蓄、保险投资70%(储蓄60%、保险10%)左右,债券投资20%,其他投资10%左右。 保险和储蓄这两种收益平稳、投资较小的投资工具构成了比较稳固的基本,即使其它方面的投资失败,也不会危及到个人的正常生活,而且不能收回本金的可能性也较小。 而如果是在二级市场的投资方面,比如基金投资。
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为 σP=W1σ1+W2σ2各种股票之间不可能完全正相关,也不可能完全负相关,所以不同股票的投资组合可以减低风险,但又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一般而言,股票的种类越多,风险越小。比如我们投资A、B两个股票,标准差分别为0.10和0.14,分别投资50%,二者的相关系数是0.5,所以组合的标准差为[(0.5*0.10)2+(0.5*0.14)2+2*0.5*0.5*0.10*0.14*0.5]1/2=0.1044,而二者的加权平均数=0.1*0.5+0.14*0.5=0.12,0.1044<0.12。所以,两种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1,证券组合报酬率的标准差就小于各证券报酬率标准差的加权平均数,这里是因为组合抵消了非系统风险而导致的。扩展资料基金投资组合的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之间的组合,即如何在不同的资产当中进行比例分配;第二个层次是债券的组合与股票的组合,即在同一个资产等级中选择哪几个品种的债券和哪几个品种的股票以及各自的权重是多少。投资者把资金按一定比例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或同一种类有价证券的多个品种上,这种分散的投资方式就是投资组合。通过投资组合可以分散风险,即“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基金成立的意义之一。基于风险分散的原理,需要将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的投资项目上;在具体的投资项目上,还需要就该项资产做多样化的分配,使投资比重恰到好处。切记,任何最佳的投资组合,都必须做到分散风险。如果你是投资新手,手中只有几千元钱,这个原则或许一时还无法适用;但随着年龄增长,你的收入越来越多时,将手中的资金分散到不同领域绝对是明智之举。这时,“一百减去目前年龄”公式将会非常实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组合
有A、B两个方案,投资额相同,如果A方案净现值为30万,B方案净现值为80万,A方案内含报酬率20%,(接补充
解析:1.营业净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折旧, 所以a:20+19=39 b:10+10=20 c:15+9=24 2. npva=39(p/a,10%,10)-200=39*6.145-200=39.655; npvb=20(p/a,10%,10)-100=22.9; npvc=24(p/a,10%,10)-150=-2.52; 3.内部收益率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先预估一个贴现率i,并按此贴现率计算净现值。如果计算出的净现值为正数,则表示预估的这个贴现率小于该项目的实际内部收益率,所以应提高预估值再代入计算净现值(注:净现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如果计算出的净现值为负,则表明预估的贴现率大于该方案的实际内部收益率,应降低预估值,再代入计算净现值。(注意,用来测算的两个相邻的i值之间的差距最好在3%-5%之间,不能超过5%。比如,第一次自己预估了贴现率i为10%,算出来的npv大于0,这时再试一个贴现率就最好是12%,或者14%,最多为15%。)经过这种反复的试算,直至算出净现值刚好由正变为负或刚好由负变为正,也即一直试算到净现值刚好变号为止。 其次,找出与上述两个相邻净现值相对应的两个贴现率,代入下面的线性公式中即可求出内部收益率。即通过反复试算求出使npvn略大于零时的in,再求出使npvn+1略小于零时的in+1,在in与in+1之间用直线插值法求得内部收益率irr。 假若提高贴现率为15%,代入a和b的净现值计算公式计算净现值是否变为负 npva=39*(p/a,15%,10)-200=39*5.019-200=-9.259 irra=10%+[39.655/(39.655+9.259)]*(15%-10%)=14% npvb=20(p/a,15%,10)-100=20*5.019-100=0.98
投资收益为什么要纳税调减
法律主观: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投资收益的处理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笔者结合案例,对比分析新旧税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例1:甲 公司 和乙公司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作为权益性投资,购买过程中另支付相 关税 费9万元。取得投资后,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0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2700万元,该利润属于对其2007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4800万元。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 》的规定,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 股权 投资: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分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2008年末,当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的2700万元利润属于对其在2007年及以前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8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1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810000 贷:应收股利810000 2.2009年末,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2700+4800-3000)×3%-81=54(万元),当年度实际分得现金股利=4800×3%=144(万元),应确认投资收益=144-54=9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l440000 贷:投资收益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4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l440000 贷:应收股利l440000。 二、投资收益的财税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股利所得,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动用接受前的利润派发的股利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视为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 而税收上的规定很简单,不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投资前产生的还是投资后产生的,都是税后利润,都归为持有收益,不应转化为处置收益。即税法坚持投资成本不变,如果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则会等额增加以后的投资转让所得,导致双重计税。 三、与投资收益相关的税收规定的演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 纳税 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原申报表规定,当企业有投资所得时,应先还原成税前收益,再并入总收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企业适应的所得税率计算所得税,然后抵扣掉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后,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该文件推翻了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关于先还原再补税的做法。 3.旧税法对投资收益的规定,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中方企业从设在经济特区、 上海 浦东新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放区等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的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凡该中外合资企业适用15%或24%所得税税率的,中方企业应按规定计算补税。 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税。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享受定期 税收优惠 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也不需补税。 (3)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投资方在免税期间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新税法有关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企业投资收益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投资收益要交税吗 投资收益如何交税
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拓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一、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1、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都计入收入总额,其中包括投资收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几种1、自然人。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和仲裁机关起诉、应诉的个人;2、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并依照相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3、法人。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公司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地税机关申报。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要区别对待。2、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一般像地税申报。3、契税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契税,一般国家税务机关不负责征收管理契税,一般为地方税务机关。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印花税虽属国税,一般有地税征收。(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本位分情况介绍了股权转让后税务要办什么流程的问题。总结起来就是,谁均有转让方出,个人所得税交地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向地税交,企业所得税要分情况,实际操作时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其答复为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税费的出处一定在转让合同中说明,由转让方还是受让方承担。延伸阅读: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是否是有权处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一)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有法律问题?东城区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展开全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方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企业投资所得要交税吗
法律主观: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 企业所得税 后累计 未分配利润 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 应纳税所得额 ,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方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关于公司之间投资,投资收益是否交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观点: 1、由于B公司投资是在A公司签定合同E后,请问B公司是否有权按股份分得投资收益? 回答:B公司有权按约定的比例从A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但A公司必须有利润 2、若B公司有权获得投资收益,请问A公司是在给B公司投资收益之前还是之后上交企业所得税? 回答:之前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投资收益是税后的利润分配 2、B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否要纳税?B公司实际得到的投资收益是多少钱?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你的问题情况符合上述“(二)”的情形; 至于B公司的投资收益数额,得看A公司的获利情况。 3、若B公司是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B公司的投资收益部分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B公司的实得投资收益又是多少钱? 回答:若B公司是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那就得看B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如果是在中国境内,则B公司是中国的居民企业,投资收益不用缴税,否则就要缴企业所得税。请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B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多少钱得看A公司的利润。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公司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交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公司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是个人)?分配得到的收入用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回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施条例规定,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果贵公司分配的利润符合上述规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从居民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企业所得税关于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免税问题
持有时间短于12个月的股票转让所得不符合免税条件,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需要纳税调整吗
需要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第十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扩展资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第十二条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第十三条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含税还是不含税
法律主观: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投资收益的处理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笔者结合案例,对比分析新旧税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例1:甲 公司 和乙公司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作为权益性投资,购买过程中另支付相 关税 费9万元。取得投资后,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0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2700万元,该利润属于对其2007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4800万元。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 》的规定,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 股权 投资: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分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2008年末,当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的2700万元利润属于对其在2007年及以前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8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1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810000 贷:应收股利810000 2.2009年末,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2700+4800-3000)×3%-81=54(万元),当年度实际分得现金股利=4800×3%=144(万元),应确认投资收益=144-54=9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l440000 贷:投资收益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4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l440000 贷:应收股利l440000。 二、投资收益的财税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股利所得,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动用接受前的利润派发的股利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视为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 而税收上的规定很简单,不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投资前产生的还是投资后产生的,都是税后利润,都归为持有收益,不应转化为处置收益。即税法坚持投资成本不变,如果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则会等额增加以后的投资转让所得,导致双重计税。 三、与投资收益相关的税收规定的演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 纳税 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原申报表规定,当企业有投资所得时,应先还原成税前收益,再并入总收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企业适应的所得税率计算所得税,然后抵扣掉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后,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该文件推翻了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关于先还原再补税的做法。 3.旧税法对投资收益的规定,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中方企业从设在经济特区、 上海 浦东新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放区等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的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凡该中外合资企业适用15%或24%所得税税率的,中方企业应按规定计算补税。 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税。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享受定期 税收优惠 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也不需补税。 (3)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投资方在免税期间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新税法有关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额怎么算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金额(对税额的影响)=投资收益发生额*所得税税率。长期股权投资因为被投资方利润的变动情况,投资单位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个人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收益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二十。在生活中,个人投资收益一般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这一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所得,是没有任何扣除的。在纳税之前,你需要到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这个税收是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吗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营业收入也就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26条第2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没有控制权限制,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凭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相关证据,税前自行扣除。
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是不是要交所得税?
可以免征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但是,如果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扩展资料子公司注销母公司的账务处理;母公司借:银行存款(收回投资款)贷:长期投权投资(根据账面净额)借或贷:投资收益1、结束旧账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公司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主观:企业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还有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每个企业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合伙企业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缴纳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并通知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投资收益纳税调减
法律主观: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投资收益的处理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笔者结合案例,对比分析新旧税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例1:甲 公司 和乙公司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作为权益性投资,购买过程中另支付相 关税 费9万元。取得投资后,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0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2700万元,该利润属于对其2007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4800万元。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 》的规定,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 股权 投资: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分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2008年末,当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的2700万元利润属于对其在2007年及以前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8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1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810000 贷:应收股利810000 2.2009年末,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2700+4800-3000)×3%-81=54(万元),当年度实际分得现金股利=4800×3%=144(万元),应确认投资收益=144-54=9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l440000 贷:投资收益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4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l440000 贷:应收股利l440000。 二、投资收益的财税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股利所得,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动用接受前的利润派发的股利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视为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 而税收上的规定很简单,不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投资前产生的还是投资后产生的,都是税后利润,都归为持有收益,不应转化为处置收益。即税法坚持投资成本不变,如果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则会等额增加以后的投资转让所得,导致双重计税。 三、与投资收益相关的税收规定的演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 纳税 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原申报表规定,当企业有投资所得时,应先还原成税前收益,再并入总收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企业适应的所得税率计算所得税,然后抵扣掉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后,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该文件推翻了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关于先还原再补税的做法。 3.旧税法对投资收益的规定,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中方企业从设在经济特区、 上海 浦东新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放区等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的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凡该中外合资企业适用15%或24%所得税税率的,中方企业应按规定计算补税。 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税。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享受定期 税收优惠 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也不需补税。 (3)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投资方在免税期间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新税法有关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怎么纳税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税率为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法人合伙人应将其分得的红利所得,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虽然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 (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居民企业)获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原则上不属于法人合伙人直接对外投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的规定,即:这部分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收益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二十。在生活中,个人投资收益一般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这一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所得,是没有任何扣除的。在纳税之前,你需要到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这个税收是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企业投资收益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投资收益要交哪些税
法律分析: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投资收益缴税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交所得税的,其他的投资如股权投资等是要纳税的于分回的投资收益还必须确认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如税后的,一是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与你公司的税率相同,相同,不用补交,不同要按差价补税。如是税前的,分回后并入你公司的利润缴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公司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缴税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投资国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交所得税的,其他的投资如股权投资等是要纳税的;对于分回的投资收益还必须确认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如税后的,一是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否与公司的税率相同,相同,不用补交,不同(被投资企业税率小于公司的)要按差价补税。如是税前的,分回后并入公司的利润缴税。纳税比例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为5000元,缴纳个税具体计算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捐赠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捐赠等。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抵扣的标准是1000元,最长抵扣的时间为240月,可以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按比例抵扣;住房租金的抵扣标准是每月800元到1500元,不同的城市抵扣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根据城市的人口进行划分。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投资收益不上所得税吗
符合规定的投资收益不计算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个人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1、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2、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也需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购买股票后,对一部分股票会进行转让,通过交易的差价来获取收益。而这种行为产生的收益属于“财产转让”的应税项目。因此国家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六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收到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收到投资收益时,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会计人也不清楚,如果你也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企业收到的投资收益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如果是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等的投资收益,是可以享受免税的,如果企业是因为权益性的投资从被投资方处取得的分红收入,本身性质上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的,像是企业因为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还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都属于免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大家应该从以上的两种情况进行分析。相关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即使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也不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不用纳税。合并报表只是为了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不是为了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是否包括投资收益?怎么计算?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如果是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股权投资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内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如在交易市场上随时准备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应该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外资企业,外方获得的投资收益要汇出境外的,支付款项方要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
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是需要计入利润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提所得税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税率
百分之二十。根据查询投资收益相关信息得知,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税率百分之二十。关于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企业投资收益,如果是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的股息红利收入,内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不用交税的.如果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如在交易市场上随时准备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合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交企业所得税.对于外资企业,外方获得的投资收益,要汇出境外的,要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税金有哪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首先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然后主动就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到地税部门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税率是20%,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因此,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话,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上面的文章中为大家介绍了股权投资收益需要进行的处理,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理解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尽在我们网站.
企业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企业投资收益纳税的方法如下: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所得的纳税需要的资料如下:1、投资收益证明:包括投资收益的来源、数额等证明文件,如股息、利息、房地产租赁收入等。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纳税申报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年度申报纳税。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企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通知书等。综上所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税收规划,合理降低纳税负担。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规定,及时准备好所需的纳税资料,避免因未能及时纳税而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吗
企业以货币或非货币形式获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是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上两种免税收入并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说,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所得税是什么
投资收益所得税是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从居民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直接投资所得收益:上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是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