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抬头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发票抬头就是购物人的名称。 1.支票发票抬头。发票的抬头填写的是收款方的名称。 2.商业发票抬头。发票抬头填写的是买房的名称,也就是收货人的名称; 3.海运提单发票抬头。通常海运提单的发票抬头也是买方,也就是收货人,但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持票人抬头的; 4.汇票发票抬头。汇票发票有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和持票人抬头三种,这三种抬头填写名称都是卖方或是制定的收款方; 5.信用证发票:信用证实不讲抬头的,只讲开证人、受益人。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算关税的完税价格和算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关税的完税价格指的是货物到底海关卸货前所发生的货物的采购价格和其他和采购货物相关的成本支出,以这个为计税基础,计算关税,而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不仅是价格,还包含了关税在里面,所以是不一样的。通过关税的完税价格计算增值税的公式:1、非消费税应税品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2、消费税应税品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扩展资料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一般情况下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1、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3、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4、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关税
我们想进口国外产品,海关进口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怎么计算?
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计算海关进口关税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计算海关进口增值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还有部分产品含有进口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1.进口货物的关税包括包含增值税吗?
增值税和关税是个不同的概念,关税根据你的货物,按照海关的法规规定缴纳的关税,根据货物的不同而不同,增值税是任何货物进口都必须征收的,我国按17%征收。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公式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孙亏价格加关税加消费税)乘增值税税率,圆液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橘凯物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如何计算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等
一、进口关税:进口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率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运费)/(1-保险费率)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扩展资料:一些境外购物网站(如:vitacost、iHerb)向中国客户提供满额直邮中国的服务,此类网站会提供1至3家直邮运输公司供客户选择(不同运输公司,运送途径略有差别),供客户自行选择,此类网站同时也支持客户选择自己熟悉的转运公司,将货品运回中国。大多数境外购物网站,由于相同产品价格低于国内,出于品牌策略影响,所以不提供直邮中国的服务,客户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转运公司,将货品寄回国内。1、直邮途径被税:直邮运输公司,如UCS会主动告知客户,要求客户登陆运输公司官网,提供客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通关信息,支持在线缴纳税款后,将货品寄送到您在中国的收货地址;如DHL采取电话告知客户发送身份证复印件,由该公司专人负责通关事宜,并提供代缴税金服务,支持货到付税款;还有其他运输公司,由海关通知客户自行缴税地点,客户需上门缴纳税款。2、转运途径被税:通常国内知名的转运公司为了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都提供代缴税的服务,所以选择一家不错的转运公司很重要,目前与中行有合作的转运公司有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可以提供代缴税的服务。参考资料:增值税——百度百科关于税务问题——中国银行
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如何计算?
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如何计算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口增值税指的是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范围。出口货物通常会涉及到完税价格的计算,本文就针对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如何计算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海关进口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货价+运费+保险费+消费税完税价格(dutiablevalue):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到达中国进口地点的进口货物到岸价。海关进口关税计算的基本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关于海关进口关税,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进口企业税款缴纳社会形式为人民币.进口商品以外币计价的交易,由海关按照出售人民币汇率上证所的外汇管理部门的中间价发行的纳税征收宣布人民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发展外汇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可以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2、应纳税价格的价值计算到元,四舍五入到元以下,分以下四舍五入。3、一票进口货物的关税进行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商品中,由于各种成交条件和形式的交易价值有不同的价格,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计算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基本公式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部分产品含有进口消费税,是国家为反映消费政策而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固定税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什么意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在同时征收消费税的时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是一致的,即都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由于消费税属于列举征税,应征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在不征收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基础上除以(1-消费税税率)就可以了。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增值税还是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我国目前对绝大部分产品都按包含流转税金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税。但由于某些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没有实际交易价格或实际交易价格一时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法定的包含税金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什么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
在计算带有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属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一部分。计算消费税时,是以含有消费税的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的。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含着消费税的价格乘以(1-税率)是不含消费税的价值(也就是成本加上利润),那么不含消费税的价值除以(1-税率)就是含着消费税的价格了。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什么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
原因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计算方式不同。1、在计算增值税计税基础时,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要先剔除总价中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除以1+增值税税率,就是为了还原增值税计税基础。2、在计算带有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属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一部分。计算消费税时,是以含有消费税的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的。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税基中含有增值税对吗
不对!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税基中不含有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其组成计税价格是否含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其组成计税价格是不含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在已知部分因素的基础上,加上其它因素组成的价格;二是从已知的商品价格中,减除一部分因素组成的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组成计税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
企业增值税交多少
法律主观: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那么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不同行业的税率是不同的。一、公司营业税交多少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1、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3、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计入资产成本。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原因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现出其不合理性。1、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客观上有利于引导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税基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而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其中性效应大打折扣。2、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3、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现已确定的这一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这一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主体放开手脚,提升服务水准,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并有益于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什么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返点?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希望知道准确的解释 解析: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祖国大陆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台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根据货物情况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分为0、13%和17%3个档次。除原油等特殊货物外,出口货物适用0税率。 一般纳税人按下面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6% 增值税的免税和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国家规定特准某些货物可以退还或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规定的经营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祖国大陆境地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应税劳务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其他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一共设有9个税目,一律采用比例税率,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从3%~20%不等。营业税的免税和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通俗地说,就是对内资企业的收益额(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消费税中的增值税怎样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是纳税人生产销售、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分为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是按销售数量计算的,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计征,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房屋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增值税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增值税税率为5%;2万元(含)以上的,增值税税率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费为120元。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部分城市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房屋租赁发票能抵扣吗房屋租赁发票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按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计征营业税的发票可以计提进项税额的只有运输业发票。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成本是不含税的完全成本,如果没有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成本肯定要高。有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可以抵扣。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其中租入的门面是专门经营销售农药、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同时兼营工具、渔具等应税货物的,则可以抵扣。租入的住房用于职工住宿、娱乐的不可以抵扣,但用作仓库、办公场所的可以抵扣。租入的厂房用于专门生产免税产品、简易计算方法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兼营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
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啊?
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5%至9%不等。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税率9%,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4、个人出租不动产征收率5%。一、不动产租赁包括以下:1、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2、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3、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二、不动产权和房产证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防辐射标签区别。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2、内容不同。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3、费用不同。房产证在办理证书时,需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次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总之,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的,纳税人应按照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租赁属于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和无形资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税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租房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法律主观:房租开票的税点如下:租金12%的房产税;租金0.01%的印花税;租金20%的个人所得税;租金3%至5%的增值税;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法律客观:一、房租发票怎么开1、应该是出租者去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收,公司凭发票支付款项并列管理费用(按月支付)或待摊费用(按委或年支付)。2、房租发票收款人跟付款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按税法的规定,发票是由收款方来开具的。在地税代开,需要交税带现金,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带上房东本人,营业执照。3、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4、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二、办理房屋租赁发票手续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出租人或经办人签字,在每页的右下角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日期。7、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三、房租发票税率1、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2、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租房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法律主观:一、房屋租赁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税增值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印花税由书立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三、房子漏水找谁投诉处理房屋的漏水问题在房屋质量保证书里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给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年限,如果没有过保修期,物业公司必须承担急时联系房地产公司进行急时的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物业公司有承担的可能;如果是已经过期了,房地产开发商就不会对此做出保修,但物业管理公司无可避免的是要承担协助业主解决漏水问题的义务,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业主联系专业的防水补漏公司来为业主服务,但费用方面的问题,业主自主与其公司协商。
某巴士公司,购进客车一台100万,增值税17万,车辆购置税11.7万,加油1000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固定资产 - 客车 100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应交税费 - 车辆购置税 117000 管理费用 1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288000望采纳 ^_^
车辆购置税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附相关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等,以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那么车辆购置税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相关会计分录有哪些?车辆购置税能否抵扣进项税?答:车辆购置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车辆购置税是一种财产税,不是消费税或增值税,所以不能作为进项来抵扣增值税费用。但可以作为购车的价值,在以后的规定使用时间内,可以折旧方式对当期费用进行计算。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1、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2、上交车辆购置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贷:银行存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如何补办?车辆购置税是什么?1、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2、车辆购置税纳税人为我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3、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包括汽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适用税率10%。4、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2)自用车税率: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注意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3)进口车税率: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使用多栏式帐页,是借方多栏还是贷方多栏?
借贷都需要多栏式。多栏式一般也有借贷方的,仔细看看,帐页上真的不分借贷方的话,那么原则上应交税金是负债类科目,所以贷方是蓝字,借方是红字。"已交税金"是当月交当月的税,当月交上月的税(通常都是次月申报后交的)要记在"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月末应该是没有余额的,因为会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把余额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去。扩展资料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煤炭的增值税是谁出
煤炭的增值税是由煤炭贸易企业缴纳的。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得知,煤炭的增值税是由煤炭贸易企业缴纳的。煤炭的资源税是由煤炭开采企业缴纳的,税率由各地财税部门在2%-10%的幅度内确定。煤炭贸易企业在销售环节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煤炭销售额,不包括运输费用等。煤炭开采企业在销售或自用环节缴纳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原煤或洗选煤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所得税是企业和个人重要的税种之一,它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企业和个人缴纳所得税的基础,本文将对所得税的会计分录进行详细的介绍。1、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企业和个人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2、企业和个人在会计分录中,应当对应缴纳的所得税做出相应的记录,并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3、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将缴纳的税款记入应交税金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4、企业和个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税款收据后,应当将税款收据记入应收税款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5、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确定税款的支付日期,并将其记入应付税款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6、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综上所述,企业和个人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缴纳所得税的基础,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税款,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值税计税依据摘要: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指确定增值税税负的根据,是增值税征收的重要依据。增值税计税依据主要包括纳税人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和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等。正文:1、基本准则: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基本准则是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税收管理有关规定,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2、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原则、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应税销售额的确定范围等。3、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减免税额的原则、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免税额的确定范围等。4、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进项税额的原则、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范围等。5、税负计算:根据增值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应当计算税负,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应纳税额,减去减免税额和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6、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按期申报纳税,并及时缴纳税款。综上所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指确定增值税税负的根据,主要包括纳税人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和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等,根据这些准则,纳税人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并按期申报纳税,及时缴纳税款。
2023小规模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延长执行对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6.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7.延长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类 减税政策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3.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5.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租金业主,按减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8.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9.延长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报关增值税怎么抵扣
法律主观:按照规定,我们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一定会用上增值税发票,而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两种。一、增值税发票怎么抵扣步骤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认证,认证后的进项发票方可抵扣。报税流程,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一)税务局一般每月初(1~10日)为抄税期。抄税很简单,现在都是税控机开票,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接的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抄税就可以。(二)将进项税发票和销售发票清单打印出来。进项税发票是从认证已经通过时打印,销售发票清单是从税控机中打印。(三)根据打印清单填写各种报表,同时要有申报月份的财务报表。二、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消费者在买一些特殊产品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过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要注意抵扣时间。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系统设置1、初化禁做,第一次安装时使用。2、税务信息,名字和税号不能修改,银行账号,输入一个号码后输第二个时需回车。3、商品只能先录入商品编号后选入,客户编码可直接输入也可选入;商品税目(需有),简码(可有可无);单价应在开具发票时直接输入;地址电话银行账户,输入时需从编辑器中输入;保存时点左上角退出,不点右上角的差号。(二)、发票管理1、发票领用:购买(带IC卡)-读入开票系统(买错发票需退回IC卡发票号)。注意:购买时需持报表和IC卡等(国税局决定);读入时若失败,原因:未插IC卡;IC卡中无领购的发票;发票流水号已经读走(点发票填开,看有没有发票);金税卡已到锁死期。2、发票退回:只有因国税局错买了发票才能使用此项。3、开具发票:确认发票代码和号码;金税卡日期如错误,应携带IC卡到国税局授权修改;商品信息中注意含不含税;一张发票只能一种税率,只能开八行商品;开完发票,打印即保存了;销方信息:银行账号可多个。4、发票修复:发票修复后,所有发票无法打印(从金税卡到硬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填报方法及流程
法律主观:(1)每月7号前,申报 个人所得税 。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 印花税 ,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 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 增值税 、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使用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三、扣缴计税方法: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二、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增值税如何计算
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现在一般为13%,9%。6%等)计算税费,其销项税和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即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销项税-当月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得出的数值为正,即为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负则转待抵扣进项税。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征收率3%来计算增值税,但也有5%,5%减按1.5%、3%减按2%进行征收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有起征点的,具体规定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未超过此金额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则需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保险增值税怎么算的
保险业(含人寿保险)增值税处理方法改革基于我们的经验,增值税改革的挑战之一在于如何将详细的增值税规定转换为易被一系列相关人员遵循和广泛应用的业务流程,包括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理赔人员、财务人员、税务人员和IT人员等。例如,如果增值税适用于某些特定保单,如何对这些应税保单编制代码以方便财务或税务人员使用以进行增值税处理。又如,若对某些保单免征增值税,如何确保与之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系统中被正确识别并转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最初的准备阶段,首先应充分了解增值税改革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判断增值税对公司主要收入和成本费用项目的影响程度,并对主要合同(或样本)进行重新审阅,以便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增值税风险或抓住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最后,一旦开始增值税改革,保险公司也需要不断地对其系统和流程进行测试以验证其准确性。从以往经验来看,在每一条增值税法规颁布之后,经常会出台若干条补充规定对其修正和完善。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也并非一成不变,新的保险产品和利润增长点的变化都将对增值税的处理产生不同于以往的影响。(一)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考虑到我国对一年期及以上人寿保险免征营业税的现行处理以及国际上普遍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极有可能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当然,免税的政策理由也是合理的,即储金作为人寿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均免征流转税。此外,在营改增试点的第一阶段,我国政府也显示出将营业税制下原有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延续至现行增值税制的意愿,以便使不同行业能够顺利过渡到增值税。(二)非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尽管有一些传统的增值税国家对非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但这种税收模式在我国实行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我国对非人寿保险,如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目前均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对其免征增值税,势必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同时也会引起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间的税收失衡。免征增值税还将引起保险公司承担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致使增值税留滞于B2B交易中而无法实现流转。因此,存在以下两种可能采取的增值税课税方法。1、简易计税方法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非人寿保险公司应就保费收入而非“增值额”部分依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与营业税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当保险公司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时,投保人不能抵扣与购买非人寿保单相关的进项税额,保险公司亦不能抵扣与该保单有关的销售成本、管理费用及赔付管理支出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换言之,简易计税方法会导致整个服务链条中的重复征税,而这一特性恰恰是营业税被逐渐废止的重要原因之一。2、一般计税方法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对“增值额”课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公式大致如下:增值税=(保费收入-已支付的保险赔款)×增值税税率在这些国家,“增值额”基本上是按保险公司每个纳税期间开具发票的保费收入和已支付的保险赔款来计算的。“已支付的保险赔款”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考虑保险准备金或其他计提项。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抵扣与一般业务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例如赔付管理成本和一般间接费用等。尽管这些国家都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但采取的方法却有所不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虽然未改变实物形态,但货物出了本企业,该货物价值应重新确认,视同销售行为。如:①将外购货物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原材料——××材料等相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形成了新的另一种货物,并被企业内部领用,其价值被企业确认,增值已经实现,如: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②用于在建工程,③用于非应税劳务,④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⑤用于修理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工程 长期待摊费用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并出了本企业,其价值增值已经实现,如:①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出了本企业或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只要新增了流转环节,无论会计上是否作收入处理,均应视同销售。 ①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机构(××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按委托方确定的售价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出用于销售的货物,在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确认销售收入四项条件,但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应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发出委托代销的货物达到180天,虽未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事项是 增值税中视同销售行为有以下8种: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注:没有购买);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注:没有购买);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行为的税款应如何处理 视同销售的税款,跟销售形成的税款,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该计算(计提)的计算,该交的交。 2. 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 ) A.B.C.D 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与消费税的视同销售有何区别呢?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差异分析 :wenku.baidu./view/005693bd960590c69ec3767e. 这个分析得很到位! 消费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5)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企业内的)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会计上不确认收入。销售、股息分配、职工获励或福利,会计上确认收入。 增值税法规抵扣有哪些规定 一、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 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装置、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范围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专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装置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多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cd 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税法与原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最大的不同,在于取消了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实物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原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一个纳税主体,而新税法则采用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也相应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
哪些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从营改增以后,至今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改革后新政有什么样的变化,特别是增值税方面,有些项目是不需要大家缴纳增值税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这个问题。一、非保本金融商品收益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包括股票,因为持有股票取得的是股利,不是利息。但原营业税政策中包括股票。因此,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是否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新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变化: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征收增值税。二、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因此,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适用6%的税率。新法规: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变化: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提示:法规中规定的是“持有至到期”,非持有至到期的,则不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三、免租期旧法规:纳税人在出租期限内提供了免租期,有些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要求免租期期间要视同销售。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四、预付卡旧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开具发票,应当缴纳增值税。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款规定,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多用途卡也是如此。变化: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再缴纳增值税。提示: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的处理对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税的项目,2016年第8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时,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
什么是增值税?怎样理解?
补充些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商品的增加价值部分课征的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特点。目录* 1 增值税的历史渊源 * 2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 3 增值税的类型 * 4 增值税的纳税人 * 5 增值税的税率 * 6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 7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 9 账务处理增值税的历史渊源 1. 增值税的产生是与资本主义营业税制分不开的。 1. 20世纪初期开始,营业税的弊端日益暴露,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洪流中的一块巨礁,极大阻碍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流通。 2. 一战以后,德国的威尔汉姆·冯·西门子博士曾提出以"一种精巧的销售税"来取代当时的营业税。这是增值税思想的萌芽。 3. 二战以后,法国率先吹响了改革旧有营业税的号角,这也堪称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惊险的一跃"。1948年法国政府允许制造商品扣除中间投入物后再对产成品价值征税。 4. 1954年,在莫里斯·劳来的努力下,法国政府进一步把扣除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将生产税改称为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的正式诞生,宣告了营业税(生产税)的寿终正寝。不久,法国增值税从工业扩展到农业、商业、交通、服务等行业,在世界上率先建立了一套最系统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2. 增值税在法国的率先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表现出诸多优点: 1. 税基宽广,税率简化,易征易管。 2. 税负相对公平, 征收成本相对较低。 3. 能使交易双方互相勾稽制约,减少了偷漏税现象。 4. 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商品生产与流通。 5. 增强了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等等。 3. 从国外增值税制的发展来看,总体趋势是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税率及征管方式趋于统一简化,税收的分配调节作用较充分,行业税负均衡。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征税,但在具体如何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税上,却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例如: 1. 公式1:增值税=(产出-投入)×税率 2. 公式2:增值税=产出×税率-投入×税率 3. 公式3:增值税=(工资+利润)×税率 4. 公式4:增值税=工资×税率+利润×税率 增值税的类型 1. 在税收实践中,根据抵扣范围的不同,增值税通常可以分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三种. 增值税的纳税人 1. 范围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人。 3.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4. 中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 类型 1. 一般纳税人 2.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 1. 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低税率13%:粮油、水气、书刊、农资、农产品、矿产品。 3. 征收率6%: 1. 小规模工业、加工企业; 2.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6%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3年内不得变更):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材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指生产出的砖块或砌块);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 3. 销售商品混凝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 征收率4%: 1. 小规模商业企业; 2. 销售死当物品和寄售物品; 3. 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5. 零税率: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1. 销售货物。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的行为。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款、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货物是相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言的,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2. 提供应税劳务。它是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进口货物。它指报关进口的货物。 2.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 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 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3.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1.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既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又从事非应税劳务的业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无直接联系或从属关系。 2.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 特殊规定 1. 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外开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3.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应按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换回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4.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应按销售货物收取的价款作为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5. 发生混合销售时,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或者是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6.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 对销售价格的确定:纳税人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化妆品 、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汽车轮胎、小客车为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越野车为6%;小轿车为8%;其他货物和应税劳务为10%。 4. 纳税人按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2. 进项税额的计算 3.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具体范围: 1. 1. 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根据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扣除率(2002年1月1日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1998年7月1日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扣除率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 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 1. 未取得合格抵扣凭证。 2.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包括自然灾害、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窃、霉变损失等及其他非正常损失。 7.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规定:①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②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③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1995]015号)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从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面的区别是: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税款抵扣;二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税;三是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含义与一般纳税人相同。若其销售货物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税收法规还是税收规章?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共同颁布的,属于规章。未名明德
法规里增值税所讲的有形动产是指什么?
有形动产是指可以感觉或触摸的、并且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家具、汽车、珠宝以及艺术品等,但是现金和经常账户并非有形动产。根据《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新的增值税法规定,企业购进彩电,冰箱家用电器能抵扣吗
如果是用于生产车间或是管理部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如果是用于食堂等福利部门,按制度是不能抵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按征管法增值税的追溯期限
按征管法增值税的追溯期限是五年。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为什么增值税依然是暂行条例没有上升到一个法律层次?
国家国民经济和税收政策是国家的重要国策,增值税虽然是暂行条例,没有列入法律。但仍有法律的效应,也是税收政策的底线。什么时候将增值税增收办法列入法律层次是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国策,我们遵守就可以了。
增值税是如何缴纳的
法律主观: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增值税当月进项税少,销项税多,次月报税必须缴纳增值税,否则你报税都报不了。现在一般纳税人都是使用防伪税控机,销项税额和进项发票的认证都是由电脑控制,除非你不到税务局去报税,否则是不可能人为地不交税的。如果不报税,不单是扣滞纳金的问题,次月你的金税卡会被锁死,连发票都开不了。当月进项税票次月拿到,只能是以后留抵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保险公司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保险公司的增值税税率6%,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1+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以增值税为中心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围绕增值税发票定罪。
财经法规税法如何记忆 增值税怎么记忆
税法记忆口诀1:税法原则税法原则分两种,区分基本和适用;法定公平和效率,实质课税基本聚;适用原则有六项,法律优位不溯及既往,实旧程新程优实,新旧特别普通比本事。税法记忆口诀2: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进口货物要征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来配对;货物是指有形动产电热气,修理修配对象货物一起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要试点,交通邮电现代服务已改变。税法记忆口诀3: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要分类,分一般小规模这一对;货物应税劳务主件,年销售额50万界限,其他情况80万分辨;试点纳税过渡期,销售额500万单独记。税法记忆口诀4:增值税税率运输邮政用11%,有形动产租赁找17%。电信行业单独记,增值选6%基础是11%。其他现代服务业,6%很特别。小规模纳税企业,3%很确切。税法记忆口诀5: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有条件,专用发票海关专用缴款,凭票抵扣最常见;购进农产品抵扣要计算,收购销售买价30%,运输发票有改变。税法记忆口诀6: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免税非税集体个人消费,小规模管理不善没凭证不能扣税。税法记忆口诀7:消费税税目三男两女带着高档手表开车去打球,乘游艇去吃饭,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坐实木地板。三男:烟、酒、鞭炮焰火两女: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电池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打球:高尔夫球及球具实木地板:素板、涂料地板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税法记忆口诀8: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附加城建附加费与三税配对,同征同减共进退;非税款项不计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税额要计税,三税退税附加不退。税法记忆口诀9: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增征税看权属,有偿转让才算数;房产用来做投资,企业性质做标志;合作建房来自用,暂免征收你要懂;合作建房后转让,照实征税没商量。税法记忆口诀10:土地增值税税额计算土增计算要扣除,扣除项目很特殊;土地价款还不足,成本费用也算数;两税两费别忘掉,菲方企业加一条(印花税);房产开发有猛料,加计扣除要记牢。税法记忆口诀11:房产税纳税人房屋产权要交税,具体谁交再分类,产权国有经营人,集体所有集体分。产权出典承典人,产权不定不好分,实际使用做基本,纳税无租用房屋,税额使用人来出。税法记忆口诀12: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房产计税从价征,余值租金两平衡;房产自营余值在,房产出租租金来;以房投资分情况,共担风险余值享;不担风险收益稳,租金收入不输阵。税收记忆口诀13:房产税税率房产税率要记牢,考试一般给不到;12%从租解药,从价计征多一点狂笑;个人出租房屋经常考,4%税率要记牢。税法记忆口诀14: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自用免税住,宗教名胜财政出;机关军队逛公园,团队自用免负担;个人房产莫出租,企业学医房产无。税法记忆口诀15: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房产转经营,当月征税不宽容;新建房屋来生产,建成之日是关键;委托施工要验收,租借房屋交付后;存量房产要办证,次月交税找平衡。税法记忆口诀16: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军事设施养老院,学校医院幼儿园,占用耕地没负担;农民占地搞新建,耕地税额要减半。税法记忆口诀17:车船税纳税人计税依据机动车船要纳税,登记与否不分类;乘用客车摩托车,按辆计税没的说;其他车辆整备算,挂车计算要折半;船舶要用净吨位,游艇艇身长度对。税法记忆口诀18:车船税税收优惠捕捞养殖渔船不上税,军警武装专用车船类;外事驻华自然灾害免,公共交通农村使用减;吨税已纳内部行使浅,船税宽容大度免五年。
在增值税率法规中,“出口货物零税率”具体是指?
零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从理论上说,零税率与免税是不同的。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四十五条 管制物项的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或者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向境外出口,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您好,这个价格是不是属于明显偏低是由税务局来界定的。 一般会参考市场上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如果您产品的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行业利润率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就算价格明显偏低了。具体规定如下: 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未名明德
我国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我国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有一下几点: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2、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以货抵债 增值税
法律主观: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范围是:1、纳税人购进劳务或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等规定的;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3、以及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哪个法规规定服务业增值税税率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企业购买车辆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的?
公司买车能抵百分之十七的税。公司买车可以抵税,抵扣税额有以下两种:1、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百分之十七;2、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百分之五十为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以下几点: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2、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范围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服务增值额征收的税费。在中国,增值税是国家的主要税收之一,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商品销售:增值税适用于企业的商品销售,包括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2.服务业:增值税适用于服务业的各种服务,包括餐饮、旅游、娱乐、物流、建筑、金融等。3.进口货物:增值税适用于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包括海关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4.不动产销售:增值税适用于房地产销售,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5.不动产租赁:增值税适用于不动产租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因此,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相关业务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法规,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缴纳税费。【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相关的应税服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4、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5、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立法了吗
法律分析:增值税立法项目已启动,但目前还未有成文法落地。目前关于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我国目前有没有增值税法?
我国目前没有《增值税法》,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据的有法律效力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样相当于是增值税法。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若要加入产品品牌,正规规定应该在哪里写呢?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若要加入产品品牌,正规规定应该写在发票的规格栏,如需要标注的东西很多,可放入备注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4、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5、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关于企业交纳增值税的规定
一般纳税企业账务处理(一)扣税和记账依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企业购人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下简称: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下简称: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必须取得以下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均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了销售货物的售价、税率以及税额等,购货方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购入货物已支付的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如果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有误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完税凭证。企业进口货物必须交纳增值税,其交纳的增值税在完税凭证上注明。企业以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3.收购凭证。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出的进项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4.运费结算单据。一般纳税企业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经批准使用的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出的进项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二)科目设置一般纳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日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额和月终转出的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销项税额、出口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以及进项税额转出过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为了详细核算企业应交纳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己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收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企业也可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各个专栏提升为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等分别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中核算,月末再将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人“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三)账务处理1.一般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购进商品物资、接受应税劳务等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等要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是:按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和应交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出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处理。例:某工业企业2003年4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当期销售产品不合税收入为11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不交消费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①购入材料时,其会计处理是:借:物资采购5000000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贷:银行存款5850000②销售产品后,应交纳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如下:销项税额﹦1100×17%﹦187(万元)借:应收账款1287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700002.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账务处理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账务处理是,按购进免税农业产品使用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买价),给予扣除依13%计算的进项税额后,作为购进农业产品的成本,借:“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买价的13%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例如:某大型连锁超市企业,2003年3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业产品,支付的价款为200万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进项税额﹦200×13%﹦26(万元)借:物资采购174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3.外购或销售货物支付运输费用的账务处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及建设基金,可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账务处理与购进农业产品基本相同。4.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的账务处理企业购进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全部退货、部分退货与进货折让等事项。对此,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企业进货后尚未入账就发生退货或折让的,无论货物是否入库,必须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注销或重新开具。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企业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索取折让时,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企业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企业收到销售方开来的红字专用发票时,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红字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红字借:“原材料”等科目,按价税合计数红字贷:“银行存款”等科目。5.接受实物投资、捐赠及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纳税人接受投资转人的物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确认的物资价值(扣除增值税),借:“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资本公积”科目。纳税人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则不能计算进项税额,若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则按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资本公积”科目。纳税人接受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转入的货物,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价款借:“原材料”科目,按价税合计数,贷:“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例如:A公司2003年3月30日收到B公司分来的投资利润,用水泥代替,共100吨,单价26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该水泥用于本企业生产,货物已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26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0贷:投资收益304206.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1)将应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按视同销售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和货物的成本,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货物的成本,贷:“库存商品”等科目。(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或用于广告、样品,也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和核算与上述投资基本相同,即不通过销售核算。捐赠支出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用于广告、样品的作为营业费用列支。例如:甲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300万元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乙企业,该货物的增值税率为17%。甲、乙双方分别应作如下会计分录:甲企业:捐赠货物应交增值税﹦300×17%﹦51(万元)借:营业外支出3510000贷:产成品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乙企业:收到捐赠的资产按确认的价值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如下分录:借:原材料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贷:资本公积3510000(3)将产品或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企业将自产的产品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也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例如:某食品生产企业,2003年1月以自己生产的食品产品分配利润,产品成本为80万元,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合税),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计算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①分配股利时: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1170000贷:应付股利1170000②月终结转分配股利,并提取应交增值税:借:应付股利117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③月终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贷:产成品8000007.不予抵扣项目的账务处理对于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账务上采取如下方法:(1)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购入货物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正常账务处理。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科目,通过“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如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增值税有关法规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例如:某生产企业2003年1月购入一批木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材料价款为20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3月份,该企业将该批材料的一半用于工程项目。有关会计分录如下:①材料入库借:原材料2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贷:银行存款2340000②工程领用材料借:在建工程117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0原材料1000000(2)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等),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额记人货物的成本。8.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产品时,对单独计价销售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增值税。其账务处理是:按价税合计数,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包装物价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逾期末能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按应退的押金,借:“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退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的差额,贷:“其他业务收入”科目。9.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与折扣的账务处理(1)企业在收到购买方返回的原发票联和抵扣税时,可直接扣减当月销项税额;(2)企业在仅收到购买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时,可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销项税额;(3)企业未能收到前买方退回的原发票联和抵扣税时,应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书”后,才可根据退回货物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的当期销项税额。对发生的销售折扣,如果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不计算销项税额;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10.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有进出口经营权,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方,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方。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补贴款”科目。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借:“应收账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应收补贴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补贴款”科目。11.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3)上交本月应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5300贷:银行存款45300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补贴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应借:“银行存款”科目,贷:“补贴收入”科目。12.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13.上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在收到银行退回的税收缴款书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14.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时,借:“银行存款”科目或“应交税金一下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二、小规模纳税入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仍然使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仍沿用三栏式账户,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账户中设置专栏。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企业,2003年2月购入原材料一批,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成本为5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万元,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材料尚未到达;该企业2月份销售产品收入80万元(含税),贷款尚未收到。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1)购入材料:借:物资采购585000贷:应付票据585000(2)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80÷(1﹢6%)﹦75.47(万元)应交增值税税额﹦75.47×6%﹦4.53(万元)借:应收账款8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7547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5300
近十年来增值税法律法规变化的原因
原因有: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
增值税税法请教各位增值纳税法规的全称是什么,比如个
增值纳税法规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保险 增值税怎么计算
保险业(含人寿保险)增值税处理方法改革基于我们的经验,增值税改革的挑战之一在于如何将详细的增值税规定转换为易被一系列相关人员遵循和广泛应用的业务流程,包括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理赔人员、财务人员、税务人员和IT人员等。例如,如果增值税适用于某些特定保单,如何对这些应税保单编制代码以方便财务或税务人员使用以进行增值税处理。又如,若对某些保单免征增值税,如何确保与之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系统中被正确识别并转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最初的准备阶段,首先应充分了解增值税改革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判断增值税对公司主要收入和成本费用项目的影响程度,并对主要合同(或样本)进行重新审阅,以便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增值税风险或抓住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最后,一旦开始增值税改革,保险公司也需要不断地对其系统和流程进行测试以验证其准确性。从以往经验来看,在每一条增值税法规颁布之后,经常会出台若干条补充规定对其修正和完善。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也并非一成不变,新的保险产品和利润增长点的变化都将对增值税的处理产生不同于以往的影响。(一)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考虑到我国对一年期及以上人寿保险免征营业税的现行处理以及国际上普遍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极有可能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当然,免税的政策理由也是合理的,即储金作为人寿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均免征流转税。此外,在营改增试点的第一阶段,我国政府也显示出将营业税制下原有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延续至现行增值税制的意愿,以便使不同行业能够顺利过渡到增值税。(二)非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尽管有一些传统的增值税国家对非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但这种税收模式在我国实行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我国对非人寿保险,如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目前均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对其免征增值税,势必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同时也会引起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间的税收失衡。免征增值税还将引起保险公司承担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致使增值税留滞于B2B交易中而无法实现流转。因此,存在以下两种可能采取的增值税课税方法。1、简易计税方法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非人寿保险公司应就保费收入而非“增值额”部分依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与营业税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当保险公司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时,投保人不能抵扣与购买非人寿保单相关的进项税额,保险公司亦不能抵扣与该保单有关的销售成本、管理费用及赔付管理支出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换言之,简易计税方法会导致整个服务链条中的重复征税,而这一特性恰恰是营业税被逐渐废止的重要原因之一。2、一般计税方法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对“增值额”课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公式大致如下:增值税=(保费收入-已支付的保险赔款)×增值税税率在这些国家,“增值额”基本上是按保险公司每个纳税期间开具发票的保费收入和已支付的保险赔款来计算的。“已支付的保险赔款”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考虑保险准备金或其他计提项。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抵扣与一般业务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例如赔付管理成本和一般间接费用等。尽管这些国家都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但采取的方法却有所不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投资要交增值税吗
股权的投资收益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这也是税务法的要求。股权投资带来了收益,这也是增值税缴纳的前提,同时股权投资也是在增值税缴纳的范围内的。不过,投资者也无需担心,只要按照规定的增值税的税率缴纳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增值税什么时候交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一般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是什么?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综上所述,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交纳增值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1、企业的增值税的计算一般情况下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的销项额-增值税的进项额。2、交了多少增值税都不会说明企业有什么问题,仅仅体现出货物流通环节的数量达到什么规模。无论企业缴纳多少增值税,对企业利润没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12月,国务院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3、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优惠政策最新2021
增值税优惠政策最新2021: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3、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4、继续执行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5、继续执行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6、继续执行经营公租房所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7、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8、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9、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10、继续执行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1、继续执行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2、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3、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4、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5、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16、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7、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8、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19、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
关于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欢迎阅读。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抵扣计算方法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卖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抵扣简介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 抵扣条件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
新增值税什么时候实施
法律分析:增值税税率调整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一、正面回答2019年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2、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等。二、分析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三、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的法规背景?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规背景 法规内容介绍
1、法规背景: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我国关于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外文名Value 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释义我国关于增值税的法律法规国家中国
增值税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法律法规有: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从事商品生产、批发、零售和货物进口的单位和个人;2、增值税实行价外计征的办法,不包含增值税税额的商品价格为税基计算征收,纳税人从购货方取得一切收入均应并入经营收入中计征增值税;3、增值税的税率设置为两档,17%的基本税率和13%的低税率。对于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税等。二、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三、增值税税率是什么?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
增值税法属什么法
增值税法属实体税法。 从法学的角度,税法按照内容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和税务行政法;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制,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税法分工来看,实体法规定了每一税种的具体征收制度和税制要素等内容,是税收制度与政策的主要载体,程序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性内容,包括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涉及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和税款征收的行政程序。实体法和程序法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是税收法治的基础之一。 目前,增值税制度就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的。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因此,它又是税收实体法。
支付水电费的增值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ー、正常情况下,水电的适用税率是17%。但是2018.5.01号后应该降为16%二、根据"财税税[200uc77c9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干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企业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就是6%,购买方也是按6%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三、销售热水开13%,销售工业水(如蒸馏水等)开17%税率的专用发票。 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首先,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其次,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把握税收筹划的尺度。不能单纯以降低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的税负为目标,企业要达到的最佳筹划效果即财务目橱最大化。税务筹划时必须统筹安排,着眼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而非仅仅减少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的纳税,才能防止陷入“税法陷阱”,多缴”冤枉税”。税务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节税只是增加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一个方法。中小企业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如果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税负降低了,却引起了其他时期、其他环节、其他税种税负提高,不能带来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可能还会使企业整体税负更重。得不偿失。 2、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核算是基础,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经得起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与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3、培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而不 断修正和完善,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密切关注税收 政策的变化趋势。企业应通过搜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准确把握立法宗旨,从而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 4.了解并与税务部门多沟通。在日常税收筹划中,税收筹划人员应保持与税务部门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在某些模糊或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再进行具体的筹划行为,这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能够尽早获取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降低损失或增加收益。通过对其工作程序的了解,在整个税收筹划中能做到有的放矢,分清轻重缓急,避免或减少无谓的损失。 5.善于借助外脑搞筹划。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风险。 实施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具体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注意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建立合法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同时,应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税收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以避免避税之嫌。 二、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 既然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来自不同的投资、经营、筹资方式下的税收规定的比较,因此,对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的全面了解,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或筹资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收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照搬他人套路。 现实生活中,税收筹划没有固定的套路或模式,税收筹划的手段及形式也是多样的,所以针对不同的问题,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税收筹划方案及结果随纳税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对他人适用的方案,对自己不一定适用;此时适用的方案,按时不一定适用。 四、注意税收与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因素很多,其中有税收与非税收因素。直观上看,税收筹划是为了税收支付的节约,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不能仅仅停留在节约税收支付这一点上,而是要通过节约税收支付达到增加收益,有助于企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成为税收筹划的核心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由上而下,由粗到细,逐渐达到所期望的最优的总体效益。这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首先,不能仅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如果某种方案的资本收益率最高,但并非应纳税金最少,那么这个方案仍然是最理想的方案。因此资本收益率的最大化也是税收筹划的目的,即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得最大的收益。 其次,要用长远的眼光来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使纳税人在某一时期税负最低,但却不利于其长远的发展。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选择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是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三,企业还应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五、注意保持账证完整。就企业税收筹划而言,保持账证完整是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则。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就健全,税收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打折扣。 对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合理运用国家会计税收政策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税额的目的。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对税法的透彻掌握以及对纳税行为的事前安排,脱离了这两点也就脱离了它的合法性,属于偷逃税的范畴。 众所周知,国家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税,税额取决于纳税行为所适用的税种、税基、税率。这就使税收筹划可以从四个基本点入手。 1.纳税主体,合理划分核算单位和一般纳税人单位成为关键。例如某公司要设立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选择,在预计初期赢利的前提下,如公司设在税收优惠地区或赢利额在国家规定的两档照顾性税率范畴内,则设立子公司更有利,可以节省税款甚至可以享受新建企业的免税政策;相反,如预计初期亏损则设立分公司比较有利,因为可以和母公司合并纳税,起到抵减税款的作用。 2.税种,不同税种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不同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种也有所不同,所以,对各个不同的税种要分别筹划节税方法,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各个税种的筹划。例如对一个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纳税主体单位相互提 *** 品和劳务,提 *** 品交纳增值税,提供劳务交纳营业税,通过集团内部的合理筹划可以改变企业的税种、税额甚至影响到所得税。 3.税基,即记税依据,这是税收的根本,国家税法和会计准则在税收依据上有很大不同,也就给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药品企业可以按收入总额的8%税前列支,企业在赢利的前提下可以增加此项费用,不但可以节约所得税款,还可以对以后的市场开发、产品创利起到积极的作用。又例如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等,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一年内不准变动,企业合理地选择存货计价方法,也可达到递延税负的目的,增加当期的现金流量,减少资金压力,节约财务费用。如在存货看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虚增产品成本,虚减企业利润;而在存货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也可虚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当期所得税。 4.税率,在税基一定的基础上,税率的高低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我国在税率上存在不少的优惠政策,理解、掌握并切实可行地利用它们,对企业的收益效果很明显。例如,我国为了加快老(根据地)、少(少数民族地区)、边(边疆地区)、穷(穷困地区)地区的开发,税法也相应作出规定:若在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企业可利用这一特别税收优惠规定,选择在上述地区进行投资,并充分利用上述地区的资源条件。目前,我国对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在税率上都有优惠。又例如,在2005年年终奖新计税办法刚出台时,税收筹划专家曾提醒人们当心“6001”现象。“6001”现象是指单位发放年终奖时,虽然6001元年终奖比6000元多发了1元,但是却要比6000元多交275.1元税。结果造成6001元年终奖的税后实际收入比6000元年终奖还要少274.1元。现行税法中有一些鼓励安置待业人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可见,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在税法既定的范围内合理地减轻税负,可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和现金流量,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全面考虑,例如企业通过大量固定资产购置以提高每年的折旧额,达到所得税抵减的目的,但却忽略了企业现金流不足的问题,如果通过贷款解决,大笔的财务费用支出会造成得不偿失;二是作为企业的筹划者,要时时关注国家新的税法条例,不断调整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避免违反税收法规政策从而出现偷逃税问题,例如,在2005年1月1日以前,年终奖通过分次发放的方式更有利于节约个调税,但2005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发放更有利,通过这种及时的调整,保证了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职工利益的最大化;三是企业作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税负往往不是它考虑问题的全部,它必须和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战略规划进行综合的考虑,全面平衡利益得失,才能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高手,,请问国税 地税的 计税依据是 应交增值税金额么?急! 国税收取增值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收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抵扣数。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直接乘以3%税率。 地税收取营业税和与应交增值税相关的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2%) 应交附加税 = 应交增值税 * 税种的税率 增值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税收筹划的途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该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因而当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的时候,在获得收入之后,应该分开照实记帐,核算出各自售额,这样可以防止多交税款。 2、挑选合理出售方法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出售货品,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出售额中扣除;选用商业折扣办法出售,若是折扣额和出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因而若单纯为了避税,选用商业折扣出售办法比选用现金折扣办法更合算。只是记得在实际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出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出售额中核算交税。 3、在交税责任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选用直接收款办法出售货品,不管货品能否宣布,均为收到出售额或获得讨取出售额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若是货品不能及时收现而构成赊销,出售方还需承当关联比率的税金。而选用赊销和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交税责任发作时刻。若是交税人可以精确估计客户的付款时刻,选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尽管结尾交税金额一样,但因推延了收入承认时刻,然后推延交税的时刻。因为钱银的时刻价值,推迟交税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作用。 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方针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则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物,依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核算退税。公司选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知道有关退税规模及退税核算办法,努力使本公司出口契合合理退税的需求。至于有的公司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得“出口退税”的做法,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 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哪些误区 误区一:税收筹划就是尽量少交税 误区之二:没有把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分清楚 误区三: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或不缴税? 误区四:没有吃透税法,误以为不会税收筹划 现行增值税有哪些税收筹划切入点 1.选择税收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实际操作中,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来说,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2.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 选择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3.以纳税人构成为切入点 一般情况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 在实践中要做全面综合的考虑,进行利弊分析。 4.以影响应纳税额的几个基本因素为切入点 影响应纳税额因素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5.以不同的财务管理过程为切入点 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每个管理过程都可以有税收筹划的工作可做。 (1)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资就有节税优势。 (2)又如,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纳税基数。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显著。 (3)投资管理阶段,选择投资地点时,选择在沿海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鼓励的西部,会享受到税收优惠;选择投资方式时,如果企业欲投资一条生产线,是全新购建还是收购一家几年账面亏损的企业?除考虑不同投资方式实际效益的区别外,还应注意到收购亏损企业可带来的所得税的降低;选择投资项目时,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和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两者之间在税收支出上有很大的差异,在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分公司与子公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 (4)经营管理阶段,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影响纳税,不同的折旧方法,虽然应计提的折旧总额相等,但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却相差很大,从而影响各期的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采购对象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很大的影响。 税收筹划应该要注意什么 企业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与此同时,与税收筹划工作相关的其他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才能加强完善税收筹划工作及提高水平。 (一)税收筹划要注意防范风险 从目前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看,纳税人普遍地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其实不然,税收筹划同其他财务决策一样,收益与风险并存。 1、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 纳税人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主观判断能力,如果一旦失误,将会使税收筹划演变为偷税、避税行为,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处罚。 2、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 一切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实施的。税收筹划的条件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财务与税收政策。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税收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那么原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就不适用了,原本是合法的东西甚至会变成违法的事情,税收筹划也就会失败。 3、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 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 4、税收筹划本身也是有成本的 任何一项经营决策活动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另一方面,决策与筹划本身也需要实施费用。税收筹划在可能给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纳税人为之支付相关的费用。纳税人为开展税收筹划,不得不对现行税收法律政策进行研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等等,所有这些都要发生费用。如果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费用小于实施税收筹划带给他增加的收益,那么,该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而一旦纳税人税收筹划费用大于筹划收益,即使税收负担降低了很多,该税收筹划仍然是失败的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二)保证经营税收筹划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律化 只有合法的税收筹划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税收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方案与立法精神相符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税收筹划的性质和发展过程,决定了税收筹划必须走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 首先,需要建立起对税收筹划合法性的认定标准,此标准可以从先形成行业惯例到逐步法律化,最终以相关法规来明确界定合法筹划与避税、逃税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其次,应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部责任,而方案的提供者则要受行业执业标准的约束,严重违规或违法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再次,对税务代理这个行业要加强规范化和法律化建设,建立规范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 (三)正确界定与评价税收筹划的绩效 对税收筹划效应实施评价考核时,应切实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税收筹划的意义不仅仅反映为其自身绩效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更在于是否有助于市场法人主体的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与有效维护,即市场法人主体不能单纯地为了减轻税负而追求减轻税负;二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而应在将与之相关的各种机会损益因素全面纳入,并予以调整后方可做出正确的结论。组织和评价税收筹划活动,不仅要充分依托市场法人主体正常经营理财的内在秩序,同时也应切实遵循税收筹划相对独立的行为特征,从而使税收筹划活动的特殊性与正常经营理财过程的一般性有机地融汇于市场法人主体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之中。 (四)税收筹划对决策者素质和行为规范的要求 市场法人主体想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税收筹划运作体系,要求决策者必须具备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1、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准确地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2、能够洞察经济发展动向及税收的立法宗旨,在有效地驾驭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市场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组织适宜的筹资、投资的配置秩序;3、必须树立收益、成本、风险等现代价值观念,总之,市场法人主体只有依托长期利益目标的优化,通过筹资、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才能获得理想的税收筹划效应。 因此,建立一套精简、高效的税务筹划机制,配备高素质人才,以及建立现代化信息传递方式是非常必要的。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测算税负,选择税负最轻的纳税方式(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正常征收或简易征收,简并征收选择) 2、利用国家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申请减免税 3、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进项税取得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你问的问题太大,我给你提供一个网址你自己先看看。 :baike.baidu./view/388585.htm
增值税包括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服务增值额计征税款的税种。它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身份。增值税是指按照货物和服务增值额计征税款的税种。增值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他们需要按照实际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并可以享受进项税抵扣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他们按照应纳税销售额的3%缴纳增值税,并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简化申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除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外,增值税还包括应税货物和服务、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征税货物和服务等。应税货物和服务是指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增值税。免税货物和服务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和服务。不征税货物和服务是指按照国有储备物资、出口退税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服务。增值税税率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应税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中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部分项目,可以享受6%的税率优惠,如生活服务业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5%或3%,如农业生产者、文化体育服务、水利建设等行业。同时,在不同地区还存在差异化的增值税税率政策,如在海南、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地实行9%的税率。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服务增值额计征税款的税种,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身份。除此之外,还包括应税货物和服务、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征税货物和服务等。增值税税率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存在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直接免税(二)农业产品1、一般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具体规定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规定中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⑵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三)避孕药品和用具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四)古旧图书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古旧图书”免税规定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五)部分进口货物下列进口货物免征增值税: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质和设备;3、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六)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七)农业生产资料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3、生产的化肥⑴生产销售的除尿素(自2005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编者注)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编者注)以外的磷肥、钾肥(自2004年12月1日起改为实行先征后返)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⑵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内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尿素产品生产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⑶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4、有机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⑴范围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其产品执行标准为:有机肥料NY525-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机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不属于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①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②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③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⑵免税手续的办理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北京市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登记表》,并分别报送以下资料办理免税备案登记手续:①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A、生产生物有机肥的纳税人,提供由农业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临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生产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纳税人,提供由北京市农业局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肥料登记证》或《北京市肥料临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B、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加盖质量认证资质(AL)戳记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C、在外省市销售有机肥产品的,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A、生产企业提供的上款第A、B项所述证件资料,其中:第A项证件复印件1份;第B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B、上款所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涉税管理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①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A、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B、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C、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②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A、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B、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C、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凡经核实所提供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备案证明失效的,应停止其享受免税资格,恢复照章征税。5、饲料⑴范围①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饲用鱼油是鱼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和肉鸡饲养,属于单一大宗饲料。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饲用鱼油产品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予征收增值税。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②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③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④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⑤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⑵涉税管理①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均应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饲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新办饲料生产企业或原饲料生产企业新开发的饲料产品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出具检测证明。②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将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⑶备案手续①饲料生产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饲料免税的备案登记手续:A、复合预混料生产企业持农业部颁发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B、饲料添加剂(如:饲料级磷酸氢钙和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企业持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C、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单一饲料(不包括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持北京市农业局颁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D、动物源性饲料(如:鱼粉)生产企业持北京市农业局颁发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E、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出具的与纳税人申请免税品种相吻合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②饲料经营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饲料免税的备案登记手续:A、北京市农业局登记确认的《北京市饲料经营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表》;B、凡从我市饲料生产企业购入的饲料产品,可持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到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加盖公章;C、凡从外埠饲料生产企业或饲料经营企业购进的饲料产品,应提供供货单位所在区域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D、对饲料经营企业购入的饲料产品,凡不能取得原始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的,应到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对所购饲料进行质量检测,以取得质量检测合格证明;E、外贸企业经营进口免税饲料产品,可凭海关报关单复印件作为饲料免税的检测依据;F、商业经营企业经营外贸企业进口的免税饲料产品,可凭海关报关单复印件、与外贸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外贸企业开具的免税饲料的发票复印件作为饲料免税的检测依据。6、滴灌带和滴灌管⑴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它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为滴灌系统。⑵生产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出具报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资质认定。批发和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未取得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免税。凡经核实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免税政策的资格,依法恢复征税。(八)黄金1、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3、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金锭、金条及金块等黄金原料: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非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不同时符合以上标准的黄金原料。(九)农村电网维护费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对供电企业收取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分摊转出外购电力产品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十一)粮食及食用植物油1、一般规定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⑵对其它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2、具体规定⑴食用植物油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⑵粮油加工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⑶免税资格认定及管理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其它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⑷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⑸华粮物流公司及其直属企业对华粮物流公司及其直属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具体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1、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⑴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⑵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⑶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⑷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废渣的具体范围,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执行。废渣掺兑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计算,不得以体积计算。2、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3、涉税管理申请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属于哪个科目
增值税在会计上属于什么科目在会计上属于应交税费科目增值税: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2,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对当期购进项目向对方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法定凭证通常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扩展内容:应交税费概述: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
最新增值税条例2021实施细则
最新增值税条例2021实施细则如下: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7、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2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属于什么税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百分之五十为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以下几点: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2、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增值税税收类型分以下几种: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