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01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及如何计算所得税?如果超过了标准规定怎么算?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举例说明:1、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6*60%=3.6万,3.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3.6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2、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10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10*60%=6万,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5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3、超出的按超出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第二种情况,超出1万元,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补交1*25%=0.25万的所得税。扩展资料: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 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4号)的规定,投资公司主要是指从事长期 股权投资 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根据 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述两条比较性规定并以孰小原则确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原则,必须同时适用,而不能单独适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销售(营业)收入”如何计量 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 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 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遵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而视同销售收入则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扣除基数中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投资公司如何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按照财会[2004]14号文件规定,依据其科目核算和利润表结构内容,投资公司的利润构成并不复杂。对投资公司而言,其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 股权 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股权转让 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五部分,虽然投资公司的收入核算内容上,无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际上对投资公司从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等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其“销售(营业)收入”,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关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中明确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对投资公司而言,虽然国税函[2010]79号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应细化理解上述政策,一是该文有关股权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是一个特殊规定,主要适用于包括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等形式在内的投资类企业,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非投资类企业;二是该文虽然仅对投资公司中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作出了上述规定,但投资公司中主要从事长期债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作为取得收益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也应可以参照执行并将其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进行确认,从而保证整个行业税收政策适用上的一致性。同时,在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的确认上,应做到会计与税法的衔接,如国税函[2008]1081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要求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并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也就是说投资公司业务招待费基数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企业按成本法与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企业筹建或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予以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的规定,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比例计入开办费,并按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并按所选择的摊销方法进行税前扣除。 而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后,其管理费用科目中所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扣除原则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因此如果生产经营当期无销售(营业)收入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既不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职工 教育 经费支出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额作出了可以结转抵扣的特别规定,但对纳税人当期发生而没有或不得扣除或没有完全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适用结转扣除规定,也不得参照执行。因而纳税人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区别与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扣除规定的时间性差异,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一项永久性差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会算当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啊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扩展资料: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这是老标准了,现在的标准是:按实际支出金额的60%扣除,但扣除金额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3年
1、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2、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会计准则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准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下: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收入1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那么发生额的60%=12万,收入的5‰=5万,按5万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有哪些1、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2、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3、一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1、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2、银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22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同事拿回来的报销票据为例,其中,同事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都属于差旅费的一部分,而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为客户购买礼物的支出等才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平时公司聚餐或召开会议的支出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它们属于应付福利费用和会议费用!简单来说,只有因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可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
业务招待费扣除及如何计算所得税?如果超过了标准规定怎么算?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举例说明:1、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6*60%=3.6万,3.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3.6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2、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10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10*60%=6万,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5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3、超出的按超出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第二种情况,超出1万元,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补交1*25%=0.25万的所得税。扩展资料: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四大条件及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 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4号)的规定,投资公司主要是指从事长期 股权投资 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根据 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述两条比较性规定并以孰小原则确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原则,必须同时适用,而不能单独适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销售(营业)收入”如何计量 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 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 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遵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而视同销售收入则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扣除基数中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投资公司如何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按照财会[2004]14号文件规定,依据其科目核算和利润表结构内容,投资公司的利润构成并不复杂。对投资公司而言,其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 股权 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股权转让 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五部分,虽然投资公司的收入核算内容上,无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际上对投资公司从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等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其“销售(营业)收入”,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关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中明确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对投资公司而言,虽然国税函[2010]79号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应细化理解上述政策,一是该文有关股权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是一个特殊规定,主要适用于包括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等形式在内的投资类企业,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非投资类企业;二是该文虽然仅对投资公司中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作出了上述规定,但投资公司中主要从事长期债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作为取得收益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也应可以参照执行并将其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进行确认,从而保证整个行业税收政策适用上的一致性。同时,在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的确认上,应做到会计与税法的衔接,如国税函[2008]1081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要求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并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也就是说投资公司业务招待费基数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企业按成本法与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企业筹建或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予以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的规定,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比例计入开办费,并按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并按所选择的摊销方法进行税前扣除。 而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后,其管理费用科目中所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扣除原则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因此如果生产经营当期无销售(营业)收入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既不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职工 教育 经费支出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额作出了可以结转抵扣的特别规定,但对纳税人当期发生而没有或不得扣除或没有完全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适用结转扣除规定,也不得参照执行。因而纳税人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区别与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扣除规定的时间性差异,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一项永久性差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接上例:假如收入为20000万元,,则20000*5‰=100万元,则税前允许你扣除60万元,100-60=4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当年业务招待费无论如何都要调增处理,在这二个标准相等时企业收益是最大化的.
企业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是
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本次财务制度改革以前,全国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除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外,其它各类企业基本上没有标准(1992年6月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采纳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国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采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限额,企业在限额内掌握开支的招待费实报实销、年终审计的办法。这种管理办法,不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也不利于政府职能部门转变职能,加强财务监督。此次财务改革,对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2017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是,新法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业务招待费列支应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三个标准。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3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大不可以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5‰。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而只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此外10-5=5万元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企业合理经营所需的招待费用才是业务招待费,例如业务谈判、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往来、会议接待、客人接待等等,都可以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而合作单位的赞助不属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在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清晰明确的界定,一般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支出。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额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 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4号)的规定,投资公司主要是指从事长期 股权投资 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根据 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述两条比较性规定并以孰小原则确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原则,必须同时适用,而不能单独适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销售(营业)收入”如何计量 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 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 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遵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而视同销售收入则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扣除基数中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投资公司如何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按照财会[2004]14号文件规定,依据其科目核算和利润表结构内容,投资公司的利润构成并不复杂。对投资公司而言,其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 股权 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股权转让 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五部分,虽然投资公司的收入核算内容上,无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际上对投资公司从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等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其“销售(营业)收入”,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关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中明确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对投资公司而言,虽然国税函[2010]79号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应细化理解上述政策,一是该文有关股权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是一个特殊规定,主要适用于包括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等形式在内的投资类企业,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非投资类企业;二是该文虽然仅对投资公司中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作出了上述规定,但投资公司中主要从事长期债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作为取得收益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也应可以参照执行并将其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进行确认,从而保证整个行业税收政策适用上的一致性。同时,在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的确认上,应做到会计与税法的衔接,如国税函[2008]1081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要求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并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也就是说投资公司业务招待费基数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企业按成本法与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企业筹建或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予以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的规定,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比例计入开办费,并按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并按所选择的摊销方法进行税前扣除。 而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后,其管理费用科目中所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扣除原则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因此如果生产经营当期无销售(营业)收入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既不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职工 教育 经费支出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额作出了可以结转抵扣的特别规定,但对纳税人当期发生而没有或不得扣除或没有完全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适用结转扣除规定,也不得参照执行。因而纳税人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区别与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扣除规定的时间性差异,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一项永久性差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下: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收入1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那么发生额的60%=12万,收入的5‰=5万,按5万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有哪些1、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2、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3、一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1、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2、银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业务招待费的核定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扩展资料: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下: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收入1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那么发生额的60%=12万,收入的5‰=5万,按5万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有哪些1、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2、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3、一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1、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2、银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做招待费的基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 扣除标准:实际发生额60%扣除,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千分之五,同时满足,取二者之间的小数比如:营业收入500万的千分之五=25000元,全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万,可列支10000*60%=6000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扩展资料: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由此可见,只要您公司所支出的业务招待费用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某公司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那么预计扣除费用为:80×60%=48万元,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20000×5‰=100万元,48万元没有超过100万元,因此可以扣除48万元。如果招待费为200万元,那么预计扣除费用为:200×60%=120万元,这样就比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多出20万元,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扣除100万元,即符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规定。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20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其计算公式为: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比如:发生额业务招待费30000元,销售收入765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30000*60%=18000元(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765000×5‰=3825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企业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各类企业,不仅指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大力税手笔记补充: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基数,注意两个事项:1、从事股权投资不仅仅指专门从事,;2、认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但不认可计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特别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单比例扣除)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20是什么?根据我们的了解,目前为止,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业务招待费用的限额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整的支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看上文.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你给的条件不够,我再举例! 例如:公司100w销售额,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怎么算,B、若实际发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其扣除标准(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 B、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00, (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2000×60%=1200元,(1)与(2)比较,(2)最低,取(2),其费用扣除标准为1200元,按1200扣除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一、正面回复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二、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三、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吵数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四、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神纳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升瞎首。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扩展资料一、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二、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四、《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仅要公开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还要公开企业业务招待费用的使用情况,这也是少数地方法规涉及业务招待费公开和监督事项的规定。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京报:一年8亿的业务招待费花在哪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本文通过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介绍,讨论了如何正确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以及该扣除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以便企业能够正确合理地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一、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 企业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 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法律依据3. 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政策规定二、如何正确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1. 了解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政策规定2.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范围3.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扣除时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正确理解和运用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时所支付的一种费用,其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扣除时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正确理解和运用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一、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 企业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招待费作为正常费用进行扣除,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招待费必须是为了企业正常经营所需,且不得超出企业实际需要的程度。2. 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正常费用,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3. 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招待费扣除标准的通知》,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招待费,但最高不超过招待费总额的30%,具体的比例和最高限额由企业自行确定。二、如何正确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1. 了解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扣除时,首先要了解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招待费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便正确理解和运用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以保证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2.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范围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范围时,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范围,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3.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扣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扣除时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正确理解和运用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扣除。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计算方法:按招待费的60%即6万*60%=36000元,但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还需计算1000万*千万之五=5万,招待费36000元未超过收入50000元,该企业按36000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同事拿回来的报销票据为例,其中,同事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都属于差旅费的一部分,而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为客户购买礼物的支出等才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平时公司聚餐或召开会议的支出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它们属于应付福利费用和会议费用!简单来说,只有因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可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一、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二、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不仅以下范围):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1、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应计入应付福利费;2、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3、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4、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列入会议费;5、企业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列入董事会会费;6、企业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在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顾客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7、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成本),都不算招待费。还比如误餐费(不需要发票)。8、误餐费是企业职工因工作无法回企业食堂或者家中进餐而得到补偿,而业务招待费是对外接待业务企业和个人而发生的吃、喝、用等费用,其消费主体是企业以外的个人,不是本企业的员工。
现金支票的填写的标准模板是什么样的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填写:1、出票的日期(大写):数字规定必须大写,数字大写的写法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例如:2002年1月1日:贰零零贰年零壹月零壹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2010年4月15日:贰零壹零年零肆月壹拾伍日(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2、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帐号是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如上图所示:付款行名称:农行科技城分理处 出票人帐号:32409102980102089。3、收款人:(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以写为本单位名称,这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的银行领取现金。(有部分银行各营业点联网的可到联网营业点直接取款,具 体的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4、人民币(大写):大写数字的写法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需要注意的:“万”字不带单人旁。例如:(1)、279,546.26 贰拾柒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贰角陆分。(2)、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此时 “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正字可以写成整字两个都可以!5、用途:(1) 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2) 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6、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7、盖章: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8、支票常识:(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3)、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就是说从你支票开票日开始到第10天这段时间你要到银行柜台转账或者支取现金!如果超过了10天就无效!
对账单的标准格式是什么样的
在了解银行对账单格式之前,先来看看银行对账单到底有什么用。 首先,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时往往出现两者余额不同的情况。企业应该先分析未达账项,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后,两者的余额仍不符时,再分析是否是由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或外部风险导致。 其次,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理财。由于银行对账单格式的内容,银行对账单有助于企业防范财务风险,同时,以对账单为基础,企业可以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计划、可以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再次,现代可以能为企业对账提供更为方便、及时的方式。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方便、及时的服务,企业负责人若了解银行对账单格式,就可以天天对账。如果您办公室有一部电话,可以通过签约的方式,拨打电话来了解公司账户的有关信息;若您能上网,可以通过签约网上银行来了解。 总之,认真核对银行对账单能够防范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外部风险,通过核对的对账单是企业准确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的基础,同时可以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看来,银行对账单的作用真不少,那么银行对账单格式又是什么样呢? 银行对账单格式一般包括一下内容:交易日期、交易流水号、凭证种类、凭证号码、摘要、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余额。 企业负责人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格式上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对,如果有对应不起来的,看一下是否为未达账项;如果不是未达账项,则要看是不是有记账错误。 其中,银行对账单格式中的未达账项包括: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找出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不符原因后,再编制余额调节表,二者金额调整至相符即可。 以上就是银行对账单格式的相关内容。企业财务人员要重视对账工作,企业负责人更要重视这份工作。
初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是多少分?
初级会计师考试60分合格。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初级会计职称合格标准(分数线)为60分。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邮寄:部分省市可以选择邮寄方式,有的地区还需要先在网上申请预约领取证书。携带资料:1、准考证、合格成绩单。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的话还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4、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背景颜色等各省市也有差异。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6、工本费用,因地而异,有的地区已经取消。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继续教育新规7月1日起施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等内容明确!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90学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5 月19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城投标准债和城投债的区别
城投债是企业债的一种,它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城投债发行主体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城投债有地方政府兜底,所以信用等级较高,城投债分为标准化债权和非标准化债权两种类型。城投债起源于上海。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地方债与城投债的区别:“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中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中级会计成绩合格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中级会计成绩已经公布,在查完分数以后,很多考生对于中级会计成绩方面并不是很了解,深空网对此也整理了大家所提出的常见问题并一一进行解答。中级会计成绩合格标准在大家查询成绩的时候,相信各位最关心的就是自己各科的分数是否达到了合格标准线。中级会计采取的是百分制标准进行评分,三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是合格分数线,只要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即可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相关常见问题1、如何申请成绩复核?当中级会计成绩公布后,假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分数存在异议,可在10月19日前可向所在地财政局提出中级会计成绩复核申请,一旦错过了时间将不予受理。2、中级会计什么时候能拿证?关于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每个地区的安排不一致,通常情况下,在成绩公布后2~3个月,各个地区的财政部门将会陆续发布相应通告,届时各位考生请留意好所在地财政局最新动态。3、中级会计需不需要考后审核?递交什么资料?在成绩公布后,部分地区会安排考生进行中级会计考后审核工作,需要提交的资料一般有: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考生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各科目成绩单等,具体以所在地区要求为准。4、考后审核没通过怎么办?要知道中级会计考后审核是与证书领取密切相连,如果考后审核没通过,那么也无法领取中级会计证书,考生的各科成绩也会因此而作废。不过考生可以放心的是,只要确保自己所出示的提供的证件资料、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弄虚作假,一般可以顺利通过考后审核。
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多少分?附备考经验
距离中级会计师考试还有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各位小伙伴的备考工作准备得如何了呢?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包括三科,考试题型涉及单选、多选、判断题等。那么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多少?备考经验都有哪些?来一起了解下吧!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中级会计师考试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科,三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60分。中级会计师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才可以获得中级会计师证书。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经验1、良好的心理状态非常重要备考中级会计师,心态是否积极,对考生成绩的高低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每年临到考试,都有部分考生因心态不好而弃考,或者是考场上因紧张而导致大脑一片空白,丢失大量分数。所以考生务必重视心理状态,应对中级会计师考试,保持平常心,认真备考,上考场镇定从容,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2、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确定目标考生备考中级会计师,建议一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正确了,才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并且在剩下不足两个月时间里,一定要制定一份合适自己且科学可行的学习计划,务必明确自己的目标,坚持到最后,胜利才有可能属于你!3、各科备考方法中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这门考试科目难度最大,考生在学习时间及精力上可以适当进行倾斜,并且注重总结答题思路,平时多查漏补缺。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这门考试科目,注重公式的运用,所以考生备考时一定要注意公式的理解记忆,针对性做练习,已学知识多回顾,多巩固。经济法:经济法这门考试相对简单些,多数是背诵记忆的内容,难在记忆量大,所以考生复习时一定要掌握记忆知识点的方法,切忌死记硬背。
职业年金退休后领取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公司缴税标准是多少
公司缴税标准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6%)或营业税(税率3%-20%,按应税内容划分);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乘以适用税率;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乘以3%;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乘以2%;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乘以25%),但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7、印花税按购销金额0.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纳税标准
一、公司缴税的标准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6%)或营业税(税率3%-20%,按应税内容划分);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7、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营业账簿按件5元贴花;记载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由地税征收。二、以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1、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支付的增值税;3、购买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哪些企业需要征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企业纳税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6年免检不用更换行驶证,只需要每两年领取一次检验合格标志。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公布了吗?合格标准是什么?
税务师考试已圆满结束,而考生接下来的关注点将放在成绩公布的方面上。究竟税务师成绩什么时候公布?考生如何查询自己的成绩?我们来看看吧。2020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目前,关于税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官方暂未有相关消息。按照惯例,税务师成绩一般在考后20个工作日(12月初)左右公布,各位考生请耐心等待。值得注意的是,中税协官网为税务师成绩查询官方入口,届时考生只要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税务师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然后再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统一发布。从历年考试情况来看,税务师每年评分标准都是固定不变的,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84分。税务师各科考试成绩实行的是每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机制,即各科目成绩有效期均为5年,考生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税务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税务师成绩查询步骤税务师成绩查询入口是中税协官网考试报名系统,当考生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后,登录方法有两种:1、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2、使用报名注册时的个人账号及密码。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后,进入个人中心,然后点击“成绩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考试分数。
税务师考试成绩怎么查?合格标准是什么?
2021年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了,目前很多考生正等待成绩公布,从往年来看,税务师成绩一般在考后一个月左右就会出来,下面深空网提前介绍关于税务师查询方法,我们来看看吧。税务师成绩怎么查询?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关于税务师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2~3周左右时间就会进行公布,在中税协公布考试成绩的当天,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并点击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根据提示输入个人姓名及证件号码,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成绩。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税务师考试一共有5门科目,分别是《税法(I)》、《税法(II)》、《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各科考试题型除了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外,还包括有计算题、简答题、分析题等主观考题,各科试卷总分为140分,84分是合格分数,考生必须要每科均达到84分以上才能取得证书。税务师考试没通过是什么原因?1、学习压力过大众所周知,税务师一共要考5个科目,并且规定要在5年内全科通过,再加上考试周期比较长,考生往往在备考过程中承受不了太大的学习心理压力,于是选择了中途放弃。关于这点,其实学习压力每位考生都会有,除了注重备考方法外,考生也需要学会调节好个人的备考心态,以平和乐观的积极心态去进行备考,学习效率会大大提高。2、备考不够充分税务师考试周期比较长,考验的正是考生们的耐心和毅力,在学习备考过程中,总会有考生经受不住诱惑,在玩手机、聊天、看电视等,严重影响了整个备考进度,结果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备考,于是在考试场上失利。既然选择了报考税务师,在平时备考中就应该做到注意力集中,尽量避免外界的干扰,从而提升整个备考的进度。
2023中北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
详见: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中北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根据中北大学2023考研招生简章公示可知,具体学费及学制可查看,全文详情见下文:学制及奖助政策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为了更好地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中北大学在遵循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推免生补助等并设有研究生科技立项经费、提供“助管”“助研”等岗位,具体办法详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http://xsgzb.nuc.edu.cn/#tips)。其他(一)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二)考生应随时关注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grs.nuc.edu.cn),以便及时查阅中北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三)中北大学2023年入学的学制内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8000元/年/生,推免生免除学费。(四)中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方式为集中授课。研究生考试各个阶段匹配系统查询历年复试分数线查询考研国家线对比查询历年各科试题及答案下载研究生招生简章查询研究生专业目录查询研究生参考书目查询统考大纲/自命题大纲查询推免招生公告查询更多>>院校招生信息查询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工会会费收缴标准2022
会费收取新标准2022“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工辩宽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并且按照12个月计算会费,一次性缴纳齐全。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新标准2022“企历桥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并且按照12个月计算会费,一次性缴纳齐全。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携烂亮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工会会费返还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40%上交总工会,60%直接留企业工会使用。上交总工会的部分,总工会会视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情况酌情返还一部分。总工会返还部分和直接留企业工会的60%部分,都归企业工会支配、使用!2、地税代收的工会经费,60%返还基层工会,40%在县以上地方工会、省级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等各层级工会之间进行分配。主要用于上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帮扶以及维权等职工活动。3、在总工会网站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中经过注册程序,填写了基层工会的账户信息并经审核通过,上缴经费的60%将回拨到所填写的工会开户账号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会费上缴标准
法律主观:工会会费收缴标准: 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新来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交纳为(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院工作实际月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新来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交纳为(职务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院工作实际月数。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工会经费扣除比例如下: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工会经费用于对员工的宣传活动支出、文艺活动支出、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拓展资料:职工工会经费扣除比例为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3、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4、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5、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二、工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国网公司工会会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国网公司工会会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分别如下:1、工会会费使用范围包括组织活动、管理、代表事务、福利支出和社会捐赠。2、工会会费标准应明确收缴标准和使用标准,以保证合理使用,防止滥用。
工会会费收缴标准2022
1、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并且按照12个月计算会费,一次性缴纳齐全。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并且按照12个月计算会费,一次性缴纳齐全。 “工资收入”具体包括: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工会成员按时缴纳工会费不仅是规章制度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工会内部的团结,以增强工会成员的协作意识,使得工会的意义得以体现。了解工会费个人缴纳标准就是工会内部每一个个体在享受工会带来利益的同时,所给予的基础反馈,需要一以贯之地认识和实行
2022年湖北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60分(附查分入口)
【 #注会# 导语】 我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得知,2022年湖北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将于2022年11月下旬开通,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2年湖北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2年11月下旬。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2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湖北2022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标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202/t20220228_63386.html
2022年北京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60分(附查分入口)
【 #注会# 导语】 我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得知,2022年北京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将于2022年11月下旬开通,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2年北京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2年11月下旬。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2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北京2022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标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202/t20220228_63386.html
2022年广东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60分(附查分入口)
【 #注会# 导语】 我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得知,2022年广东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将于2022年11月下旬开通,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2年广东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2年11月下旬。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2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广东2022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原文标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202/t20220228_63386.html
交通事故赔偿中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可以获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
折叠城镇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 残疾赔偿金 和 死亡赔偿金 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获得的总收入计算得来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费之外,居民可随意支配的部分。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 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由于这些属于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因此这部分名义收入必须予以扣除,余下的即为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用公式表示: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城镇居民,泛指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人。既包括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也包括没有城镇户口但是其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而且其经济收入、生活来源于城镇的人员。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以或并不仅仅以户口为标志。狭义的"城镇居民",是指城镇常住人口,即在城镇居住,在城镇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及生活来源并且具有户口或户籍的人员。狭义的"城镇居民"具有城镇户口。城镇户口包括"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等 非农业户口 的人员。因此,"城镇居民"所包含的主体比"非农业人口"要广的多。 折叠农村标准 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具体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当年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农村内部亲友间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3.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且在农村居住、生活并以农业生产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员,即农村常住人口。农村居民仅是"农业户口"人员中的一部分人员。
税收标准提高是否会影响财产性收入或者什么才是财产性收入
一、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税收的优点: 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扩大内需,扩张消费。事实证明。财产性收入增加了,长期消费能力自然就会提高。证券市场的行情好坏,在一定情况下影响着房市和车市的繁荣程度。要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分享到企业发展的成果,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提升财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不仅能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也有利于我国资本和房地产等市场的发展,可谓一举多得。2.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财产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且日益成为居民收入的新增长点,在经济平稳增长中,缩小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就可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税收标准提高是否会影响财产性收入或者什么才是财产性收入
税收标准提高对是财产性收入影响有限。个税调整,5000元起征点确实会让大部分工薪阶层受益 ,但是个税起征点定的太高,很可能受益的反而是高收入群体,会导致差距进一步拉大。要缩小工薪阶层和富裕阶层的收入差距,其实不差那五千还是七千的起征点,政策设计只有提高对富裕人群的财产性收入的征税能力,这才是最重要的。有人认为,调节富人的收入还不简单?给有钱人定个高税率不就一切OK了?答案还真不是这么简单,对于高收入群体,设置太高的税率并不管用,太高不仅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一些企业家也可能选择低税率的国家,最终失去税源。对富人群体,只能“又恨又爱”。另外,高收入群体有更多的避税方法,我们常听一些企业的老板“只拿一元年薪”。虽然没有工资,但钱在企业,各种抵扣,最后不仅不影响收入,而且成功避税。那么,如何从富人身上剪刀羊毛?这就需要中国在征税模式、税制结构上,进行更好的制度设计。首先说征税模式,在国际上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类叫分类征收,第二类叫综合征收。我们目前主要是分类征收,即不同的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的税率征收。比如,以前高收入阶层每个月拿二三十万的月薪,按工资、薪金所得要交纳45%的个税;但是如果他按劳务所得交税,则只需交纳20%个税。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更好的办法是采用综合征收模式,即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家庭负担,所在地域等因素调整个人税率。我们这次个税调整政策中,其中就有一项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请参考
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
关于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增值税抵扣标准及计算,欢迎阅读。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抵扣计算方法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卖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抵扣简介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 抵扣条件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
成都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
202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0%;在5000-8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2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0%;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5%;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税率为45%。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什么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2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是多少?
一、2022扣税标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二、2022年个税税率表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职业年金补记是什么意思?职业年金补记标准
职业年金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职业年金也可以被视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额外缴纳的。职业年金的缴纳通常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4%缴费。那么职业年金补记是什么意思?职业年金补记标准又是怎么样的? 职业年金补记是什么意思? 所谓职业年金补记就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根据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来补记职业年金。一般情况下补记职业年金是由所在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的,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之所以在离职之后需要补记职业年金主要是因为在职时,职业年金本来由单位缴费的8%部分,是没有实际进入个人账户的,8%是虚账,在辞职之后就会需要补记。 职业年金补记标准 职业年金是按照养老保险本人在机关使用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来进行补记的,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进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来进行转移。对于参保人员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多次来回流动的,只能补记一次,不能重复补记。 需要提醒的是,职业年金主要是针对离职、辞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就意味着若是工作人员没有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是无法补记职业年金的。
制造业生产标准产品同时生产非标产品如何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方法如下。1、分离成本法:将制造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划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个部分,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成本核算,计算出每个产品的成本。2、标准成本法:按照预定的生产标准和成本标准来计算产品成本,该方法适用于批量生产的标准产品。3、作业成本法: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按照不同的作业或订单进行分类,并将其分配到相应的产品中来计算成本。4、实际成本法:将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明细账务记载,并将其分配到各个产品中来计算成本。
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迅穗让行为;购买或亩燃卜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事务代理的行为;关联人之间提供资金或提供担保的行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股东无偿占有从属公司资产的行为;资产租赁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段液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福利费的标准是什么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工资与福利费的关系从本质上讲,工资与福利费是一致的,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福利费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旧的分配体制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小范围的社会再分配。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趋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差异较大,这种平均化分配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一种分配制度予以调整,这就形成了现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区分工资与福利费。新福利费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等(2)月末,分配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3)结转损益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福利费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福利费的功能福利费的功能可作如下概括:一是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功能,如工作场所的环境改善、设备的配置等;二是促进组织人际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功能,它有助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关系的融洽,从而加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激励的功能,福利措施使员工增强满足感;四是留人的功能,即更有效地留住员工。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资福利费的规定的具体介绍,可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情况下计提工资福利费的分录是不一样的,所以当需要计提福利费时,一定要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分录是怎么做的,如此工资福利费计提时所做的分录才能确保正确。 法律依据: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注:根据新新企业财务通则将原来应当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内容,都规定为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
工会费用支出规定标准
法律分析: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发布“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法律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第十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基层工会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补贴的管理办法由省级工会制定。
职工福利费的标准
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 工资 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提取,按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录做。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十九条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 临时工 ,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二)已领取 养老保险 金、失业救济金的离 退休 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三) 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上海交大emba报考条件及费用标准
其他信息:北京大学emba报考条件主要如下: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核心管理层工作经验。3、对于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高层管理人员,将酌情予以招收。emba一般指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最早诞生于美国 芝加哥大学 管理学院,旨在培养具有高度政治素养、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中、高层管理者,有别于MBA以及其他各类针对企业高级管理者的在职研修班等EDP培训。材料补充: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松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京港大学联盟、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亚洲大学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 太平洋大学 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国际公立大学论坛、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员。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如下:1、成本计算方法不同标准成本法要求在日常核算和管理中,其购入的物料和实际消耗领用物料时,均需要按照企业事先确定的标准入账,月末在计算标准成本的同时,再按照实际价格、实际产量和实际消耗量计算和调整成本差异;实际成本法要求企业在日常核算和管理中,无论是出入库均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2、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效果不同标准成本可以有效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在标准成本中,基本排除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不应该发生的浪费;实际成本是事后算账,很难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
本文介绍了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分析了两种成本法的特点,并阐述了它们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一、标准成本法1、定义标准成本法是指企业根据历史经验或者市场价格,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成本,设定出一种理想的生产成本标准,并且把这种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的参考依据。2、特点(1)标准成本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更好地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2)标准成本法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更好地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3)标准成本法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二、实际成本法1、定义实际成本法是指企业根据实际的生产成本来计算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且把实际的生产成本作为企业生产的参考依据。2、特点(1)实际成本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更好地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2)实际成本法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更好地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3)实际成本法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三、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1、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在计算依据上有所不同,标准成本法是根据历史经验或者市场价格,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成本,设定出一种理想的生产成本标准,而实际成本法则是根据实际的生产成本来计算企业的生产成本。2、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在应用上有所不同,标准成本法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实际成本法则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是企业管理中常用的两种成本法,它们在计算依据和应用上有所不同,它们都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本文介绍了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分析了两种成本法的特点,并阐述了它们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是企业管理中常用的两种成本法,它们在计算依据和应用上有所不同,它们都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如下:第一:两者的定义不同;第二:两者的成本计算方法不同;第三:两者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效果不同;第四:两者的应用环境不同。在调查分析和技术测定基础上制定的属于标准成本法,可以用来评价和衡量工作效率的成本,可以通过单位产品的标准单价和标准消耗量来计算,而实际成本法则是企业在取得物料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是直接明确计量的成本。在标准成本法的平时管理及核算中,都需要按照企业事先确定的标准进行记录,这里不分是外购材料还是实际消耗。在计算标准成本时,可根据实际价格、产量和消耗量计算成本差异。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如下:一,定义的不同,标准成本法是将原来计算好的成本和真正需要的成本进行对比,然后将两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计算和分析的方法;实际成本法是将一部分的产品在生产时所耗费的成本其计算价格的成本计算的方法。二,适用范围不同,标准成本法适用于品类小产量大的大企业以及变动小的企业;实际成本法适用于规模小的企业以及预算成本小的企业。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无论是定义还是适用范围的不同,都存在一定的出入。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比较与区别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是会计中常用的两种成本核算方法,它们在成本核算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以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来计算成本差异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标准成本是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材料等因素,经过统计分析和经验积累,确定的一种理论成本。它是企业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生产的理论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其次,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额来计算成本差异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实际成本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它反映了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是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依据。再次,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在成本核算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2、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来计算成本差异,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额来计算成本差异;3、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依据,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依据;4、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5、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6、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7、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8、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9、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10、标准成本法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实际成本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总之,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在成本核算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各有优势,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
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利弊?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具体 解析: 记得在当初上ERP系统时,对成本核算方法是采用实际成本法还是标准成本法问题产生了很大的争论。也许当时是因为实际成本法的滞后性(月底计算)和核算上的粗糙模式(手工核算)不适宜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加上标准成本法在理论上的完善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需要,最终选择了标准成本法。 与《财务与成本管理》课本里的那种简单材料标准成本法不同的是,ERP我们采用的标准成本法是全面的包含更多种生产形式的标准成本,除了材料外,对成品所包含的直接人工、折旧、关税、运输费、制造费用明细等统一预先设定了标准,即预先按一个标准将直接间接费用转入成品成本中并产生相应的会计分录计入各项费用实际发生时的冲减方,在最理想的状态下月末结帐时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等科目应该是为零的,但这一点肯定是现实无法做到的,在以销定产和制造费用中变动部分波动大的情况下,所做的只能是尽量缩小差异。 由于用的是实时记帐,每周按一定的核算规则对标准成本进行维护,所以基本上库存记录的都是最接近当时的采购成本,标准成本维护后,所有的存货都会以最新的成本显示,如在制品、库存成品(最新成本的BOM)、原材料等,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更新产生的差异如何进行分配,采购入库时订单价格会与标准成本有差异、标准成本更新后新旧成本之间会产生差异、特定制造单完工入库后所消耗的物料与资源会与成品的标准成本有差异(归在特定制造单上的所有物料消耗与完工的成品的预先设定的标准成本之差),上述的各种差异如何在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销售成本间流转、归集、分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对业务部门的考核问题上。在车间同时生产数十种型号的产品并且涉及的原材料超过上千种的情况下,将成本更新产生的差异按产生来源进行还原分配的理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如果按进销存的金额进行整体比例分配则保证总体成本准确的同时个体成本是完全失真的,所以,对差异的处理陷入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两难选择境地;工艺需求对某些型号的产品需要单独开发或购买特定的操作工具进行生产,肯定要将这些工具的购置维护成本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标准成本法按照工具成本/预计产量来设定的,如果产量达不到预先计划则前期成本被低估,如果按计划产量的变动而进行周期性维护则同一产品月度成本波动幅度大,时间上不具有可比性,成了只是为了核算而核算了;在任务单完成后产生的差异本来是考核车间管理与效率的依据,但是标准成本法的核算形式让这个数据用起来不是理直气壮的,如理论上在特定制造单N中,发出的所有物料价值A,完工的产成品标准成本是B,数量为C,则制造单完成后会产生差异A-B*C,这个数据的大小本来是考核车间管理的有力数据,但是成本是不断更新的,A与B所记录的均是发出当时的成本,因为在核算过程中单价不一致所以最终这个差异只是一个数据,系统和人工均无法准确快速分出数量差异和价格差异,成本控制意义上实际用处不是很大了。 从实施实际成本法与标准成本法的过程来看,两者在不同的核算方向上有各自的优势,实际成本法为核算准确,但需在月底突击处理大量数据;标准成本法则是预先设定了看得见的管理目标但缺点在于标准的制定与差异的分摊尚缺乏合理有效的方法。其实从会计最基本的反映与监督功能来看,标准成本法在反映上及时但不是很准确,在监督上其数据无法取得业务部门的认同,所以造成了尴尬的地位。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
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区别如下:第一:两者的定义不同;第二:两者的成本计算方法不同;第三:两者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效果不同;第四:两者的应用环境不同。在调查分析和技术测定基础上制定的属于标准成本法,可以用来评价和衡量工作效率的成本,可以通过单位产品的标准单价和标准消耗量来计算,而实际成本法则是企业在取得物料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是直接明确计量的成本。在标准成本法的平时管理及核算中,都需要按照企业事先确定的标准进行记录,这里不分是外购材料还是实际消耗。在计算标准成本时,可根据实际价格、产量和消耗量计算成本差异。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标准差和标准离差率什么关系?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认为,一个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是由市场风险溢价和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也称为beta系数)共同决定的。因此,CAPM表达式为:r = rf + beta * (rm - rf)其中,r表示该资产的期望收益率,rf表示无风险利率,rm表示市场组合的期望收益率,beta表示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标准差是用来衡量资产收益率的波动性,标准离差率则是标准差与资产期望收益率之比,也可以看做是资产波动性相对于其期望收益率的一个度量。一般来说,标准差越高,标准离差率也越高。根据CAPM,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即beta系数)越高,其期望收益率也就越高。同时,系统性风险的增加也会导致资产收益率的波动性增加,即标准差增加。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资产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是正相关的。然而,标准离差率与期望收益率的关系并不一定是正相关的,因为资产的系统性风险越高,标准离差率也会随之增加。但是,当我们比较不同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时,标准离差率可以作为一种有用的度量标准,因为它考虑了资产的波动性和期望收益率之间的权衡关系。
在职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学年
在职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学年如下: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向类别不同,报考学校不同,需要缴纳的学费也都是不同的。1、同等学力申硕,在职人员报考这一类型的在职研究生,大概需要缴纳2年的学费,26000-32000元不等,同等学力申硕的费用相对较低。但像一些MBA的课程就比较昂贵,一般都要5万以上。由于是在职攻读,因此对于在职研究生而言费用也是可以接受的。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几乎涵盖本校大部分的研究生专业,在职人员可任意、灵活选择。2、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选择的招生院校较多,有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等,学员报读不同的招生院校,需要缴纳的学费是不一样的,基本都在1.8-3.9万元之间。其中专业硕士预科班的学费低一些,专业硕士双证班的学费较高,基本都在5万元以上,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适的课程报名。注意事项:1、同等学力同等学力是当前在职研究生教育中最为简单的报考形式,申硕快、学费低、考试考试简单等众多优势,并且是可以免试入学的。而且证书的含金量较高,对于学员在工作当中的升职加薪以及出国留学等方面都是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并且同等学力也是目前报考人数最多,受众群体最广的教育。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可以获取双证的教育,是所有在职研究生中含金量最高的,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最大的。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涉及专业较少,并且考试难度相结较大。与全日制一样,属于先学再考的形式,而且通过考试的通过率非常低。
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一、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二、个税中偶然所得具体指哪些偶然所得在计税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赠与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一、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二、个税中偶然所得具体指哪些偶然所得在计税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赠与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