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和小学教育,哪个考研好?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还不错。汉语国际教育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传播和推广汉语语言和文化的教育活动。随着中国的崛起和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汉语国际教育的需求和前景也越来越广阔。选择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考研,可以为将来从事汉语教学、文化交流、国际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安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师范类大学,拥有多个学科门类和专业方向。
安阳师范学院有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吗
有。根据查询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官网得知,安阳师范学院有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安阳师范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专业包括汉语国际教育、文物与博物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其中教育硕士包括化学、数学、体育、小学教育专业科目。安阳师范学院,简称安阳师院,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该校于2020年成为了河南省17所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之一。
东奥会继续教育怎么样?
东奥会计在线会计继续教育考试有答案吗 继续教育考试答案一般都在老师讲解的课程中,仔细听课就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在东奥会计在线继续教育 怎么选课 进入东奥-继续教育-学员中心首页学员可以申请发票 点击“我要选课” 请选择你要学习的课程,按照规定选够你要学习的课时 东奥会计网继续教育 从你们省的官网上进去,我是河南省的 我上的是“河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网站,网页左边就有用户登录,只要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 东奥继续教育不需要考试的吗 需要考试的,按照新规,7月1日后继续教育没拿到90学分,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具体会怎么处理,每个省份的规定和要求都不一样,具体建议咨询当地财政厅。 东奥会计在线继续教育在哪里交费 东奥会计在线是一复个付制费学习的网站,要想交钱付费,你得先成为该网站的会员,才能进行付费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 【注册帐户】 要想成为会员得先注册一个你自己的账户。 1.登录东奥会计在线网站,点击网站页面最上方的首页,就会出现登录注册页面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 从你们省的官网上进去,我是河南省的 我上的是“河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网站,网页左边就有用户登录,只要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东奥会计继续教育 可以找当地的财政部门认为,财政部门在学习卡发出的记录,我祝你好运1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通过后还能保留课程吗 你指的是还能继续听使用是吗,一般课件在考试后2周就不能在用了,在听就得在买了,MP3格式的可以下来反复听,视频不行,都加密的 有人在东奥继续教育网学习完继续教育的吗 有,劝你还是选择自学吧。我在东奥学习完,东奥工作人员找我要财政局的账号密码,进去给我申请个以自学方式学习,不是培训机构学习。自学方式:进入账号点击上方继续教育申请,自己申请下就可以了,何必再花冤枉钱。 在东奥会计拿到继续教育合格证就可以了吗 可以,只要是通过继续培训就可以,是通过继续教育平台到东奥学习就没问题。
东奥在线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样?
① 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有三家网校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北京国家会计学校,哪家好一点 会计继续教育都是基础性知识,哪家都可以。 ② 东奥会计在线继续教育合格了,但是会计网上查不到是怎么回事啊 会计继续教育各地要求并不是完全一样 有一些地区是需要线下考试通过才有成绩的 请关注一下地方财政局官网对继续教育的详细说明。 ③ 东奥会计网继续教育 从你们省的官网上进去,我是河南省的 我上的是“河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网站,网页左边就有用户登录,只要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 ④ 会计的网上继续教育,东奥的视频看不了,怎么办 浏览器右边有个兼容模式的按钮。你点以下就行了 ⑤ 东奥会计在线的继续教育,怎么登录不上去登上去学习了好久,怎么都不给我学分 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选择自己对应的地区,并填入自己的身份信息登录,选择听课做题,只要是学满24小时之后便可以通过考试,希望各位会计人员能够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⑥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可以用ipad看吗 可以的。考生可以进入东奥官网,点击继续教育,找到APP下载,选择iPad版本下载,登录账号密码,就可以在线学习了。 ⑦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如何快速完成,在线等 1、报会计都是要考会计证的 2、可以在你在的省份的财政厅网上报名考试了话,在要考试前都有发布考试地点 3、考试地点都是随机的,可登陆你在的省份的会计信息网查看 ⑧ 想问一下,我在东奥会计网校报名会计证继续教育了,但是该怎么听课啊登陆哪个网站 PC端可以直接进入东奥官网听课,手机端可以下载东奥继教学堂APP,登录之后就可以开始学习了。 ⑨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网模拟题就是考试题吗 东奥继续教育的模拟题是根据考试题型来出的,目的是让考生了解考试内容和出题形式,通过模拟题分析出题人的心理,掌握正确的答题方法,并不是真正的考试题。 ⑩ 东奥会计在线会计继续教育考试有答案吗 继续教育考试答案一般都在老师讲解的课程中,仔细听课就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湖州师范学院 中外合作 教育部认可吗
一、湖州师范学院,不错。二、湖州师范学院,是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学校,是国家“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三、湖州师范学院优势专业和重点学科:1、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小学教育(教师教育学院)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3、省“十二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小学教育(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4、省级重点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学院)小学教育(教师教育学院)5、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音乐学(艺术学院)物理学(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学院)英语(外国语学院)护理学(医学院)6、省级重点学科护理学、水生生物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数学
湖州师范学院转科学教育要 考什么?转专业的事去哪里了解?
数学,普通生物,普通物理。。。到理学院综合办公室
湖州师范学院科学教育专业怎么样
还不错。湖州师范学院2005年设立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类),主要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综合自然科学和教师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师范职业技能,富有教育情怀、科学精神和科技创新教育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科学教师,以及基础教育领域和公共科教部门的从事科学教学、科研管理和科普宣传的复合型人才。科学教育专业与物理学专业共享理学院的所有教学资源,并与生科院化学专业以及教师教育学院部分师范专业交叉教学。
我想当中学历史老师,考研应该选择历史学还是学科教育(历史)
建议考学科教育(历史)。做历史老师,应该选择历史学科教育专业,但前提是你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一般本科学历最高可以考取高中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另外,历史学科教育既可以做老师也可以做教研。历史学科教学的话,是属于专硕,你就不能考博了,但是这个专业更加适合出来当老师,因为会涉及课堂教学这一方面,所以你当老师的话会更加专业对口。扩展资料全国历史学专业的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很多,在众多的高校当中,究竟报考哪一所,同学们都需要认真的考虑,权衡其利弊。有的考研同学估计早有打算,有的同学估计还在犹豫之中,名牌院校比较难考,一般院校又难以让自己满意。所以,历史学考研院校的选择需要大家掌握准确的信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专业兴趣以及选择中意的大学。 下面万学海文历史学教研室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历史学考研择校的标准和经验。一 、环境和氛围每人对人生的规划不尽相同,考研估计也一样,如果想继续读书,从事研究工作,硕士研究生读完了,还想读博士,那么最好选择学习氛围与人文环境比较好的学校,同时应选择学位授予权完整的学校和研究机构,最好选择同时招收硕士和博士的导师。在对待名牌大学的问题上,一般而言,名校教学资源丰富,学术氛围浓厚,前沿性的讲座比较多,这有利于学生开拓思维,树立良好的学术理念。如果自身的学习与应试能力比较强,名校不妨作为首选;如果有些问题,最好是采取迂回策略,硕士先上名气不太大、竞争不太激烈的院校,再报考博士时可以再考虑这些院校。二、职业前景一些院校或许知名度不是特别大,但某些专业不错、比较有特色,或者一些专业还出过不少知名人士。如果是自己基础不太好,就是为了以后找一个好工作,就可以选择专业方向较好,不一定是有名气的院校。但就整体报考情况来看,不少考生还是中意北大,人大,南开等名校,对专业本身的优劣势的关注处在次要的位置。盲目选择名牌大学与社会上的招聘风气,招聘偏好有关,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显倾向于名校,一些单位在招聘事基本上只考虑名校,比如说985、211院校。在很多情况下,名牌院校的背景无疑可以增加就业的筹码。如果能客观评估自身实力,认为有考上的希望,不妨放手一搏。同时,如果你以后想从事教师职业的话,建议选择师范类院校,因为现在招聘老师都喜欢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三、学界口碑与社会知名度设置历史学专业硕士点的院校中,按照一般的专业排名,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院校的历史学专业名列前几名,但如果结合学校的综合实力与知名度,则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知名学府往往有更大的知名度,资源优势也更明显。报考这些学校有一定的好处,除考中之后能获得多种资源优势和品牌外,即使考试失利或面试失败,由于这些学校大多属于自主招生高校,复试分数线要比国家线公布的早,可以提前行动着手调剂,掌握先机;而且在调剂工作中,有不少非名牌的重点院校喜欢优先录取这些考生。如果自己实力不错,除报名校外,还可以考虑报考名校的强势专业。当然,如果你觉得名校压力较大,那么选择一些历史学专业排名不错,但学校整体知名度一般的院校。四、地域因素报考时要考虑毕业后想留在什么地方工作,想在什么地方谋求发展,就业或创业,这些问题在择校时最好妥善处理好。目前,国内的一、二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杭州,成都,南京等地一般比较受欢迎,尤其是北京和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想要在什么地方工作,求发展,最好就报考那一带的学校。这样毕业后找工作也比较方便。一方面毕业时,大家不可能有太多时间跑到其他地方找工作;另一方面,在政策、经济、信息、交通、成本上不允许,不可能长期住在外地找工作。此外,用人单位受就业的传统观念、地理歧视与政策限制的影响,要么本能地倾向于来自大城市来的应聘者,要么希望要熟悉本地环境的毕业生。五、自身的应试能力与知识水平理想和现实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同学们在报考学校时,要想尽量缩短这个距离,重要的是根据自己平时模拟水平,比较各院校的历年的专业成绩差异,然后确定学校。我国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把学校所在地分为两个区(A区、B区),这两个区的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同时,还有34所自主划线招生院校,但在这些院校里有的是没有历史学的,所以不招收历史学的硕士研究生。学校所在地域不同,分数也会有差异。如果你成绩一般,最好是放低身价考一区中的一般学校或二区的院校,一般而言,综合历届考生的经验,大家都会把目标锁定在比自己就读的本科院校更高一层次的院校。此外,报考是还要适当考虑学校的文化和学风,个人的经济因素,以及在校兼职的可能性等,但无论如何,在9月份对报考院校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想法,从而有利于以后的专业复习。参考资料:人民网u25ac全面解析历史学考研院校专业选择
自贡市财政局:2022年四川自贡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自贡市财政局发布”自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得知,2022年四川自贡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具体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内容、时间等详情如下: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川财会〔2022〕4号)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折算标准按照《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规定执行。 1.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其中,网络教育培训方式为我市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自贡各行政区域)”财政部门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三、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人员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选择、管理 (一)网络教育培训 省财政厅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供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详见附件)。 (二)面授教育培训 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有意愿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面授教育机构,须按照办法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办法中明确的相关材料,接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确保培训质量,供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 五、其他事宜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会计服务”网(网址:http://kj.scsczt.cn/)是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的指定网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到指定网站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以及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申请等。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当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首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再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三)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按照川财规〔2021〕12号相关规定,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财政部门要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四川遂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遂宁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遂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遂宁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攀枝花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四川德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德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德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德阳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自贡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眉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雅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雅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雅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攀枝花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乐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巴中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巴中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巴中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四川宜宾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宜宾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宜宾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宜宾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宜宾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阿坝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阿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审核几天
一般审核需要3-5天。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审核时间一般审核需要3-5天,可以电话联系审核点。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你是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么你就需要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会计信息的采集,只有会计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报名,一般会计信息采集的审核很快就会通过,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南充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南充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乐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乐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泸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泸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四川会计服务网为什么信息采集都提交了,点击继续教育却显示无权操作此功能?
你看状态,你的在审核中,审完是已办结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元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元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进入四川会计服务的继续教育登录不了?
1. 相关情况 >>>>无法成功登录 部分地区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若学员是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没有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极有可能因为没2. 解决办法 >>>>信息采集 若学员由于未进行信息采
2022年四川广元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广元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广元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自贡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贡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审核几天
一般审核需要3-5天。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审核时间一般审核需要3-5天,可以电话联系审核点。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你是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么你就需要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会计信息的采集,只有会计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报名,一般会计信息采集的审核很快就会通过,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2022年四川成都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成都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成都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怎么样?
A.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新校区吗 我是安师大教科院的学生,对你这个问题很清楚。教科院在老校区(即赭山校区),不再新校区。窃认为新、老校区各有长处,都很好。 要想对这两个校区有更深的了解,建议你去安师大网站看看。 B.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的科室人员 童 静 秘书 谭志安 秘书 吕 军 科长 陈琪 副主任科员 汪文文 科长 刘四红 主任科员 宋 波 科长 温建萍 主任科员 曹 军 科长 董书宝 主任科员 2006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 课程名称 推荐单位 所属学校 课程负责人 课程 层次 课程类型 所属 一级学科 所属 二级学科 姓名 职称 电话 E-mail 心理学 (公共课)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师范大学 (省属) 姚本先 教授 本科 理论课 (含实践) 心理学 心理学 2008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类型 所属 一级学科 所属 二级学科 1 化学教学论 江家发 本科 教育学 教育学类 2 中国古代史 裘士京 本科 历史学 历史学类 2009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负责人 1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钱广荣 2 文学理论 陈文忠 3 公共教育学 周兴国 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负责人 1 大学语文 俞晓红 2 教育学原理 阮成武 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 [批准时间:2007][批准文号:教秘高[2007]49号] 序号 课程名称 申报学院 课程负责人 课程类型 (本/专) 所属一级 学科门类 所属二级 学科门类 1 概率论 数计学院 祝东进 2 有机化学 化材学院 商永嘉 本科 理学 化学类 3 物理化学 化材学院 吴华强 本科 理学 化学类 4 地质学基础 国旅学院 王心源 本科 理学 地理学类 5 秘书学概论 文学院 杨树森 本科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6 *** 思想概论 政法学院 张奇才 本科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7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政法学院 钱广荣 本科 法学 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类型 所在学院 1 大学英语 詹蓓 本科 外国语学院 2 大学体育 雷震 本科 体育学院 3 计算机基础(公共课) 许勇 本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4 现代教育技术学 张新明 本科 教育科学学院 5 环境土壤学 戴万宏 本科 环境科学学院 6 原子物理学 凤尔银 本科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7 中国近代经济史 马陵合 本科 经济管理学院 8 作曲 张建华 本科 音乐学院 9 古代汉语 储泰松 本科 文学院 10 刑法学 彭凤莲 本科 政法学院 11 外国美术史 陈琳 本科 美术学院 12 脊椎动物学 吴孝兵 本科 生命科学学院 C. 安徽师范大学是不是211工程大学 并非211,但比个别211院校的实力要好些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 *** 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安徽省委省 *** 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12月成建制迁至芜湖。后又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 *** 同志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同志题写校名)。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在8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刘文典、周建人、郁达夫、苏雪林、陈望道、朱湘、朱光潜、王星拱、杨亮功、程演生、陶因、张慰慈、丁绪贤、项南、许杰等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经过一代代师大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厚重朴实、至善致远、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淀出“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培育出“勤学慎思、质朴谦逊、知行合一、求实求新”的学风,凝炼出“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校训。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20余万名。 学校现有文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7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87个本科专业。有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安徽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5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3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安徽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1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81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席教授7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8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7人,5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2个省级教坛新秀。各类在籍学生37400余人,其中,研究生4800余人,普通本科生218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成人本专科生16000余人。 校园占地总面积195.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06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4.75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藏书丰富,种类齐全,现有图书285万册,古籍善本600多种,其中《洪武正韵》为国内唯一全本、元刻明递修《通志》、明嘉靖刻本《李太白全集》、《杜工部集》均为海内珍本,还拥有国内外主要网络资源及数据库,馆藏资源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学校办有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安徽师范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学语文》、《安徽师大报》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和报纸。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3000多人次,与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 学校还是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安徽卓越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安徽省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旅游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春华秋实,桃李芬芳。为迎接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学校正在围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在更高的起点上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学科领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文化荣校”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好安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数据截至2015年11月) D. 安徽师范大学有哪些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汉语国际教育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教育信息技术)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应用心理学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物流管理 投资学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 行政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历史学 公共事业管理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 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表演 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 绘画 艺术设计 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闻学 广告学 广告学(艺术类)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摄影 动画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统计学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物理学(师范类) 通信工程 自动化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 旅游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地理信息科学 城市规划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社会体育(体育表演)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态学 园艺学 应用生物科学 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E. 安徽师范大学是几本是一本,二本还是三本 安徽师范大学是一本类院校。 安徽师范大学(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安师大(AHNU),学校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创办于1928年,与民国时期的国立安徽大学相承一脉,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学校是安徽省人民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四所“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高水平大学奖补资金项目”支持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成建制迁至芜湖。后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安徽工农大学等数个办学阶段。 (5)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扩展阅读: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 是安徽省人民 *** 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安徽省委省 *** 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12月成建制迁至芜湖。后又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 *** 同志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 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同志题写校名)。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在9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刘文典、周建人、郁达夫、苏雪林、陈望道、朱湘、朱光潜、王星拱、杨亮功、程演生、陶因、张慰慈、丁绪贤、项南、许杰等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 经过一代代师大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厚重朴实、至善致远、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淀出“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 培育出“勤学慎思、质朴谦逊、知行合一、求实求新”的学风,凝炼出“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校训。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学校现有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8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 F. 有谁知道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丁园园老师的联系方法,最好是邮箱,我有点事情问她,麻烦帮帮忙 她是我的人格心理学老师,我可以把她的号码给你,希望你不要给老师造成困扰,谢谢。她的邮箱是awan2007@sina。 G.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怎么样 安师大教科院是安徽省龙头老大,其在安徽省地位无校能撼动,在全国来说也是相当可以的。 H. 请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梅养宝老师的大概课表 你去问梅老师~或者去问上课的同学。。 I.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哪个校区 在赭山校区 旧校区——赭山校区: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新校区——花津校区:文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环境科学学院
大学里财务管理专业和财务会计教育专业的区别是什么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会计手工核算能力、会计信息系统软件应用能力、资金筹集能力、财务可行性评价能力、财务报表分析能力、税务筹划能力,具备突出的财富管理的金融专业技能,能为公司和个人财务决策提供方向性指导及具体方法,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理财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财务会计教育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专业人才。
2020年甘肃兰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甘肃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甘肃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兰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甘肃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以加强会计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和我省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包括会计准则制度、新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具体学习内容按照以下要求: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社通〔2020〕216号)文件要求进行学习;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不少于90课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开展的行业公需课目、专业科目按规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服务中心备案。 四、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学时要求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6号)执行,1学分=1学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时不少于90学分(学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需要折算学分的,按照《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执行,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对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年度实行网上补学,学分按照新规定执行,即每年度总学分(等于总学时)不少于90。经补学,成绩合格的人员,自行打印并保存成绩合格单。 五、学习方式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以网络教育培训为主的方式。我省网络教育培训机构确定在以下六家开展: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会计人员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会计继续教育学习”(http://czt.gansu.gov.cn/)链接进入。自主选择其中一家网校进行学习,注册并完成缴费后开始学习。 六、收费标准 网络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0元/人/年,学习60学时专业科目;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30元/人/年,学习90课时。 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并保存成绩合格单,不再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七、学习起止日期 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开始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23时关闭 继续教育学习系统。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人社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会计人员应学尽学。 (三)确认学习资格。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首先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习。(信息采集通知已在“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网站发布) (四)网上学习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按起止时间要求完成当年学习,如考试不及格,可继续参加学习,直至成绩合格为止。 2020年甘肃兰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甘肃省财政厅
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怎么样?
Ⅰ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需要进行考试吗 需要参加一个考试的, 通过点按界面左侧的学习时间查看 可以查看学习时间为24小时 同时也可以查看已经完成的学习时间 此时提示学习时间以满足要求 当提示时间以满足要求后可以点按界面左侧的参加在线考试按钮,进入参加在线考试界面后点按界面右侧的进入考试按钮,答题的时间不要超过界面上方提示的时间 答题时间是4个小时 时间很充足 不会的可以去书本或者网络搜索一下 Ⅱ 会计证继续教育能不能直接在网络上考试 是培训好了,直copy接进入在线考试吗。那样考试的话可以被认可的吗。回答: 是的,直接进入就可以了,考完是认可的,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就是网络听课网络考试的,你可以看看网站的其他信息,考完后可能还需要注册信息,不过你还得回福建盖章啊,我是山东的,我也在听课,所以还是比较了解的。 Ⅲ 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 不用哎,师父放心好了,到时候在我们学校花80元钱,上上课应该就可以了,考试也是有答案的,放心,米事,哈哈。` Ⅳ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完还要考试嘛 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证)后,从第二同年起,每年都得进行继续教育。 (到当地财政局去交钱买学习卡,我是河北的,我人这是80元一张学习卡)。在网上注册后,听够1000多分钟后,进行网上答题,提交答卷后,即可出成绩,然后打印成绩单,送到财政局,即完成了当年的继续教育。 Ⅳ 会计证继续教育有几年没做了,如何能补上,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的考试补上吗,会不会已经没用了 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度计算。财政部当年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不论会计人员当年的继续教育时间是否已经达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训。 (5)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国管局审批。经考核确定相应的培训等级,统一核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2、持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内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国管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纳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证管理系统管理,与会计证年检相结合。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由培训单位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经国管局审核确认后,加盖继续教育印章,记入会计证管理档案。 Ⅵ 会计的继续教育每年都要考试吗 1:一般来说每年参加一次会计继续教育。 2:个别地区有2年一次的专,但是比较少。属 3:看各地财政局要求是否严格了,有的3年以上未参加需要重新参加财政局指定的考试,通过才年检,如:重庆。有的换证时查不到学习记录需要补齐所有年度学习,否则就直接作废,如北京,6年不参加就废掉。大部分相对宽松,一般会要求补齐学习、考试即可,一般采用网上培训。 Ⅶ 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前提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还需要进行考试吗 在取得会计证的当年是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以后每年的会计继版续教育视情况而定,权有些单位集体组织培训的往往很少需要考试,大部分自己零散的参加培训的,比如说自己报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或者网上教育培训班,大部门都需要考试的,不过都很简单,不用担心的 Ⅷ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交完钱还要考试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费用需要在本人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缴费并报名参加再教育。回 通过两种办答法处理: 一种是直接拿钱到本人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报名,当场缴费,对方会提供资料,以及具体学习的时间以及场所。 二种是直接登陆当地的财政局的官方网站然后在网上直接进行报名,通常也会提供现实中的学习场地以及时间安排,或者是个人选择通过网络的授课方式接受再教育。 不过要记得,无论是什么样方式的再教育,都得通过考试合格后,才可以继续。如果考试合格了,则需要在财政局进行备案。具体的备案过程,根据考试者所在地的财政局流程为准。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当年不需要继续教育,第二年开始每年要参加继续教育,考核通过后会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议你在当地培训机构参加面授学习 Ⅸ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怎么样的,麻烦吗听朋友说还要考试 网上听课件,积累够课时数 ,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打印出成绩去盖章就可以了 没那么复杂
我是泉州哦的会计证当时问省财政厅说是可以在福州继续教育,可是现在要迁出泉州却不认。
上级告下级,真是奇闻。某公司借财政厅行政手段进行行政垄断经营,可耻。2011年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有关会计从业人员:综合本网站“网络咨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会计人员留言情况,现就留言热点及继续教育补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当年补考可从“试卷二”或“试卷三”任选其一,任意一卷考试合格即可,60分为合格线。当年补考不另收取补考费用。我市会计网络教育系统,是由政府自行开发、维护的,是集会计人员动态信息采集、跨省调转查询等管理功能的会计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六条 :“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规定,为确保我市会计数字化管理基础的完整、真实, 泉州辖区个别在国家级、省级有关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面授机构或其他经营性网站缴费报名的会计人员,应在本系统补报名,报名时可申请免培免考,并凭其已缴费收据到会计证管辖地财政局确认或免费开通培训、考试。补报名或补考试截止时间至2012年1月31日。二、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十一条 :“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我市2008-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集中闭卷形式,为公平服务,维护绝大多数遵守规定的会计人员权益,对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无纸化集中闭卷考试,而参加其他形式考试或事后参加经营性开卷补考者均不予认可。对个别确因客观原因缺考或已参加我市组织的2008年-2010年度考试及补考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21--27日(上班时间)到各级财政会计服务窗口申请补考(2011年当年继续教育考试已合格者应先打印成绩单备存,向会计服务窗口申请取消当年度报名后,方可重新选报补考科目)。补考收取行政成本费10元/人,可点击报名表右下角采用网银支付。考试形式由原集中闭卷改为开卷考试,以60分为合格线。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根据国家规定,已经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但还是有许多人由于遗忘等原因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就会出现相关的问题。很多会计人员来咨询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的问题。下面 整理“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福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所以也就可以补一年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会计继续教育的流程 登录福建官方网站后首先选择自己会计证的归属,再输入账号登录。登陆进去后可能会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后,点击选课,然后找到想选的课后在后面画勾,在选择保存就可以了。下一步点击“学习课程”,就会出现自己选择的一些课程,再点击在线听课系统会自动播放视频就可以了。 学分要求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考虑到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学员需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很多学员都知道,无论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所以会计人员每年进行继续教育是每个学员的权利与义务,那么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习呢?下面 我整理了一下内容供学员参考。 首先,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可以进行网上学习,所以学员可以足不出户,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学习。同时部分地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部分地区需要到当地进行管理部门人工采集,部分地区进入指定网站进行采集,进行采集后学员即可登录,点击继续教育频道,选择所属城市登录网站。 接下来,学员需要进行报名缴费,学员可采取进入登录界面后选择登陆方式,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注册登录”:学员可通过“注册登录”的方式注册账号进行登录。2.“身份证登录”:学员直接输入身份证即可登录。3.“身份证+姓名登录”:学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登录。4.“学习卡+密码登录”:学员输入学习卡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学员登录后需要在“我的信息”中,将相关信息补充完整,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要求为准。学员可通过“网银购课”或“学习卡购课”的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开始会计继续教育的听课、学习等内容。 最后,就是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学员应根据福建继续教育的规定进行学习,学员学满规定学分后即可进行考试。 学员在完成以上操作就已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了,学员可以登录学习中心查询考试成绩,并进行审核打印合格证。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天才在于勤奋,聪明在于积累。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唯有不断学习才能让自己不被快速发展的时代所淘汰。会计继续教育的存在意义就在于不断督促会计从业者学习,填充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那么,2022年福建继续教育学分要求都有哪些呢? 考 网整理内容如下: 1.福建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地区关于继教学分的要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学员需密切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2.福建继教学分注意事项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 3.其他常见问题 1、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都是哪些人?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我总结: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只要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无论是否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2、会计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我温馨提示,请各位学员务必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继续教育对考职称有帮助吗? 实施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基于此,有一些地区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关联在了一起,比如,福建维吾尔族自治区,该地区财政厅明确提出,报名当年初级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将不能报名参加当年初级考试;福建省龙岩市在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统一报考公告中提出,报名条件审核时,中级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上海市在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提出,根据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记录)来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
晋江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系统怎么样?
一 我是晋江的,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报名会计继续教育和在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有一样吗 一样的 二 晋江财政会计信息网 财会信息网可以下载 三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报名会计继续教育和在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继续教育的话,建议你直接用泉州的继续教育系统。 以前我去福建会计继续教育的时候,到市里是不承认的。 现在我就不清楚了。最好问清楚一下,不然初级都报不了,很纠结的。 四 泉州会计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进不去怎么回事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这个只能解释为泉州会计网继续教育系统做的很烂,建议你错开高峰期登陆,同时,要换多个不同的浏览器去登陆,看下哪个兼容性好点。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五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系统是什么 泉州考生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平台为//kjjxjy。首次使用平台的学员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在网站首页用户登录框中点击“新用户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学员登录信息:登录账号证书档案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学员中心后可以修改密码。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流程 登录注册 登录网址://kjjxjy。第一次使用平台的学员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在网站首页用户登录框中点击“新用户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学员登录信息:登录账号证书档案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学员中心后可以修改密码。 选择学习班 学员登录平台,点击“报名导航”链接,根据需要参加的教育科目选择学习班后,点击“立即购买”。 缴纳学费 系统提供网银支付,通过网银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开通学习权限,点击立即支付,系统跳转到缴费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后,选择缴费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缴费”即可跳转到银行选择页面,点击“到银行支付页面”系统即可跳转到所选银行页面,完成缴费,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学习班也同时开通。 在线学习 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登录后点击“进入学习”即可进入学员中心。 学员进入学习中心,要查看考核要求。学员点击右侧页面的“去选课”按钮,系统会跳转到课程列表页面供学员选择课程,选中课程后点击“确认选中的课程”,系统会弹出选课成功的提示框,点击“确认”即可。 学员谨慎选择所学课程,一旦选完课后就不可删除,而且所选的每门课程必须要学到100%后才可以参加最终的考试。 选择好课程后,学员即可在学习中心左侧导航选择继续教育年度,然后在学习课程列表里点击“进入学习”即可跳转到课件列表页面,再点击[ 进入学习? ]即可进入到视频页面。 在看视频的过程中,系统会不间断的弹出课堂练习,要求学员回答,课堂练习成绩是计入到总成绩中的。 在线考试 考试有次数限制,共3次考试机会。在学员中心点击“考试”即可跳转到我的考试列表页面。学员完成题目后,在左下角点击“提交试卷”,系统会提示考试成绩。考试完成后学员即可在学习中心“学习状态”页面考试成绩栏查看考试成绩、练习成绩和总成绩。练习成绩+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打印证书 学员的学习记录可以在学员中心查询,已完成学习并考试通过的学员可以点击证书打印,打印证书。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系统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 福建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怎么报名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平台直接通过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六个0. 七 福建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平台进入后视频播放不了 我跟你一样,IE浏览器进入不了,换个浏览器播放不了视频
2020年黑龙江绥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专业技术会计资格的人员,或者没有专业会计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和实施哈尔滨市(不含县辖市)的中央和省级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参与者可以登录我省会计人员信息收集页面的“继续教育”列,并通过省财政厅的继续教育入口参加培训。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具有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尚未在辖区内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由于尚未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指导方针,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集中精力进行会计改革重点,结合地方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以下内容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类别和相关内容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教学。 (1)公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通常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 (2)专业科目 企业类别:会计准则,标准解释,可扩展的业务报告语言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基本会计工作及其他相关系统规范,与税收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业务: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标准体系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会计,基本会计工作和其他系统规范,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金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实践和财务管理;私人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国家和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金融,会计政策法规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例如监管文件和监管文件;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有关的财务和税收知识。 四、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也可以在以前的继续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并且学分要求应按照“措施”的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注册的整个过程都是在线处理的。会计从业人员报名前,应当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升级和改造会计人事管理制度和信息收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 11号)的规定,完成信息收集工作。继续教育很重要。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财务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处理继续教育事项。继续教育机构或雇主提供的信息。寄存器。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考试区域的2019年和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复习,并通过至少一门科目,财务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一年。 (3)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会计人员信息收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向财务部门。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在继续教育期间更改其位置,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信息,以免无法注册继续教育事宜。 六、相关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的方式进行继续教育,不得进行线下集中培训。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应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培训,完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公开的政务渠道及时宣布继续教育的时间,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本单位和系统的有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符合规定要求的高质量。 (3)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建立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违反《办法》有关管理规定,或者评估过程中未完成教学任务,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机构,不得承担继续教育的任务,所在地财政部门应当通知有关管理部门,信用宣传平台。 (4)2019-2020年继续教育工作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各地应及时总结并报告给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以获取其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工作。 2020年黑龙江绥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鹤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鹤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漏了三年怎么办?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漏了三年怎么办? 整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条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2.会计继续教育免检条件(最多一年)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吊销事项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如何认识教育法的体系层次中"母法大于子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立法法,可以详细看一下第五章内容《立法法》确定“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规则不能解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冲突。《立法法》规定的的上位法和下位法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之间层次效力,《宪法》、《立法法》对法律只有“基本法律”与“基本法律”之外其他法律之分,现行法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说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是两个位阶,两者没有同位法和上下位法之别。也就是说,民法通则高于《XX办法》、《XX条例》,但不能说高于《劳动法》。所以我觉得,劳动法和民法,不是上下位法的关系,只是“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新法和旧法;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真的适用起来,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殊优于一般,还是劳动法优先适用。
2020年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湖北会计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湖北会计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湖北会计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武汉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湖北会计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荆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荆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十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十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襄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湖北会计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襄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湖北会计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襄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宜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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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恩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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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会计继续教育查询 怎么查 在哪个网站上查
上湖北省财政公众网查询。输入档案号查。但网站上不是每天更新的,一般每三个月左右更新一次。下次更新时就可以查询到你的继续教育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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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黄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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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黄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湖北会计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黄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湖北会计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黄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0年湖北随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湖北会计网(www.hbacc.com.cn)现面向湖北地区通过网络教育方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凡属湖北省各行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本网站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并测试合格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一、培训流程 学员报名 → 选择课程 → 在线学习 → 在线考试 → 学分登记 二、教学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纳税实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处理精要、政府会计准则、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等。 三、师资简介 杨博,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资格(CTA) 郑庆华,会计学硕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邵景福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一级建造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 四、教学形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湖北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所选课程后,学员随时参加在线考试。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为了使您能够观看到的网络教学效果,我们根据不同的网络带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技术,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同时还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学习。 五、学分登记 学员学完所需课程学分,并测试通过后,由湖北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每年90学分180元。 2020年湖北随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北会计网
2022年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湖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考 网整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湖北会计继续教育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 1、我们打开百度网址搜索:“湖北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找到湖北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后可以看到左侧所有的项目 3、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 4、点开界面的左侧,看到培训日期,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5、所有信息完善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注意,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6、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7、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点击“进入学习”,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一般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如果您时间不方便不可以使用手机端,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手机学习课程,一般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4.深化会计教育改革,与国际会计教育接轨的时代要求。利用现代科技的远程继续教育形式,能扩大教育规模,甚至形成教育产业,减少国家投资,解决工学矛盾;实现的人智能化,使高科技技术手段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是学生的自我奋斗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学习成为不断探索的动力源泉。更利于教育普遍化,如持续教育、终身教育、持续专业教育、教育深化、非传统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教育为基础,扩大人才培训的贡献率,实现劳动者知识化和学习终身化。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想去德国留学,学钢琴,想申请音乐教育专业
直接看校方网站吧。基本上每个音乐学院都有,网上的一段文字:它不分什么键盘,弦乐等系,也没有什么国内所谓的二级学院,而是由大大小小近30个专业组成。其学位制度是这样的:学生初入校,三年后参加一次结业考试,同时交一篇50页左右的论文,然后会拿到一个Diplom(MA)的学位(MA即德语中的Musik Erziehung,翻译成中文应该叫音乐教育)。如果想继续读的话(前提是你须有一定的音乐天赋),那就必须再通过一个考试,1—2年后拿到一个Diplom(KA)的学位(KA即Kuenstlich Ausbildung,意思是艺术训练、深造)。对于舞台表演专业来说比如所有器乐,其最高的头衔是Diplom(Solo),即演奏家头衔。在中文里Diplom都翻译成硕士,其实是不对的。按我的理解应该认证成“相当于学士、硕士、博士”。汉诺威音乐戏剧学院还设有我们平时所谓的少年班,招收的全是如沈文裕一般的音乐天才。-德国共有大大小小40多所音乐学院(包括私立),比较著名的还有柏林艺术大学,慕尼黑音乐学院和科隆音乐学院。其中科隆的弦乐也是世界闻名。德国音乐学院也是良莠不齐,有好有差。比如不来梅音乐艺术学院(Bremen)和陶辛根(Trossingen)等。其中不来梅被台湾人称为垃圾收容所,差不多一半是亚洲人,以韩国学生居多,近年来中国人也不少。他们大都是在考别的音乐学院碰壁后才转读不来梅的。-
会计继续教育在哪里学?
会计继续教育可进入财政部官网查找学习网站。会计继续教育是在财政部官网里面可以查找到学习网站。一般都有好几个合作的网校可以学习,比如中华会计网校等。进入之后进行注册学习了。这个是没有捷径的,只能自己一分钟一分钟的慢慢学,它是累计实际学习分钟数的,是不能快进的。学习完之后需要通过考试才算完成。开始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的详细方法第一步:打开你所在省份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第二步:注册账号(在官网看到信息采集字样可以点击进去查看)。第三步:注册完成以后,需要登录账号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填写资料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照片、工作证明、学历等资料,填写完成提交审核。(这就是完成信息采集)第四步:审核通过后开始学习会计继续教育,官网会提供很多网课机构或者面授机构的课程,购买课程后完成学习,我所知道的基本各地省份是要完成90学分才算合格(切记)学习完以后是可以在官网查到学分的。学分没同步到官网的可以找网课机构或者面授机构确认。
会计继续教育怎么补以前的?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例,会计继续教育补以前的:1、打开浏览器输入: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点击官网进入。2、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端的继续教育。3、然后登陆账号。4、点击查看下面的继续教育补学流程。5、从流程上可以看到首先切换到往年的课程。6、然后进去选课,7、当年继续教育是免费的,但是补继续教育的话是需要缴费的,按照流程提示缴费即可,由于没有权限,演示到此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