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ieVi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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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倒闭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一、《保险法》有关保险公司倒闭处理的法律原文:
1、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
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二、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或者倒闭,人们手里的保单有两个去处:
1、、转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随之转移,保单继续有效;
2、如果业绩实在太烂了,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愿意接手,没关系,政府会安排好后路,国务院会具体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
扩展资料:
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参考资料:保险法百度百科
寸头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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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有关保险公司倒闭处理的法律原文: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这里,这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所以不能倒闭。
然而财产保险公司是允许倒闭的。
拓展资料: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瑞瑞爱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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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倒闭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一、《保险法》有关保险公司倒闭处理的法律原文:
1、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
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二、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或者倒闭,人们手里的保单有两个去处:
1、、转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随之转移,保单继续有效;
2、如果业绩实在太烂了,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愿意接手,没关系,政府会安排好后路,国务院会具体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
扩展资料:
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参考资料:保险法百度百科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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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案例。再次,就算保险公司出现了危机,银保监会也会出手相助,已经购买的保险产品不会失效,保障还是会继续存在的。
深蓝保官网的原创文章《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买的保险怎么办?》中有详细的分析,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到银保监会的外部监管等方面,告诉你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容易破产?为什么已购买的保单不会受到影响?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简单梳理一下如果保险公司濒临破产,银保监会会如何将风险化为无形。
安邦保险成立于 2004 年,巅峰时期的总资产达到惊人的 1.97 万亿。然而在高歌猛进的同时,危机早已逐步迫近:
2017 年 6 月,安邦发布消息称“董事长吴小晖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2018 年 2月,原保监会宣布接管安邦集团。昔日叱咤风云的保险巨头,就此陨落…
我整理出后续的时间线:
2018年2月:原保监会宣布接管安邦,期限 1 年。
2018年4月:“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注资 608 亿。
2018年5月:安邦股东变更为保险保障基金等 3 家机构。
2019年2月:银保监会公告,对安邦的接管期限延长 1 年。
2019年7月:大家保险集团成立、和谐健康股权被出售。
大家保险集团成立以后,银保监会发表官宣表示:
也就是说:
对于大家保险来说:依法接管安邦的股权、业务、资产和负债。新股东个个实力雄厚,包括保险保障基金、中石化、上汽集团。
对于安邦保险来说:将做好原有保单的兑付,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换句话说我们的保单肯定是有效的,出险肯定是要理赔的,大家可以尽管放心。另一方面,和谐健康的股权也同样被出售给 5 家公司。其中占股最多的福佳集团,已连续 9 年入选中国 500 强企业。
通过安邦这个实际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保险公司出现了危机,银保监会不会等到真的破产了才出手相救,一定会在事前就进行干预,通过超级接盘侠:保险保障基金的注资,稳定大局,把破产风险的影响化为无形。在协助保险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后,基金就会顺势退出,并且为保险公司引入新的经营股东。
所以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因为银保监会和保险保障基金永远都是保险公司最强有力的后盾,被保人、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坏。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保险公司破产的秘密,可以在深蓝保官网阅读《小保险公司不靠谱?偿付能力低不安全?谨防3大误区》这篇文章,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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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倒闭,是中国保险法规定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过,保险法中仅规定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但是财产保险公司是允许倒闭的。
一旦保险公司运营出现问题,银保监会会安排有实力的公司兼并,或者支持保险公司分立,投保人的保单继续有效,正常享受保险保障和权益。
保险法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
1、保险业法
保险业法又叫保险业监督法,是调整国家和保险机构的关系的法律规范。凡规范保险机构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的有关法律均属于保险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5年3月3日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做了具体规定,即属于保险业法性质。
2、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又叫保险契约法,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规范。
保险方与投保方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确定的,凡有关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均属保险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1983 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等。
3、保险特别法
保险特别法,是专门规范特定的保险种类的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对某些有特别要求或对国计民生具有特别意义的保险,国家专门为之制定法律实施。
如《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险,英国的海上保险法,日本的人身保险法等。在这种保险特别法中,往往既调整该险种的保险合同关系,也调整国家对该险种的管理监督关系。
4、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就社会保障所颁发的法令总称。例如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me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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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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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很多业务员会跟我们说,国家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其实这是对《保险法》的曲解。《保险法》第 90 条规定:
经银保监会同意,保险公司或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银保监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只是我国成立几十年以来,暂时还没发生过这种情况。
那如果发生极端情况,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怎么办?《保险法》第 92 条规定:
经营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银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被保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维护。
直接说结论:
即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人寿保险合同也会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消费者的利益是不会受到损害的。
除了《保险法》的明文规定,保险保障基金也会提供救助。无论是这次的安邦,还是之前救助过的新华保险、中华联合保险,保障基金都是在破产前就进行注资救助。在协助保险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后,基金就会顺势退出,并且为保险公司引入新的经营股东。
如果你还是好奇保险公司破产,我的保单怎么办的话,可以来深蓝保官网,阅读我的原创文章《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买的保险怎么办?》,在文中我做过详细的分析,可以解答你的疑惑。
不要纠结于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能不能破产,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波折,有保险公司被兼并重组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还是那句话,我国保险业有完善的事前监管和事后救助机制,大家以平常心看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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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SX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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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并非大保险公司就不会倒闭,也并不是小保险公司就不安全。
况且,如今的大公司也是由小公司逐渐发展壮大的。
但不管怎样,我们的保单不会失效。根据《保险法》第144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其中,“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这一条,翻译过来就是,保单上承诺的保障利益不会发生变化。
说到这,大家可能还是有疑问:保险公司还是有可能倒闭破产,那为什么说保险是最安全可靠的金融产品呢?
有一点大家得知道,保险不是慈善机构,是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无论在哪个国家,保险公司的安全性都是毋庸置疑,可以说是金融体系中最安全的存在,毕竟不仅仅关乎消费者基本保障,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这种安全性在中国尤甚,国内向来“求稳”,保险监管也不例外,采用先进“偿二代”+“强监管”政策。
“偿二代”,即偿付能力二代监管政策,简称C-ROSS,是以风险为导向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简单来说,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需在每季度末、每年末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以保证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风险都不会倒闭。
“偿二代”监管体系自2016年启用,改变了之前单纯以资本充足率为指标的“偿一代”监管体系。
目前来说,“偿二代”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欧盟偿付能力II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在该体系下,国内保险公司一跃成为全球最安全的保险公司。
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通过“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测试,国内保险公司可硬扛200年一遇的大灾难(汶川地震为30-50年一遇,或者各种股灾),并且无一例外。
那我们来看看保险公司破产倒闭后,我们的保单如何处置?
根据《保险法》第89条、第92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作为企业,破产是正常的。
人身险保险公司,由于健康险、寿险、年金险等都是长期保险合同,破产后必须有人收购,或者国务院强制接管。
不可以解散,大的可以分成小的,小的可以合并成大的,但消费者的保单利益会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
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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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倒闭,是中国保险法规定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过,保险法中仅规定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但是财产保险公司是允许倒闭的。
一旦保险公司运营出现问题,银保监会会安排有实力的公司兼并,或者支持保险公司分立,投保人的保单继续有效,正常享受保险保障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