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证券市场线中的贝塔系数如何计算?

贝塔系数=协方差/方差 贝塔系数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当以各种股票的市场价值占市场组合总的市场价值的比重为权数时,所有证券的贝塔系数的平均值等于1。

试比较证券市场线和特征线的异同。

【答案】:证券市场线描述了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横轴是β值,纵轴为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截距是无风险利率。特征线描述了单只股票的超额收益与市场证券组合超额收益之间的关系,横轴是市场证券组合的超额收益,纵轴为单只股票的超额收益,可能存在截距项。特征线方程可以从证券市场线方程中推导出来。

有没有大神能帮忙写下作业。关于CML资本资产评价模型和SML证券市场线。。 急啊。。

1、b)通胀升高3%,rfr会相应升高c)图sml的线,在坐标轴内,横轴是β,纵轴是收益率E(R),截距为RFR,斜率为市场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Rmkt-RFR)a)画证券市场线,这个这里不太好画,你按我下面提示试试,不行就只能抄抄你同学的了2、a)计算收益率,就是最基础的CAPM公式,E(R)=RFR+β(Rmkt-RFR),条件都已知的,代入就行了,如,E(Ru)=10%+0.85×(14%-10%)=13.4% 。b)以stockU举例,HPY(u)=(24+0.75-22)/22×100%=12.5%<13.4%,在sml线以下区间,overvalued,应short 。3、a)要求算β,给的第一列数据没看明白啥么意思,我理解SML的截距是指无风险利率RFR,好像跟β计算没啥关系。根据条件,可以把标普500的标准差视作市场平均收益率的标准差,则βintel=ρ×σi/σmkt=0.72×12.1%/5.5%=1.584,其他几个套公式算即可b)E(R intel)=8%+1.584×(15%-8%)=19.088%,其他的根据上面算好的β,套入capm公式算E即可c)E(R intel)=19.088%<20%,则undervalued,应long4、a)根据CAPM,Re=5%+1×(Rmkt-5%)=12%,得Rmkt=12% b)β=0,则Re=5%+0×(12%-5%)=5% c)Re=5%+(-0.5)×(12%-5%)=1.5%,HPY=(41+3-40)/40×100%=10%, undervalued ,应long5、用zero-beta portfolio替代无风险报酬率RFR即可,则CAPM=8%+0.6×(17%-8%)=13.4%个人能力有限,也很可能有做错的,供你参考吧。

在证券市场线(SML)中,对横轴β的定义哪个是最正确的?

β衡量的是证券或者组合的收益水平对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变化的敏感度 。例如β=2.0 市场收益率上升1%,证券的市场收益率上升2%

急求:[证券市场线],[换手率],[报酬波动性比率],[资本配制线]的名词解释.

1.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图示形式称为证券市场线(SML),它主要用来说明投资组合报酬率与系统风险程度β系数之间的关系。SML揭示了市场上所有风险性资产的均衡期望收益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2.“换手率”也称“周转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是反映股票流通性强弱的指标之一。3.资本配置线(CAL)其斜率称为报酬与波动性比率或者夏普比率4.资本配置线(CAL)描述引入无风险借贷后,将一定量的资本在某一特定的风险资产组合m与风险资产之间分配,从而得到所有可能的新组合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它是在期望收益-标准差平面坐标中标出投资组合的特征(作为y的一个函数)。由于无风险资产的标准差为0,无风险资产F应该出现在竖轴上,截距为无风险收益率。当y在0~1之间的时候,就出现了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组合的问题。   此线的实质就是在不同y值得情况下产生的可能的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和标准差的配对集合。在给定的区间内y越大,风险越大则期望收益越大。此直线表示的图像上就是一个单调递增的直线。   资本配置线的函数表达式,即:r(p)=r(f)+[r(m)-r(f)]*σ(p)/σ(m)

证券市场线(SML)反映了投资者规避风险的程度这句话什么意思?风险怎么规避?不投资了么?

证券市场线公式  个股要求收益率Ki=无风险收益率Rf+β(平均股票要求收益率Rm-Rf)      风险越大,要求的投资收益也越高.当B值相同时,K越大,其收益率就越高(图形中也看得出).就如同在同一条证券市场线上,K一定,但B值越大,其收益率越高一样.B值反映的是系统性风险,其值越大,系统性风险越高,投资者当然要求的回报就越高了.对于同一个风险资产,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或与风险资产的协方差关系发生变化时,斜率也会发生变化.对于市场中两个不同的风险资产,市场风险价格都是一样的,但各自风险不同,贝塔值不同。“投资者越回避风险”指的应该是不同投资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不同,或者是相同个体随财富而对风险态度的一种变化。而并非同一个投资者对不同风险资产的选择问题

证券市场线的简介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图示形式称为证券市场线(SML),如上图所示。它主要用来说明投资组合报酬率与系统风险程度β系数之间的关系。SML揭示了市场上所有风险性资产的均衡期望收益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证券市场线和资本市场线的区别

1、“证券市场线”的横轴是“贝塔系数(只包括系统风险)”;“资本市场线”的横轴是“标准差(既包括系统风险又包括非系统风险)”。2、资本市场线是由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仅适用于有效组合。测度风险的工具是整个资产组合的标准差。证券市场线描述的是市场均衡条件下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无论是否已经有效地分散风险)的期望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适用于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无论是否有效分散风险)。测度风险的工具是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β系数。3、“证券市场线”揭示的是“证券的本身的风险和报酬”之间的对应关系;“资本市场线”揭示的是“持有不同比例的无风险资产和市场组合情况下”风险和报酬的权衡关系。4、资本市场线中的“风险组合的期望报酬率”与证券市场线中的“平均股票的要求收益率”含义不同;“资本市场线”中的“σ(标准差)”不是证券市场线中的“贝塔系数”。5、证券市场线表示的是“要求收益率”,即投资“前”要求得到的最低收益率;而资本市场线表示的是“期望报酬率”,即投资“后”期望获得的报酬率。扩展资料:证券市场线方程对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十分完整的阐述。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无风险利率,它是由时间创造的,是对放弃即期消费的补偿;另一部分则是对承担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为“风险溢价”。它与承担的风险的大小成正比。其中的代表了对单位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之为风险的价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资本线

深交所市场证券交易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4.2条规定,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印度市场的“关键时刻”到了

在印度首富 Gautam Adani 所建立的庞大帝国受到做空机构 Hindenburg 的攻击之际,印度市场和企业信誉也面临重大考验。 当地时间周一,据媒体报道, 印度市场监管机构已经开始调查 Hindenburg 的指控。 虽然 Adani 正值发行新股并对此充满信心,但外国投资者持有 Adani 债务的很大一部分,这使得该集团非常容易受到市场情绪变化的影响;在他们确信监管机构彻底评估了 Hindenburg 的指控之前,他们可能不愿继续为其提供资金。 里昂证券估计,Adani 旗下五家主要公司总债务的29%是外币债券;另外,这五家公司从2019财年到2022财年增加的债务中有49%来自外币债券。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调查的确发现存在相关的财务问题,印度公共部门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最终可能会受到冲击。 例如,经纪公司里昂证券(CLSA)估计,印度国有银行向 Adani 旗下公司提供的贷款约相当于其2024财年总净资产的6%。 里昂证券的数据还显示,从2019财年到2022财年, Adani 旗下五家主要公司的总债务增长了约76%,而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了120%。 根据 FactSet 的数据, Adani Enterprises 的净债务与EBITDA的比率为5.8,远高于同行印度信实集团的1.5。 Gautam Adani 也在周日驳斥 Hindenburg 的声明中强调,这些指控不仅是对任何特定公司毫无根据的攻击,而且是对“印度和印度机构的独立性、诚信和质量”,以及“印度的增长故事和雄心壮志”的蓄意攻击。 Adani 的庞大规模也是一把“双刃剑”。 即使近几日出现了大幅抛售,Adani Group 及其收购公司的总市值仍占印度所有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左右。Adani 这一印度最大企业面临市场质疑,也会使人们对印度股市的信心出现动摇。 对政府来说,安然度过风波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但印度市场和 Adani 的信誉,以及继续筹集外资的能力,可能会遭受巨大破坏。 分析认为,印度股市近年来颇受华尔街青睐,但似乎因为此次事件,开始显露出裂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印度似乎需要采取措施来挽回投资者对其股市发展前景的信心。Adani 的相关事件,可能会成为印度和其他新兴市场争夺资金时的不小阻碍。 与此同时,Gautam Adani 与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来自同一个邦,并经常一起露面,这也可能会给政府带来压力,要求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监管调查——尤其是在距离下一次印度总统大选只有一年多的时候。

油价、粮价涨、只有猪价跌市场怎么?这种状态要持续多久?

原创出品,禁止抄袭,违者必究。相信最近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尤其是有车一族。感受最深的就是油价又涨了。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从3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油价格上调750元/吨,柴油价格上调720元/吨,折合92号汽油价格上调了0.58元/升,95号上调了0.62元/升,0号柴油价格则上调了0.61元/升。调整后,全国大多数地区92号汽油的价格在8.4~8.6元/升,95号汽油则逼近“9元时代”。至此,本年度已经实现了油价的“5连涨”,同时也创下了自2013年新版定价机制以来的最大涨幅纪录。面对油价的连续上涨,不少朋友直呼心疼,但是也有人不解:虽然受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国际油价之前一度上涨到了130美元/每桶以上,但是近几日国际油价已有明显的回落。截至3月17日,美油报价95.04美元/桶,而布伦特原油则降到了98.02美元/桶。为何国际油价下跌了,而国内油价却上涨了呢?对此,近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复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并不是简单地根据前几天的国际油价决定的。按照规定,国内油价调整根据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而每次调整的标准主要看调价前的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的平均值与再之前的10个工作日平均值的比较情况。也就是说,综合算下来,近10个工作日油价的平均值仍然大幅度高于上期水平,因此本轮调价仍呈上行态势。另一方面,如果从全球油价市场来看,虽然近日国际油价有所下跌,但是仍然不稳定。因为受俄乌冲突以及一系列制裁的影响,原油供应紧缺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而至于欧佩克是否会增产这还要取决于月底的会议情况,而伊朗等国是否增产、何时增产等也并未正式确定,所以原油市场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整个油价市场仍然处于波动的震荡中,那么国内的油价势必也会跟着变化。说完油价我们再来看看粮价。今年以来,小麦、玉米、大豆等价格都呈明显的上涨态势,上涨主要与3个因素有关:一是由种植成本上升引发的。我们都知道,随着能源价格的走高,化肥价格也频频上涨。例如,我们稀缺的钾肥价格就已经突破了4000元/吨的大关,月涨幅超过了20%,而相比去年同期涨幅则超过了100%。而尿素等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虽然从3月份开始,本年度第一批300多万吨的春耕肥储备开始陆续向市场投放。但由于春耕在即,农需集中度较高,因此价格支撑比较强劲。所以总体种植成本走高。其次是受输入性通胀的影响。虽然我们的粮食自给率极高,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输入性的通胀影响,例如,随着原料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进一步传导引发粮价、物价等均有一定涨幅。三是国内市场的供需变化。以小麦为例,去年小麦在替代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去年秋汛的影响,小麦冬播出现延迟,影响了部分地区小麦的长势。而当前小麦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候,因此市场一度看涨情绪较浓,从而推升了小麦的价格。而玉米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无论是质量分化还是供需的缺口,均使玉米的底部价格有所抬升。而当市场呈现出“涨”声一片的时候,只有猪价却在不断下跌,仿佛热闹是别人的,猪市却什么也没有。猪价自2019年和2020年经历了巅峰之后,当前可以说是跌进了至暗的谷底。养殖户备受煎熬,一面是饲料价格的频频上涨,另一面却是消费不畅导致的猪价频频下跌,双向挤压养殖空间。然而更悲观的是,这种状态恐怕短期内难以好转,未来两个月仍然要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另一方面,对广大居民来说,猪肉价格又便宜了,这倒是个好消息。在当前菜价涨、蛋价涨的情况下,猪肉价格却一降再降,部分地区的猪肉价格再次回落到了个位数,喜欢吃猪肉的朋友又可以“自由”一把了。欢迎关注“新农观”,一起了解新时代下三农的新发展。

有人说证券市场就是赌博,大家怎么看?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的风险角度分析。。。。

当然不是,中国A股市场股票市值就有20多万亿,GDP不过才30多万亿,美国证券市场更是发达,如果证券市场是赌博,那么岂不是全人类的一场大赌?证券市场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体现在其融资功能上,可以帮助需要资金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抢占市场,开发出更好的产品,使社会拥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具体到证券的品种上,股票和债券都暗含一定的内在价值。期货期权并不具有内在价值。债券相当于银行存款,是最保守的证券。股票是一种可生产的证券,就相当于一块农场,每年产生一定的收益,显然农场是有一定内在价值的。当股票的价格大于其内在价值,股票就表现为高估,当价格低于内在价值,股票就表现为低估。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股票的内在价值和价格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期货期权的主要功能用于套期保值,其基本投资原理在于预测未来某一品种的走势。但是任何品种未来的走势跟宏观经济、政治政策有很大关系。虽然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终归到底还是在于预测。所以可以说期货期权属于赌博,但是股票和债券不是。巴菲特也说过,所有不能生产的证券的都是赌博。

证券市场都有些什么风险?

1,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是什么?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主要体现为证券价格的波动性、不确定性、和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这是由证券的本质及证券市场运做的复杂性所决定的。证券市场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由于证券市场运作的复杂性和证券价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不确定性,所以证券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  概括而言,进入证券市场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有:  (1)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在大的价格波动中,盲目的证券买卖往往给投资者特别是短线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2)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风险是有风险的,经营业绩有很大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其股票的市场价格。  (3)政策风险;每一项政策、法规的出台或调整,对证券市场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会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引起市场较大波动。2,系统性风险有哪些?(1)政策风险  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证券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表现得尤为突出。经济政策的变化,可以影响到公司利润、债券收益的变化;证券交易政策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到证券的价格。因此,每一项经济政策、法规出台或调整,对证券市场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引起市场整体的较大波动。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股票价格变化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种风险来自市场买卖双方供求不平衡引起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也是投资者最难对付的一种风险。当股市连续上涨,股价已脱离股票合理价值区域时,泡沫就产生了。股价上涨靠资金堆砌,趋势投机代替了价值投资,一旦泡沫破裂,往往形成单边没有承接力的连续下跌,这在过去世界各国的股灾中已被证明,这也是市场参与者无法回避和必然接受的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化给股票收益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股价与利率一般呈反比关系,利率上升,股票价格就下跌;反之,股价就上升。这是因为利率低,很多人愿意取出银行储蓄买债券和股票,如果利率提高,人们就愿转向储蓄。利率上升还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减少利润,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跌。但在特定条件下,两者受其他因素影响,也可能成正比关系,对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汇率变化可能造成的损失。当投资以外币为面值发行的有价证券时,如B股股票,投资者还要额外承担货币兑换的风险。对上市公司而言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以进口原材料为主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利于产品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  (5)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使投资者购买力下降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物价的上涨,花同样的钱未必能买到以往同样的商品。这种物价的变化导致了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称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引起的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不确定。通货膨胀使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而部分吞噬了企业的利润,致使公司股价下跌,影响投资者投资收益。3,如何防范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对股市影响面大,一般很难用市场行为来化解,但精明的投资人还是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理解,做到提前预测和防范,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在通货膨胀期内,应留意市场上价格上涨幅度高的商品,从生产该类商品的企业中挑选出获利水平和能力高的企业来。当通货膨胀率异常高时,应把保值作为首要因素,如果能购买到保值产品的股票(如黄金开采公司、金银器制造公司等股票),则可避开通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风险。4,非系统性风险有哪些?(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上市公司资金结构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即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的风险。形成财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因素。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应注意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  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中贷款和债券比重小的公司,其股票的财务风险低;贷款和债券比重大的公司,其股票的财务风险高。如果上市公司在投资中持有风险较高的资产,当这部分资产泡沫破灭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会受此影响而出现下跌。2007年2月底美国部分投资次级债的上市公司,因次级债风险而拖累其公司股价,致使持有公司股票的大众股东资产严重缩水。  (2)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上市公司经营中的失误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经营风险可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  内部原因指上市公司决策失误或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造成盈利下降。投资者不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抛售股票,推动了股价下跌。  经营风险的外部原因是由于市场、竞争对手变化或产业政策调整造成企业盈利波动而引起的股票投资收益不确定。  经营风险可以用企业收益增长率来衡量。企业收益和收益增长率越稳定,经营风险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在买股票前,要认真分析有关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企业的增长能力、盈利能力、资本构成内容,同时还必须重视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等指标。如果这些指标都比较高,就说明该公司前景良好。以这类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投资对象,成功的把握性就大。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不能按时向股票持有人支付本息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类风险主要针对债务投资品种,对于股票只有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造成违约风险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财务状况不好,最严重的是公司破产。  (4)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指上市公司管理者的不道德行为给公司股东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管理者与股东追求的目标不一定相同,尤其是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股东利益的损害。

急求~~~金融市场学教程心得~~

读《金融市场学教程》的心得体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日显突出。伴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张和发展,国家间资金流通和信用融通的规模、速度、方式也产生了极大地变化,国家间的货币兑换、汇率利率等内部及外部的变动和波动,致使金融市场在推动各国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十七大报告中曾这样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国家涉及财政的干部同志们要熟识国际金融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国际金融发展变化规律,并在工作中加以应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以说了解金融市场,掌握金融市场知识,更新金融观念,已经成为当前广大干部和财经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因此,通过此次对《金融市场学教程》的认真学习,我逐渐意识到了在做好本职的同时,学好这门课程,可以提高自身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判断把握和宏观财经数据的分析能力。下面就我所学的这门课程的心得与体会分三方面泛谈如下: 一、《金融市场学教程》的架构体系 从《金融学》的视角来看,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那么国际金融就是现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命脉。 围绕这个核心观念,《金融市场学教程》一书利用结构逻辑清晰、内容通俗易懂的展开方式,向我们讲述了具有现实针对性强的金融市场相关知识理论。首先概述对金融市场的有关知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然后有分别从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信托与租赁、证券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投资基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风险投资市场、金融监管等基本知识入手,从中分析了货币市场服务机构、电子经纪系统的特点和货币市场各个细分市场;外汇市场的功能与作用、汇率的决定与变动、报价及其各种交易方式;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关系、运作模式和运作机制等等;本书还对当前的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热点问题作了讨论,例如:人民币汇率政策、外汇储备政策、国内流动性过高、金融失衡、美国双赤字等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让我们读者们可以在学习中深入思考,贯彻自己的分析解决经济发展深层矛盾问题。同时书中还讲输了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之对应的是海外创业板市场的运行情况,较有客观实际的指导作用。 二、《金融市场学教程》的现实意义 1.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扫除了平时对当今经济发展情况的无知现象。金融市场学的学习加深了自己对当前国际金融信息的理解,认识到金融市场发生的深刻变革,各国的金融业纷纷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走向混业经营、混业管理的道路;探索出各国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交叉、互相渗透,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同时可以发现金融超市、超级银行不断涌现;金融电子交易、金融网络交易迅速发展;金融市场中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合作不断加强等等知识。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少之又少的精华。 2.增强了个人的理解判断力。学习金融市场学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和国内经济金融问题产生的根源,认识一国经济和金融政策的潜力和局限性。从中增强个人在今后工作中的理解判断力,逻辑性较强的分析思维也离不开日常对金融知识的灌输与渗透。对于日常遇到的相关金融知识,我们也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进一步加大自己对目前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认识。这种得来的知识力量,是我们平日亟不可待的。 3.提高了日后学习的动力尺码。金融学市场的学习与认知,使自身的投资知识得到了有效地充实,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理财能力。从中感悟了国际资本的流动,对冲基金的兴衰,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即在影响国际市场股票价格的同时,也牵动中国股票、期货市场的神经。不觉之中,我对学习的渴望日益增长,试想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体验一下股海的起伏,感受一下外汇、期货的波动,研究一下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同时提高自身在区域财政与金融市场互动机制的把握能力,是多么难得可贵,有生活意义的事?这种状态下的学习与挑战,为将来财政国库资金的科学、合规运作,前瞻性地进行知识积累和思路探索,将为你的人生规划锦上添金,令人生受益匪浅。 三、感受《金融市场学教程》给我的启迪 《金融市场学教程》的学习让我悟出了国家工业与贸易的发展在许多方面都与金融的理论知识密不可分,在重视风险控制、实施指导原则明确的、方案选择正确恰位、操作方式得体可行的当前社会,又有哪位能保证合作双方单凭合作守信的协调,便可达到预期目标的呢?所以说相关金融市场学知识的辅助是让我们工作风险化解的最终保障,同时也是我们每位公民生活在同一国度的共同要求,只有达到高的标准,才能将今后的工作游刃而解。 总之,《金融市场学教程》的学习带给我无尽的帮助,从根源做起,让我认识了“金融”这个大家庭的每一员,从中体会了“金融学”授给我的经济基础,让我能够轻装上阵,业务水平上有了提高。望采纳!!!!

股票市场上的做空是什么意思?反义词又是什么啊?

所谓做空机制,简单地说,就是指以股指期货和股票期货为主的期货交易,按照交易制度,投资者可以在实际并未持有股票的情况下,先行卖出,而在未来某一约定的期间再行买入。如果股价呈现下跌走势,投资者就可以在先卖后买的过程中获利。因此,一旦实行了做空机制,投资者就可以在股市下跌过程中直接获利,这同目前只有在股市上涨过程中才能获利有根本的区别。反义词是做多。

唱多市场和唱空市场什么意思啊?

唱多就是觉得会升值,看涨,你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可以获利;唱空就是觉得会降价,看跌,你高价卖出,再低价买进,同样可以获利;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21)

第一条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执法单位)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 下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执法单位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执法单位认定的其他对欺诈发行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证券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证券服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伙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设立的基金托管部门、基金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人、私募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负责人;  (六)直接或者间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投资的自然人或者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人;  (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有关责任人员;  (八)执法单位及相关自律组织的工作人员;  (九)执法单位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第四条 执法单位可以采取的市场禁入种类包括:  (一)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不得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  执法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责任人员的身份职责、违法行为类型、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情节严重的程度,单独或者合并适用前款规定的不同种类市场禁入措施。第五条 被采取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被采取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停止履行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第六条 被采取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但在禁入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有关责任人员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责令回购或者买回证券;  (二)有关责任人员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三)有关责任人员持有的证券被依法强制扣划、卖出或转让;  (四)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证券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规则,为防范和化解信用类业务风险需要继续交易证券;  (五)为履行在被禁入前已经报送或者已经公开披露的材料中约定的义务需要继续交易证券;  (六)卖出被禁入前已经持有的证券;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者依法制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被采取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做好相配套的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权限工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组成部分

(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文简称(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根据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类准人条件。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制定了“创新试点公司”的评审办法,允许认可的证券公司从事集合理财、权证创设等创新业务。(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在证券市场上的参与者中,信用评级机构是证券市场的( )。

【答案】:C本题目考察证券市场的服务机构知识点。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其主要业务有代理证券发行、代理证券买卖或自营证券买卖、证券市场研究及咨询服务等。证券服务机构是指那些依法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监管机构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由国家或政府组建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

下列各项中,属于证券市场机构的有( )。

【答案】:B、D证券市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此外,证券市场机构还有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

(2009年考试真题)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 )。

【答案】:A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掌握。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机构性质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中介机构是连接证券投资人与筹资人的桥梁,是证券市场运行的组织系统。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其它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市场有哪些禁止的交易行为?

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在证券市场中,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的经营机构称为( )。

【答案】:C本题目考察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知识点。证券经营机构可分为证券承销商、经纪商、自营商三类。在证券市场中,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的经营机构称为证券自营商。证券服务机构是指那些依法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承销商是按照有关规定包销或代销证券的经营机构。证券经纪商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证券并收取佣金的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开户、接受委托代理买卖、过户、保管、清算、交割等服务。证券自营商是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的经营机构。

现货市场里,怎样提前埋单?

  预埋单是证券买卖中的一种下单(委托交易)方式。什么是下单  绝大多数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的人其实都不能直接参与交易,而是委托具有会员资格的券商进行。每笔操作,投资者都要向券商提供买入品种,价格等信息,即称为下单,券商再更据你的下单信息代理你完成操作过程。 下单方式演变  之所以称为下“单”,其名称来源与最初的股市交易方式有关。在没有计算机的年代,证券委托就是用纸质的委托单据提交的,因此称为“单”。现在几乎所有的证券交易所都使用电脑网络进行联网交易,因此现在的“单”就只是一系列的电子数字信号了,而交易代理商好象也在大家的视野里淡化了很多,感觉所有的人似乎都通过互联网直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各种委托方式  其实除了最简单的指定价格委托外,下单的方式(委托方式,申报方式)还有很多种,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支持“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两种委托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还支持“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本方最优价格委托”、“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全额成交或撤销委托”五种委托方式。   预埋单也是一种委托方式,但与前面的有根本性的不同。上面的委托方式只能在市场开市时进行,而预埋单则是在开市之前提前提交。因此前面的方式都可以称为即时下单方式,与预埋单一起并列为两种不同的下单方式。 预埋单的特点  预埋单的好处是可以提前布局好买入点和卖出点,达到快人一步的效果,但前提条件是要有良好的趋势判断能力。   注意:预埋单功能是由券商(你的代理商)提供的,具体功能和可操作时间当然也由其确定,与交易所(如上证,深证)无关,最终提交单子到交易所仍然是在正式交易时间。

股票市场上什么叫埋盘?

股市术语,应该是埋单,也叫预埋单,就是你在下单之前先填好,等你认为可以下了之后,直接下就行了,不用等到你认为可以下单的时候再慢慢填。预埋单随便什么时候埋单都可以,只要能到预测未来的股价就可以了。预埋单跟委托单的区别:委托下单是直接入市的,只要满足条件当即成交,而预埋是先打在那里,但是其实没有进入交易市场,如果确信要进入交易的,需要手工再点击预埋的单子入市的。简单的说,前者是自动的,后者是人工的。预埋单可以快速发送实现委托功能,这样就不用到时候才手忙脚乱填写价格,数量等操作。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预埋单没有时间期限,只要不删除就会一直保留。委托只能当日有效。为了提升自身炒股经验,新手前期可以用个模拟炒股软件去学习一下股票知识、操作技巧,在今后股市中的赢利有一定的帮助。目前的牛股宝模拟版还不错,里面许多的知识足够分析大盘个股,使用起来也要方便很多,希望能帮助到你,祝投资愉快!

APP充场拉新百科全书:APP充场拉新市场有多大?

APP充场拉新行业,市场有多大?能做多久呢。本文为你一一分析。 APP充场拉新市场规模有多大?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拥有超过500万款不同类型的app,并且每天还在持续增加中。不论哪款APP,都需要持续获得新用户数量,CPA拉新是目前获得新用户数量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2021年中国上网人数超过10亿人,接触CPA拉新行业的人数不会超过2亿人。有超过8亿的网民有待开发。8亿网民按照每人产生200元价值,将产生1600亿以上的现金价值。这还不包括用户的二次转化收益。可见,APP充场拉新行业是一个超级巨大的蛋糕和风口。 APP充场拉新行业现在处于什么阶段? 任何一个行业,都分为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时间越早,市场竞争越小,行业利润越高;时间越往后,市场竞争越激烈,行业利润越低。 作为线下地推这个行业,已经存在了超过十年之久,目前可以说已经进入成熟期、微利阶段。而做为APP聚合拉新的充场工作室,是由于新冠疫情之后,各个行业发展规模普遍萎缩,充场拉新行业反而逆势爆发起来的。目前,身边知道APP充场拉新这个行业的人并不多,真正开始投入时间和资金来建立充场工作室的经营者,更是凤毛麟角。所以,充场拉新这一行业,又可以说尚处于早期萌芽阶段,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暴利机会。 APP充场拉新行业能做多久? 从宏观方面分析,用户拉新这回事,自互联网诞生以来便已经存在,只要有互联网的存在,便会有拉新的需求。因此,拉新的需求是长期存在的。 从具体项目来看,中国的APP总数已经超过了500万个,每一个APP都有拉新的需求。即使我们现在的合作企业关闭了,转型了,不再有拉新需求,也会不断有新的企业需要拉新。因此,拉新任务将长期存在。 从用户人群上看,因为我们合作的企业,绝对多数对用户要求年龄是18周岁以上的,即使存量的用户已经因为拉新而趋于饱和,全国每年也会有1000万左右的人群步入18岁成年,而这些人群都将是各大企业争夺的主要用户人群。因此,只要每年有刚满18周岁的人群,充场拉新这个行业,都将长期存在。

天津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

供求矛盾。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天津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房源供给不足、结构性供给失衡、承租体验差等供求矛盾问题,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市场机会。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

交易者结构对股票市场的作用

交易者结构对股票市场的作用包括散户,机构投资者。1、散户,散户是指个人投资者,投资金额较小,不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但是,大量的散户交易可能会引发市场情绪波动,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2、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的是拥有较大资金量和专业知识的投资者,包括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投资者投资行为会引导市场走向,影响股票价格波动。

2008年股票市场是牛市还是熊市?

牛市不敢说奥运之前但至少不应该是熊市个人观点可以不采纳机遇和风险是并存的么股票存在太大的不稳定因素

美国证券法第11条中,投资者提起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赔偿诉讼时,完全信赖期限是12个月?

呵呵,我觉得应该是基于两点考虑吧:1、证券公开发售并上市流通后,其本身质量,也即证券背后所包含的信息会接受市场验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虚假陈述或遗漏等,在十二个月内也肯定为市场知晓了。因此,如果超过了十二个月还未提起诉讼,只能说明你对经过市场验证的证券还是抱有信心的,那么你再提出诉讼时,就不能依据完全信赖的规定了。这一点是基于市场对信息的披露消化的理论而产生的。2、和诉讼时效的设计相似,为了维护市场稳定,也促使投资者尽快发现问题并提出诉讼吧,否则天长日久夜长梦多,证据什么的都不好找了。当然,较于第一点,我觉得这还是其次的。

在宏观调控政策及措施作用下,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出哪些特点?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经济运行无论是市场唱主角还是政府唱主角,都带有混合经济的色彩。纯粹的市场经济或纯粹的计划经济都是不现实的。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在市场失灵时,政府对经济进行一定的干预,使经济运行回到原来的均衡区域。房地产无论是作为消费品还是投资品,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国政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干预程度则依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像美国这样自由市场经济运行得较好的国家,政府对市场干预较少。而像新加坡这些新兴市场国家,在市场刚起步阶段,政府做了大量建设性的工作,待市场较为成熟后政府逐渐淡出,将大部分任务交给市场完成。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在政府决定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化分房,实施住房的商品化、货币化、社会化后才开始起步。房地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产业,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但由于起步晚,加之发展不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起伏性波动和其他一些较为典型的初级市场特征,如投机气氛较重,市场运行机制不规范,有关法律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常会采取一些经济、法律、行政的措施对经济进行干预,以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政府在推出一项政策前,首先应该明确,基于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目标应是为了保持市场的均衡发展,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一些媒体所宣传的提高住房需求,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经济学上对政府政策进行评价,很重要的一点是看该项政策能否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运行质量。本文拟对我国政府当前若干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经济学分析,来权衡其利弊得失,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 房地产产业政策分析  产业政策是指示产业发展方向、规划产业发展目标、调节各个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结构产业化的措施和手段的总和,是整个经济政策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有: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促进和限制政策等。产业政策对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具有特定的导向功能,在现代经济增长过程中起着市场机制难以替代的制衡和稳定作用。政府在实施产业政策时,其取向是产业发展目标的体现。而各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生成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所表现出来的初级市场特征决定了房地产产业政策目标在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功能。这需要政府采取恰当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包括产业竞争和反垄断政策、产业联合和集团政策等。在生产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条件下,合理有效地组织这些生产要素,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径。同样,房地产的发展,不仅要制定合理的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也需要有合理的组织政策。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以及随之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巨大等特点,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要求走规模经济的道路。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较其它行业更为明显。规模小,开发商的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广告策划、营销推广、环境改造,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规模较大的公司也占有明显优势。另外,规模大,尤其是具有较强现金实力的开发商在选择项目最佳开发时间上也具有主动权。这在客观上要求造就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这要通过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来实现。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能有效地节约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成本,资本的适度集中还有利于节约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费用,这是通过企业间的合并、兼并等经济机制来实现的。由此可见,通过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集中,可以优化房地产市场组织,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并优化房地产企业的规模结构。  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与规模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以上海市为例,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仅有9家(上海本地8家),入选上证30指数的房地产股仅陆家嘴一家。这8家房地产公司在整个上海房地产业中的规模,市场占有率,业绩等多项指标大多平平,在1999年上海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金额100强中也难见上市公司的踪影。而香港联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达100多家,恒生股指33个样本股中,地产或以地产为主业的公司近一半。这十几家大地产商的开发量、市场占有率等主要指标要占到整个香港地产市场的九成,其中长江实业、新鸿基、恒基兆业、新世界四大超级地产商更成为财富的象征。沪港两地房地产上市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相距甚远,其原因自然与两地市场发育程度、微观主体的竞争实力有关,但两地政府对房地产业产业政策的不同取向也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大陆各种媒体上,乃至政府正式文件上,经常有报导宣称政府决定把住宅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在具体实施政策时,有关方面采取了冻结房地产公司上市的做法。当初之所以采取冻结上市的做法,管理层是出于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的确,到1992的年,房地产开发数量、开发投资额、开工面积等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这远远超过发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承受力,造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许多地方的炒楼、炒土地风较为严重,致使市场运行出现混乱无序的局面。鉴于此,政府果断地采取了紧缩供给的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住了房地产市场严重失衡的局面。而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许多专家学者都或多或少地把金融危机的原因归于房地产泡沫的破裂。这使得中国政府在解开房地产企业上市禁令上更为谨慎。然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深刻诱因是经济结构的老化与调整的滞后,是知识储备的贫乏,是全要素增长率的落后。房地产泡沫只是这种危机的表象之一。因此,管理层大可不必因为担心房地产泡沫而阻止房地产企业上市。况且,股市除了筹集资金的作用外,还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较为健全的股市上,资金会从业绩差的企业流向业绩好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股市本身的进入与退出制度也在客观上对股市的安全直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管理层目前应做的是放弃保护政策,不再ST 、PT下去了,让中国股市真正成为企业的试金石。如美国股市最近的振荡,有人指出这是股市正在挤除泡沫,使高科技股票定价更符合其实际价值的表现。  我国房地产企业除了扩大规模,向规模经济要效益外,提高资产素质,向管理要效益也是从微观上培养一个健全的市场所必需的。政府在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创新,尤其是金融制度创新在这方面是大有作为的。当前,房地产证券化是一个可取的方向。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房地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发育的初级阶段,更需专家经营。证券化的优点之一,在于它促使了房地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这就为其专业化经营提供前提条件。我国的房地产主体行为很不规范,真正具有实力、精于管理的房地产公司并不多,"房地产热"引致的市场虚假繁荣诱使大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纷纷涉足房地产,其结果势必导致资源特别是管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借助证券化,房地产交专家经营,业主借证券化工具获得应有的收益,投资者亦可分享房地产资源的优化组合,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从混沌走向有序。  二、 房地产税费分析  根据中房指数的统计,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及税费占39%,建安成本占51%,其他费用占10%。在房地产利润率已普遍降至10%左右的情况下,税费负担过重就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税费不仅关系到房价的高低,其本质上是一种价格,有些税收,如所得税等直接税也就成为市场经济均衡运行的润滑剂。  <一> 房地产税费总量分析  税,是政府凭借其行政权力强制获得的收入。而各种各样的费用更是名目繁多。这些费用的征收部门有三个层次。一是拥有立法、执法、司法权,执行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各委办部机关、公检法等;第二层:一些负责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事业单位,如环保、卫生、教育等。它们的收入由政府拨付,同时政府又赋予它们在本部门负责的事业范围内执法监督的权力,如卫生检查等;第三层,一些享有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地位,拥有一定强制力的国企,如电力、自来水、煤气公司、政府办的有行政垄断权中介机构。这些名目繁多的税费给房价下降造成了很大的刚性。清理税费,理顺房价的呼声日见高涨。但有人担忧清理税费会减少政府部门收入。  从税的角度来看,短期里,降低税率会减少政府部门的收入。但从中期来看,如果减少房地产税收负担能使房价下降足够的幅度,使居民的有效需求大幅度上升,此时部分因房价过高难以销售的空置商品房实现销售,政府就可以收到本来税基被各种规费侵蚀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完全可以抵消各种杂费的减少。将税收与税率的关系用坐标图表示出来, 从图上可以看出,税率并不是越高越好,税率只有达到一定最优点,才能使税收达到最大。从长期来看,据世界银行测算,房地产投资对相关产业的系数效应为2倍。当住房消费启动后,每亿元住房投资会带来相关产业的GDP增长2亿元,经济发展,税基扩大,政府的收入呈现出良性的增长循环。  从费的角度来看,清理各种规费能减少对经济的扭曲作用,使各种规费给经济带来的间接成本减少到最小,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公平,这将有利于经济良好稳定的发展。各种费用给企业事业的间接成本远大于本身。名目多、部门多、环节多的规费,意味着企业至少要跑遍20几个部门、收集40几个公章才能获得或维持其合法地位。尽管有些规费本身数额并不大,但企业为遵循这些规定却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并且国内大多数开发商的资金是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而来,资金的时间成本十分可观。除此之外,在房产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房产市场上开始不断推出各种流行房型设计。这使得市场先机对开发商来至关重要,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此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各种规费的存在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效率,提高经济运行成本。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各种规费则成为各政府部门自己的收入,并进而有可能成为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清理规费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言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二> 部分规费分析  从公共品的理论来看,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品时,靠税收来筹集资金;提供私人品时,应按市场规律收取价款,而提供混合产品时,则应考虑依靠税收或收费补偿成本,哪一个效率高。在目前的房地产业中,有些看似应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产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应交给市场来运作效率更高。  如政府代行市场职能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费,虽然说由政府出面监督工程质量可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其中却有一个极大的弊端:当质监站通过了一项工程,意味着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果以后工程出了毛病,政府是否替房产商承担赔偿的责任呢?如果政府承担责任,则政府容易混淆作为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市场主体中的一方的角色;如果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政府官员就完全没有了把好质量关的约束机制。如果这项服务交给市场的中介机构来做。中介机构、房产商、购房者之间是平等关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中介机构会因担心招致赔偿而严格控制房产质量,这无疑是一种效率的改进。  工程质量检验费是政府行为应转为市场行为的例子。而对水、煤、电增客费这三类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来说,这些收费在经济学上也不符合效率的原则。自然垄断产业固定成本所占的比重很大,变动成本的比重小,平均成本曲线向下倾斜。如果不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政府管制,它们就会进行垄断生产,导致低效率;如果把这类企业分割成几个小企业,又会导致成本上升,规模不经济。这是政府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自然垄断产业的理论基础。政府可以采取边际成本定价,也可以采取平均成本定价。无论采用哪种定价,公用事业部门,都可以从价格和补贴中完全弥补成本。现在房产商交纳了增容费,最后由消费者承担,建设了管道、缆线输送网,但却是公用事业部门从水电费、煤气费和补贴收回了成本,这等于消费者支付了双重费用,公用事业部门获得了超额利润。这背离了谁得益谁投资的市场法则。从提高社会效率的角度出发,这些增容费应由公用事业部门而非房产商来承担。如果公用事业部门资金困难,可由房产商负责建造水电、煤气的输送网的成本,建筑成本不能分摊到房价中,待以后公用事业部门收到水电、煤气费了,再向房产公司支付输送网的使用费。  三 、经济适用房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适用房作为现阶段的国家住房建设政策,旨在通过某种倾斜,如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来达到扩大住房供给,调节房地产投资结构和启动市场有效需求的目的。它是基于我国目前特殊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发展市场发展阶段的一种政策选择。但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运行机制,与当前地产市场的关系、现行政策规定可能产生的市场反应、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尚有待从理论上进行再探索。  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为一项政策,本意是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但付诸实施后却暴露出诸多问题:第一,补贴利益的流失与对完全商品房供给的"挤出效应"。目前,有些经济适用房把销售目标定位在中等收入家庭中偏高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以吸引开私家车的一族来争相购买为荣。如果在地段、质量、功能、环境或者舒适性等一方面标准上,这类住房在各方面均能满足中等偏高收入家庭的需要,高收入阶层也会想方设法挤入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从而使所流失的财政补贴效益最终转化为生产者剩余和少数中等偏高和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剩余。而那些真正应该享受到补贴的,居住困难的中等偏低收入阶层反而被排斥在受益范围之外。经济适用房提高标准后,其消费群与完全商品房的消费群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第二,助长了市场不公平竞争和违规操作。作为具有政策倾斜性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享受了特定阶段的政策性资源。如果经济适用房的操作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从而形成"黑箱运行",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获得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政策优惠,受利益驱动,有可能会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争项目、争计划、争土地、贷款,这就容易诱发政企间交易和寻租行为的发生。第三,提高政策的调控成本,降低政府调节市场的效率。为了使政策优惠能按预期的设想转移到中低收入阶层身上,就需要控制经济适用房的受益面,避免不该享受财政补贴的阶层也从中"沾光"。这就需要将政策调控的重点引向鉴别居民家庭收入层次,监督经济适用房的流通和分配这些繁琐而又无效的工作上,偏离了其主要职能。  用经济学上的博奕论来分析,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政策,涉及的利益方有政府部门、开发企业、消费者三方。在这三者中,有关政府部门拥有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权力。目前,政策优惠对众多开发商来说是稀缺资源,是众多开发商争夺的对象。而在开发商以各种方式挣得政府政策优惠后,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可能进行违规操作。由于政府对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管制,按照建房《1998》154号文,经济适用房住房价格除成本、税金外,其开发利润不得超过3%。而理性的开发商是不会愿意从事这种回报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的投资项目。而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却对此趋之若鹜。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开发商虚列成本以降低利润,使其符合规定标准,而作为主管行政部门对此却无能为力,甚至可能与开发商合谋使虚列的成本合法化,人为拉高经济适用房利润与售价,使价格管制名存实亡。政府部门为了达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意图,需要付出一定的监督费用,以对合格的开发商做出鉴别。而对购房者来说,虽然经济适用房面向的对象是中低收入者,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制定有效的收入调查措施。一部分高收入者也加入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行列,甚至有些人将经济适用房上市套利后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投机。有关利益三方的相互博奕使得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操作过程中背离了原来的政策意图。  由于经济适用房是向住房供给者提供补贴,补贴的结果是在同等投资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市场供给量,从而导致均衡价格的下降和住房需求的相应增加。为了使补贴的效益尽可能传递给政策所指向的收入阶层。只有在消费者牺牲其他消费品需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如果政府直接补贴给消费者,则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综合消费偏好。所谓消费者的综合消费偏好,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做出的消费选择。用无差异曲线说明如图:  用发补贴的方法会给消费者带来更高的效用,而发补贴给供给者,则可能供给者供给的住房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或最重要的,这时消费者就难以得到最大的满足了。在图中,MN线代表其他消费品(x)和住房(y)的价格一定时,发了一笔现金所形成的预算线,如发补贴给者,该消费者可得到y1的其他消费品和y1的住房,所获效用为u1,如发现金让消费者根据偏好自由选购,消费者会买x2的其他消费品和y2的住房,所获效用为u2, u2>u1。  参考文献:  1、《从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业政策的几点思考》刑建国、郑重载《房地产经济与管理》  2、《砖头补贴还是人头补贴》载《房地产世界》1999年8月号  3、《房地产税费问题透视》载《上海房地》1999年6月号  4、《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程》黄亚钧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5《Towards Undividied Cities :The Potential of Economic Revitalisation and Housing Redifferention 》Housing Studies ,Vol,14 NO.5,573-584,1999  6《Policy Review Housing Studies》Vol,13,No,6,833-839,1998

股票市场如何购买国债?

(1)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对象主要是各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无记名式实物券国债的购买是最简单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内到销售无记名式国债的各大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和证券机构的各个网点,持款填单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面值种类一般为100元、500元、 1000元等。(2)凭证式国债的购买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买、兑取需要。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在发行期间内持款到各网点填单交款,办理购买事宜。由发行点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其内容包括购买日期、购买人姓名、购买券种、购买金额、身份证件号码等,填完后交购买者收妥。办理手续和银行定期存款办理手续类似。凭证式国债以百元为起点整数发售,按面值购买。发行期过后,对于客户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可由指定的经办机构在控制指标内继续向社会发售。投资者在发行期后购买时,银行将重新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投资者购买时仍按面值购买。购买日即为起息日。兑付时按实际持有天数、按相应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利息计算到到期时兑付期的最后一日)。(3)记账式国债的购买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证券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A:柜台记账式国债。通过银行买柜台记帐式国债,最好开通网上银行帐户,直接在家的电脑上进入银行的网页,输入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在交易时间内就可以自由交易了。B: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在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或国债专用账户,并委托证券机构代理进行,投资者必须拥有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并在证券经营机构开立资金账户才能购买记账式国债。两者的区别:银行交易不收交易费用,证券公司的交易费用大约是交易金额的0.1%—0.3%(含佣金等)。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没有交易佣金,但客户买入全价通常是低于卖出全价,如果短线买入再卖出可能会浮亏。因为柜台记帐式国债是你和银行之间进行交易,你买的时候通常价格高一点,卖给银行的时候要稍微低一点,银行通常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虽然没有交易费用,但当天买进卖出的话银行会赚取你的差价,相当于交易成本。通过证券公司系统买卖记帐式国债,跟买卖股票一样;通过委托系统下单,很简单,输入要购买的国债代码,再输入交易数量和价格就可以了;一般开户过后,证券公司和柜台银行会给操作手册。扩展资料:偿还方式1、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2、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3、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4、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5、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资金来源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债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经营取向?

房地产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万科A(000002)、保利地产(600048)、新城控股(601155)、招商蛇口(001979)、绿地控股(600606)、华侨城A(000069)、龙湖集团(00960.HK)本文核心数据: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历程、中国房地产行业重点政策汇总、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份额占比行业概况1、定义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根据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住宅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及产业房地产。住宅房地产是指用以居住的地产,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产业房地产是指以产业为依托,地产为载体,实现土地的整体开发与运营,打造产、学、研产业集群,帮助政府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新型房地产形式。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环节市场庞大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带动一个城市GDP增长的基础上,房地产产业链上相关产业也随之壮大。产业链主要分为上中下三个阶段,房地产上游主要包括土地供应、建筑材料、工程机械三个环节;中游产业链包括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等)、施工建设、房地产开发三个环节;下游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两个环节。其中,上游的土地供应环节由政府部门主导。行业发展历程:行业正处于规范调整期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完全推开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大门,房地产业迅速崛起,随着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其对经济的影响愈发不容忽视。我国房地产市场自发展以来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萌芽阶段(1978-1998年)。在改革开放前二十年的时间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停滞不前,虽然政府当时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但是效果不大。(2)起步发展阶段(1998-2002年)。1998年标志着我国福利化分房制度的彻底结束和住房制度改革市场化的正式开始,至此,我国住房制度发生本质性变化。金融业改革和国外资本介入为房地产行业带来资金支持,同时外资流入带来对写字楼和办公楼的需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进一步扩大。(3)快速发展阶段(2002-2009年)。2003年房地产业被列为我国经济性支柱产业,房地产投资大幅增加,房价上涨。同时,针对房地产市场在此时期的一些表现,国家逐渐加强房地产信贷控制,灵活调整房贷利率等促进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4)频繁调控阶段(2009-2013年)。针对不断上涨的房价,国家频繁出台相关调控政策,进一步强化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对非首套房的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国八条和新国五条出台,各大城市相继颁布限购限贷政策,企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5)调整规范阶段(2013年至今)。2013年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提出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指明方向。2016年提出“房住不炒”定位。2018年强调综合运用金融财税等手段“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21年楼市“新禁令”提出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供需双方规模,避免炒房行为抬高房价。一系列政策表明,未来长期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将进入调整规范阶段,将是一个长期的国家策略,也是未来很多年的一个长期的制度顶层设计。行业政策背景:频繁调控,保证健康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确立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历经了多次重大政策调控。总体来讲,房地产刺激与打压政策对房地产投资相应地形成激励与遏制的作用,即房地产的供给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方向一致。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调控效果激活了低迷数年的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进入发展新时期。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该政策极大的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为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国务院等部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又称“老国八条”等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各类政策下,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频繁调控期。2016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此后,与房地产相关的部门陆续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涉及到房企融资、购房者信贷等方面。国家、地区的各项规划与政策中也在强调要“房住不炒”的定位。2021年,央行、银保监会等机构针对房企提出三道红线政策,开始在全国实施。三道红线即剔除预收款项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大于1。按照监管要求,到2023年6月底,12家试点房企的“三道红线”指标必须全部达标,2023年底所有房企实现达标。行业发展现状1、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规模增速有所减缓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严格调控,从开发投资规模的增速上来看,2010-2015年期间,增速总体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开始反弹,2016-2019年期间,增速有所回升;由于疫情及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等原因,2020年及2021年增速开始下降。截至2022年8月份,2022年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规模为9.1万亿元。在开发投资规模增速减缓的背景下,房企也面临较大销售和资金压力,加之“保交付”等政策影响,房企新开工意愿持续下降。2022年1月至8月,房企新开工面积规模为8.51亿平方米,同比大幅下降37%,与2020年同时期相比下降39.2%。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规模上升减慢总体来看,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在2010-2021年期间呈现上升态势。2017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突破16亿平方米,销售金额突破13万亿元。2017 -2021年期间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均维持在较高区间,其中销售面积的上升幅度较小,销售金额保持一定的上升规模。截至2022年8月份,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79亿平方米,销售金额为8.6亿元。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2020年期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规模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8年突破80万亿元,与此同时,资产负债率也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之中,由2014年77%的负债率上升至2020年80.7%。4、房地产景气指数有所下降从房地产行业总体景气度来看,2016-2019年,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呈现上升趋势,2020Q1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行业总体景气指数有所下降。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不断回升,2020Q4为118.2%。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有所下降,2022Q2为98.5%。5、2022年共10家房企暴雷在近几年政府宏观调控收紧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依旧处于高速扩张之中,没有及时调整好经营规模与扩张速度,不少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局面,宣告暴雷。目前共有30家房企宣告暴雷,其中,2021年9月恒大出现危机拉开了房企集体暴雷的序幕,2021年共有15家房企暴雷,其中包括恒大、正荣、富力等上市房企;截至2022年10月,2022年共10家房企暴雷,包括世贸、融创等龙头房企。行业竞争格局1、区域竞争:广东与江苏商品房销售面积领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31省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南省。其中,江苏省、山东省、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上海同比增长为正,2021年江苏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7.2%,安徽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9.7%;广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同比增长为负,2021年广东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河南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同时可以观察得到,城市之间商品房销售面积梯级分布较为明显,如2021年排名第十的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880万平方米,与江苏省相差14671万平方米。2、企业竞争:各环节竞争者众多房地产行业拥有着复杂的产业环节,市场参与者众多,每个领域的优势竞争者各不相同。通过计算该环节企业2021年营收占该环节所有上市企业的营收总和来得到市场份额占比。中游环节中,在工程咨询方面,太极实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市场份额接近三分之一,其次是华建集团,为11%;在建设施工方面,中国建筑占据了绝对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占比接近四分之三,其次是上海建工与陕西建工;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由于该环节市场竞争者众多,因此龙头企业的绝对地位不明显,前三名分别是绿地控股、碧桂园与万科A,其中绿地控股市场份额为8%。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1、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与转型升级自2016年第一次提出“房住不炒”的理念以来,国家层面及各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发展目标及方向。其中,有部分地区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行业规划了具体目标,例如江西省在《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指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江西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黑龙江提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85平方米;部分地区对房地产行业的规划了发展方向,例如福建省在《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另外一方面,随着中国进入碳达峰碳中和关键窗口期,低碳经济将成为各行各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之一。而房地产行业作为绿色减碳的关键领域,尤其是目前正面临着发展模式转型的“阵痛期”,低碳发展无疑是房地产行业重要的经济发展长线逻辑,更将成为突破行业困局的全新机遇。在“双碳”政策的助推下,借助数字化技术向低碳发展转型,无疑将成为房地产行业转型的新风口,是实现告别“高杠杆、高负债、高风险”的“旧三高”模式,迈向“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益”的“新三高”发展关键所在。2、预期2022年房地产市场逐渐修复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以及前期调控政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等因素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继续下行。在市场景气度加速下行背景下,为防范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以来中央多次释放维稳信号,将“保交楼”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地产纾困基金”,通过资产处置、资源整合和重组等方式,参与问题楼盘盘活及困难房企救助等纾困工作等,但“房住不炒”仍为政策主基调。在房地产政策相对平稳的条件下,《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9·2022)》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将增速回落,增长1.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降,增长0.8%,住宅开发投资由正转负,下降0.2%;在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销售均价将保持小幅上涨,全年增长2.8%。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23年房地产市场走势分析

房地产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万科A(000002)、保利地产(600048)、新城控股(601155)、招商蛇口(001979)、绿地控股(600606)、华侨城A(000069)、龙湖集团(00960.HK)本文核心数据: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历程、中国房地产行业重点政策汇总、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份额占比行业概况1、定义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根据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住宅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及产业房地产。住宅房地产是指用以居住的地产,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产业房地产是指以产业为依托,地产为载体,实现土地的整体开发与运营,打造产、学、研产业集群,帮助政府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新型房地产形式。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环节市场庞大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带动一个城市GDP增长的基础上,房地产产业链上相关产业也随之壮大。产业链主要分为上中下三个阶段,房地产上游主要包括土地供应、建筑材料、工程机械三个环节;中游产业链包括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等)、施工建设、房地产开发三个环节;下游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两个环节。其中,上游的土地供应环节由政府部门主导。行业发展历程:行业正处于规范调整期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完全推开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大门,房地产业迅速崛起,随着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其对经济的影响愈发不容忽视。我国房地产市场自发展以来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萌芽阶段(1978-1998年)。在改革开放前二十年的时间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停滞不前,虽然政府当时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但是效果不大。(2)起步发展阶段(1998-2002年)。1998年标志着我国福利化分房制度的彻底结束和住房制度改革市场化的正式开始,至此,我国住房制度发生本质性变化。金融业改革和国外资本介入为房地产行业带来资金支持,同时外资流入带来对写字楼和办公楼的需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进一步扩大。(3)快速发展阶段(2002-2009年)。2003年房地产业被列为我国经济性支柱产业,房地产投资大幅增加,房价上涨。同时,针对房地产市场在此时期的一些表现,国家逐渐加强房地产信贷控制,灵活调整房贷利率等促进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4)频繁调控阶段(2009-2013年)。针对不断上涨的房价,国家频繁出台相关调控政策,进一步强化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对非首套房的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国八条和新国五条出台,各大城市相继颁布限购限贷政策,企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5)调整规范阶段(2013年至今)。2013年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提出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指明方向。2016年提出“房住不炒”定位。2018年强调综合运用金融财税等手段“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21年楼市“新禁令”提出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供需双方规模,避免炒房行为抬高房价。一系列政策表明,未来长期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将进入调整规范阶段,将是一个长期的国家策略,也是未来很多年的一个长期的制度顶层设计。行业政策背景:频繁调控,保证健康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确立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历经了多次重大政策调控。总体来讲,房地产刺激与打压政策对房地产投资相应地形成激励与遏制的作用,即房地产的供给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方向一致。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调控效果激活了低迷数年的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进入发展新时期。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该政策极大的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为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国务院等部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又称“老国八条”等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各类政策下,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频繁调控期。2016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此后,与房地产相关的部门陆续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涉及到房企融资、购房者信贷等方面。国家、地区的各项规划与政策中也在强调要“房住不炒”的定位。2021年,央行、银保监会等机构针对房企提出三道红线政策,开始在全国实施。三道红线即剔除预收款项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大于1。按照监管要求,到2023年6月底,12家试点房企的“三道红线”指标必须全部达标,2023年底所有房企实现达标。行业发展现状1、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规模增速有所减缓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严格调控,从开发投资规模的增速上来看,2010-2015年期间,增速总体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开始反弹,2016-2019年期间,增速有所回升;由于疫情及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等原因,2020年及2021年增速开始下降。截至2022年8月份,2022年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规模为9.1万亿元。在开发投资规模增速减缓的背景下,房企也面临较大销售和资金压力,加之“保交付”等政策影响,房企新开工意愿持续下降。2022年1月至8月,房企新开工面积规模为8.51亿平方米,同比大幅下降37%,与2020年同时期相比下降39.2%。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规模上升减慢总体来看,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在2010-2021年期间呈现上升态势。2017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突破16亿平方米,销售金额突破13万亿元。2017 -2021年期间销售面积与销售金额均维持在较高区间,其中销售面积的上升幅度较小,销售金额保持一定的上升规模。截至2022年8月份,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79亿平方米,销售金额为8.6亿元。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2020年期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规模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8年突破80万亿元,与此同时,资产负债率也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之中,由2014年77%的负债率上升至2020年80.7%。4、房地产景气指数有所下降从房地产行业总体景气度来看,2016-2019年,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呈现上升趋势,2020Q1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行业总体景气指数有所下降。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不断回升,2020Q4为118.2%。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全国房地产总体景气指数有所下降,2022Q2为98.5%。5、2022年共10家房企暴雷在近几年政府宏观调控收紧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依旧处于高速扩张之中,没有及时调整好经营规模与扩张速度,不少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局面,宣告暴雷。目前共有30家房企宣告暴雷,其中,2021年9月恒大出现危机拉开了房企集体暴雷的序幕,2021年共有15家房企暴雷,其中包括恒大、正荣、富力等上市房企;截至2022年10月,2022年共10家房企暴雷,包括世贸、融创等龙头房企。行业竞争格局1、区域竞争:广东与江苏商品房销售面积领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31省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南省。其中,江苏省、山东省、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上海同比增长为正,2021年江苏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7.2%,安徽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9.7%;广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同比增长为负,2021年广东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河南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同时可以观察得到,城市之间商品房销售面积梯级分布较为明显,如2021年排名第十的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880万平方米,与江苏省相差14671万平方米。2、企业竞争:各环节竞争者众多房地产行业拥有着复杂的产业环节,市场参与者众多,每个领域的优势竞争者各不相同。通过计算该环节企业2021年营收占该环节所有上市企业的营收总和来得到市场份额占比。中游环节中,在工程咨询方面,太极实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市场份额接近三分之一,其次是华建集团,为11%;在建设施工方面,中国建筑占据了绝对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占比接近四分之三,其次是上海建工与陕西建工;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由于该环节市场竞争者众多,因此龙头企业的绝对地位不明显,前三名分别是绿地控股、碧桂园与万科A,其中绿地控股市场份额为8%。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1、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与转型升级自2016年第一次提出“房住不炒”的理念以来,国家层面及各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发展目标及方向。其中,有部分地区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行业规划了具体目标,例如江西省在《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指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江西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黑龙江提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85平方米;部分地区对房地产行业的规划了发展方向,例如福建省在《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另外一方面,随着中国进入碳达峰碳中和关键窗口期,低碳经济将成为各行各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之一。而房地产行业作为绿色减碳的关键领域,尤其是目前正面临着发展模式转型的“阵痛期”,低碳发展无疑是房地产行业重要的经济发展长线逻辑,更将成为突破行业困局的全新机遇。在“双碳”政策的助推下,借助数字化技术向低碳发展转型,无疑将成为房地产行业转型的新风口,是实现告别“高杠杆、高负债、高风险”的“旧三高”模式,迈向“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益”的“新三高”发展关键所在。2、预期2022年房地产市场逐渐修复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以及前期调控政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等因素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继续下行。在市场景气度加速下行背景下,为防范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以来中央多次释放维稳信号,将“保交楼”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地产纾困基金”,通过资产处置、资源整合和重组等方式,参与问题楼盘盘活及困难房企救助等纾困工作等,但“房住不炒”仍为政策主基调。在房地产政策相对平稳的条件下,《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9·2022)》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将增速回落,增长1.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降,增长0.8%,住宅开发投资由正转负,下降0.2%;在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销售均价将保持小幅上涨,全年增长2.8%。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将会如何发展?

下行的经济周期背景下,房子是消费品还是投资品u200dufe0f16,17年的周期性繁荣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那么在衰退和萧条阶段,国家要促使经济恢复繁荣,处理不良债务的过程至关重要。ufe0fufe0f从长远来看,我们国家的决策者必须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是,他们是要进行体制改革,解决造成债务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只进行债务重组,避免暂时的债务危机。不要以为房贷利率下调了就认为市场又要蠢蠢欲动了,而我看到的是,国家仍然在坚定不移地执行房地产去金融化。贷款是要放给实体经济实现产业升级的,而不是全部涌入房地产的。而且是铁了心要将房地产占用的大部分金融资源剥离出来,坚决避免一个地方摔倒两次。降低房贷利率其实是减轻偿债负担,从而改善大多数人的现金流,最终的目的是促进消费——买一些城市的房子就是在消费,妥妥的消费品,还是典型的耐用消费品。我一直是那个观点,适当的杠杆有利于消费,有利于整体社会的支出,有利于创造经济活力。我国老百姓最大的消费品是什么?吃穿住行,住房是我国老百姓的刚需消费品,还占积蓄地最大头,通过政策在这上面刺激消费最有效。剥离金融属性之后,很多房产就不是资产,而是一堆砖头水泥而已。所以,手里持有以下房产的要尽快处理掉:任何一个地区的文旅房产人口净流出城市的房产任何地区的写字楼 商铺房龄超过13年以上的房产以上是未来房地产去金融化的重灾区。ufe0f那么,什么房产才有持有价值呢?ufe0f一线城市、省会城市、长三角、珠三角部分人口净流入的二三线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房产。优质房产怎么定义?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万科将未来的房地产定义为黑铁时代,不管未来房地产怎么命名,但是做房地产有两个趋势:小城市不做改善,大城市不做刚需。小城市,人口净流出,首先是高端人群流出,所以在小城市做改善性住宅风险极大。而大城市已经完成了城市扩张,人口已经有天花板,而且国家对于大城市刚需的解决方案是租赁房。大城市不管是做刚需房还是持有刚需房,未来都很难获得较大的溢价。所以,大城市的优质房产就是品质优秀的改善型住房或者是豪宅。

有谁知道中国股票市场上市值最大的前10个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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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地产市场现状怎么样?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前景如何

——预见2023:《2023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全景图谱》(附市场现状、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等)房地产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万科A(000002)、保利地产(600048)、新城控股(601155)、招商蛇口(001979)、绿地控股(600606)、华侨城A(000069)、龙湖集团(00960.HK)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1、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与转型升级自2016年第一次提出“房住不炒”的理念以来,国家层面及各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发展目标及方向。其中,有部分地区对“十四五”期间房地产行业规划了具体目标,例如江西省在《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指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江西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500亿元,黑龙江提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85平方米;部分地区对房地产行业的规划了发展方向,例如福建省在《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另外一方面,随着中国进入碳达峰碳中和关键窗口期,低碳经济将成为各行各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之一。而房地产行业作为绿色减碳的关键领域,尤其是目前正面临着发展模式转型的“阵痛期”,低碳发展无疑是房地产行业重要的经济发展长线逻辑,更将成为突破行业困局的全新机遇。在“双碳”政策的助推下,借助数字化技术向低碳发展转型,无疑将成为房地产行业转型的新风口,是实现告别“高杠杆、高负债、高风险”的“旧三高”模式,迈向“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益”的“新三高”发展关键所在。2、预期2022年房地产市场逐渐修复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以及前期调控政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等因素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继续下行。在市场景气度加速下行背景下,为防范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以来中央多次释放维稳信号,将“保交楼”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地产纾困基金”,通过资产处置、资源整合和重组等方式,参与问题楼盘盘活及困难房企救助等纾困工作等,但“房住不炒”仍为政策主基调。在房地产政策相对平稳的条件下,《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9·2022)》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将增速回落,增长1.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降,增长0.8%,住宅开发投资由正转负,下降0.2%;在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销售均价将保持小幅上涨,全年增长2.8%。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如何在美联储官网找二级市场数据

直接在research输入就可以。在美联储官网的research中输入二级市场数据,就可以查找到了。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流通市场”。是指已发行的有价证券买卖流通的场所,是有价证券所有权转让的市场。它为证券持有者提供变现能力,在其需要现金时能够出卖证券得以兑现,并且使新的储蓄者有投资的机会。证券交易市场有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二种。交易中心则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投资者通过它与证券市场交易所取得联系,具体交易则委托证券交易商、经纪人等代为办理。

失去中国市场的现代,刚坐第三就想全球第一,丰田大众答应不

前三还不满足,现代汽车后年登顶全球第一?“现代汽车集团(含起亚)到2026年将以920万的销量成为全球第一的整车集团。” 三星证券日前在《2026年,全球第一企业将发生变化》报告中预测。韩国的《每日经济》则更为乐观,预计现代汽车在全球登顶时间为2025年。相比现代去年跻身全球第三和今年一季度取得“史无前例”的业绩,这无疑是更为震撼的消息了。就在2022年,现代汽车集团以688万辆销量超过雷诺-日产联盟、通用、Stellantis集团,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丰田集团(1048.3万辆)和大众集团(848.1万辆)。这是2010年超越福特位居第五后,现代时隔12年再次位居第三,再过3年又要跃居首位?从利润上来看,现代更为可怕。今年第一季度,现代营业利润为6.4667万亿韩元(334亿元人民币),仅次于大众集团(10.2万亿韩元),高于丰田集团的5.1万亿韩元(预计)。现代几乎“失去”中国,美国、印度市场来弥补在全球高歌猛进的同时,现代汽车似乎“失去”了全球最大的市场--中国。自从2016年在中国市场创出了180万辆的新高后,现代在中国就开启了垂直下降的路程,2022年,在华销量34.3万辆,仅占到现代集团在全球销量的5%;而中国市场占据全球份额在25%-30%之间。今年一季度,现在在华销量约8万辆,再次下跌30%,还没有看见止跌的迹象。现代明星车型伊兰特与中国品牌的逸动Plus对比,后者各项参数占优,价格还便宜近4万元。现代汽车在华陨落的原因很多,比如说中韩关系恶化,电动化转型太慢。但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于产品上,其主要竞争对手变成了进步神速的中国品牌,无论是燃油车还是电动车,现代都占不了便宜。中国市场跌跌不休,现代似乎并不着急:大众、丰田一样会碰上现代一样的“症状”—干不过中国品牌,市场也会慢慢萎缩。去年大众汽车集团在中国的销量为330万辆,占全球销量的40%。同期,丰田在中国的销量为230万辆,占总销量的23%。三星证券认为,丰田和大众未能跟上中国快速转型的电动汽车步伐,预计2026年,丰田和大众在中国的销量将分别减少一半,即120万辆和170万辆。现代在中国的比重明显低于这两家企业,影响较小,三星证券预计现代在美国和印度的产量最多将增加160万辆。现代在美国乔治亚州正兴建30万辆电动汽车工厂,计划 2025年竣工。此外,考虑建立起亚在印度的第二工厂,还将收购位于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的通用汽车工厂。如果上述计划成为现实,现代汽车集团将于2026年在美国和印度分别增加60万辆和100万辆的产量。此消彼长的结果,总体排位就会发生变化。当然,全球最大的两个市场中美仍然将左右这一切。现代汽车主要靠性价比取胜,丰田、大众也在增长中国市场对现代来说似乎无足轻重了,其四大市场分别为北美、韩国、欧洲和印度。现代汽车在这些市场主要靠性价比取胜,再加上不错的颜值。在疫情肆虐、通货膨胀高企的几年,现代占据了优势,但经济危机总会过去,当大家的口袋更鼓一些时,试问大家是更想买大众、丰田还是现代?我们拿现代最大市场美国来说,2022年其在美销量为147万辆,同比下降了2%;一季度在美销量同比增加18.5%,为382354辆;但大众汽车的增速更快,达到19%。当然,现代汽车在美国可能寄希望于电动车可以赶超对手,可特斯拉是神一般的存在;通用和福特把控着第二、第三名。再拿第三大市场欧洲来说,尽管现代汽车集团仍然位居欧洲外来汽车集团的第一,但排名第二的丰田集团进步更神速,增速达到了19%,远超现代;更可怕的是庞大的大众,增速高达25%。能给现代带来较大增量的可能就是印度了,因为竞争对手太少太弱了,但要说到2025年能在印度再增加100万辆,还是有点乐观,毕竟,现代去年在印度的总销量才80万辆;到那时,印度会起来反抗现代的,毕竟、大众、福特都有退出印度的先例。三星证券和韩媒可能高估了现代汽车,而低估了丰田、大众的增长潜力。丰田汽车日前在一份声明中指出,“由于半导体供应改善等因素,我们预计本财年(2023财年)所有地区的销量和产量将增长11%。至于电动车短板,丰田预计2023财年将达到20.2万辆,较上一财年的3.8万辆增长逾5倍。丰田汽车公司新社长佐藤恒治重申,丰田2026年前将推出10款新的纯电动汽车,并把纯电动车全球销量提高到每年150万辆。大众汽车集团则预计2023年的汽车总交付量将增至约950万辆,销售收入预计将实现10%至15%的同比增长。中国品牌海外与现代短兵相接其实,现代的眼光不应该只盯着丰田、大众,更应该关注进步迅速的中国品牌。此前,中国品牌的精力大多数放在国内,但从2021年开始,就开始大批量走出国门。中国品牌出海,第一个要抢占的就是韩系车市场,准确地说是现代汽车。在增速更快的新能源车,中国品牌已经领先了半个身段。今年一季度,我国汽车出口量为107万辆,同比增长50.8%,超过日本的95.4万辆,成为第一大汽车出口国。这是继2021年超过韩国、2022年超过德国后,中国汽车出口又取得里程碑的进步。当然,同期韩国汽车出口总量同比增长31.1%,为68万辆。现在,全球市场对中韩两国汽车而言,还是增量市场,但中国汽车出口增速更快。总有一天,全球市场会变成存量市场,现代与中国品牌的较量在所难免。事实上,这种赶超已经开始发生。在曾经重要的俄罗斯市场,现代在2022年前曾一度占据外来第一,但迅速被中国品牌替代了,当然,其中有俄乌冲突的因素。更有可比较性的是澳大利亚,年销量在100万辆左右,是个中等国家的水平,又没有本土汽车品牌,因此具有可比较性。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在澳大利亚汽车经销商出库的中国产汽车为13625辆,超过了韩国产汽车的数量(12246辆)。至于东南亚的最大汽车大国泰国,中国产汽车早已超越了韩国车。2021年泰国的汽车销量约为76万辆。上有丰田、大众的打压,下有规模庞大的中国品牌挤压,现代汽车冲顶之路注定坎坷。【本文来自易车号作者DearAuto,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易车无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是不是只需要考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就能拿证了

改革后的考试只过了一科,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仅通过一科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通过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不需要继续考新版两科。2.仅通过一科专业科目。通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专业科目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入门资格考试合格;仅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并在四年内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的,需重新参加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扩展资料:中国证券业协会2019年度考试计划公告可知:一、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举办6次,其中有4次在全国40个城市举办,2次在全国28个城市举办;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举办2次。二、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举办15次。三、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举办3次;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举办2次。考试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

操纵股票市场是什么罪

刑法中没有操纵股票市场罪这一罪名,操纵股票市场罪就是刑法中的操纵证券市场罪该罪认定的要件有以下方面。(一)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应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并基于该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操纵市场、欺诈其他投资者的行为。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实践中,在主观意图的判断上,一般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导其主观状态,通过行为人具体的交易行为,以及行为人实施交易行为前后的证券价格和交易量的变化,对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进行综合认定。(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主要考虑以下两项因素:(1)行为人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操纵手段;(2)行为人的操纵行为是否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处罚标准细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应承担哪些责任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会追究的责任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有哪些惩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 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处罚标准细分?

法律分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怎么处罚

犯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处罚: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有“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这几种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判罪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才算是操纵证券市场罪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怎样量刑?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故意操纵证券市场罪怎么判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客体为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刑事责任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刑事责任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法律分析:犯操纵证券市场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为:犯本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是需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院如何惩罚操纵证券市场罪

法院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裁判:行为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了操纵证券市场罪如何量刑?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市场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至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多少年

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法律分析: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院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裁量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罪怎么处罚

操纵股票市场罪判刑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市场罪一般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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