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点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以下特点:(1)流动性强。(2)抵补通货膨胀效应。(3)风险较低。(4)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房地产权益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投资基金和房地产信托不是一个概念REITs与房地产信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http://www.trustlaws.net/consultation/List.asp?SelectID=374&ClassID=77&SpecialID=
房地产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在国内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就是信托公司给房地产项目融资,发放信托贷款。在国外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是信托公司运营物业,以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
1.房地产信托产品尚不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我国第一个比较接近国际标准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为2002年7月28日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10天内2.3亿元额度全部售出,反应空前热烈。然而,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主要集中在市政建设项目、危改小区项目等基础建设项目上,纯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很少。2004年全国约有31家信托投资公司共计发行约83个房地产信托产品,募集金额约122亿元,而平均募集资金仅为1.47亿元。金融体系不完善,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尚待建立,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与REITs存在显著差异,运营模式较单一,规模较小,利率缺少弹性,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差。国内目前有57家信托基金,其中约20家投资于房地产,或采取借贷形式,或直接参与投资开发。但这些都不是通常所说的符合国际定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派息比例、免税政策上都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都只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一种最初级的阶段。2.我国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投资领域,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逐年上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199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的比重高达55%以上。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三大来源分别为房屋销售“定金和预收款”、开发企业自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分别占全部资金来源的43%、30%和18%。但实际上,考虑到房地产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房屋销售收入,按首付30%计算,自筹资金中有70%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此外,“定金和预收款”中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3.REITs在国内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央行采取的限制各商业银行发放用于购买房地产的贷款数量等系列举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然而就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渠道来讲,如果仅单纯地“节流”而不注意“开源”的话,则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从维护经济稳定的宏观政策角度出发,还是从解决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来源的微观企业角度出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中国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环境。4.我国急需完善REITs相关立法。目前国内有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基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但是这些严格来讲都只是基础,还没有一个真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出现,对基金的资产结构、资产运用、收入来源、利润分配和税收政策等加以明确界定和严格限制,致使国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多处于较为散乱的发展阶段,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经营守则。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加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立法,促使投资于房地产的信托基金和专业房地产基金转变为比较标准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与房地产信托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基金是一种主要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有关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 区别在于基金是投资于股票,相当于投资虚拟产业资本,实际是在资本市场上的的投资而信托所做的是实业方面的开发,资金参与的可能是某个项目,并非是仅仅入股,可能会参与具体的事宜。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从合格投资者处募集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地产商融资,资金一般作为地产商的楼盘项目用资金。门槛一般是100万人民币,一般为固定期限12-24个月,合格投资者的收益一般固定设为预期年化7-13%。资金和收益按信托约定兑付。 可理解成信托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对接资金方和项目融资方,介入的项目一般为前期,4证齐全后,一般只能做同公司同一个项目。一只盘子较小,通常是6K万-3亿之间。目前国内做很多了。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又称REITS,门槛一般是1000万人民币以上或者更高,期限比房地产信托长,有3-5年的,盘子一般比较大,几十个亿的都有。一般木有设固定预期收益率,通常设IRR。资金为大的地产投资机构,通过信托公司发行来投资各个地产项目的基金,可以投不同公司的N个项目。目前国内比较少还。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种类
从不同角度看,对 REITs 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1、根据组织形式,REITs 可分为公司型以及契约型两种。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为依据,通过发行 REITs 股份所筹集起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资产,REITs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进行基金的运作,面向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筹集基金份额,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终成为公司的股东。契约型 REITs 则以信托契约成立为依据,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而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契约型 REITs 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仅仅属于一种资产,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的法律依据与运营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约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灵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国占主导地位,而在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约型 REITs 则较为普遍。2、根据投资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类: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权益型 REITs 投资于房地产并拥有所有权,权益型 REITs 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如租赁和客户服务等,但是 REITs 与传统房地产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对房地产进行运营,而不是开发后进行转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混合型 REITs 顾名思义是介于权益型与抵押型REITs 之间的,其自身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的同时也在从事抵押贷款的服务。市场上流通的 REITs 中绝大多数为权益型,而另外两种类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权益型 REITs 能够提供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与更大的流动性,市场价格也更具有稳定性3、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闭与和开放型两种 REITs。封闭型 REITs 的发行量在发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发行新增的股份;而开放型 REITs 可以随时为了增加资金投资于新的不动产而追加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买入,不愿持有时也可随时赎回。封闭型 REITs 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不想持有时可在二级市场市场上转让卖出。4、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为公募与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许公开宣传,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发行时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严格的审批,可以进行大量宣传。私募型 REITs 与公募REITs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投资对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资金规模较大的特定客户,而公募型基金则不定;第二,投资管理参与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则没有这种影响力;第三,在法律监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规范的限制相对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监管通常较多。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和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 是一个概念么?如果不同有什么区别
二者不是一个概念。辨析如下:1、房地产是两种基金的投资领域,这是相同点。2、不管投资领域是什么,私募基金主要包括三种形式:a、公司制b、信托制(契约制)c、有限合伙制私募信托投资基金是上述的第二种。因此,私募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一种。注意,这里的信托投资基金前有“私募”二字。3、除开私募的,信托基金还有很多是公募的,目前A股市场上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信托基金,所以理论上,也有公募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所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虽有交集,但不是一个概念:后者包括私募信托投资基金、私募公司制基金和私募有限合伙制基金;而前者既包括私募信托投资基金,也包括公募信托投资基金。前者是从组织方式来分类的一种基金形式,后者是以募集方式来分类的一种基金形式。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是()。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以下特点:①流动性强;②抵补通货膨胀效应;③风险较低;④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公募还是私募
私募。100万起投的都是具有私募性质的产品。公募是1000块起投的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属什么行业?
如果是给房地产融资,就是信托产品的一种,是信托集合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帮助别人融资,那就是企业的正常金融现象了 您可能说的是这个吧?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当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百科就有
以下关于房产投资信托基金,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A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特点:流动性强;抵补通货膨胀效应;风险较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定义
从国际范围看,房地产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产品纯属私募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房地产信托基金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当前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迅猛,房地产信托基金具有其他投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第一,房地产信托基金的长期收益由其所投资的房地产价值决定,与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度较低,有相对较低的波动性和在通货膨胀时期所具有的保值功能;第二,可免双重征税并且无最低投资资金要求;第三,房地产信托基金按规定必须将90%的收入作为红利分配,投资者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即期收入;第四,在美国房地产信托基金的经营业务通常被限制在房地产的买卖和租赁,在税收上按转手证券计算,即绝大部分的利润直接分配给投资者,公司不被征收资本利得税;第五,一般中小投资者即使没有大量资本也可以用很少的钱参与房地产业的投资;第六,由于房地产信托基金股份基本上都在各大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传统的以所有权为目的房地产投资相比,具有相当高的流动性;第七,上市交易的房地产信托基金较房地产业直接投资,信息不对称程度低,经营情况受独立董事、分析师、审计师、商业和金融媒体的直接监督。 从本质上看,房地产信托基金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房地产信托基金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房地产信托基金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另外,从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房地产信托基金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存在。因此,房地产信托基金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中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什么一种模式
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在2002年7月信托业重新开展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此前,信托业经过多次大规模调整一直处于业务匮乏的困境。而此时房地产市场呈现旺盛的发展势头,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部分自有资金都较少,资金短缺是一个长期状态。而信托制度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可以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以及优先购买权等模式进行金融创新,使其成为最佳融资方式之一。两者结合,取得了双赢的结果。一方面,信托业借势发展壮大,分享房地产业较高的行业利润;另一方面,房企通过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可以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且募集资金灵活方便及资金利率可灵活调整。自2002年开始的十四年间,房地产信托共经历了2003年和2008年两次黄金发展期。据统计,2003年全年约有70亿资金通过信托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信托产品也正式走入投资者视线,并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因为,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多个方面提高了信贷门槛。比如:1、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2、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3、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的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4、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执行20%的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5、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这些措施使得房地产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提高。不得不转向信托公司融资。由此房地产信托迎来第一个黄金发展期。而自2007年3月央行首次加息,到12月央行连续加息六次,同时银监会出台了九条新规,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地产企业又陷入融资困境。房地产信托产品再次迎来发行高峰。此后,伴随着房价的一路飙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房地产信托一路升温。房地产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明显特征,它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很强,是关系国计民生、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它又是一个资本密集性的产业,其发展与金融业的支持密不可分,两个行业互相影响、互为依托。同时,房地产行业还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领域,对其又爱又恨,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也注定了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较为明显。所以现在信托公司业务方向主要有几大块:一、机会性抓取一线城市住宅地产项目,特别是中小开发商因资本实力不济退出市场带来的机会。二、结合资产证券化业务,适当介入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办公楼项目。办公楼市场与住宅市场发展规律不完全相同,而且具有基础资产确定、现金流稳定和可测量等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基础资产。三、参与设立房地产并购基金。目前中国房地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结构性库存高企,行业内普遍存在高杠杆问题,加之竞争加剧,优胜劣汰、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将成为趋势,未来数年行业内蕴含大量并购机会。一方面信托公司可考虑与一线开发商、保险公司等合作设立机会性并购基金,在提供标的项目和并购融资方面发挥作用。另外也可与保险公司、国内外领先地产基金等长期资本合作,成立跨周期并购基金。四、关注一线城市、重点二线城市中心老旧建筑改造项目。在成熟市场,通过整体收购、改造升级城市中心老旧建筑,并通过租赁、出售或者其他资本化运作方式实现获利退出是成熟的地产操作模式。目前中国的一二线城市也积存了大量的老旧建筑,如何盘活这块存量,考验着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整体运营及资本运作能力。目前不少外资基金和一些国内资本已经开始进入该领域。五、战略性关注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体现消费升级和大健康领域的业务机会。房地产信托具有非常市场化的定价模式,对于项目风险、市场流动性等诸多因素都能够反映其中,不过总体看,由于信托承接的房地产项目相对银行风险稍大,因而整体融资成本比较高,投资者所获得的收益率也高,信托公司所获得的报酬在2-3%,以及其他费用,整体融资成本相比于其他类型信托也是要稍微高一些,具体定价根据融资方信用水平而有所不同。房地产信托运作的几大模式1、房地产债权信托房地产债权信托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是指房地产贷款信托,是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类信托业务。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向房企发放贷款信托需要满足“四、三、二”条件: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成:自有资本金投资比例达到30%二级: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关注点是信托到期本息回收问题,因而需要关注融资方偿债能力、融资项目可行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以及变现性等方面,通常设置抵质押、资金账户监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连带担保责任、本金分期归集计划等风险控制措施。(市面上绝大多数房地产信托属于此类型,信托公司直接以贷款的形式借给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债权信托具有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同时也是与现行法律衔接最好、最常用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不过,房地产债权信托对于放款条件要求较高,部分未达到要求的融资需求,无法满足,而且该类信托业务模式将提升房企财务杠杆,将压缩其后续融资空间。2、房地产股权信托房地产股权信托房地产股权信托主要是指信托资金用于获得房地产企业股权从而为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的一类信托业务。股权获得方式:受让原有股东股份增资出资新设项目公司与债权信托相比,房地产股权信托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合规要求,因而可以满足房地产企业拿地、四证不全时期的融资需求,股权融资也有利于美化房企财务报表,部分情况是作为过桥资金,待四证齐全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很多房地产股权信托是附有回购协议的,实际上是假股真债;还存在部分股权投资信托仅以少部分资金获得房企股权,其余大部分资金以股东借款名义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这实际上既降低了股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也有效绕靠看房地产贷款信托的监管要求。房地产股权信托重点关注最终能否到期退出,对于负有回购协议的,这就需要关注回购人是否能够履行回购义务。同时,由于参股房企,信托公司也需要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这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从房地产股权信托风险控制手段,第一一般采用采用结构化设计,通过次级受益权部分提升优先级投资人的投资安全性;除已拥有股份的剩余股份提供质押,从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运作;全面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掌握财务、公章等各类印章和网银密钥,部分情况下还将聘请外部公司监督融资项目建设;融资项目抵押等;违约时的资产处置权利等3、房地产财产权信托房地产财产权信托是指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或者以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而开展的一类信托业务。(一)房企作为委托人的财产权信托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为财产权而设立的信托本质上仍是满足房企项目建设的投融资需求,但是此处房企为委托人,财产权小份额切分,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从而获得开发资金。不过,目前市场的大部分财产权还是会附有回购协议,从而实现投资者的固定收益,是信托融资的一种交易结构形式变通,或者对现有监管政策的规避。受托信托财产可以是特定资产收益权,诸如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在建项目收益权、股权收益权等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债权。虽然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已开展多年,但是特定资产收益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还存在一定争议,该类信托还有待于接受司法审判的检验。目前房地产财产信托本质还是一种融资工具,而不是来自基础资产的收益,因而其重点还是要看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其风险控制措施、交易结构基本与房地产债权信托和房地产股权信托相类似。(二)个人作为委托人的房地产财产权信托个人将其所拥有的房产等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立信托,是以财产管理以及财产传承为主要目的的信托模式。这主要是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此类房地产信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信托、房地产管理信托以及房地产处置信托。房地产开发信托主要是委托人将所拥有的土地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公司负责聘任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融资等事项,待房地产建设成功后,或者通过出租实现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将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过该类业务还主要适用于土地产权私有的欧美等国家。房地产管理信托主要是指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管理以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方式,所进行的一类业务。此类信托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都较为普遍,在日本个人可设立不动产信托,由受托人实现信托财产的管理、租赁等,从而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在欧美,设立基于房产的信托则可以保障其在死后有序传承给继承人,同时由避免继承人直接获得房产后变卖。房地产处置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将房产受托给信托公司,尤其帮助通过出售等方式,处置房产,最终将获得现金分配受益人的一类信托业务。我国尚未开展此类业务,一方面是由于现行信托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诸多障碍存在,另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在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专业性不高,市场需求不高。但是,从未来发展看,此类业务还是具有一定市场空间的。4、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证券化既包括各类金融债权,也包括各类不动产,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一类,是指投资人将资金以类债券的投资形式,投入在由专业机构管理和全程担保的不动产里,通过专业机构的管理获得稳定的高效的回报。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分红的形式和投资者分享可预测的、稳定的房地产投资回报。REITs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在美国兴起,至今欧美及亚洲的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均设立了REITs。在美国约有300个REITs,其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近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成功推出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REITs基金单位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REITS也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根据美国、法国等主要国家的监管要求,REITS发行前需要经过监管审批或者报备,一般采用信托制或者公司制实现破产隔离,大部分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75%左右的资金要投资于具有稳定收益的房产,每年需要分配大约近90%的收益,一般仅对投资者所获得的红利征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目前在国内已经重启,并且试点)5、基金化房地产信托基金化房地产信托目前市场上还有采取多种资金运用方式的,即房地产基金信托,从而提升信托资金运用效率。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主要专注于房地产行业投资,通过运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不良房地产项目重组等资金运用形式,同时对多个房地产项目进行组合管理的一种信托运作形式,信托公司可以与专业房地产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也可以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从而实现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全周期下,房地产项目全方位运作。信托公司接受的委托资金,采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等多种运作方,投向多个房地产项目。这种模式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挑选最为合适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报酬水平。当然,此类运作方式对于信托公司专业性和房地产运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托公司会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下面金融狗说一下在项目上应该重点关注哪些东西?判断房地产信托产品风险的几大关键指标如下:是否具备足额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信托融资额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处置时具备较高的流动性(一般刚性需求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处置);2.项目的区域位置是否拥有较强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一二线城市的住宅项目需求仍然较为旺盛(深圳新盘秒杀的情景是很难想象到的),三四线城市的项目最好是位于区域核心地段);3.开发商的实力与背景如何(衡量房地产开发商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销售量排名,去化率,对于其过往业绩也可以进行考察做一个纵向对比);4.实际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发家历程,以及是否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负面新闻报道)。
你知道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是什么吗?
REITs就是房地产投资信托,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缩写(复数为REITs)。这种信托设计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后来,亚洲部分国家(或地区)效仿了美国的这一信托设计,但在称谓上略有差异。例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称其为“不动产投资信托”,我国香港地区称其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而我国大陆称其为“房地产投资信托”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不动产投资信托”的称谓更加准确和贴切,理由是:第一,“Real 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动产”的意思,“房地产”的外延明显小于“不动产”;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资信托”的意思,应该属于商业信托的一种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资信托基金”实际上有同义反复之嫌,毕竟我国的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应属于信托之一种;第四,在房地产领域,我国大陆效仿我国香港地区的“专业话语”由来已久,“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这一称谓与此同出一辙。虽然从用语准确贴切的角度讲,使用“不动产投资信托”为最佳;但是,从尊重既成惯例的角度讲,使用“房地产投资信托”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也未尝不可。 美国的REITs是一种采取公司或者信托的组织形式,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收益类房地产(例如公寓、购物中心、写字楼、旅馆和仓储中心等)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大部分REITs采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证券交易所或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根据REITs资金投资的对象不同,REITs可以分为抵押型REITs、权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实际上是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属于房地产债权的证券化产品;权益型REITs属于房地产权益的证券化产品。(来自c-reits.com) 不动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于1960年产生于美国,它依照商业信托原理设计,是指信托机构面向公众公开发行或定向私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将其投向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相关权利或房地产证券等,投资所得利润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详见站内论文: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全球化趋势)
房地产信托投资怎么样?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 从本质上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基于房地产行业细分的科学规律,随着房地产六大环节(资本运作、设计策划、拆迁征地、建设施工、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的分工合作,随着政府执政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行业的逐渐规范而出现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利益,并能有效的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在我国立法支持并推广。 另外,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存在。因此,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更多可关注我们的网站
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征,说法不正确的是( )。
【答案】:C【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31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征:流动性好、市场价值稳定、高现金回报、有效分散投资风险、抵御通货膨胀。 【该题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6年真题)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者股票来进行募资,并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专门投资机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采取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 )房地产资产的公司。A.购买B.管理C.开发
【答案】:ABCE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购买、开发、管理和出售房地产资产的公司。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以下特点:①流动性强;②抵补通货膨胀效应;③风险较低;④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货币市场组成部分吗?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是货币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货币市场包含信托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货币市场通常由拆借市场、票据市场(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市场等)、大额定期存单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等组成。
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分类是什么?
1、根据组织形式,REITs 可分为公司型以及契约型两种。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为依据,通过发行 REITs 股份所筹集起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资产,REITs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进行基金的运作,面向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筹集基金份额,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终成为公司的股东。契约型 REITs 则以信托契约成立为依据,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而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契约型 REITs 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仅仅属于一种资产,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的法律依据与运营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约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灵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国占主导地位,而在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约型 REITs 则较为普遍。2、根据投资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类: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权益型 REITs 投资于房地产并拥有所有权,权益型 REITs 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如租赁和客户服务等,但是 REITs 与传统房地产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对房地产进行运营,而不是开发后进行转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混合型 REITs 顾名思义是介于权益型与抵押型REITs 之间的,其自身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的同时也在从事抵押贷款的服务。市场上流通的 REITs 中绝大多数为权益型,而另外两种类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权益型 REITs 能够提供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与更大的流动性,市场价格也更具有稳定性3、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闭与和开放型两种 REITs。封闭型 REITs 的发行量在发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发行新增的股份;而开放型 REITs 可以随时为了增加资金投资于新的不动产而追加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买入,不愿持有时也可随时赎回。封闭型 REITs 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不想持有时可在二级市场市场上转让卖出。4、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为公募与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许公开宣传,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发行时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严格的审批,可以进行大量宣传。私募型 REITs 与公募REITs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投资对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资金规模较大的特定客户,而公募型基金则不定;第二,投资管理参与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则没有这种影响力;第三,在法律监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规范的限制相对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监管通常较多。[chuanmaolicai]。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
REITs的特点在于: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REITs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1%),亚洲REITs的平均收益最低(7.6%);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REITs收益率迅速下降至-9.2%,而北美地区的REITs则取得了12.0%的平均收益。可见,在不同时间区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景气程度往往大相径庭。REITs的魅力在于: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下列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点,描述错误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者股票来进行募资,并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专门投资机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采取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收益来自稳定的股息和证券价格增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以下特点:①流动性强;②抵补通货膨胀效应;③风险较低;④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什么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在于: 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 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 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
房地产信托融资优势是什么?有哪些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什么房地产投资信托是通过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来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获得的投资综合收益将会按照比例分配给投资者一种信托基金。房地产信托基金分为按揭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混合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权益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三种类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其它信托产品一样,如果信托的收入分配给受益人,则是不需要交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免交资本利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但股东要对自己所得的分红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交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
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点
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点:流动性强,抵补通货膨胀效应,风险较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
房地产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在国内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就是信托公司给房地产项目融资,发放信托贷款。在国外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是信托公司运营物业,以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
下列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特点,描述错误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者股票来进行募资,并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专门投资机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采取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收益来自稳定的股息和证券价格增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以下特点:①流动性强;②抵补通货膨胀效应;③风险较低;④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
按信托性质分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类型有( )。
【答案】:C、D考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分类与组织形式和结构。按信托性质分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分为伞形合伙和多重合伙两种。选项ABE是按投资业务分类的。
什么是房地产信托基金?
在国内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就是信托公司给房地产项目融资,发放信托贷款。在国外来讲,房地产信托基金指的是信托公司运营物业,以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安全吗
这就是reits,既然是基金,就会有本金不保的风险。作为信托投资基金安全性相对好一些。
信托基金是什么?
信托基金是一种共享利益和风险的集体投资方式。在中国,最接近美国工业投资基金形式的金融产品是信托公司开发的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的出现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那么什么是信托资金呢?信托基金的定义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信托基金的运作方式信托基金资金运作方式主要为贷款,股权投资较少,而且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即使在仅有的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基本并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所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例如派驻董事,委任财务总监,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范资金风险。信托基金的期限信托期限较短,基本上为1-2年。事实上,中国居民并不缺乏长期资金,他们的养老金、子女教育和婚姻储蓄非常可观。然而,短期信托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期望在短期内获得收益,对长期财务管理存在疑虑;信托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品牌无法说服投资者。由于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信托公司必须寻找企业机构客户才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企业机构客户的资金往往是短期的。尽管中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其他大型机构拥有长期基金,但它们目前无法购买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的国内现状与美国工业投资基金一样,中国信托基金主要投资于工业领域,但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公用事业领域的项目。它属于一个传统而成熟的行业。其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没有高科技内容。对于高科技产业而言,信托融资的案例很少,原因有两个:一是中国很少有真正独立发展的高科技企业,二是信托公司项目开发商的专业经验仅限于金融行业,他们没有工程和技术背景,不熟悉工业技术,从未从事过工业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怎么购买
房地产信托基金也就是公募基金,需要在证券市场购买,也就是首先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然后进入交易系统中,点击基金界面,然后根据介绍选择相关上市交易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代码,就可以在交易系统中购买了。【拓展资料】房地产投资信托(外语词全称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外语词缩略语REIT)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简介:从国际范围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产品纯属私募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发展意义:中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大家知道国内首只投资美国房地产信托凭证(REITs)的基金是哪只基金吗?
就是房地产投资信托,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缩写(复数为REITs)。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REITs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REITs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基于房地产行业细分的科学规律,随着房地产六大环节(资本运作、设计策划、拆迁征地、建设施工、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的分工合作,随着政府执政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行业的逐渐规范而出现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利益,并能有效的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在我国立法支持并推广。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1)根据REITs的投资类型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三大类:权益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Equity REITs)、抵押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Mortgage REITs)和混合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Hybrid REITs)。 2)按照组织结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REITs和公司型REITs两种。 3)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的不同,可将REITs主要分为封闭式REITs和开放式REITs两种。 4)按照组建和运营方式的不同和所处发展过程的不同,可以分为伞型合伙房地产投资信托(UPREITs)和伞型下属合伙房地产投资信托DOWNREITs、“合股""(StapledStock)和“双股"(Paired Share),以及“纸夹""(Paper Clip)结构。 REITs不仅资金来源广泛,而且是以专业的人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选择及运作管理,因此在可运作的资金规范上、管理上及投资策略的制定上都具有先天的优势。 对于投资者而言,REITs风险低,回报稳定。首先,因为REITs一般是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发起并管理的,能够合理地选择投资的项目,并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所以,相对于我国的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房地产信托而言,从经营管理上大降低了投资风险。其次,由于基金的规模比较大,因而能广泛投资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最后,由于REITs投资于房地产,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有一笔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且收益率也比较可观。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达6.7%,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其风险却要小于一般的股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与债务融资相比,REITs是以股权形式的投资,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如果从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要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财务压力大,而且房地产企业也难以就那些短期内回报低的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由于REITs的分散投资策略,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值的规定比例,因而房地产企业不丧失对企业和项目的控制权和自经营权。[编辑本段]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房地产企业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首先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房地产证券化得到了迅猛发展,英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证券化业务。 2003年,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其资金管理采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颁布新规则允许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海外地产,并允许借款不超过持有房地产价值的45%。 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从而解释为什么了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尽管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对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这些国家对REITs的分配要求与税收条款相联系,尤其是美国的REITs发展基本上是税收优惠驱动,收入分配要求其实是避免双重征税的需要。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上市的REITs必须交纳地产税,REITs面临公司资本利得和地产税的双重征税。香港采用的是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的模式,除了对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结构中的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等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可见,美国的REITs是始终围绕着税法来发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显的税收优惠特征;而香港对REITs的规范不是通过税法中税收优惠的杠杆而实现,而是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对REITs的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规定,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驱动的特征,因而可以说香港的REITs是发展是专项法规型,这种模式对控制REITs这类新产品的风险有积极的作用。美国的 REITs的发展非常迎合市场的要求,所以可以说非常市场化,其REITs市场化导致的结构变异也得益于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以及其较成熟的金融体系;而由于REITs在香港的发展历史较短,所以REITs的形成仅仅是在各个专项法规要求的规范框架内,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上的变异。 我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1、加快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新的房地产投资工具,是一个需要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投资产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此目标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法规。其次,还可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另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快房地产信托专门人才的培养 加快、加强REITs的人才培养。发展REITs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信托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加强房地产信托人才的培养,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托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还需积极促进信托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 3、防范运作中的道德风险 从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运作经验来看,其经营与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受托人或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可以考虑在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中建立类似的受托人委员会,负责制订房地产信托的业务发展计划,并且要求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和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没有利益关系,还要创造一种环境或制度,尽可能使投资者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对REITs的发展就显得非常关键。另外,有限合伙形式能较好地解决约束和激励的问题,管理者承担的无限责任以及管理者的业绩回报制度,能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风险及利益有效地捆绑在一起,激励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项投资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4、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 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信托市场的诚信,保证信托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信托企业征信体制,划分信托企业信息类型,实现征信数据的开放;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标准化的信托企业征信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规范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大力发展信托企业信用管理教育。 5、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有的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关联方、并由关联公司进行担保,但信托合同中对此没有揭示,使投资者身处风险隐患而不知情。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在年报中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信息,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等。 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住房租赁市场远不如买房市场发达,租售比价严重不合理;房地产企业资金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房地产业投资风险增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中低价房供不应求,高档住房供大于求等问题,中国内地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建议定位于收购和持有适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住房,并辅以一定比例的经营性公建项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实现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当前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中国内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一是有助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适宜的租赁住房;二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专业化发展,使房地产融资、开发、物业管理和投资管理等活动相对分离,促进其效率和水平的提高;三是有利于丰富房地产直接融资形式,推进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有效利用社会闲置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大众和保险业提供了有适当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四是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在中国内地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具备良好的基础:一是租赁市场的需求潜力将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广阔市场。二是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日益成熟,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金融机构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金融秩序比较稳定,为信托基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国际和国内经验可资借鉴。近年来,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以多种形式为房地产投资及管理的各个阶段提供融资,推出了我国内地在功能上接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品,这些探索对设立信托基金均具有借鉴作用,并积累了一定经验。四是国内的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基金上市发行服务机构,也已具备为信托基金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五是投资者投资这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有收益的。把政府原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的资金整合起来,加上原来经济适用房“补砖头”的优惠政策以及土地出让金等,再加上社会投资和经营性公建的高租金收入,这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回报率不会太高,但一定高于银行存款。 1、可供选择的三种模式。 (1)信托计划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从结构上确立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职能,在保证基金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策略顺利实施的同时,有效地保护投资人 (委托人)的利益。目前的房地产信托计划上升到房地产基金的层次上,就要克服其在产品设计上的障碍:一是只具融资性,不具投资性;二是无统一交易平台,面临市场流动性问题;三是债权性质,使得不能像真正的REITs那样参与项目的管理和投资决策。 (2)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障碍少,以现有《公司法》和《证券法》为根本依据;二是现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监管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三是这种模式下的基金的股东即为公司股东,回避了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冲突;四是国际上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这种模式面临的问题有:一是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于主要以收购新的房地产项目而实现增长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障碍;二是面临着公司制下公司管理与房地产项目管理混杂所容易出现的潜在利润冲突问题。 (3)封闭式契约型产业基金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可借鉴我国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经验;二是避开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50%限额比例的限制;三是通过基金的结构从而引入对房地产项目的监管与管理。这种模式面临的问题有:一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基金持有人之间有利益冲突;二是缺乏法律依据。 2、选择信托基金。 在上述三种模式中,我们认为,利用现有的信托法规及信托制度,在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开展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基础上设立本基金,法律、政策障碍少,可行性强,试点工作成功的机会更大。 (1)相对完善的信托法律法规有助于基金的规范运作。2001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信托法律法规体制已经相对完善,便于基金规范运作及获得有效监督。 (2)现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本基金的设立奠定了基础。第一,此类计划广泛地投资于房地产,已经为房地产企业、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所熟悉,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第二,信托投资公司已经开始利用此类计划来探索设立本土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途径。如2003年12月北京国投推出的一个计划,就是直接购买一个商铺的产权,信托计划投资者的回报源自商铺的租金收入。该计划在运作原理上已经接近国际上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借鉴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的成功经验。 美国现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一部分是采用信托形式。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和台湾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也采用信托形式。采用信托形式成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属于实际上的“信托”;在台湾就明确地被称为“不动产投资信托”,而把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称之为“基金”。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借鉴香港证券投资基金模式时,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视作共同受托人,并分别赋予其管理基金和保管财产的义务,两者分别对基金管理不当和财产保管不当负责。但是按照我国信托法,共同受托人所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必须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保管不当负同一责任。因此,证券投资基金法与信托法存在冲突。 如果我们要借鉴新加坡或香港的模式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样面临着上述法律冲突。因此,我们认为,借鉴台湾的做法更适合我国内地现行法律体系,在现行信托法律体制框架内完全可以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信托基金设立形式。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信托基金采用契约型方式设立,由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设立信托的方式,发行信托基金受益凭证。参照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公募方式,上市交易,存续期间不得赎回,并按照国际惯例赋予其可以增发的功能。信托存续期不低于30年,信托到期终止后,经受益人大会协商可以延长存续期,也可采取发行新的信托基金的方法,按照协议价格或者公平市场价格收购原信托基金持有的物业,实现原投资者的资金退出。 2、信托基金的主要参与者。信托基金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和受益人。 3、受益人大会制度。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托基金可引入受益人大会制度,并在信托文件中对受益人大会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受益人会议相当于股东大会,可以就基金管理和运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如投资策略的改变、受托人的撤换、新受益证券的增发、基金终止等等。信托基金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充分发挥受益人大会的作用,规范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建立严密的风险内控制度。 4、收益及分配。信托财产所得各项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相关税、费等支出后,原则上将90%收益向受益人分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投资方式,投资者必须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享受投资收益。因此,基金只提供预测的收益率,而不就投资回报对投资者作任何承诺。 5、信托资金的运用。信托资金的运用,主要包括收购和持有适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经济型租赁住房,并辅以部分经营性的公建项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实现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1)收购房源。信托基金募集资金可收购现有适合租赁的住房,同时,信托基金还可收购符合信托基金运用方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定向建设的住房。定向建设住房的选址地块应为交通便利、邻近市区,具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及产业基础,有较强的土地升值空间,符合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地区,有利于保证物业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的稳定性。 (2)租金标准。租金构成原则上应包括折旧费、受托人和资产管理人费用、税金、维修费、投资收益五项因素。如在住房建设和运营中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租金水平。 6、配套优惠政策。信托基金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鉴于基金收购物业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为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信托基金试点项目的成功,政府可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如为信托基金定向建设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优惠政策,在信托基金运营中按照国际惯例免缴信托基金层面的企业所得税,对租金收入计征的营业税和房产税等统一按综合税率5%收取,对信托基金首次购买住房作为经济租赁房过户的契税、印花税予以免缴等政策优惠。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支付宝里能买吗?
放在心头,投资基金在支付宝里面是可以买买的。
开放式基金中有没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我认为我认为我认为我认为开放式基金(LOF),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 或“open-end funds”,汉语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不过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回,也要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 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它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或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股份,并可应投资者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股份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购买基金使基金资产和规模由此相应增加,也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卖给基金并收回现金使得基金资产和规模相应的减少。 开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随时向投资者发售新的基金单位,也需随时应投资者的要求买回其持有的基金单位。 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在激励约束机制、流动性、透明度和投资便利程度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 1、 市场选择性强。如果基金业绩优良,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资金流入会导致基金资产增加。而如果基金经营不善,投资者通过赎回基金的方式撤出资金,导致基金资产减少。由于规模较大的基金的整体运营成本并不比小规模基金的成本高,使得大规模的基金业绩更好,愿买它的人更多,规模也就更大。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对基金管理人形成了直接的激励约束,充分体现良好的市场选择; 2、 流动性好。基金管理人必须保持基金资产充分的流动性,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赎回,而不会集中持有大量难以变现的资产,减少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3、 透明度高。随履行必备的信息披露外,开放式基金一般每日公布资产净值,随时准确地体现出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上运作、驾驭资金的能力,对于能力、资金、经验均不足的小投资者有特别的吸引力; 4、 便于投资。投资者可随时在各销售场所申购、赎回基金,十分便利。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又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诚信、声誉,强调中长期、稳定、绩优的投资策略以及优良的客户服务。 作为一个金融创新品种,开放式基金的推出,能更好地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而且销售渠道包括银行网络,能够吸引部分新增储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改善投资者结构,起到稳定和发展市场的作用。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和封闭式基金的关系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不允许再接受新的入股票以及提出股份,直到新一轮的开放,开放的时候可以决定你提出多少或者再投入多少,新人也可以在这个时候入股。一般开放时间是1周而封闭时间是1年。 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介绍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与直接股权投资的区别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一般是为类指数型的证券化产品,对应的一般为资产包,而且其投资形式是投资资产收益权为主,针对的主体一般为一家或者多家的统一标准资产。可以简单的理解成是面。直接的股权投资一般是针对单一项目,或者单一主体的多个项目,基本没有抵押物,以入股的形式约定收益和分红。可以简单理解成是点。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把股权投资资产打包成前者的,不需要咬文嚼字。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哪些优势
我理解有两大优势:1、投资标的分散,降低价格波动风险;2、可在指定交易市场流通,流动性好。
房地产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差别
简单的说,房地产信托是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从合格投资者处募集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地产商融资,资金一般作为地产商的楼盘项目用资金。门槛一般是100万人民币,一般为固定期限12-24个月,合格投资者的收益一般固定设为预期年化7-13%。资金和收益按信托约定兑付。 可理解成信托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对接资金方和项目融资方,介入的项目一般为前期,4证齐全后,一般只能做同公司同一个项目。一只盘子较小,通常是6K万-3亿之间。目前国内做很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又称REITS,门槛一般是1000万人民币以上或者更高,期限比房地产信托长,有3-5年的,盘子一般比较大,几十个亿的都有。一般木有设固定预期收益率,通常设IRR。资金为大的地产投资机构,通过信托公司发行来投资各个地产项目的基金,可以投不同公司的N个项目。目前国内比较少还。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起源
REITs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初,由美国国会创立,意在使中小投资者能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获得不动产市场交易、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收益。在亚洲,最早出现REITs的国家是日本,由于日本的房地产公司众多,所以该市场在日本规模很大。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REITs初步试点的总体构架,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备,REITs一直未能正式启动。2011年,国内首个REITs专户,国投瑞银主投亚太地区REITs产品,完成合同备案,成为国内基金业首个REITs专户产品。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种类
从不同角度看,对 REITs 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1、根据组织形式,REITs 可分为公司型以及契约型两种。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为依据,通过发行 REITs 股份所筹集起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资产,REITs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进行基金的运作,面向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筹集基金份额,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终成为公司的股东。契约型 REITs 则以信托契约成立为依据,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而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契约型 REITs 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仅仅属于一种资产,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的法律依据与运营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约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灵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国占主导地位,而在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约型 REITs 则较为普遍。2、根据投资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类: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权益型 REITs 投资于房地产并拥有所有权,权益型 REITs 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如租赁和客户服务等,但是 REITs 与传统房地产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对房地产进行运营,而不是开发后进行转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混合型 REITs 顾名思义是介于权益型与抵押型REITs 之间的,其自身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的同时也在从事抵押贷款的服务。市场上流通的 REITs 中绝大多数为权益型,而另外两种类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权益型 REITs 能够提供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与更大的流动性,市场价格也更具有稳定性3、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闭与和开放型两种 REITs。封闭型 REITs 的发行量在发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发行新增的股份;而开放型 REITs 可以随时为了增加资金投资于新的不动产而追加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买入,不愿持有时也可随时赎回。封闭型 REITs 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不想持有时可在二级市场市场上转让卖出。4、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为公募与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许公开宣传,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发行时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严格的审批,可以进行大量宣传。私募型 REITs 与公募REITs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投资对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资金规模较大的特定客户,而公募型基金则不定;第二,投资管理参与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则没有这种影响力;第三,在法律监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规范的限制相对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监管通常较多。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货币市场组成部分吗?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是货币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货币市场包含信托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货币市场通常由拆借市场、票据市场(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市场等)、大额定期存单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等组成。
什么是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中过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
REITs的特点在于: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REITs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1%),亚洲REITs的平均收益最低(7.6%);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REITs收益率迅速下降至-9.2%,而北美地区的REITs则取得了12.0%的平均收益。可见,在不同时间区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景气程度往往大相径庭。REITs的魅力在于: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者股票来进行募资,并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专门投资机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采取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收益来自( )。
【答案】:D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者股票来进行募资,并将这些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专门投资机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收益来自稳定的股息和证券价格增值。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
租金、房价上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由不同投资者共同出资,用于投资房地产相关项目的基金。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是租金收益,指基金所持有物业的出租所带来的现金流;其二是房价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即基金所持有物业价值的上升所带来的增值收益。此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物业有增值潜力且经过精心开发和管理,就可以提高租金收益和资本利得,从而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更多的价值。在进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时,需要仔细评估市场环境和基金的实际情况,以及充分考虑投资风险与回报的平衡问题。
什么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起源于美国,最早出现于1962年。 它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意在使中小投资者能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获得不动产市场交易、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收益。从国际范围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产品纯属私募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据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国家展开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银行一系列的政策性信贷紧缩政策,使得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缺点显露出来。于是,构建渠道多元化、高效并且有利于风险分散的房地产金融成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正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公司信贷资金加强了管理,在政策高压下,房地产公司为了保证资金链条而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从而推动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如下: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股息和资本增值。1、股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通常会在每季度向投资者发放股息,这些股息来自于租金收入和其他运营收入。投资者可以选择把这些股息再次投资到基金中,也可以取出来享受现金流。2、资本增值:随着时间推移,基金管理人会通过管理资产、升级物业、进行市场营销等手段提高物业价值,从而提高基金资产净值。如果投资者在未来将基金份额出售,可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与市场情况和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密切相关,不能保证固定收益。投资者应该对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什么特点?
1.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流动性较差,投资者很难在短期内将其兑换成现金。当投资者急需资金而要将房地产变现时,经常要遭受损失。相比而言,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则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为大多数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份能像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能很快地将其持有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转换为现金。2.作为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基础的房地产,具有较强的保值、增值功能,可以很好地防止通货膨胀给资产所有者带来的损失,当物价持续上涨时,房地产物业的价值也会跟着上涨。而且,由于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房地产物业的价值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升高。以房地产物业为资产基础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的股票价值也会随之上升。因此,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较好的保值类投资工具。3.不同的投资项目,其风险和预期年化收益是各不相同的,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可以将投资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将资金投资于多样化的物业类型,分散了风险,有效地保证了投资者的资产组合效益。同时,由于它由专业的人员进行投资理财,克服了个人理财的专业知识限制。拓展资料;1.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2.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为:1、向市场上发售受益凭证。2、汇聚大量中小投资者的闲置资金。3、凭借自身的专业投资能力参与房地产市场上的项目即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什么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它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其特点为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以及长期回报率较高。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其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房地产信托基金是什么?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介绍?
简介:原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公司已于2001年2月28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撤消,由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原有相关业务并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清算工作已结束。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决定,将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深华新(000010)的27,987,456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9.04%)由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于2001年2月8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撤销,据财金[2001]49号意见,该公司原有投资业务划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为天颐科技(600703)第二大股东,持有天颐科技法人股2,860,000股(占总股本2.39%),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原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天颐科技法人股2,860,000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划转给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据此,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天颐科技法人股2,860,000股,占总股本2.39%,为天颐科技第二大股东。经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确认,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647)41.8%股权,计2237万股,作为实业投资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承接。法定代表人:陈玉华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8号
哪些金融机构能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银行自有资金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吗?信托呢?
根据《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银行和信托自有资金必须到相应的证券公司开通相关业务才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1、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2、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3.首批6家券商(2010年3月19日)中信证券(600030)国信证券海通证券(600837)国泰君安 (香港上市)光大证券(601788)广发证券(000776)4.第二批5家券商(2010年6月8日)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600999)华泰证券(601688)银河证券5.第三批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2010年11月25日)宏源证券(000562)国元证券(000728)长江证券(000783)兴业证券(601377)安信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投证券方正证券(601901)长城证券齐鲁证券西南证券(600369)
全国十大信托公司排名
全国十大信托公司排名如下1、中信信托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点74%。2、建信信托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3、华润信托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4、五矿信托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5、中融信托中融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是63.5%和36.5%,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中排名第五。6、交银信托交银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家特批的第一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5%,后者持股比较15%。7、光大信托光大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水市财政局控股,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8、华能信托华能信托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开展信托业务,业务范围遍及全国。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上海信托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控股。10、中航信托中航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和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控股。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5、中融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中融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是63.5%和36.5%,现资产规模7708亿元,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中排名第五,结合中融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6、交银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交银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家特批的第一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5%,后者持股比较15%,现金资产规模7517亿元,落后中融信托仅100多亿,结合交银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7、光大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光大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水市财政局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23.42%,21.58%和4%。现金资产规模7182亿元,结合光大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8、华能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能信托(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开展信托业务,业务范围遍及全国。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8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是67.92%,31.48%,0.16%,0.16%,0.09%,0.08%,0.07%,0.03%。现金资产规模6990亿,结合华能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9、上海信托(地方政府背景)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为97.33%,2%和0.67%。现金资产规模达6728亿元,结合上海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10、中航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中航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和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现金资产规模6489亿元,结合中航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
五矿国际信托是蓝盾股份公司吗
不是。蓝盾发布公告《*ST蓝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股东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于2023年3月27日合计减持19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85%。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光大信托董事长正式变更为冯翔,他曾担任过哪些职务?
他曾经担任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书记。光大信托董事长正式变更为冯翔4月12日,光大信托宣布,经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冯翔同志为公司董事兼董事长,闫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2021年4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批准冯翔同志担任董事、董事长。根据公告,根据《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光大信托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冯翔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据光大集团官网显示,冯翔此前在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工作,主要负责推进光大集团的E-SBU协同战略。此外,冯翔还担任光大集团电子SBU六大协调委员会执行办公室主任。今年1月22日,光大信托在官网发布的《冯翔任光大兴陇信托党委书记》新闻中宣布,光大集团宣布新任命,冯翔出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拟任董事长,闫被解除光大信托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并表示“另有任命”。被誉为光大信托“灵魂人物”的严,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在执掌光大信托之前,严曾担任中国光大银行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2014年,光大信托在甘肃信托的基础上成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严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获委任为光大信托总裁。在执掌光大的六年时间里,光大信托发展迅速,从行业倒数第三到今天的前十,2014年底资产不足600亿,2020年底超过1万亿。这样的精英突然被辞退,也给外界带来了很多疑惑。对此,你怎么看呢?
有哪些房地产企业发行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房地产企业如下: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保利协鑫地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托牌照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这么多公司没拍照也能开展信托业务?
信托牌照即信托公司的经营资质,也就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入门信托及相关业务的门槛。没有牌照也在开展业务的,开展的应该不是发行信托计划业务,而是第三方理财公司范畴,是代销信托产品的公司。由于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每个行业都要受到极其严格的约束。但是信托投资的经营范围却相对宽泛,作为唯一一个可以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行业,信托牌照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信托是一种可以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业市场的金融行业,其独特的制度设计赋予了信托功能的多样性和运用的灵活性。依托于此种特性,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融资业务、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股权投资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几乎全部金融业务。
五矿信托鼎安底层资产是什么
阳光城的项目。作为央企五矿旗下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金融机构,五矿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是最近几年规模快速增长的信托黑马。五矿信托与地产渊源颇深,可谓是深度绑定。五矿信托鼎安底层资产是阳光城的项目。简单来说,底层资产是指资金的最终投向,它很大程度上会决定理财资金的安全。
光大信托瑞赢怎么样
好。1、坚持稳妥。光大信托始终坚持以信托客户追求稳健的需求为中心,准确定位“稳健收益、分散风险、控制回撤”的投资目标,不断发挥信托投资范围广和灵活的优势。2、靠谱。光大信托瑞赢很靠谱的,都是有备案,可以查阅的。
信托产品包含了哪些要素
会计初级证考试题型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会计初级证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这两门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当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待官方发布成绩查询公告后,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成绩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成绩。本答案操作环境:品牌型号:联想X220系统版本:Windows7浏览器:谷歌Chrome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多少本文主要讨论了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情况,分析了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涨跌幅限制的作用及其对市场的影响。结论是,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有助于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1.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渊源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下发了《关于股票涨跌幅限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股票涨跌幅的限制。200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股票市场涨跌幅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股票市场涨跌幅的限制。2.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200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实施了沪深两市股票涨跌幅限制制度,其中,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为10%,即每日涨幅不能超过10%,跌幅不能超过10%。二、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规定1.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创业板每日涨幅不能超过10%,跌幅不能超过10%,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沪市创业板,还适用于深市创业板。2.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可以进行调整,如在某股票的涨跌幅超过10%时,可以对该股票进行涨跌幅限制。三、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作用1. 防止股价的过度波动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防止股市的过度投机,维护市场的稳定。2. 稳定资本市场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稳定资本市场,防止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四、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对市场的影响1. 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效率。2. 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有助于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涨跌幅限制的作用及其对市场的影响,得出了上述结论。
什么叫信托通道类业务
怎么解决提款却不出款的问题提款却不出款是指在提款时,银行卡里的余额显示已经扣款,但是收款方却没有收到款项,这种情况让很多人感到困惑,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怎么解决提款却不出款的问题。 一、检查提款信息是否正确首先,提款却不出款的原因可能是提款信息有误,比如提款账号、收款人姓名、收款银行等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款项无法正确到账。因此,在提款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提款信息,确保提款信息正确无误。 二、检查银行卡余额是否正确其次,提款却不出款的原因可能是银行卡余额显示有误,比如提款时,银行卡余额显示已经扣款,但实际上款项并没有扣除,这时候就需要检查银行卡余额是否正确。 三、检查收款方是否收到款项再次,提款却不出款的原因可能是收款方没有收到款项,这时候就需要检查收款方是否收到款项,如果收款方没有收到款项,就需要联系收款方,确认款项是否到账。 四、检查提款银行是否有问题,提款却不出款的原因可能是提款银行有问题,比如提款银行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款项无法正常转出,这时候就需要联系提款银行,查询提款银行是否有问题。总之,提款却不出款的原因有很多,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仔细检查提款信息是否正确、银行卡余额是否正确、收款方是否收到款项、提款银行是否有问题等,只有仔细检查,才能找出问题所在,才能有效解决提款却不出款的问题。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多少本文主要讨论了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情况,分析了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涨跌幅限制的作用及其对市场的影响。结论是,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有助于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1.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渊源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下发了《关于股票涨跌幅限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股票涨跌幅的限制。200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股票市场涨跌幅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股票市场涨跌幅的限制。2.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200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实施了沪深两市股票涨跌幅限制制度,其中,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为10%,即每日涨幅不能超过10%,跌幅不能超过10%。二、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规定1.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创业板每日涨幅不能超过10%,跌幅不能超过10%,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沪市创业板,还适用于深市创业板。2.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可以进行调整,如在某股票的涨跌幅超过10%时,可以对该股票进行涨跌幅限制。三、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作用1. 防止股价的过度波动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防止股市的过度投机,维护市场的稳定。2. 稳定资本市场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稳定资本市场,防止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四、创业板涨跌幅限制对市场的影响1. 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效率。2. 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实施,有助于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创业板涨跌幅限制的历史背景、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涨跌幅限制的作用及其对市场的影响,得出了上述结论。
信托持股的股票有哪些?
信托持股的股票主要有木林森,南华生物,新华百货,粤泰股份,迪贝电气,山西焦化,登云股份,乾照光电等,其余的信托持股,你可以通过查看每个股票的十大流通股东,如果有信托持股,一般都会出现在流通股东里面。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兴业信托控股
尽管正面临资本监管趋严的大环境,然而在资本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兴业银行还是决定继续“加码”下属信托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兴业信托)。而经过此次增持,兴业银行所持股本比例也将升至73%。“经过行业整顿后,信托业已走上稳步发展之路,信托公司的收入水平、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均比以往大幅提高,这使得各路资金均对信托牌照青睐有加。兴业银行作为第三家拥有信托牌照的银行,在目前银行业经营日趋激烈的今天,也正是看重其信托子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才做出斥资增持股份的决定。”一位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信托公司具有不但可以开展贷款、同业拆借、融资租赁等业务,还具有其他金融业公司一般没有的在实业领域进行投资的资质或能力,因此信托牌照也是众多机构争抢的重点。而与信托信托公司在制度、资源等诸多方面具有较强互补性的商业银行,更是具有先天的优势。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为了实施综合经营的发展战略,纷纷收购信托公司。除兴业银行外,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也纷纷将信托公司揽入怀下,这也成为我国银行业加快综合经营步伐的一个缩影。日前,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已成功受让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兴业信托4.9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经过此次收购,兴业银行所持兴业信托的股份比例,也增至56.08%。兴业银行此前公告曾表示,此次收购总收购价款不超过8175万元。资料显示,兴业信托的前身联华信托成立于2003年3月,是福建省(不含厦门特区)唯一一家信托公司,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2011年1月30日,兴业银行通过分别受让新希望[19.10 1.60% 股吧 研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原联华信托15.69%股权、25.49%股权、10%股权,成为原联华信托的控股股东。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信托资产总额8.78亿元,负债总额0.57亿元,所有者权益8.21亿元,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46亿元,同比增长374.28%。在近年来掀起的参股信托公司的大潮中最为积极的当属各家银行。目前,国内银行因缺乏信托牌照,所以很多业务受到限制。而信托公司业务上可以投资多个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投资的短板,这对于目前都在研究新的业务和增长机会的各商业银行来说极具吸引力。最为关键的是,对于那些将打造金融控股集团为最终目标的银行来说,拥有一张稀缺的信托牌照是必须的。在相继占据基金、保险、证券等混业经营“据点”后,信托平台已成为这些巨头拿下金融“全牌照”的必由之路。业内人士表示,兴业银行在数月后,即迅速加码兴业信托,除了看中信托领域的未来发展之外,也是为目前面临经营竞争激烈的主业拓展生存空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借以实现盈利模式转变的一个保障。
长安信托有没有绿色信托?
长安信托有的,长安信托2018年设立了“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昆山公交集团将未来三年的公交经营客票收益权,委托给长安信托进行资产证券化。昆山公交集团将资产证券化获得的资金,用于引入绿色新能源客车,逐步替换现有传统能源车辆,实现昆山市公共交通节能减排、市民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
兴业证券和兴业信托哪个好
兴业信托好。1、兴业信托2022年存续信托业务规模已达2740.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31亿元,利润总额11.93亿元,净利润9.32亿元,兴业信托股东实力雄厚,可持续发展前景良好。2、兴业证券经营营收和扣非净利润稳定性差了点,盈利能力有所下滑,虽然对比真个A股,兴业证券的业绩算好的,但是同行相比,兴业证券的业绩却是泛善可陈,尤其与股本相近的券商相比,兴业证券的业绩可以说是算差的。盘子大,业绩又没有亮点,当然就更不会吸引到资金的眼光。
怎么能查到华宝信托最新持股
华宝信托股票操作分析http://www.10gudong.com/gdzx/smhxt/2010/02/26/1502492466.html到这个地址来看。如果你想查其他信托的,可以直接 在首页的搜索引擎中搜索。也可以通过浏览方式来看。有问题可以到我的空间去,加我为好友,我来告诉你。
华宝信托和海信证券哪个好
华宝信托好。1、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多项行业领先秉承宝钢集团一贯的严谨规范风格,华宝信托始终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谨慎经营、努力创造,业绩持续良好。2、持续创造价值。华宝信托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06年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6-2011年累计清算信托项目541个,成功兑付率100%。
国家现在有四大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各类别的公司,它们对客户的性质区别是什么?
银行有两种,一种是中央银行,一种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作用(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中央银行是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国家机构。主要职能是代理国库;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向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管外汇和黄金准备;制订并监督招待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即常说的制定货币政策。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如何开展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
亲,您好,开展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展开和银行新的通道业务合作模式。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可以创新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在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中,项目可以由银行发起主导,对于合作银行来说,有利于风险从银行体系脱离出来,帮助银行实现非标转标。另外,商业银行在放出贷款的同时,将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信托公司也可以主导项目发行,利用银行闲置短期资金过桥。在此类业务合作过程中,还可以观察银行转型发展中的其他需求,展开其他合作。二、是拓展和保险、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合作模式。 保险资金的特征是期限长、成本较低,同时安全性要求较高,在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产品发行端可以考虑合作。券商、基金子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人则起到重要作用,信托公司可以与基金子公司、券商合作发行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三、是开展消费信贷的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 中腾信主导的“消费信贷”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底层资产为消费信用贷款,同时近期还有“京东白条”等以消费类资产为托底资产的ABS产品,为信托公司业务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消费信贷极度小额分散,属于优质资产,中腾信这款“消费信贷”项目在深交所发行不到一周就完成了募集。信托公司可以以此思路展开消费金融业务。四、是通过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设计,促进PPP等中长期融资项目的开展。 信托公司对PPP项目一直态度积极,但落地项目不多,其中一个制约因素就是信托资金的期限。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满足企业的较长期限融资需求,为信托产品提供了流动性支持。对于其他有较长期限融资需求的项目,也可以以此思路开展合作。五、是利用自营资金开展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提高资金流动性并赚取利差。 昆仑信托“畅行资产”项目的过桥资金为昆仑信托的自有资金,以此思路,在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公司可以用自营资金提供过桥,形成的信托受益权又可以证券化,循环操作,提高自营资金的流动性并赚取利差。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可以掌控的资金,实现业务的滚动扩张。
海航万亿债务重整落幕:集团将变信托计划还债
海航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以来,共接收2万亿债权申报,最终确认债权1.1万亿,截至9月30日四个重整程序二债会召开,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工作距离收尾仅一步之遥,接下来将等待法定裁决。 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2021年度第41周安全生产经营例会上,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通报了上述情况。 在此之前的2月10日,海航集团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旗下的资产分为四块各自重整,其中*ST海航(600221),*ST基础(600515)和*ST大集(000564)三家上市公司单独重整,海航集团等321家企业合并重整。 “不到8个月,用最短的时间、高质量推进了最大破产重整案二债会的顺利召开,接下来将综合二债会整体情况,待债权人于 10月20日 前依法完成表决后等待法院裁决,预计11月将完成相关法定程序。”顾刚说。 详解三家上市公司债务偿还方案 在9月27日至30日分别召开的四个二债会上,海航三家上市公司和海航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也相继浮出水面,其中, *ST 海航 与 *ST 基础 找到了战略投资者,通过战投注入资金以及股票抵债或留债的方式,财务费用大幅降低。 *ST 海航的战略投资者为辽宁方大集团, 将向海航航空主业投资 380亿元 ,并且还有额外30亿元的风险化解资金。 顾刚透露,方大拟投入的380亿中,海航控股将获得约250亿现金流补充,在全面清偿经营性欠款后,海航航空主业账上还可能有100亿现金用于企业经营,这有利于海航航空主业恢复到一个运营状况 健康 的企业,并可以抵抗仍然持续的疫情常态化冲击。 根据第一 财经 记者获得的*ST海航重整草案,共 计4915家债权人 申报 9215 笔债权 , 申报金额合计3,972.09亿元 。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 确认的债权 共计约 1612.93 亿元 。 这1600多亿的债务,除了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以及每家普通债权人 10万元 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大多数以留债,股票抵债和债务转移至海航集团清偿的方式解决。 对此,多位专业人士对记者分析,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债权越小损失越少,比如10万以下能够全额收回,10万以上的部分就要打折了。具体打几折要看*ST海航未来的股价,以及海航集团承担的64.38%部分怎么还(这部分在海航集团二债会的重整草案中明确了通过信托计划的形式清偿)。总体来看,海航经营越好,股价越高,债权人的损失会越小。 *ST基础的战略投资者是海南国资企业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发控”),共有3242家债权人申报4,937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 1,888.62 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确认的债权共计约 951.99 亿元 。 *ST基础的债务偿还方式与*ST海航类似 , 除了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以及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大多数以股票抵债或留债方式偿还。 *ST大集的情况稍好些,因此计划待重整完成后再引进战略投资者。共有5,696家债权人申报7,304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 332.25亿元 。这些债务同样以留债或抵债的方式清偿,每家普通债权人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超过1万元的部分以供销大集股票抵债。 海航集团变信托计划实控的持股平台 相比几家上市公司,海航集团等321家合并重整的企业,债务规模更加庞大。截至9月13日, 共计64,368家债权人 申报 168,814 笔债权 ,申报金额合计 14,606.33 亿元 。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 确认的债权共计约7,467.02亿元 ,暂缓确定的债权共计约 895.66 亿元 。 在已经确认的 超过7000亿 的债权中,除了需要优先偿还的 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有担保债权,还有涵盖大量个人理财投资的普通债权人: 购买海航理财产品的人数 超过5万人 ,申报债权 规模近300亿,其中也包括不少海航的员工 。 而由于海航整体 已经资不抵债数千亿( 截至2021年2月10日,321家公司经合并抵销后资产总值为2532亿元,负债总额1.04万亿,净资产为 -7858 亿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排除优先债权的顺位,属于 普通债权的理财债权人获得现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为海航所有有价值的资产,基本上都设置了抵质押。 不过,由于购买海航理财产品的人数众多,在此前举行的一债会上,管理人和工作组就透露,希望能够尽力给理财债权人更多的清偿保障。最终, 在得到机构债权人的同意下 ,一度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 海航集团才挤出了17亿元 ,用于普通债权的现金清偿—— 每人获得3万元现金的兑付额度 。 另据记者了解, 辽宁方大 和 海发控两家战略投资者,还分别愿意拿出30亿现金/部分*ST海航股票,以及2亿现金/5亿*ST基础股票“救助”个人理财债务人 。不过由于这部分额外的 救助资源由第三方提供 , 并不是海航的资产也不是程序内的资产 ,因此追加的现金和股票也没有写进重整草案,而是通过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由理财债权人 自愿选择 是否接受。 普通债权人剩余的债务,则将通过 “ 信托计划”清偿 ,而 信托计划的成立 ,也是海航 的万亿债务在未来陆续偿还的主要载体 。 目前暂定的六家业务管理平台公司包括 :航空集团(航空运输)、三亚翊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三亚翊航,机场运营)、金海智造(船舶制造)、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酒店商业)、资本集团(金融服务)、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等 。 而未来海航集团本部则将 新设一家发起人公司 ,发起人公司再新设一家 总持股平台 公司,持有上述六大业务管理平台公司的股权。 与此同时,发起人公司将作为委托人, 成立信托计划 ,并将持有的总持股平台的股权以及对各业务板块的应收款债权注入信托计划,作为 信托财产 ,信托计划还通过总持股平台实现对所有信托底层资产的实控及管理, 即将321家公司的全部资产纳入了信托计划 。 而321家公司的 全部债务也 将归集至发起人公司,并以发起人设立的信托计划份额受偿,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分别获得优先份额和普通份额,并 根据所持份额分享信托收益 。 根据重整草案,信托计划项下的 信托收益,来源于其持有的股权资产的分红、处置收益以及应收账款的变现、处置,最终来源于重整完成后底层资产的经营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未来战略投资者的投入以及持有的引战平台公司股权 的未来分红。不过对于 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及信托受益权期限 等具体细节,草案中并未明确。 也就是说,如果重整成功, 海航集团将变为由债权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来管理/运营的持股平台 ,未来债权人能从信托计划中受偿多少,需要看信托计划处置资产,寻找战略投资者和旗下资产经营收入的具体情况。而 海航原老股东团队的权益将全部清零,包括海航方股东的出资人,以及海南省省属国资股东的出资人,他们的股权都转移至债权人享有。
abs和信托的区别
国内资产证券化的设立方式包括两个: 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在证监会的监管体系下,在交易所为主的市场发行和交易 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在银监会的监管体系下,在银行间市场为主的市场发行和交易 但是不管是资产管理计划还是财产权信托,其依托的都是信托(或者说类信托)的法律关系,因为资产管理计划的法律基础是《证券投资基金法》。 因而你可以理解为在我们国家的金融市场上,信托(或类信托)法律关系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但信托计划(财产权信托)是设立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之一。
abs和信托的区别
国内资产证券化的设立方式包括两个: 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在证监会的监管体系下,在交易所为主的市场发行和交易 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在银监会的监管体系下,在银行间市场为主的市场发行和交易 但是不管是资产管理计划还是财产权信托,其依托的都是信托(或者说类信托)的法律关系,因为资产管理计划的法律基础是《证券投资基金法》。 因而你可以理解为在我们国家的金融市场上,信托(或类信托)法律关系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但信托计划(财产权信托)是设立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之一。
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基金,私募.怎么排
(一)、银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内向企业投资,但并不禁止在境外进行投资,故目前商业银行多通过在香港等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参与PE投资。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据此银行可通过理财产品购买信托产品的“银信合作”模式,间接参与私募投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对银信合作投资私募股权的监管,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间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有了政策障碍。3、《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正式放开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据此,商业银行可以以并购贷款的方式参与并购基金的收购业务。(二)、信托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2、《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允许将信托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并对操作细节、要求进行了规定。(三)、证券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基金子公司方式设立或管理私募股权基金。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修订)》、《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只能投资于标准化金融产品,不能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因此,资产管理计划往往通过购买信托计划的方式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据此,证券公司可通过将基础资产证券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中去。(四)、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但对管理人、投资条件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主要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第四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第七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第八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第九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第十条 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八、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十九、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二十、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限制。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五、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文号:银监发(2010)72号6、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个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类别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十八条 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第十九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具有与其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中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二)、信托7、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风险,结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精神,现就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五)货币性资产充足,能够承担潜在的赔偿责任。(六)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所需的专业团队和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人员应达到3人以上,其中至少2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七)具有能支持股权投资业务的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八)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二、本通知所指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投资业务,不包括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投资于金融类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三、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资格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申请书。(二)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股权投资业务的内部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的评估报告。(三)最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四)最近三年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包括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等合规性描述和每年重大事项临时披露的次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五)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高管人员和主要从业人员名单、专业培训及从业履历。(六)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对股权投资业务的支持情况说明。(七)董事会同意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声明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九)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四、信托公司申请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由属地银监局审批;银监分局负责初审并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银监局审批。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直接报银监会审批。审批机构自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信托公司取得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资格后,可以按照有关法规自行开展业务。五、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和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等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20%,但经中国银监会特别批准的除外。六、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参照《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制定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尽职调查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审慎开展业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七、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投资于关联人,但按规定事前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二)不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不得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三)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不得超过5年。八、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在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公司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投资运用范围和方案、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说明、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团队简介及人员简历等内容。九、信托公司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托公司,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可以高于30%但不超过50%,2010年1月1日后,该比例超过30%的,不再新增贷款类集合信托计划,直至该比例降至30%以内:(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十、信托公司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但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可向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二)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控股股东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但发放贷款的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除外。(三)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35%(经济适用房除外)。信托公司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方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间接融资适用前款规定。信托公司向只取得“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信托贷款的,应在相应的信托合同中以显著方式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并在后续管理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十一、严禁信托公司以商品房预售回购的方式变相发放房地产贷款。十二、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本通知要求从事业务活动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暂停或取消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或业务资格,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或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措施。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银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适用本通知规定。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银监分局、信托公司,认真遵照执行并总结经验。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中国银监会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9、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第二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应当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相一致。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现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三)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股权投资信托的人员达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经验;(四)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三)、证券1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一、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应当设立子公司(以下称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二、直投子公司限于从事下列业务:(一)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二)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三)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四)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五)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12、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第六条直投子公司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一)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二)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直投子公司不得开展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15、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四)、保险16、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第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第十二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17、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三条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以下简称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行为。第六条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必须遵循稳健、安全原则,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审慎投资运作,有效防范风险。第九条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二)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具有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和跨业管理能力;(三)建立资产托管机制,资产运作规范透明;(四)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五)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六)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七)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间接投资股权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三)、(五)、(七)、(八)项规定外,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前款第(二)、(四)项的限制。前款所称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第十条 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已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三)投资管理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四)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且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1名;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企业运营、财务管理、项目融资的专业人员;(五)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且历史业绩优秀,商业信誉良好;(六)具有健全的项目储备制度、资产托管和风险隔离机制;(七)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跟进投资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八)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九)最近三年未发现投资机构及主要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一条 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有关服务,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三)、(八)、(九)、(十)项规定;(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业务资质;(三)熟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交易结构,且具有承办股权投资有关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四)与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的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机构,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专业团队成熟稳定,拥有不少于6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为保险资金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第十二条 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该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三)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和商业信誉良好;(四)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五)具有市场、技术、资源、竞争优势和价值提升空间,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现金回报,并有确定的分红制度;(六)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七)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资产产权完整清晰,股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瑕疵;(八)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规定允许且事先报告和披露的除外;(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保险资金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股权。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保险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第(二)、(四)、(五)、(八)项限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
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的业务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信托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则。第三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第四条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3C级(含)以上;申请以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最近年度监管评级应当达到2C级(含)以上,且已开展套期保值或套利业务1年以上。(二)具有完善有效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三)具有接受相关期货交易技能专门培训半年以上、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从事相关期货交易1年以上的交易人员至少2名,相关风险分析和管理人员至少1名,熟悉套期会计操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人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记录;期货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直接参与期货交易活动或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四)具有符合本指引第六条要求的IT系统。(五)具有从事交易所需要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六)具有严格的业务分离制度,确保套期保值类业务与非套期保值类业务的市场信息、风险管理、损益核算有效隔离。(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业务资格,由属地银监局初审,报送银监会审批。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直接报送银监会审批。第六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IT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可靠、稳定、高效的股指期货交易管理系统及股指期货估值系统,能够满足股指期货交易及估值的需要;(二)具备风险控制系统和风险控制模块,能够实现对股指期货交易的实时监控;(三)将股指期货交易系统纳入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四)信托公司与其合作的期货公司IT系统至少铺设一条专线连接,并建立备份通道。第七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八条 信托公司以套期保值、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制定详细的套期保值、套利方案。套期保值方案中应当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套利方案中应当明确套利工具、对象、规模、套利方法、风险控制方法等内容。第九条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充分研究、及时评估、实时监控并督促信托业务管理部门及时调整风险敞口,确保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的可行性、有效性。第十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选择适当的客户,审慎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信托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信托合同前,应当了解客户的资产情况,审慎评估客户的诚信状态、客户对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签字确认。第十一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应当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托管机构应当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信托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在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托公司应当在信托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如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对信托资产总体风险的影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第十四条 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一)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二)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须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三)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权益类证券市值和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合计价值,应当符合信托文件关于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四)银信合作业务视同为集合信托计划管理。(五)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第十五条 信托公司单一信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股指期货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80%,并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第十六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信托规模变动等信托公司之外的原因致使股指期货投资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信托公司应当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调整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再次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第十七条 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信托业务终止的,应当在清算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第十八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选择的合作保管银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资产托管业务部门,配备熟悉股指期货业务的专业人员;(二)有保管信托财产的条件;(三)有安全高效的针对股指期货业务的清算、交割和估值系统;(四)有满足保管业务需要的场所、配备独立的监控系统;(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业务选择的合作期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中金所的会员分级制度,具备全面结算会员或者交易结算会员资格;(二)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B级(含)以上;(三)具备二类或二类以上的技术资格;(四)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准备金余额。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信托业务时,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自主决策。信托文件事先另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为信托业务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第二十一条 前条所称投资顾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有合格的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和研究团队,团队主要成员通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从业记录,并有可追溯的证券或期货投资管理业绩证明;(四)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的后台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应当就第三方投资顾问管理团队的基本情况、从业记录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第三方顾问选聘规程,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三条 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时,要做好交易实时监控和与第三方的即时风险通报。信托公司应该建立与第三方的多渠道联系方式,保证能够即时传达风险指令,并具有盘中按照净值管理要求进行自主调仓的管理能力。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信托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二)为股指期货信托产品设定预期收益率;(三)利用所管理的信托财产为信托公司,或者为委托人、受益人之外的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四)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指期货价格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五)法律法规和银监会、中金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实施前,信托公司已开展的信托业务未明确约定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不得投资股指期货。变更合同投资股指期货的,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取得委托人(受益人)的同意,同时对相关后续事项做出合理安排。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