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

按债券发行方式分类

按债券按照以下发行方式分类:(一)按照期限划分(二)按是否记名划分(三)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四)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五)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六)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七)按发行方式分类

公司债发行流程

法律主观:发行公司债券也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但也不是随便哪个公司都可以发行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2、你的企业存续时间必须超过三年,并且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40%;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如果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我国债券发行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债券发行方式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发行要求

  不同类型企业债券的发行要求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类型企业债券,发行要求也不一样。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债权的发型要求,欢迎阅读参考!   一、平台债的特殊要求   1、主体资格认定   拟发债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及《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等文件精神,并已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加强管理和清理规范后的平台公司。上报发行申请材料时地方政府应出具相关文件对拟发债企业的主体资格加以确认。   2、收入结构要求   (1)拟发债企业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其自身收益,该自身收益除项目本身经营性收益外,还可包括已注入平台公司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车辆通行费收入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2)铁路投资公司、地铁及高速公路公司发债,对其前期营业收入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3、发行规模认 定   (1)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作为资本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已注入的,在计算发行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对于在财预〔2012〕463号文件下发后注入的上述性质的资产和土地,需从平台公司资产中剥离,如前期已发行过企业债券,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相应换入有效资产。   (2)对政府应收账款说明产生原因、还款计划、政府还款安排措施。应明确以具体地块(红线图)出让收入作为还款资金来源。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应适度调减发债规模。   (3)发债规模尽量与地方政府财力和企业实力相匹配,原则上申请发债规模不能超过所在地政府一般预算收入。   4、提前分期还本要求。   二、保障房债券的特殊要求   对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发债申请列入审核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保障房类项目手续要求如下:   1、发债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保障房项目应纳入省级保障房计划,或省级政府与地市政府签订的保障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严格限定在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内。对省级计划和目标责任书之外的住房建设项目发债融资,按照一般企业对待。   2、保障房项目的审批、土地、环保等文件应齐备,偿债资金来源明确。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不得采取政府回购方式回笼资金。   3、将50%(含)以上募集资金用于纳入省级计划(规划)的保障房项目,以及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发债申请,纳入审核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性旧城改造、城乡一体化项目仍按照正常发债企业申请对待。   4、需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关于保障房情况的说明文件及目标责任书等。   三、中小企业集合债的特殊要求   1、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单个企业发行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全额补充企业营运资金,但须由所在地市政府承诺其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对于民企需要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了解更为充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籍、个人及家庭主要资产、持有企业股权等。   四、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要求   1、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可以是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具备固定收益类产品承销经验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也可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联合主承销。   2、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由单一企业(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   3、发行人、发行人所在地市政府和负责转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在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政府应在协议中承诺提供不低于债券发行规模5%的风险缓释基金,并制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核查债券募集资金转贷情况。   4、商业银行在办理募集资金转贷业务时,应按照自营贷款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慎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对象,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放款。   5、商业银行应在自营贷款和债券资金转贷业务之间设置防火墙,转贷利率综合水平应不高于自营贷款利率综合水平。   五、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分类管理的规定   1、为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以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有保有控,支持重点,防范风险,处理好推进改革、提高效率和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   2、属于“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的情况包括:   (1)主体或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   (2)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担保的债券;   (3)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且债项级别在AA+及以上的债券;   (4)资产负债率低于30%,信用安排较为完善且主体信用级别在AA+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   (5)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债券。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包括并仅限于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和财政百强县(暂按2012年财政统计年鉴数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非财政百强县不在此列;   (6)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7)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3、属于“从严审核类”的情况包括:   (1)募集资金用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发债申请;   (2)资产负债率较高(城投类企业65%以上,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75%以上)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下的债券;   (3)企业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或为其提供承销服务的券商有不尽职或不诚信记录;   (4)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类企业;   (5)企业资产不实,运营不规范,偿债保障措施较弱的发债申请。   4、除符合“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两类条件的债券外,其他均为“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进行融资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债务融资,另一方面是通过权益融资。这两种方式都是企业融资的仅有的方式,债务融资中包含了债券融资,但不是随便哪个企业都可以发放债券达到融资的目的,企业想要发行债券必须具备一些条件。以下就是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很多,这些条件必须每一个都要满足,否则都不能够发行债券。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融资筹资,否则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券融资不失是一个好办法。拓展资料:企业债券发行流程有哪些?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1、作出决议或决定;2、提出申请;3、经主管部门批准;4、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6、认购公司债券。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三)具有偿债能力;(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扩展资料公司债券的特点:1、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2、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3、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4、公司债券是证权证券。5、公司债券由公司盈利偿还,风险高,收益高公司债券存在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券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有什么呢

公司发行债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其他条件。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公司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拓展资料】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如10年或20年)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债券发行的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指债券发行者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具体包括发行额、面值、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有无担保等,由于公司债券通常是以发行条件进行分类的,所以,确定发行条件的同时也就确定了所发行债券的种类。债券的发行者在发行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债券管理部门提出申报书;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须经过国家预算审查批准机关(如国会)的批准。发行者在申报书中所申明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就是债券的发行条件其主要内容有:拟发行债券数量、发行价格、偿还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有无担保等等。债券的发行条件决定着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着发行者筹资成本的高低和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多寡。对投资者来说,最为重要的发行条件是债券的票面利率、偿还期限和发行价格因为它们决定着债券的投资价值,所以被称为债券发行的三大基本条件而对发行者来说,除上述条件外,债券的发行数量也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影响筹资规模。如果发行数量过多,就会造成销售困难,甚至影响发行者的信誉以及日后债券的转让价格。

债券发行过程是什么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程序: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公司债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有如下: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三)具有偿债能力;(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债券发行是什么意思?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扩展资料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券

债券发行方式

法律分析:1.定向发行,又被称为“私募发行”、“私下发行”,即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一般由债券发行人与某些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直接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具体事务,属直接发行。2.承购包销,指发行人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通过协商条件签订承购包销合同,由承销团分销拟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3.招标发行,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和发行条件的发行方式。按照国际惯例,根据标的物不同,招标发行可分为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根据中标规则不同,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中标)和美式招标(多种价格中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长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

  长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现金,可以扩大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东或者有实力的财团)愿意买公司的股票,说明他们看好公司的未来,可增加全体股东(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户)的信心,对二级市场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但到底影响有多大,还得看当时的大势,大势向好,利好效应明显,股价上涨多;大势不好,可能影响甚微。  祝投资顺利!

长方集团股票发行价是多少

长方集团(300301)上市日期2012年03月21日,每股发行价20.00元,发行量2700万股。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截止日期2020年04月28日,计划投资10,305.8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5,223.63万元。拓展资料: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7.9亿元,于2012年3月21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长方集团,证券代码:300301)。长方集团凭借着优良品质和销售网络遍布全球,秉承着“信誉为主、品质至上、追求完美、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迅速发展,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确保技术行业领先,始终坚持按照国际化标准打造一流的品质管理体系,引入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一流的生产环境,为客户提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精品,从而赢得了市场与客户的广泛赞誉。2、截止2019年06月30日长方集团其他(补充)主营收入2222.76万元,收入比例2.72%,主营成本1453.10万元,成本比例2.47%,主营利润769.65万元,利润比例3.36%,毛利率34.63%。 2020年04月28日发布公告,分红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股权登记日,派息日,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预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方集团总股本79,010.88万股,流通受限股份18,775.28万股,已流通股份60,235.60万股,已上市流通A股60,235.60万股,变动原因是定期报告。3、长方集团2021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收12.39亿元,同比增长31.24%;净利润1340万元,同比增长155.75%。然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05.06%。在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一项中可以看到,占此项目比例最大的便是对惠州长方工业园的资产处置,报告期内金额近5000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额的90%。 换言之,长方集团所披露的相关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来说便是来自对惠州工业园相关资产的出售。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资产,一般会怎样

这算个很大的利好,一般都会涨,如果你能提前知道,嘿嘿,请通知我

如何进行新股发行网上申购?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圳是500股或500的倍数]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新股发行,如何申购?

  申购新股流程  (1)投资者申购(申购新股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5)公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注意:以上流程个别新股除外(详见新股发行时在本网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提示:以上日期为见报日期,中签率与中签号可提前一天在本网查询  资金打新股流程  两个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  1、新股申购  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 :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 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上证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 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3、新股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 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 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新股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公布中签号,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 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申购新股需注意的问题  注意: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注意: 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注意: 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注意: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注意: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注意: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注意: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注意: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注意: 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注意: 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注意: 新股在线是国内新股信息最快、最权威的新股专业网站,请进行新股申购时注意查阅上市公司在新股在线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签公告等。

劲嘉股份今天的走势?劲嘉股份个股分析牛叉?劲嘉股份2021年股票发行价?

而今内外需求方面,都有所增长,在中国制造成本具有竞争力的环境下,轻工行业总体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此形式之下,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必定是具备规模、品牌、渠道优势的头部企业。接着我来给你们分享一下轻工行业里专注包装材料领域的劲嘉股份。在准备开始分析劲嘉股份之前,我自己收集了一份轻工行业龙头股名单,现在提供给大家参考,点击一下即可获得:宝藏资料:轻工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1997年正式投产。历经20余年稳健发展,已成为生产规模、科研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均居于行业前列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包装产业集团。主营业务为高端包装印刷品和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主要产品是烟标、酒盒、高端电子产品及生活用品的包装及相关配套材料。曾三度蝉联中国印刷百强榜首,被国家工信部列入百家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试点企业,并有多项设计创意作品问鼎国际金奖。公司具有超群的强实力,下面我们就公司亮点分析角度,看看投资劲嘉股份值不值。亮点一:技术领先优势,行业龙头公司,它身为烟标行业的准则制定者,在行业内,存在挺高的技术研发和品牌效应的竞争优势。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277项(含合并单位增加新增期初数18项),其中拿到发明专利四十四项(含合并单位增加新增期初数一项);得到软件著作权六项,仍旧保持了行业中的领衔地位。 亮点二:依托烟草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国内销量第一烟草行业重组的缘由下,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烟草客户对烟标配套生产企业的要求会变得更高,具有规模化的烟标生产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内烟标生产翘楚企业,产品烟标采用新型包装材料和先进包装印刷技术,还有集成工艺美术及造型设计,和别的包装印刷产品有明显的区别,到今天已差不多给全国50多家大中型卷烟厂累计开发设计,印刷了共计100多个品牌,烟标共计400多个规格,烟标销售量位居全国第一。碍于篇幅有限,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劲嘉股份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归纳在下面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就可以领取:【深度研报】劲嘉股份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为深化调整卷烟产品结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卷烟分类标准上做了多次调整以促进中高档卷烟产品的生产。随着"卷烟上水平战略"的大力推行,品牌总量一天少于一天,卷烟产品大都聚集在中高端,进一步规范了卷烟行业,不断提高其品牌集中度,于烟标企业而言,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针对烟标印刷行业,其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针对市场,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有机会进一步去整合。综上所述,劲嘉股份的优势很是显眼,除此外劲嘉股份在烟草市场的衬托下,有希望可以继续维持盈利的上涨,能做到快速发展。但文章时效性不强,如果对劲嘉股份未来行情想深入了解,点击链接,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看下劲嘉股份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劲嘉股份还有机会吗?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本人现在美的电器400股,11块买入,现在他们发通告要换股美的集团股票,换股价15.96,新股发行价44.56。

比例方面,本次吸并的换股比例为0.3582:1,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股美的电器股票可以换取0.3582股美的集团A股股票。美的电器异议股东可以选择所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按照10.59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个人保守估计复牌后至少三个板

塔牌集团股票是什么公司?塔牌集团上市发行价是多少钱?塔牌集团的走势图如何?

在以后很漫长的一段岁月里,依然找不到建筑材料可以取代水泥,而有这么一家水泥榜首企业,得利于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大湾区的持续建设,它就是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水泥企业——塔牌集团。 在深入了解塔牌集团之前,我整理好的水泥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点击就可以领取:宝藏资料!水泥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公司角度 公司介绍:塔牌集团主要从事各类硅酸盐水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拥有广东省梅州市、惠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三大水泥生产基地,年产水泥2000多万吨,是粤东地区规模最大、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水泥制造企业。对公司的基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我来深入解析公司的独特投资价值。亮点一:粤东水泥企业龙头,区域布局优势尽显 塔牌集团覆盖了二十多家全资、控股、参股混凝土企业,已经实现全面投产万吨级别的产线,现今可实现每年水泥产量为2000多万吨,位列广东省前几名,它在粤东地区是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 在塔牌集团产品以福州基地为中心的同时,西进惠东,东进武平,三处基地向周边进行辐射,同时可以承接珠三角、大湾区市场需求,也可发展粤东、粤北的市场,并且扩展到闽西、赣南市场,区域布局优势尽显。更值得一提的是,水泥自身是不易储存,因此对运输距离以及时间有极大要求,而塔牌集团覆盖的市场区域基本上不存在大型水路,由此就相当于一种天然的防御,塔牌集团在粤东地区拥有领先的水泥技术。 亮点二:低费率高股息,提升核心竞争力 塔牌集团按照销售对象的区别,创造了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一同存在的拥有多种渠道和层次的销售网络,获得了两千多个的销售网点;与此同时,塔牌集团还让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成为现实,通过网上销售扩宽渠道。这些营销手段就让塔牌集团所产生的销售费用比同业公司更低,结果就是塔牌集团利润越来越多。出于篇幅受限的原因,涉及到塔牌集团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的更多内容,都在研报中可以看到,点击一下就行:【深度研报】塔牌集团点评,建议收藏! 二、行业角度 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其中就有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创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加全球竞争的重大战略部署,所以湾区发展是广东区域的重中之重。世界三大知名湾区经济和它比较,粤港澳大湾区仅在在占地面积、客运吞吐量、进出口总量上领先于其他三大湾区,但是在人均产出,单位面积产出落后于其他三大湾区。身为国家重大战略之一的粤港澳大湾区,在城市建设与基础建设方面仍存在非常巨大的上升空间,现阶段多个政策支持城市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等,未来对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需求也会持续上涨。总结一句话,身为粤东地区水泥行业龙头大哥的塔牌集团,将充分享有粤港澳大湾区的大发展提供的发展机会,比较看好塔牌集团将来的表现。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显而易见的,要是各位还想更准确地知道有关塔牌集团未来的行情,打开下面这个链接,非常专业的投顾立刻会帮你诊股,看下塔牌集团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塔牌集团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7,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龙佰集团的最新评论?龙佰集团2021半年报?龙佰集团股票的发行价?

近期上游的硫酸等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钛白粉价格也随之上涨,板块当中好几只个股纷纷走出了历史新高。趁此机会,我来给大家好好介绍下钛白粉行业的龙头企业--龙佰集团。 在还没分析龙佰集团之前,这份化工行业龙头股名单我为大家都整理好了,点击即可获取:宝藏资料:化工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的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龙佰集团是一家致力于钛、锆产业链深度整合及新材料研发与制造的大型化工企业集团,主要项目内容是钛白粉、锆制品和硫酸铝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经过长期不断地努力,目前龙佰集团的地位是全球行业中少数同时具备硫酸法和氯化法生产工艺及产业链的企业中的一个,在业内的实力也不俗。 在简单分析了龙佰集团后,我们紧接着再来了解一下公司投资的亮点有哪些?我们可以进行投资吗? 亮点一:技术优势 因为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对于钛白粉生产工艺的管理上、设计制作,龙佰集团在技术上拥有自己的长处,是行业内首家利用压滤水洗工艺技术,大大地将水洗效率和产能增加,在钛白粉生产方面,成为了行业里首家使用大型设备的厂家。 另外在金红石系列产品生产上,对多项自主产权的金红石型钛白粉关键技术,公司也是有的。借助技术的优势,龙佰集团不仅能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更能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 亮点二:产业链优势 现如今从生产方面来分析的话,龙佰集团已设立了"钛精矿-氯化钛渣-氯化法钛白粉-海绵钛-钛合金"完整的钛产业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灵活调整产品生产比例,使得公司产品结构获得优化。 就像是世界上公认性能最好的白色颜料钛白粉,它的用途范围很广,因此公司才不断提升产业链中钛白粉的产能,现在,每年的产量达到了101万吨,对于这样的产能,在亚洲已经是第一了,全球也能排到第三位。龙佰集团能有这样的产能,可以充分享受本轮钛白粉上升带来带来的好处,将规模化和一体化的优势实现。亮点三:原料优势 就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锂电池的需求端正在一步步扩大,为了能够紧跟新能源磷酸铁锂电池发展的脚步,电池材料级磷酸铁项目和磷酸铁锂项目将会是龙佰集团的发展项目。其中项目所需的原料公司生产钛白的副产品就可以利用,好比硫酸亚铁和氢气、烧碱、双氧水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采购成本,达到"钛白粉"以及"新能源材料"的双核驱动,改善公司的综合竞争水平。 出于文章的限制,更多龙佰集团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的内容,学姐都放在下文里了,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龙佰集团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来看 国家对钛白粉产业的发展很是关注,将钛白粉纳入国家战略资源储备的同时,还将积极推进新工艺产业化和资源综合利用,这意思就是长期钛白粉行业的景气度将持续不会差。 凭借着巨大的产能及先进的工艺,能够进一步提高龙佰集团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所以我觉得这家公司的发展值得看好。但文章消息会延迟,要是想准确的了解龙佰集团未来发展行情,点击链接就能看到,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推断下龙佰集团估值是优是劣:【免费】测一测龙佰集团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7,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类型

目前中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即搏弈(含按期开放和全球智选)、汇聚宝和对公按期开放等】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中银集富(含与时聚金)、日积月累(含日计划、收益累进和乐享天天)、中银平稳智荟、中银智富、中银创富、中银稳富、中银基智通、中银智荟、融荟、债市通、精选基金、代客境外理财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捷捷微电中报是什么?捷捷微电的发行价?捷捷微电趋势图?

公司介绍:捷捷微电成立于1995年3月29日,并于2017年3月14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力电子元

金证股份上市股票发行价是多少?

据我所知,金证股份于2003-12-24上市,股票发行价是13.11元/股,谢谢!

东百集团股票发行价多少?

东百集团(600693)股票发行价2。50,每股面值1。00,首日开盘价12。00,首日收盘价12。00,上市日期1993年11月22日。

易鑫车抵贷是不是加微信发行驶证

不是。易鑫车抵贷是非常方便的,不是加微信发行驶证。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

如何购买新发行的股票

网上申购新股的三种方式第一种,就是在营业部现场通过自助委托或填单申购;第二种,通过营业部的电话委托系统进行申购;第三种,就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投资者可选以上三种方式之一。建议采取平时熟悉的操作方式进行申购,比如,平时的操作是在营业部交易,那么,最好还是选择在营业部内自助委托来申购,以免出现漏误。网上申购流程☆投资者申购(T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资金冻结(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深圳500股,下同)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摇号抽签(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资金解冻(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注意:个别股票发行是按特别流程,即T+3日公布中签及返回资金,如中国平安:2月12日进行网上申购,15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两个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1、申购假定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2、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交易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3、中签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4、资金解冻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网上申购新股需注意的问题●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且将资金打入该账户。●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交易所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每个中签号获配1000股(或500股)。这时,投资者无需另行“买入”操作,交易所系统会自动将中签的股数打入你的股票账户,未中签的资金解冻并自动退回。●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一般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即可通过:到证券营业部进行查询,或在网上进行新股配号的查询,可以在“配号”那里查到配号号码,假如你申购了10000股,那么你就有10个号码(深圳20个号码),因为号码是连续的,所以只显示第1个号和配号数。待公布中签号码后,你可以自己对一对是否中签。不过,不看也没有关系,如真的中签,股票自然就划到你的帐上了(钱自然也被扣了)。★新股申购T+4日交割单显示“卖出”。申购新股后T+1日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T+4日券商将资金返回投资者帐户交割单打印的是“卖出”申购款,如申购成功则打印“买入”某股票1000股,这里的“卖出”申购款与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证券代码的变更。沪市新股申购,T日的申购代码是780XXX,申购确认后,T+1日开始投资者在帐户内查到的是申购款790XXX,T+3日查询新股配号时的代码是791XXX,如果中签,T+4日后投资者帐户内会有中签的新股780XXX,该股上市交易的当天,证券代码变更为601XXX。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为0XXXXX,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根据两个交易所的规定,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托手续费,但大多数券商出于竞争的考虑,不收取这项费用。网上发行新股申购注意事项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深市500股,下同),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④委托合同号既不是申购配号也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3日)通过自助系统、电话委托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T+4日)可根据媒体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T+4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可能无效(集合竞价时段会不允许新股申购)。

购股权发行是什么意思啊?

购股权证是一种由公司发行的长期选择权,允许持有人按某一特定价格买入既定数量的股票,其一般随公司长期债券一起发行,以吸引投资者购买利率低于正常水平的长期债券。在金融紧缩期和公司处于信任危机边缘时,购股权证给予投资者的一种补偿,鼓励投资者购买本公司的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是,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发行的公司债并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资金。分类购股权证可分为报酬性(Compensatory)和非报酬性(Noncompensetory)两类。非报酬性购股权证可认为是公司通过向本单位职工出售股票方式增加资本的一种办法,它的授予一般不要求职工承担任何额外义务。非报酬性购股权证须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 发放对象是所有符合规定雇佣条件的全日制职工;2.符合购股权证发放条件的每一位职工能够购买数量相等的股份或按其工资比倒取得购股权证;3.购股权证的行使期限合理:4.规定的认购价与市价间的差额不得大于允许向公众提供的折价f最高不超过15% )。当上述4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时,该购股权证被认为是报酬性的,即认为公司向其职工提供了超过他们工资的劳动报酬。报酬性购股权证通常有传统方案和复杂方案之分。传统方案是那些“有条件的 和“有限制的”方案,在购股权证授予日即知可购买股票的数量和购买价格。在过去35年里,该方案曾被西方企业普遍采用。复杂方案指为促进管理人员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把股份敷或股票认购价格与公司管理人员的业绩或公司的收益业绩结合在一起的高度完善的股票购买权方案,包括可变动购股权方案,股票增值权方案及组合购股权方案等。其中,可变动购股权方案在授权日既不知可购股票数量,又不知认购价格,两者受公司未来业绩水平或股价制约。股票增值权方案授予职工按规定的股票数量享受公司股票价格超过预先确定股价的增值部分的权利。而组合购股权方案则规定职工拥有一种以上购买股票的方式,职工可以在多种方式同进择,但不可以同时享受,倒如将可变动购股权和股票增值权方案结合在一起,职工可在两者中选一。几乎所有的复杂方案都是为了促使管理人员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而给予管理人员的报酬。近年来,这些方案被许多公司广为采用。

哪里能看到每天新股发行的信息,我想打新股

002135 东南网架 002135 5000万股 9.60 2007-05-09 21.33 浙江省 钢铁,业务专注于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领域 601328 交通银行 780328 319035万股 7.90 2007-04-25 31.28 上海市 银行;本行的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002134 天津普林 002134 5000万股 8.28 2007-04-24 2007-05-16 29.87 天津市 电气材料;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双面和多层印刷电路板 601998 中信银行 780998 230193万股 5.80 2007-04-19 2007-04-27 39.05 北京市 银行;公司以总资产计,本行是我国第七大商业银行 002133 广宇集团 002133 6300万股 10.80 2007-04-18 2007-05-10 29.81 浙江省 房产开发销售;主营业务本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商品房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 601008 连云港 780008 15000万股 4.98 2007-04-13 2007-04-30 27.67 江苏省 港口;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港口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服务。 为方便您每天查询股市信息,股市马经新推便捷栏目:股市信息港:每日股市信息大全,跑百家不如看一家!NEW 002132 恒星科技 002132 4100万股 8.00 2007-04-13 2007-04-30 25.00 河南省 钢铁;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恒星"牌子午轮胎用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 002131 利欧股份 002131 1900万股 13.69 2007-04-13 2007-04-30 29.76 浙江省 机械制造;公司主要从事微型小型水泵和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002130 沃尔核材 002130 1400万股 15.72 2007-04-06 2007-04-23 39.30 深圳 电子元器件;司的主要产品是通过电子加速器核辐射改性工艺制成的辐射化工新型材料,主要包括热缩套管、特材和辐射交联电线等电子类产品,以及热缩电缆附件、冷缩电缆附件等电力类产品 002129 中环股份 002129 10000万股 5.81 2007-04-06 2007-04-23 29.96 天津市 电子信息;公司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和单晶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高压硅堆、硅桥式整流器、快恢复整流二极管、单晶硅及单晶硅片等。 002128 露天煤业 002128 7800万股 9.80 2007-04-06 2007-04-23 16.33 内蒙古 煤炭开采;主营业务为煤炭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股票发行日与价格

中国铁建发行2008年2月25日开始进行网下申购,根据中国铁建25日发布的《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国铁建将于2月25日和26日进行网下申购,2月26日进行网上申购。中国铁建本次A股发行价格区间为8元至9.08元/股 2002年09月17日 中国联通A股今日开始发行(网下申购期为9月17日-19日,市值配售申购日为9月20日),发行股数为50亿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市盈率为20.23倍(全面摊薄)。预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12.6亿元,将全部用于收购联通集团持有的联通BVI公司的股权。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19,696,596,395股,按此口径测算的该公司每股收益为0.12元,市盈率为18.73倍。2007-09-15 建设银行发布公告,公布了备受投资者关注的A股发行价区间:每股6.15元至6.45元。此发行价区间对应全面摊薄后的2006年市盈率为31.38倍至32.91倍

入门级问题,关于股票发行

股票的面值是1元,发行价格是市场依照该股的收益`盈利预期等因素给定的.80元的发行收益是不能直接记入资产的,只有产生效益后才能记入资产,一般净资产高的公司可以有更多的钱投入再生产,也意味着有较高的分红能力.将股本拆细,降低发行价是可行的,但净资产是不会翻番的.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也要根据市场情况来定,市场好的时候可以一次性发行股票,一次性完成融资;如果情况不好,可以先发行一部分,等到行情转好,通过送转股将股本拆细,再配股或增发再次融资.公司总股本为100,其中流通股为40,如果有人打算参股,那么他得到股票的途径有两条:1公司保留的60有一部分转让给他.2直接从流通的40里买.任何未经股东大会表决改变股本的决定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是不能改变公司总股本的,也就没有额外的股份增加.补充:1所谓的股票面值就是股票发行时的票面价值,所有股票的面值都是1元,这个价格是由证监会指定的,也是国际惯例.它不等于股票的发行价格,也不是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股票资产增减只影响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价格.面值是股票发行的基准,就是股票发行的最低参考价.2你所说的合股原则应该是实际生活中的共同投资的原则,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做为股票投资,是一种虚拟投资,人们之所以参与股票交易,是把自己的资产通过投资上市公司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虽然投资却不参与业务活动,享受公司业务增长的红利,这一点和两个人合伙做生意的原则是不一样的.另外,投资股票不是购买股票的资产,而是要得到股票资产产生的收益分配.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楼主,二楼的回答不错的:股的数量就是数字游戏,没有什么规矩。一般是把按照净资产的数额去定义原始股的股数,上市的时候按照同类公司的市盈率去计算。比如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是100万元,那么原始股东就拥有100万股。再发行100万股新股。这样就是200万股去分这100万的净资产,每股5角。假如这个公司每股每年能挣1角,市盈率按50算,那么新股价格就是1角*50+5角=5.5元。一般上市以后会涨50%以上,就是说这只股票在二级市场上通常的价格是8元。知道社会有多黑暗了吧! 5角钱的东西能卖到8元。而且净资产的计算非常复杂,一把破椅子卖5毛钱收破烂的都不要,做资产能做成150元。 补充如下:对于未上市的公司,你想入股,一般是按照1元的净资产,再加上一定的溢价。例如,0.5元。所以,你买所谓的原始股的时候,往往都是一点几元买的。对于100万的公司,一般按照100W股来做的。

新股发行为什么申购?

新股发行为什么申购这套装备让机会招手让比赛刚开始不到二十分钟不能成绩这个卫挡出了影视界发展你不会而小腿有混战中齐达内的红队的一支强队人都感到非常意外前面而窝在

股票发行价格如何计算?

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属于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国新股的发行价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因素:(1)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税后利润是衡量公司业绩和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每股税后利润 = 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价平均股本数= 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 - 发行月份)/12)(2)发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税后利润的比率,它也是确定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发行公司在确定市盈率时,应考虑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同行业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现以及近期二级市场的规模供求关系和总体走势等因素,以利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平衡发展。目前,我国股票的发行市盈率一般在13至15倍之间。总的来说,经营业绩好、行业前景佳、发展潜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税后利润多,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格也高,从而能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反之,则发行价格低,募集资金少。扩展资料:定义股票发行,一般就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本,发行股份,这种价格的高低受市场机制的影响极大,取决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在股票发行价格中,溢价发行或者等价发行都是允许的,但是不允许以低于股票票面的价格发行,又称折价发行,因为这种发行价格会使公司实有资本少于公司应有的资本,致使公司资本中存在着虚数,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另一方面,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有负债行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溢价发行股票,就是以同样的股份可以筹集到比按票面金额计算的更多的资金,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因此,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表现为公司股东的权益,即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价格方式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面值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时价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中间价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折价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的比例是?

一般IPO发行股票不超过发行后的3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与原来 的总股票有关,比如二千万股, 与固定资产关系不大,主要与净资产,每股收益有关,上中小板上市还要连续三年盈利

1990年前我国股票的发行的方式

我国证券市场自诞生以来,新股发行方式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期间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我国股票发行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这期间大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资。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3月到2002年5月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进行辅导,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攻关达到了上市的目的。企业上市后,负责推荐的券商不再负责,因此出现了不少企业上市后业绩马上变脸的情况。第三个阶段:询价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应采用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披露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设立证券市场到1993年底, 股票公开发行试点由沪深两地迅速推广到全国,为了缓解股票的供不应求,新股发行采用了一种类似权证的认购申请表的形式,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配售对象。然而, 这种售表方式存在中签率过低、人力物力浪费过大以及发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第二阶段,自1994年初到1999年上半年,尤其是1996年到1999年上半年,一级市场出现了新股发行的高潮。发行方式有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余额转存与储蓄存款挂钩等多种形式。这段时间发行方式在不断创新,但整体上看发行定价方式基本上都属于行政定价,新股发行市盈率被基本限定在13——16倍之间。  第三阶段,从199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这段时期内, 新股发行逐渐采用“区间范围内累积投标竞价”、“总额一定、不确定发行量、价格只设底价、不设上限”等发行方式,并且随网络股行情一度助涨了新股发行市盈率稳步推高。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被闽东电力创出88.69倍刷出历史最高纪录。需要指出的是, 虽然市场化新股发行定价一定程度抑制了部分个股的炒作,但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第四阶段, 从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5月,新股发行基本上采取区间累计投标询价方式,而且询价上限按照严格的市盈率预定范围发行新股。最近,首发新股发行市盈率限制在20倍以内。但这种不分行业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进行人为限定发行市盈率的做法, 造成了部分新股抑价现象严重,这种现象势必吸引更多资金介入一级市场运作。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对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2月发布的《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决定恢复新股向二级市场按市值配售,配售比例在50%至100%之间确定。第五阶段,2004年8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称,新股发行将改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制度,依靠市场形成新股发行价格。证监会还强调,在新的发行办法正式公布前,将暂停所有新股发行。证监会2006年9月17日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已有的询价制度。其中第32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在发行大盘股时,如果公众投资者认购倍数超过一定标准,有关方面将部分网下配售给机构的股份转配给网上公众投资者,从而提高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这意味着中小投资者购买到热销新股的机会增加了。上述管理办法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努力做到发行股票时,既要考虑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也要稳定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既要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引入长期资金,合理确定价格,防止过度投机,又要照顾中小投资者的申购热情。IPO询价的四方面调整补充:第一:对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第二:对目前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机制进行调整,规定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第三:规定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第四: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

什么叫发行股份购买股权?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收购完成后,控股超过50%以上该公司股权的收购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率,也可能是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或为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商誉、人才、销售网络)。收购股权就是一个企业把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投资转让给第三个企业,我们可以视第一个企业与第三个企业是朋友或是亲兄弟的关系,对于股权重组的处理来说,第一个企业就像是出卖股权,第三个企业就像是购买股权。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2-01-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股票发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  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需考虑如下因素:  (1)发起人人数及其住所、国有股及其管理、外资股及其比例等;  (2)净资产及其折股比例;  (3)主发起人的控股地位(绝对或相对控股);  (4)股份公司计划募集的资金数额;  (5)发起人拟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及利润全面摊薄后的情况;  (6)股份公司将来在二级市场的发展及增资配股等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基本内容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或者筹集资金,依照法律规定发售股份的行为。按照股份发行目的的不同,股份发行分为设立公司而向发行股份、为扩大公司资本而向发行股份两种类型。  一、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发起人的要求:大于或等于3000万、35%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大于等于25%、10%  净资产在总资中的比例:大于等于30%  (二)特定条件 无形资户在总资中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最近3年连续盈利  (三)发起人与发起方式的界定  【解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1998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  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新股)。  二、增资发行条件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前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欲1000人。  (四)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欲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为15% (注意股份发行为10%)以上。  (五)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四、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  股东性质 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发起人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 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1、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2、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条件:(1)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1)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中介机构 (1) 为股份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自接受委托之日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 在任职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 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 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协议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也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的流程是什么?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的种类】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关于股票发行的问题

1。要上市的公司,按规定股东不得少于200个,所以不可能有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仍然是上市的。一旦股东人数少于200个,该公司就被摘牌退市,通俗的叫法是“该上市公司被收购了或被私有化了”。2。普通股是针对优先股而言的,公司发行普通股而不上市是可以的,该种公司叫做股份制公司,但是股份制公司要‘上市"则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严格审查,通过之后才可以,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可以发行普通股,但大多比较困难,发行费用较高,而且发行溢价率也不理想。3。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购买限制要看公司的募股说明书的规定,有的要求必须是内部职工才行,有的要求买到一定金额才行,至于退市的公司,大多可以按上市公司一样的要求购买,只是交易时间和地点往往是限定的,股权交割登记也比较繁琐,因而股票的流动性非常的差,股票的交易价格也因之一落千丈。

企业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的直接目的是筹集资金,但是,由于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也不尽相同。具体来说,主要包括: 1.筹集资金并成立一家新公司 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时,需要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股东资本,达到预定的资本规模,为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来源。 2.加大投入,扩大经营 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投资或筹集营运资金,现有股份制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所需资金,这种股票发行称为增资发行。 3.提高自有资本率,改善财务结构 自有资本在资本来源中的比例是衡量公司财务结构和实力的重要指标,为了保证合理的自有资本负债比例,提高企业的经营安全和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提高自有资本比例,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 4.其他目的 例如,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引进其他公司的先进生产技术,向一些流通企业或战略合作伙伴出售新股,另一个例子是以发行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或以新股换其他公司的股票,以实现证券交易所合并等。 拓展资料: 股票对投资者有利 (1) 上市为股票提供了一个连续的市场,有利于股票的流通,证券的流动性越好,投资者就越愿意购买,然而,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流动性不如在场外市场上市的股票,这是大多数股票退出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2) 有利于获取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信息,了解公司现状,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 上市股票的买卖必须服从买卖双方的竞,。只有当购买价格与销售价格一致时,交易才能成交,因此,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远比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4) 证券交易所利用媒体迅速公布上市股票的交易价格,这样,投资者就可以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 (5) 证券交易所对经纪商收取的佣金有统一的标准,不论老少。

股票发行程序的理解

股票发行的程序如下:1、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是什么?1.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2.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股票发行方案是指股票向投资者发售的具体安排。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制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股票发行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采用什么方式,通过何种渠道或途径将证券投入市场,为扩大投资者所能接受的具体办法。(3)发行数量。包括发行总量、新股发行数量、老股转让数量。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等。(4)定价原则。根据《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214年3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5)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是指有资格参加股票认购的投资者,主承销商会预先公布网上、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和要求。(6)回拨机制。采取网上和网下发行时,先设定不同发行方式的初始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公布的规则适当调整网上与网下的发行数量。(7)配售机制。配售机制是指股票在投资者之间以何种方式、何种原则进行分配。(8)股份锁定安排。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一般没有锁定期;网下询价发行的股票,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可自主约定锁定期。(9)发行时间。发行方案应说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具体日程。选择发行时间要考虑市场状况、其他证券的竞争性发行等因素。(10)发行程序。发行方案应详细说明发行程序和操作细节,如日程安排、申购上下限、申购程序、发行费用等。

股票发行程序的理解

股票发行的程序如下:1、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是什么?1.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2.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的发行发式及推销方式

股票发行方式 在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特别是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管理的差异使股票的发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概括如下:(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例如股东认购面额为100元的股票,只需支会50元就可以了,其余部分无偿发行,由公司的公积金充抵。这种发行方式也是对原有股东的一种优惠,只能从他们那里再征集部分股金,很快实现公司的增资计划。

股票发行

你的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的想法,股市里基本就是这么回事。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募集了资金,利用这笔资金扩大再生产或上新项目,盈利高回报大,投资者预期未来的回报会增加,于是纷纷购买,促使股价飞涨,而股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后就完全脱离了基本因素,行成泡沫。需要说明的是,购买股票的人不完全是为了得到公司分红,多为博取价格波动带来的收益,这样就难免出现泡沫,而政府会利用股市的繁荣(或者叫虚假繁荣)来推动整个市场,还能从中得到税收。严格意义来讲一个公司的股票上涨并不能促进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也不能从中得到收益,但这里有一个名誉效应,一般说来公司股价高直接能体现出这个企业的经营和业绩好,公司通过在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的活跃性提高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股价高对未来再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为了发展或者为了圈钱需要增发新股、配股,股价高,增、配的股价也相应高,募集的资金就多。其实,大盘上涨说明不了经济就如何如何的好,只是人们(投资者或叫投机者)对未来有一个相对乐观的预期,但是,过快过高的上涨就是赌博。资本市场向来就是资金逐利的场所,无论是机构还是散户都想在这个市场中得到增值,就避免不了在泡沫中博弈,最后的结果大多是“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股票发行市场指的是什么意思

你好,股票发行市场是指发生股票从规划到销售的全过程,是资金需求者直接获得资金的市场。新公司的成立,老公司的增资或举债,都要通过发行市场,都要借助于发生、销售股票来筹集资金,使资金从供给者手中转入需求者手中,也就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创造新的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增加社会总资本和生产能力,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初级市场的作用。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是,经股东大会对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等作出决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和确定作价方案;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股票发行的范围?

发起人股,机构配售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公众股发行股票最少3000万股,4亿股以上才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销售。发起人持股不少于35%, 机构网下配售不大于20%。网上发行公众股不少于25%。4亿股以上的不少于10%。战略投资者可以协商,但是其所持股份12个月内不可以出售。

股票的发行方法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1)以发行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公开发行(公募)和不公开发行(私募)。(2)以发行中的职责划分为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3)以发行股票能否带来现款为标准,可划分为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股票发行方案是指股票向投资者发售的具体安排。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制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为了保证股票发行方案的时效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在招股意向书披露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股票发行方案,同时填报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目前,股票发行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采用什么方式,通过何种渠道或途径将证券投入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的具体办法。 (3)发行定价。根据询价制度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方案中应包括询价工作的组织情况以及询价安排。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是指有资格参加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比如是否区分一般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是否有设立年限、资产规模、业务类型等要求。 (5)股份锁定安排。上网定价发行的股票,一般没有锁定期,在挂牌交易时一起上市流通。目前,对网下法人配售的股票设定了锁定期,这部分股票在其他股票挂牌交易一段时间(现为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股份锁定期的设定,使得发行的股票分批流通,有利于提高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票的流动性。 (6)发行时间。发行方案应说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具体日程。选择发行时间要考虑市场状况、其他证券的竞争性发行等因素。 (7)发行程序。发行方案应详细说明发行程序和操作细节,如:日程安排、申购上下限、申购程序、发行费用等

公司上市分几次发行股票才可以圈更多的钱?

  1、发行量的下限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不足4亿股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25%以上。根据这条规则,你可以倒算一下该发多少股。  假设上市前1亿股,上市后公开发行的比例为25%以上,假设发行X股,也就是  X/(1+X)大于等于25%。很容易求出最小的发行量X。  2、发行量的上限  现有法规没有直接规定发行量的上限,不过却规定募集资金量不超过项目所需资金量,而你设计的项目不可能太大,否则证监会有理由怀疑你是否有能力完成这些项目并且否决你的上市申请。因此发行量不可能太大,像你说的1亿股发2亿股基本不可能出现。  3、实践中公司一般按照25%或10%的比例底线来发行,管理层不喜欢企业融资太过分。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股票发行的方式:(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

股票发行是什么意思

一,原始股的买卖:第一步,发起成立一家合法的股份公司。《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成立时最少需要有5位发起人股东,目前这类股份公司一般都是5到10位发起人,公司的注册资金通常在3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如果这家公司从开始成立之时,就打算向社会发行原始股,他们会在设计股东时,很注意地在股东中设计适当的自然人或者皮包公司参与发起。待公司从工商部门完成注册之后,原始股的销售就随之展开,有的甚至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就开始对外销售股票。第二步,通过中介公司地下销售股票。这时候销售的多是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或皮包公司持有的法人股,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事迹败露,公司一般会声称“买卖公司股票是公司股东行为,与公司无关”,表面上看洗脱了公司的责任。第三步,公司配合中介进行上市宣传和分红。为了便于销售,股份公司通常会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美国(或其他国家)某某证券公司签订上市辅导协议”。此外,他们往往还会刊登广告,广告内容多为对企业情况的美好描述,甚至会召开股东报告会或上市推介会,让董事长、律师等人大谈特谈,以增加股民对公司的信任度。第四步,寻找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股票托管。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股票的可信度,这类股份公司通常会寻找一家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股票托管。托管之后也减少了购买者手中的证据,因为最终手中持有的仅仅是一张托管卡,上面也仅写着姓名和股数,故意避过了说明这部分股票的来源。

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股票发行方案是指股票向投资者发售的具体安排。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制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股票发行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  (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采用什么方式,通过何种渠道或途径将证券投入市场,为扩大投资者所能接受的具体办法。  (3)发行数量。包括发行总量、新股发行数量、老股转让数量。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等。  (4)定价原则。根据《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214年3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是指有资格参加股票认购的投资者,主承销商会预先公布网上、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和要求。  (6)回拨机制。采取网上和网下发行时,先设定不同发行方式的初始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公布的规则适当调整网上与网下的发行数量。  (7)配售机制。配售机制是指股票在投资者之间以何种方式、何种原则进行分配。  (8)股份锁定安排。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一般没有锁定期;网下询价发行的股票,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可自主约定锁定期。  (9)发行时间。发行方案应说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具体日程。选择发行时间要考虑市场状况、其他证券的竞争性发行等因素。  (10)发行程序。发行方案应详细说明发行程序和操作细节,如日程安排、申购上下限、申购程序、发行费用等。

股票发行相关知识

 1.股票上市的原则与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 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 (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持有; (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 <6>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 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1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5 亿日元以上; 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10亿日元以上; (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 (3)开设年限5年以上; (4)资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 (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 每一年2亿日元以上, 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 (6)分配股息, 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 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股票的发行价格主要有哪三种

法律主观: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面值发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时价发行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中间价发行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请问新股的发行价是怎么确定的。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是是股票发行计划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它关系到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后的表现。若发行价过低,将难以满足发行人的筹资需求,甚至会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发行价太高,又将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增大承销机构的发行风险和发行难度,抑制投资者的认购热情,并影响股票上市后的表现。因此,发行公司及承销商必须对公司的利润及其行业因素、二级市场的股价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  从各国股票发行的经验看,股票发行价最常用的方式有累计定单方式、固定价格方式及累计定单和固定价格相结合的方式。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多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  二是区间寻价方式,又叫“竞价发行”方式。即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在发行时根据集合竞价的原则,以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确定的发行价。比如某只新股竞价发行时的上限是10元,下限是6元,发行时认购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够接受的价格进行申购,结果是8元可以满足所有申购者最大的成交量,所以8元就成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所有高于和等于8元的申购可以认购到新股,而低于8元的申购则不能认购到新股。这种发行方式,多在增发新股时使用。  新股的发行价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因素。2001年新股发行实施核准制以来,发行市盈率一般在50倍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的规定

股份发行,是指 股份有限公司 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1)以发行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公开发行(公募)和不公开发行(私募)。(2)以发行中的职责划分为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3)以发行股票能否带来现款为标准,可划分为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哪些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1、审批制: 从“额度管理”到“指标管理”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股票,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股票发行要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并鼓励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2、核准制: 从“指标管理”到“通道制”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审批制的弊端显得愈来愈明显。第一,在审批制下,企业选择行政化,资源按行政原则配置。上市企业往往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担负着为地方或部门内其他企业脱贫解困的任务,这使他们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无法实现股东的愿望。第二,企业规模小,二级市场容易被操纵。第三,证券中介机构职能错位、责任不清,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一些非经济部门也获得额度,存在买卖额度的现象。第五,行政化的审批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寻租行为。 由于审批制明显阻碍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因此,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对发行监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2000年3月6日,《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颁布实施,标志着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核准制最初的实现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制取代审批制,反映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已经不再取决于这家公司能否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计划和指标,取而代之的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证券监管思路的变化,表明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逐步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束缚。因此,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绝不仅仅是从计划分配制向委员会举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优化: “保荐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但通道制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风险,并且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的权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第一,通道制本身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源与庞大的上市需求之间的矛盾,无法根本改变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结构性失衡的问题。第二,通道制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销资格,实力再强,手中项目再多,也只有8个通道,规模再小,也不少于2个通道。这种状况下,大小券商的投行业务有分散化的倾向,这导致投行业务中的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作用,不利于业务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广度发展。第三,通道制对主承销商的风险约束仍然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国股票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初期的过渡性措施和阶段性产物,它依然带有计划干预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实质性审核主要是考察发行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但据此并不能保证其未来的经营业绩,也不能保证其募集资金不改变投向,更不能在改变投向的情况下保证其收益率。中国有相当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当年,或者上市后一年内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即媒体所称的“变脸”)、募集资金变更等现象,有些上市公司内部运作还很不规范,存在比较多的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在现有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发挥核准制的作用,系统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人的筛选把关和外部督导责任,促使中介机构能够把质量好、规范运作的公司推荐给证券市场,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引入保荐代表人制度,变“关口式监管”为“管道式监管”。 保荐人制度的引入将试图通过连带责任机制把发行人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其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保荐人对于行业和公司价值判断的专业水平及工作作风,将对其保荐绩效和业务收益形成直接影响,并最终决定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如果保荐人督导不力,在保荐责任期间出现严重的大股东、董事或者经理层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等现象,保荐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荐人为了减少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而给自身带来督导不力的连带责任风险,其必须十分重视对大股东的资质和诚信进行充分调查,同时,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签定协议)以对大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股票发行方式有2种。股票的发行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一、公开发行也称公募是指股票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出售股票的方式;二、非公开发行也秫私募或内部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向公司内部职工或特定投资者出售股票的方式。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都可以采用直接发行或间接发行的方式。1、直接发行也称自蕾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自己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这种方式下,一般是发行人在投资银行或证券机构的协助下,通过私下接诗的方法直接将股票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将不足部分自行认购。2、间接发行也称委托代理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不直接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而是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盅行,招募投资者。间接发行,根据受托责任不同分为代销发行和包销发行。(1)代销发行,是指发行人委托有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代办销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销机构只是同意按照发行人委托的价格尽可能地销售股票,只收取手续费和其他有关费甩,发行风险由发行人承担,到期销售不完的股票退给发行人。(2)包销发行,是指发行人与代理发行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发行股票.并且规定在承销期内如果不能足额发行,尚未销售的股票由受托方收贿,然后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接市价出售。包销发行下。股票发行的风险性实际上转移给了包锖发行机构。

股份发行的含义

法律主观: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什么?

公司上市是为了融资。融资方式还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这些都是有年限,需加利息要偿还的。没有其他变化。发新股票融资得到的钱,是不用还的。但是发行了股票,也就意味着增加公司的新股东和股本,他们都享有公司的实际利益,也包括亏损。注册资金也相应扩大。比如一家公司原注册资金1个亿,发行5000万股,总股本即注册资金改变为1.5亿。如果你拥有1.5万股,也就是说你拥有这家公司万分之一的所有权益。股票交易所就是提供股票的交易场所。也是给企业融资放入一个平台。由于我国监管不严,所以造成大量公司上市前虚构利润效益,以便可以在发行股票时,发高价,圈得跟多的钱。

股份发行

法律分析: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票发行程序的理解

股票发行的程序如下:1、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是什么?1.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2.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程序?

  一、受理申请文件  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 3万元。  为不断提高股票发行工作水平,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前,应对发行人辅导一年,并出具承诺函。  在辅导期间,主承销商应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考试。如发行人属 199 7年股票发行计划指标内的企业,在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考试。应考人员必须8 0%以上考试合格。  如发行人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由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推荐材料。中国证监会收到推荐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对企业进行论证;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收到材料后在40个工作日内将论证结果函告中国证监会。经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证监会将通知该企业及其主承销商按照《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并予以优先审核。  二、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三、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四、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五、复议  发行申请来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新股发行的全过程

1、新股上市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二是路演阶段,三是发行阶段。准备阶段主要是准备一些上市的申报资料,如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等。路演阶段主要是选择牵头银行和进行股票询价。2、新股发行出了网上申购还有网下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3、网上申购操作:沪市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每一有效申购单位对应一个配号。申购时间为发行日上午9:30~11:30,下午1时~3时。 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 1、申购 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上证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3、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4、一般来说新股上市首日价格都会高于申购价。

股票发行种类

总的来讲,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请问股票的发行条件有哪些?谢谢~~~

  股票的发行条件  请问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包不包括其在公司设立时的股份。而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包不包括公司设立时就注册的资本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0%;  (5)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近3年连续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股票的条件  (1)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8条,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③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④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35%。  ⑤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⑥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⑦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⑧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9条,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除应具备上述①、②、③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③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还必须符合募集设立公司申请发行B股时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股票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未上市之前只能在发行市场流通。发行市场的特点,一是无固定场所,可以在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处发生,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新股票;二是没有统一的发生时间,由股票发行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走向自行决定何时发行。 证券发行市场是一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是二级市场,只有上市的股票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

股票发行的条件

股票发行条件:是股票发行者在以股票形式筹集资金时必须考虑并满足的因素,通常包括首次发行条件、增资发行条件和配股发行条件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依照2009年3月发布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至今连续两年连续盈利,至今连续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发行人至今连续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至今连续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至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至今连续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职责。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至今连续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至今连续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至今连续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之前,但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为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制定并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一般性条件及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作出了规定。(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一般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至今连续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规行为。(2)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条件。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还有以下条件: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3)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的条件。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还有以下条件:①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为计算依据;②除经融类企业外,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控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债券按附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分开交易可分为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非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前者是指认股权可以与债券分开且可以单独转让,但事先要确定认股比例、认股期限和股票购买价格等条件;后者是指认股权不能与债券分离,且不能单独交易。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为计算依据;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低1期末净资产额的40%;③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公司至今连续1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②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③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至今连续1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权金额。(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④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企业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1.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注入的资金可扩大经营规模。2.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3.公司上市后需要定期的披露财务报表,把经营状况置身于公众视野下。提高对行业和受众的影响力度,创造财富,使股东、员工的财富增加,提升员工忠诚度。

为什么发行股票,发行股票什么意思?

股票的发行,是政府为了支持国家建设而设立的一个融资场所,而要如何融资那?则要从股票的发行原理上来说,简单说就是上市公司以每股1元的面值(就是原始股股价,现在也有0.1元的了)将他的资产折算成一定数量的股票,在股市上发行,股民们以发行价(是原始股票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申购,申购所得的资金被上市公司无偿的拿走,用来扩大再生产或开发新项目,而原来的公司资产原封不动,还是按部就班的正常经营,这样,等于上市公司从股市中白白的拿走了一个同等规模的公司,却不用交一分钱的税收和利息,这就是股市的融资功能,他无偿的提供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 股票那,实际上就是一张纸,或一个符号,被放到了股市里,由股民们买来买去,而公司的生产经营盈利与否与股民们再也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即使赢利了,分红了,一除权,你的市值还是和没有分红一样;非要扯上关系的话就是,公司如果经营的好,业绩突出,那么会得到股市中大资金的关注,使得股价会上涨,此时我们股民如果持有这个股票就会得利,相反,公司经营一塌糊涂,股票也会下跌,持有的人就会亏损,可见,公司和股民只有间接的关系; 而政府那,又可以在股市上收取印花税,券商又可以收取手续费等,据统计,2007年一年里光印花税和各种费用,国家就从股市里拿走了3000多亿,所以,你就明白国家为什么设立股市了吧。

公司发行股票怎么操作的?

首先你公司要有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具体可查看:证券发行与承销。公司如果是公开发行股票的话,肯定要找券商的啦,可签定包销或只单纯承销,后者的话就自己吃下罗。一般能够达到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司,这情况比较少见。同股同权特指国内A股原来股权分置的,一家公司的股票有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等等,但却不能流通!H股是港股啦,勿误会!溢价发行很容易理解,每股面值都是一元的,那么当股票以两元发行,即溢价一元!

如何发行股票原始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原始股是指公司初创阶段或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一般情况下,购买原始股途径包括发行、转让。且原始股的分类:国有股、法人股、自然人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一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发行按发行对象划分可分为

股票发行按发行对象划分,可分为公开发行(公募)和不公开发行(私募)。股票的发行方式:(1)以发行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公开发行(公募)和不公开发行(私募)。(2)以发行中的职责划分为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3)以发行股票能否带来现款为标准,可划分为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再次发行的方式和条件

在我国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已经成立的股份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具有股票发行的资格。一、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行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千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50%以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6、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应具有的条件除应具有上述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七项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1、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但国家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近3年连续盈利。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三、股份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有的条件除应具有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上述几项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1、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3、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有的条件除具有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上述几项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3、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5、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上述股票发行条件可以看出,国家对发行公司的净资产、生产经营方向、经济效益、守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发起人、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认购股票占股本总额的比例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既规定了股票的发行数量,又控制了股票的发行质量。

什么叫公司股票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开推销的发行方式。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步骤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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