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

法律分析: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与设立。(2)尽职调查与辅导。(3)申请文件的申报。(4)申请文件的审核。(5)路演、询价与定价。(6)发行与上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的发行价是如何确定的?

股票发行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所确定的股票发售价格。此价格多由承销银团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出。

股票发行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常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三种:1、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2、市值配售发行3、累计投标询价发行(1)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保荐机构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规定,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上限为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同时不得超过交易所的技术上限。如果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如果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申购号码为中签号码的投资者认购股票。 (2)市值配售发行方式则是指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是按投资者持有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A股市值向其进行股票配售的一种发行方式。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算新股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投资者在申购日根据自己在市值计算日持有的可用于申购新股的市值申购新股,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新股,投资者的申购中签后再缴纳认购资金。(3)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从实际运用来看分为三种,即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交申购委托(区间之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之后由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比较复杂,发行日,保荐机构给出申购价格区间,以及网上、网下的预计发行数量,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需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结果而定。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境外交易,必须经证券委审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七条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二)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二章 股票的发行

第七条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近三年连续盈利。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第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四)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三)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二)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第十三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发起人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三)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五)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六)招股说明书;(七)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当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九)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家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文件;(十一)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十二)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第十四条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时,除应当报送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报送下列文件:(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二)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招股说明书应当按照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制作,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发起人、发行人简况;(三)筹资的目的;(四)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五)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股本的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明;(六)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与承销数量;(七)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八)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九)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十)重要的合同;(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十三)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十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十五)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十六)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当载明:“发行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第十七条 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以及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 为发行人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第十九条 在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在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二个至五个工作日期间公布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应当向认购人提供招股说明书。证券承销机构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营业场所,并有义务提醒认购人阅读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完毕之日起计算。招股说明书失效后,股票发行必须立即停止。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发行人应当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承销方式;(三)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四)承销期及起止日期;(五)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六)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证券经营机构收取承销费用的原则,由证监会确定。第二十一条 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二十二条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二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者协调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当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第二十三条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当占合理的比例。前款所称外地是指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第二十四 条承销期不得少于十日,不得超过九十日。在承销期内,承销机构应当尽力向认购人出售其所承销的股票,不得为本机构保留所承销的股票。承销期满后,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第二十五条 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向社会发放股票认购申请表,不得收取高于认购申请表印制和发放成本的费用,并不得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认购数量超过拟公开发行的总量时,承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采用按比例配售、按比例累退配售或者抽签等方式销售股票。采用抽签方式时,承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并对中签者销售股票。除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放、转售股票认购申请表。第二十六条 承销机构应当在承销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二十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售结束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作出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应当经证监会批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用新股票换回其已经发行在外的股票,并且这种交换无直接或者间接的费用发生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股票发行方式有哪几种?

你好, 股票发行的方式: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1)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概括如下:(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例如股东认购面额为100元的股票,只需支会50元就可以了,其余部分无偿发行,由公司的公积金充抵。这种发行方式也是对原有股东的一种优惠,只能从他们那里再征集部分股金,很快实现公司的增资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股票发行方式

分为包销发行、代销发行两种。拓展资料: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能够发行股票的政府机构有哪些?

一般通过下属的企业(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社保基金,汇金公司等)。发行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发挥是什么?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股票发行程序一般经过申请发行、制作申报材料、证监会复审、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募股等步骤。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何发行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流程如下:1、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2、公司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股票发行

根据2009年9月17日证监会37号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6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的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主承销商借助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的网下发行。其主要步骤为:①在初步询价阶段,询价对象申报拟申购价格及申购量;②主承销商根据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③在申购阶段,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全额划交申购款(采用累计投标方式定价的还需申报申购价格);④会计师验资,主承销商配售股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二是由主承销商自理的网下发行。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根据主承销商发行公告的要求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在目前的IPO发行过程中,网下发行采用第一种方式。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初步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这样可以么?

股票发行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发挥是什么?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发挥是什么?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股票发行程序: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票发行程序:1、申请发行;2、制作申报材料;3、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4、直属证券管理部门审查申报资料;5、证监会复审;6、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7、公告;8、发行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股票发行有哪些方式?如何核算

(一)现金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两种设立方式,即发起式和筹集式。在这两种设立方式下,其会计处理是不同的。(1)发起式设立公司股票发行的核算。以发行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立即缴纳全部股款。企业收到发起人的认股款时,按所发行股票的面值作为股本。即应按股票的面值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股本"账户。同时,由于发起式设立情况下股东是固定的,无需聘请证券商向社会发行,因此其筹资费用较低,一般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募集式设立股票发行的核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用募集式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股票的发行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按高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在面值发行的情况下,企业应在实际收到发起人和认股人的认股款时,按发行股票的面值作为股本;在溢价发行(股票按高于面值的价格发行)的情况下,股票发行收入超过所发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股本溢价。即在股票按面值发行的情况下,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股票的面值贷记"股本"账户;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应按实际所收到的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股票的面值贷记"股本"账户,其差额作为股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账户。向社会发行股票,需要由发起人聘请证券商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一般较高。所谓发行费用是指与股票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一般包括股票承销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包括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等)、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公关及广告费用、印刷费用等。因此,在面值发行时,发行费用一般应作为股票发行当期的费用;如果发行费用数额较大,也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在溢价发行时,发行费用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收人中扣除。股票按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发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投资者,但食业一旦无力偿付债务,股东需按股票面值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因此,折价发行在许多国家(包括在我国)都是不允许的。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收到股款时,应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股票面值与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账户,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二)非现金发行股票的非现金发行一般是针对发起人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资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于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后,按出资财产折合的股票的面值作为股本,出资财产作价高于折合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作为股本溢价。(1)固定资产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发起人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缴股款时,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作价折合的股票的面值,贷记"股本"账户,差额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贷记"资本公积"账户。(2)无形资产出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企业应在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后,按发起人所投的无形资产折合的股票面值作为股本,财产作价高于折合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作为股本溢价。即企业确认价值借记"无形资产"账户,按无形资产折合的股票面值贷记"股本"账户,确认价值高于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贷记"资本公积"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

你好,请问股票如何发行?

公司发行股票的方法的方法和步骤如下:1、首先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2、再然后公司的管理层和原始股东认筹这些资产,形成原始股。3、连续赢利20%三年以上的就可以要求上市了。如果上市成功,公司由证券公司代为发行股票。4、投资者购买股票。5、股价涨(证券公司手里的钱就多,其实就是代表公司手里的钱),企业现金流多,反之就少。6、利润是脂肪,对企业的影响是一个长期过程,现金流是血液,一断就死。7、企业只有融资才能规模扩大,才能把以后的债权转化为投资者的股权。

股票三种发行方式

现阶段常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三种: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发行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保荐机构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规定,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上限为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同时不得超过交易所的技术上限。如果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如果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申购号码为中签号码的投资者认购股票。市值配售发行方式则是指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是按投资者持有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A股市值向其进行股票配售的一种发行方式。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算新股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投资者在申购日根据自己在市值计算日持有的可用于申购新股的市值申购新股,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新股,投资者的申购中签后再缴纳认购资金。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从实际运用来看分为三种,即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交申购委托(区间之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之后由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比较复杂,发行日,保荐机构给出申购价格区间,以及网上、网下的预计发行数量,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需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结果而定。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发行人应当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承销方式;(三)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四)承销期及起止日期;(五)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六)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证券经营机构收取承销费用的原则,由证监会确定。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1、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如您需了解股票行情,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股票期货-证券服务查询信息。温馨提示: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相关产品由对应平台或公司发行与管理,我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等责任;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应答时间:2022-01-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股票发行程序具体是:提出发行申请、制作申报材料、证监会复审、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募股等。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是指发生股票从规划到销售的全过程,发行市场是资金需求者直接获得资金的市场。新公司的成立,老公司的增资或举债,都要通过发行市场,都要借助于发生、销售股票来筹集资金,使资金从供给者于中转入需求者手中,也就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创造新的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增加社会总资本和生产能力,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初级市场的作用。 1.发行市场的特点 发行市场的特点,一是无固定场所,可以在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处发生,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新股票;二是没有统一的发生时间,由股票发行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走向自行决定何时发行。 2.发生市场的构成 发生市场由三个主体因素相互连结而组成。这三者就是股票发行者、股票 承销商和股票投资者。发行者的股票发行规模和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能力,决定着发行市场的股票容量和发达程度;同时,为了确保发生事务的顺利进行,使发生者和投资者都能顺畅地实现自己的目的,承购和包销股票的中介发行市场,代发行者发行股票,并向发行者收取手续费用。这样,发行市场就以承销商为中心,一手联系发行者,一手联系投资者,积极在开展股票发行活动。 3.股票发行方式 在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特别是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管理的差异使股票的发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概括如下: (1)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来划分的。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扩大股东的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为以后筹集更多的资金打下基础。也可增加股票的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法,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 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动员股东认购。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成为对股东的一种优待,一般股东都乐于认购。如果有的股东不愿认购,他可以自动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这种认购权转让他人,从而形成了认购权的交易。二是私人配股, 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采用这种方式往往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者,以示照顾;二是当新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无论是股东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不必通过公募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以调动股东和内部的积极性,项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缺点是这种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而且也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 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 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称间接招股,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股票的推销者,办理一切发行事务,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并从中提取相应的收益。股票的间接发行有3种方法:一是代销,又称为代理招股,推销者只负责按照发行者的条件推销股票,代理招股业务,而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期限内能销多少算多少,期满仍销不出去的股票退还给发行者。由于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只是受委托代为推销,因此,代销手续费较低。二是承销,又称余股承购,股票发行者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推销合同明确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如果中介机构实际推销的结果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数额,其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己承购下来。这种发行方法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额度,一般较受发行者的欢迎,而中介机构因需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故承销费高于代销的手续费。三是包销,又称包买招股,当发行新股票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先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地把将要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买下,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逐渐卖出,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差价。若有滞销股票,中介机构减价出售或自己持有,由于发行者可以快速获得全部所筹资金,而推销者则要全部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包销费更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股票间接发行时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发行者和推销者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说来,发行者主要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用款时间、发行成本和对推销者的信任程度;推销者则主要考虑所承担的风险和所能获得的收益。 (3)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这是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的。有偿增资就是指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的股东配股、私人配股都采用有偿增资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股本,增加股份公司的资本金。无偿增资, 是指认购者不必向股份公司缴纳现金就可获得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只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从外办募集股本,而是依靠减少股份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一般只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采用无偿增资的发行方式,按比例将新股票无偿交付给原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股东分益,以增强股东信心和公司信誉或为了调整资本结构。由于无偿发行要受资金来源的限制,因此,不能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搭配增资,是指股份公司向原股东分摊新股时,仅让股东支付发行价格的一部分就可获得一定数额股票的方式,例如股东认购面额为100元的股票,只需支会50元就可以了,其余部分无偿发行,由公司的公积金充抵。这种发行方式也是对原有股东的一种优惠,只能从他们那里再征集部分股金,很快实现公司的增资计划。 上述这些股票发行方式,各有利弊及条件约束,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可以采用其中的某一方式,也可以兼采几种方式,各公司都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择优选用。当前,世界各国采用最多、最普遍的方式是公开和间接发行 .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股票发行需按如下的程序处理:1、依法申请发行股票;2、制作申报材料;3、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4、直属证券管理部门审查申报资料;5、证监会复审;6、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7、公告;8、发行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常见2种发行方式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股票发行过程是怎样的

股票发行程序一般经过申请发行、制作申报材料、证监会复审、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募股等步骤。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发行股票有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是,经股东大会对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等作出决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和确定作价方案;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新股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利息;3、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率;5、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6、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发起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7、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25%以上(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15%);8、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9、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但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证监会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3年9月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

股份公司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1.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注入的资金可扩大经营规模。2.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3.公司上市后需要定期的披露财务报表,把经营状况置身于公众视野下。提高对行业和受众的影响力度,创造财富,使股东、员工的财富增加,提升员工忠诚度。

关于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的说法

关于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的说法如下。1、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发行为公开发行。2、非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1、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应答时间:2021-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如下:1、证券管理部门已经批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公司的总股本不能低于5000元;3、公司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25%以上;5、公司总股本如果超过4亿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15%以上;6、公司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没有虚假记记录;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程序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提出发行申请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地主政府审批 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3.证监会复审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将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股票的发行程序

股票发行程序: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3、公司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之后申请人应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5、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并发行股票。【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行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发挥是什么?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时机?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人出售股份、募集资金的过程。 股票发行制度   (1)发行注册制,也称发行登记制,是指证券发行人在公开募集和发行证券之前,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登记,同时依法提供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一切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者不仅必须公开有关所发行证券的真实情况,而且所发行的证券还必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若干实质性条件,证券监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实质条件证券的发行申请。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法律分析: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3、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股票的条件和主要程序有哪些

您好,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发行股票,即为股份公司被核准上市,或者核准增发,公司将得以自己的股权换取社会资金,进行直接融资。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1、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2、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发行股票的意义:1、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就成为投资大众的投资对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资大众的储蓄资金,扩大了筹资的来源。  2、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就分散在千千万万个大小不一的投资者手中,这种股权分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数股东单独支配的危险,赋予公司更大的经营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会计表册的公告,起了一种广告效果,有效地扩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信誉。  4、上市公司主权分散及资本大众化的直接效果就是使股东人数大大增加,这些数量极大的股东及其亲朋好友自然会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成为上市公司的顾客。

如何发行股票?

首先要符合上市条件,然后要按照股票上市步骤、履行股票上市规则,经过核准,即可上市。具体如下:股票上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发行股票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集资本,向出资人发出股份凭证。代表着持有者(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如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还有,若持有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时,就可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股票怎么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流程如下:1、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2、公司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某企业发行面值100元,年股息率为14%的优先股股票,筹资费率为3%计算优先股的资金成本。

优先股的资金成本率14.43%。优先股成本的计算公式为:KP=DP/[PP(1-FP)]KP:优先股成本,DP:优先股年股利,PP:优先股筹资额,FP:优先股筹资费用率。将题中数据代入公式可得:优先股的资金成本率=14%/(1-3%)=14.43%。拓展资料:优先股1、优先股筹资额按优先股的发行价格确定。优先股成本比债券成本高,原因在于:优先股股利在所得税后支付,而债券利息在秘得税前支付;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持有人的求偿权在债券持有人之后,风险大于债券。2、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3、优先股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新证券的发行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区别如下: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公募的优缺点1)公募针对大众投资者,筹集资金数目多,适合于大量发行证券、筹大量的资金。2)公募发行投资者范围大,可避免证券被人恶意囤积或未来发展被少数人操纵。3)在公开发行的证券方,可以申请上市,这种发行方式可增强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增强发行方的社会信誉。缺点:登记核准所需时间较长,发行费用高,发行过程比较繁琐。

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的区别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区别如下: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领的股份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股份发行总额的一定比例是多少?

35%。《公司法》第83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具备如下条件:1、至少有1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4、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募集设立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吗?

不是前者募集的是股东,或者说是投资人,后者主要是募集资金。前者需要逐个说服,后者通过机构发行股票。前者股票是不被大多数人或者机构认可的。后则是认可的

中字头个股发行的可转债有哪些

中字头个股发行的可转债有中环环保,中国银河,中信特钢 ,中钢国际,中矿资源,中船应急,中国核电,中国核建等转债。

发行的高价股有人投资吗

投资者在购买某一只股票时,不能只看该股票的价格,而是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信息等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再考虑是否买入。高价股需要辩证来看待。当某一只新股发行时,其发行价格非常高,与实际价值偏离比较大,这意味着该股的价格存在较大的泡沫,当回归实际价值时,该股价格将会进行大幅下降,甚至出现破发的情况,比如,今年发行的元利科技。一只股票的股价较高,但是其经营情况较差,连续一,二年出现亏损的情况,有可能会出现特别处理的情况,或者该股所处行业其发展前景较差,股价上涨空间较少,面临的下跌空间较大。投资者面对这类高价股,不能买入。当一只股的价格较高,其公司的盈利能力比较强,行业处于朝阳行业,发展潜力较大,股价上涨的空间较大。投资者在面对这类高价股时,可以考虑买一些。

上市公司是发行股票是从哪里拿到钱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投资者购买股票,融资就实现了,钱是投资者付的。而投资者之所以会购买股票,是因为要成为股东,能享有股东的权利——若公司经营得好,股东就能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得到分红、或者股价会上涨,从而投资能得到补偿。证券发行(securities issuance),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任何一个经济体系中都有资金的盈余单位(有储蓄的个人、家庭和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和资金的短缺单位(有投资机会的企业、政府和有消费需要的个人),为了加速资金的周转和利用效率,需要使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短缺单位。 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     具体程序如下:  (一)证券发行的核准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证券发行的保荐。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三)证券发行的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1.证券承销的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2.证券承销的协议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3.承销团承销证券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证券承销的期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是怎样一个流程?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经关部门批准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挂牌进行市交易股票要市交易必须具备定条件并按定原则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股票交易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市程般要遵循几原则: (1)公性原则 公性原则股票市应遵循基本原则要求股票必须公发行且市公司需连续、及公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相关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足够信息进行析选择维护投资者利益 (2)公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每、每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公、客观立场反映情况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于误境行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市交易各包括各证券商、经纪投资者买卖交易条件机应该均等 (4)自愿性原则 指股票交易各种形式必须自愿前提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市条件各相同都包括项目: (1)资本额 般规定市公司实收资本额低于某数值 (2)获能力 般用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比率反映获利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3)基本结构 般用近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率反映资本结构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4)偿债能力 般用近流资产占流负债比率(即流比率)反映偿债能力比率般低于某数值 (5)股权散情况 般规定市公司股东数低于某数值 美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市条件家公司要使其股票该交易所挂牌市必须满足几面条件:(1)公司前完全竞争条件税前收益250万美元前两每税前收益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形资产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普通股价值总计1600万美元; (4)少100万股股票公众持; (5)100股股东至少2000; <6>经并及公布公司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市标准:(1)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公司股份应1000万股 资本额5 亿元; 东京附近外公司股份应2000万股 资本额10亿元; (2)股东数应2000; (3)设限5; (4)资本净值15亿元每股100元; (5)近3税前纯利润: 每2亿元 第二3亿元第三4亿元; (6)配股息 近3每每股5元市预期仍维持水平. 般股票申请市应向交易所提交文件: (1)市申请书; (2)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能影响股票价格波避免现市况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市董事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计师事务所注册计师鉴证公司近2及1月至申请前1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员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户事项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说明 市公司证券市若现列情形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核准交易所停止某种市证券买卖甚至终止其市: (1)市公司发重改组或市公司经营范围重变更符合市标准者 (2)市公司覆行定公义务或财务报告及呈报证券交易所其文件实记载 (3)市公司董事、监事、 经纪员持占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股份股东行损害公众利益 (4)市公司股票交易近内其月平均交易量足100股或近三月没交记录 (5)市公司经营状况欠佳近两连续亏损或市公司现面临破产局面 (6)市公司其信用问题停止与银行业务往 (7)市公司连续季度交纳市费 (8)其原致使市公司必须暂停市 外市公司股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自暂停市 市公司问题较严重或列情况证券交易所报经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问题公司作终止其市资格决定: (1)市公司暂停市所列情况已造严重 (2)市公司暂停市期间未能效消除暂停市原 (3)市公司解散进行破产清算 (4)市公司其原必须终止市

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体制改革,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开辟筹措资金的新渠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并根据深圳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深圳市的股票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深圳市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主管机关),按本办法对股票发行和交易行使日常管理职能。第二章 股票第五条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股份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有价证券。第六条 股票的票面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  (二)股票种类;  (三)每股面值、股数;  (四)股票编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五)法定代表人签名、股份公司印鉴;  (六)股份登记处名称、地址。第七条 股票票面格式应按主管机关的规定设计及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印刷。第八条 股票原则上实行一手一票制,每股的面值为一元。按不同的股票分别确定若干股为一手。第九条 股票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转让时必须通过合法的证券交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第十条 股票可以抵押、继承。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股票均为记名股票,计值货币为人民币。用外汇购买的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股票。  普通股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以及参加股份公司盈余或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等权利。  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参加股东大会以及表决的权利,但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享受股份公司盈余或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第三章 股票发行第十三条 股票发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第十四条 股票发行可分为:  (一)公开发行。股份公司以同一条件向社会非特定单位和个人公开发行。  (二)私募发行。由5名以上、49名以下的发起人(法人)全额认购。私募发行的股票只能在法人之间进行转让。  (三)内部发行。是指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向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30%。内部发行由主管机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办理。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改组成股份公司;  (二)生产经营符合深圳的产业政策;  (三)财务及经营业绩良好,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四)申请前一年有形资产净值占有形资产总值的比例应不低于25%;  (五)发起人认缴股份不得少于500万元,并不低于总股本的35%;  (六)向非特定个人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主管机关可根据情况提高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  (七)股东人数不少于800人;  (八)申请企业或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损害公众利益的记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的股票,除发起人认购和定向发售外,其余部分必须向社会公开发售。  定向对象分为内部职工和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紧密联系的企业法人。  内部职工认购部分不得超过向社会公开发行部分的10%,且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每半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10%。  企业法人定向购买部分,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且二年内不得转让。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  (二)市政府批准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或公司注册登记的证明;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上述报告如涉及对国有资产评估和验资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五)发起人认购股份的验资报告;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财务报表;  (七)招股说明书;  (八)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九)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的相应决议;  (十)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未来一年公司盈利预测文件;  (十一)主管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什么是债券?国家发行债券有什么用?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主要有两个作用: 一稳定金融市场,比如在通胀时流动性过剩,那就发行债券,回笼货币, 通紧时就反向操作二可能是政府为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公共环境发生战争等,资金不足,只能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发行长期债券现金会增加吗

不会。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不能随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债券发行是指公司债券从发行者手中转换到债券投资者手中的过程。公司发行债券的实质是以负债方式向社会公众筹借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涉及债券总额、债券利率水平、公司净资产数额、公司盈利水平、政府产业政策等。发行公司债券会增加自身的负债。如果企业在未来的日子里经营不善,没有能力按时偿还债券本金或者利息,那么就会出现债券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会给经营不善的企业雪上加霜。

国债什么时候开始发行2022

2022国债从3月至11月的9个月时间内,每月10号发行。无论是储蓄国债还是记账式国债,一般都通过银行渠道购买。拓展资料按照财政部的发行计划,2022年将发行18只储蓄国债,其中包括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式储蓄国债两个品种,期限包括3年和5年,从3月至11月的9个月时间内,每月都将各发行1只3年期和5年期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方面,财政部计划年内发行63只关键期限记账式附息国债,包括1年期12只、3年期12只、5年期15只、7年期12只、10年期12只;另计划发行超长期限国债10只,包括30年期8只、50年期2只。无论是储蓄国债还是记账式国债,一般都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在银行购买国债又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在银行柜台购买,一种是在网上银行购买。凭证式储蓄国债只能通过银行柜台购买,而电子式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在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都可以购买。不过,在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之前,都需要先去银行柜台开立证券交易和国债账户。此外,对于已经发行上市的记账式国债,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储蓄国债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两种。这两种形式都是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中凭证式的国债,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如果投资者要去购买,带上身份证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这个账户开立后便可永久使用,即可购买。电子式国债可能更适合年轻人来操作了,前提是你要有网银,并通过资金清算账户认证,这一步须在银行柜台进行,然后要开通储蓄卡证券交易功能,最后是开通储蓄国债账户,待时机成熟便登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的个人网银,即可在网上操作购买,但是需要你眼疾手快。如果是购买凭证式国债,只能持身份证去银行柜台进行实名制购买。国债一般从早上8:30开始售卖,以银行公布时间为准,基本上你耳熟能详的那些大中银行都可以买到。如果是要购买4月发售的电子式国债,需要在网银里开通国债账户,在网上购买,无需去银行排队。

发行国债为什么会增加社会总需求

因为国债与社会需求总量调节在一个舍象掉对外贸易的经济中,社会需求总量包括消费需求总量、投资需求总量和相关部门支出总量。所以发行国债会增加社会总需求。所谓需求总量调节,就是通过相关部门宏观财政政策的运用,有意识地增加或减少、抑制或扩大社会需求总量,进而达到调节经济正常运行和发展的目的。在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下,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很大,几乎控制了整个社会。扩展资料:一、资金的发行国债是什么:发行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相关部门债券,是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2020年国债从3月份开始发行,到11月份结束,国债类型为电子式和凭证式,每月十号开始发行。记账式国债则从1月份开始,一直到全年结束。电子式储蓄国债可在网上购买,而凭证式储蓄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记账式国债的收益率一般比储蓄国债要低,但是可以上市交易,一旦上市,随时都可以卖出。二、国债分为以下几个类型:(1)无记名式国债:这类国债在票面上是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因此无记名式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购买手续也比较便捷。(2)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债券。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到就近的银行储蓄网点就能购买,并且凭证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也可提前兑取;不能上市流通,也避免了市场风险。(3)记账式国债: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债券,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而是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交易,所以说想要买记账式国债的小伙伴们,只要有个证券账户就可以购买和交易了。(4)电子储蓄国债:电子储蓄国债在持有半年以上可以提前兑取,但会损失一定的利息并支付千分之一的手续费。

上市公司为何要发行可转债?它和股票融资有什么区别?

因为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区别:1、基本含义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2、优势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股票融资:(1)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2)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3)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4)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3、特点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股票融资: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融资

2022年国债发行时间表及利率(国债发行时间及利率表)

      4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2022年第二季度      储蓄国债      发行计划。      根据发行计划,4月10日,5月10日和6月10日,将会开始发行储蓄国债,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      其中,四月份和六月份发行的是      电子式储蓄国债      ,付息方式都是按年付息。五月份发行的是凭证式储蓄国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那电子式储蓄国债和凭证式储蓄国债有什么区别呢?      两种储蓄国债有很多不同,主要有三方面的区别:      1、购买手续不同,电子式储蓄国债需要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凭证式储蓄国债不需要,可以用现金购买。      2、计息方式也不一样,电子式储蓄国债是从发行期开始日起息,按年付息;凭证式储蓄国债从购买当日起息,到期还本付息。      3、购买方式也不同。凭证式储蓄国债只能去银行柜台购买,而电子式储蓄国债,除了可以在银行柜台购买之外,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来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的购买渠道更丰富,更方便。储蓄国债值得买吗?      大家都非常关心储蓄国债的利率有多少,具体的利率会在正式的发行公告中明确,预计会跟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储蓄国债的利率一样。      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储蓄国债三年期利率为3.35%,五年期为3.52%。      跟2021年四季度储蓄国债的利率相比,2022年储蓄国债利率分别下降了0.05个百分点。      储蓄国债的利率比定期存款利率略高,但比大额存单利率并没有明显优势了。      但是从今年储蓄国债的发行情况来看,还是会很快被一抢而光。为什么会这样呢?      第一,跟大额存单相比,储蓄国债的购买起点低,100元以上就能购买,而大额存单需要20万元以上,更为重要的是,储蓄国债可以靠档计息,但大额存单就不能。      比如2022年3月10日发行的储蓄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1.8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84%计息;第二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2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4%计息。      第二,储蓄国债是安全性非常高的投资方式,因为它的信用等级高,国家信用背书,安全无风险,而且利息免征个税,所以储蓄国债是非常受稳健型投资者的欢迎,尤其是老人们是比较喜欢储蓄国债,储蓄国债发行日当天银行排队的往往都是中老年人。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电子式储蓄国债可以通过四家试点银行的手机APP来购买,分别是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招商银行      、      江苏银行      。      你会买储蓄国债吗?欢迎留言说出你的看法。      及时了解储蓄国债最新动态,欢迎关注思之想之。

2017年购入2014年发行的的附息国债从哪一年开始计息?

他应该积极的,如果不介意的话,咱们还会和晚上那边是不是还是要继续。

2023年国债发行时间及利率表一览

2023年国债发行时间为3月10日,最新利率第一期年利率335%,第二期年利率为352%。每年的储蓄国债从3月10日开始发行,到11月10日结束,2023年也是发放国债日期不变,储蓄国债分为电子式和凭证式。凭证式储蓄国债通过银行柜台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可在网上购买。相比于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利率预计会跟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储蓄国债的利率一样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储蓄国债三年期利率为335%,五年期为352%。国债发行时间是8月10号至8月19号,三年期 利率 为4%,五年期利率为4.27%国债(national debt; government loan),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企业债券的发行要素有哪些

1、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币种,二是票面金额。面值的币种可用本国货币,也可用外币,这取决于发行者的需要和债券的种类。债券的发行者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自己的需要情况选择适合的币种。债券的票面金额是债券到期时偿还债务的金额。不同债券的票面金额大小相差十分悬殊,但现在考虑到买卖和投资的方便,多趋向于发行小面额债券。面额印在债券上,固定不变,到期必须足额偿还。22、债券价格债券价格是指债券发行时的价格。理论上,债券的面值就是它的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发行者的种种考虑或资金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息率的变化,债券的市场价格常常脱离它的面值,有时高于面值,有时低于面值。也就是说,债券的面值是固定的,但它的价格却是经常变化的。发行者计息还本,是以债券的面值为依据,而不是以其价格为依据的。33、债券利率债券利率是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债券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债券利率一般为年利率,面值与利率相乘可得出年利息。债券利率直接关系到债券的收益。影响债券利率的因素主要有银行利率水平、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债券的偿还期限和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等。44、债券还本期限与方式债券还本期限是指从债券发行到归还本金之间的时间。债券还本期限长短不一,有的只有几个月,有的长达十几年。还本期限应在债券票面上注明。债券发行者必须在债券到期日偿还本金。债券还本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发行者对资金需求的时限、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发达程度等因素。债券还本方式是指一次还本还是分期还本等,还本方式也应在债券票面上注明。5债券除了具备上述四个基本要素之外,还应包括发行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发行日期和编号、发行单位印记及法人代表的签章、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和日期、是否记名、记名债券的挂失办法和受理机构、是否可转让以及发行者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2年国债发行时间

2022年国债12月发行时间表为:2022年第一期国债在3月10日发行,最后一期国债在11月10日发行,1月、2月、12月没有国债发行,国债发行时间为每个月的10号。根据2021年的储蓄国债从3月10日开始发行,到11月10日结束,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1、笫一期是三月十号开始,三年期国债,年利率3.25%。不记复利。2022年国债12月发行时间表为:2022年第一期国债在3月10日发行,最后一期国债在11月10日发行,1月、2月、12月没有国债发行,国债发行时间为每个月的10号。根据2021年的储蓄国债从3月10日开始发行,到11月10日结束,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1、笫一期是三月十号开始,三年期国债,年利率3.25%。不记复利。

债券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的原理?

债券的溢价为企业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价款高于债券面值的差额,而债券的折价则为企业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债券的溢价和折价:债券的溢价产生的原因为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债券后,实际得到的利息要少于票面标明的利息,也就是说,溢价实际是企业为了逐期获得票面标明的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债券的折价产生的原因为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债券后,实际得到的利息要多于票面标明的利息,换言之,折价实际上是企业在持有债券各期少得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9-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某债券面值100元,期限3 年,票面利率12%,一次还本付息。若给债券从97元的价值发行,投资者认为购后持有

一次还本付息用复利计算,到期本息和=100*(1+12%)3=140.49元 (注:3表示3次方)则到期收益率必须满足140.49(P/F,K,3)=97所以(P/F,K,3)=97/140.49=0.6904查复利现值系数表得:(P/F,12%,3)=0.7118 (P/F,14%,3)=0.6750 用插值法得:(k-12%)/(14%-12%)=(0.6904-0.7118)/(0.6750 -0.7118) k=(-0.0214)/(-0.0368) *2%+12%=1.16%+12%=13.16%

可转债从证监会核准到发行要多久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具体到什么时...

我国国债从2001年到2011年的的发行量

以下为2000至今历年国债发行量明细(单位: 亿元人民币):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 记账附息 2,720 3,354 4,461 3,775.5 4,366 5,042 6,533.3 6,347 6,665 8,831.7 记账贴现 -- -- -- -- -- -- -- -- -- 3,886.4 凭证式 1,937 1,530 1,473 2,504.6 2,510 2,000 1,950.0 1,600 1,300 2,000 储蓄国债 -- -- -- -- -- -- 400.0 34 650 1,511.1 特别国债 -- -- -- -- -- -- -- 15,502.28 -- -- 总量 4,657 4,884 5,934 6,280.1 6,876 7,042 8,883.3 23,483.28 8,615 16,229.2 2011年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因凭证式国债和贴现国债等品种发行规模减少,全部国债发行量为1.54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减少逾一成.

可转债从证监会核准到发行要多久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债券的偿还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

债券的偿还期限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各种债券有不同的偿还期限,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十年,习惯上有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之分。

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是指( )。A.债券交易期限B.债券发行期限

【答案】:D债券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各种债券有不同的偿还期限,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十年,习惯上有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之分。发行人在确定债券期限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①资金使用方向;②市场利率变化;③债券的变现能力。

伊利股份一共发行了多少份股票

如下图。共发行60.8亿股,其中流通60.3亿股。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纪念币会对货币供给产生什么影响,如何影响的?

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发行的纪念币数量相对于国家的货币总量几乎是微乎其微。况且,绝大部分的纪念币并不参与流通,就更不对货币供给量造成什么影响了。

发行短期融资券对公司股票是一种利好吗?

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会对其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操作,来发展其主营业务、进行技术创新,则是一种利好,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买入,在短期内推动股价上涨;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操作,来弥补其业绩亏损,偿还债务,或者一些大股东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套现操作,则是一种利空,会引起投资者的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总之,发行短期融资券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使用融资的具体用途,如果是企业发展需要,可以视为利好,如果是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则是利空。拓展资料利好就是带来好消息,能促使刺激股票市场或金融市场上涨的因素,利空就是给股市或金融市场带来不好的因素,从而使股票等金融产品下跌。影响利好和利空因素如下:利好:国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银行存贷利率,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分红,回购,重组等因素都会使股市利好,消息面刺激,投资者赚钱效应高。利空: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加息,外围股市重创,上市后公司经营恶化,财务出现重大危机等因素都会使股价利空下跌,利空带来恐慌盘抛售,股价下跌投资者赚钱效应大大减少。另外一些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金融市场有利好或利空的情形。投资者投资金融市场时,要关注各方面的利空信息,避免踩雷。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光大福信卡有没有正常发行

光大福信卡有正常发行。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得知,截止至2023年3月13日,光大银行为了促进顾客的消费,信用卡产品在卡片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且正常发行。

融资券发行是利好还是利空

融资券是融资的一种方式,不能绝对的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它用这些钱干什么。 如果是企业发展需要,可以视为利好。如果是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那肯定是利空了。具体情况具体风险,若上市公司发行融资券是发展其主营业务、进行技术创新,那么是利好,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买入,在短期内推动股价上涨;若上市公司发行融资券是用来弥补其业绩亏损,偿还债务,或者一些大股东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套现操作,则是一种利空,会引起投资者的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发行融资券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看融资的用途,若是企业发展需要,可以视为利好,如果是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则是利空。【拓展资料】利好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转、银行利率降低、社会资金充足、银行信贷资金放宽、市场繁荣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股价上涨有利的信息。严格的说,利好是指能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披露。利空,股市用语。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融资融券交易采用竞价交易方式。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怎么判断某上市公司有没有回购自己的股票,这个信息从哪里找?有很多公司现在流通的股票远大于最初发行的

首先可以看他的公告,根据要求,公司大规模回购自己的股票是要公告的(其实没有要求他们也会公告的,因为回购股票意味着看好后市,可以提振市场对公司信心,有力公司股票的后市走势)。其次,可以看年报,通过观察其公司(或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看有没有回购现象。

发行股票的程序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具有规范的程序。 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A、制定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额、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筹资目的和运用计划等。股份公司在初创时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具有规范的程序。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一系列准备工作A、制定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额、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筹资目的和运用计划等。股份公司在初创时期发行股票,由发行人会议做出发行决议,但增资发行时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发行决议。B、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这些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公司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C、选定承销机构,提出承销方案和草拟承销协议。D、准备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向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文件:(1)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2)发行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3)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4)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公司筹建登记证明;(5)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载明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额、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的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6)招股说明书,按照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制作。载明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发起人、发行人简况;筹资的目的;公司现有的股本总额,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总额、每股面值、售价、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拥金;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股本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明;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与承销数量;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股票认购及股款缴纳方式;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收益及风险预测;公司近期发展规划、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的董事、监事名单及简历;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 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7)资金运用的可能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定向投资的批准文件; (8)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10)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11)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12)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承销协议载明: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承销方式;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承销期及起止日期;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承销费用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违约责任;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二人以上承销机构组成;(13)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二、正式申请审查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按照隶属关系,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报送上述文件,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中央企业向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文件,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做出审批决定,并抄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票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股票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做出的核准股票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股票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股票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股票公式专家团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你,祝投资顺利。

股票发行的规定和条件

  发行方式  综述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选股票的发行部分)  第二章 股票的发行  第七条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其发行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  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  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所  列条件外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  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  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  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  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  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资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  资产、财务善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  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二)在国家下牵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  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  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  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  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第十三条申请公司切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发起人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三)批准设立股份有公司的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五)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六)招股说明书;  (七)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还应当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  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九)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二名以上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家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家资产  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文件;  (十一)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十二)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时,除应当报送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文件外,  还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  (二)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招股说明书应当按照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制作,并载明下列  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发起人、发行人简况;  (三)筹资的目的;  (四)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  (五)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股本的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明;  (六)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与承销数量;  (七)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  (八)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  (九)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  件;  (十)重要的合同;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  (十三)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  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十五)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  (十六)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当载明:“发行人对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  的股票的人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价值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十七条 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以及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为发行人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  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  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第十九条 在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在获  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二个至五个工作日期间公布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应当向认购人提供招股说明书。证券承销机构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营业场所,  并有义务提醒认购人阅读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完毕之日起计算。招股说明书失效后,  股票发行必须立即停止。  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  发行人应当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承销方式;  (三)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四)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五)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六)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证券经营机构收以取承销费用的原则,由证监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 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  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  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由二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  者协调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当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第二十三条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  币一亿五千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  当占合理的比例。  前款所称外地是指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  第二十四条 承销期不得少于十日,不得超过九十日。在承销期内,承销机构应当尽  力向认购人出售其所承销的股票,不得为本机构保留所承销的股票。  承销期满后,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第二十五条 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向社会发放股票认购申请表,不得收取高于认购申  请表印制和发放成本的费用,并不得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  认购数量超过拟公开发行的总量时,承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采用按比例配售、  按比例累退配售或者抽签等方式销售股票。采用抽签方式时,承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  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并对中签者销  售股票。除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放、转售股票认购申请  表。  第二十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售结束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向发行人以外的社  会公众作出要的邀请、要约或者销售,应当经证监会批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用新股票换回其已经发行在外的股票,并且这种交换无直接或者间接  的费用发生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股份发行的概念和目的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指公司以募集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自己股份的活动。股票发行的目的比较复杂,除了募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这一主要目的以外,还有以下几个目的:1、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2、 现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经营状况;3、 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比例;4、 满足证券上市标准。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资本总额;5、 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票派息。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积金累计到一定的水平时,在留足了法律规定的比例以后,可以将其余的公积金转为资本金,向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无偿增发新股。另外,当公司需要资金用于扩大投资时,会选择用股票而不是现金来分红派息;6、 转换证券。指当公司需要将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或其它类型的证券转换成公司股票时,要向债权人发行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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